鋼材訂購合同范本
四、 支付條款
1、訂金:
合同簽訂后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 %。
2、貨款分批支付:
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目的地后 天內支付該批貨款的 %,剩余貨款(除質保金外)待整個工程項目完工,甲方與建設方結算完成后進行結算,并于結算后 天予以支付。材料最終用量及價格需甲方總公司企管部審核后方可作為結算付款的依據。
3、質保金,質保期滿后天內全額支付(不計利息)。
4、付款形式:□匯票;□電匯;□承兌匯票;□支票;□信用證。
3、稅務發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
五、產品責任
1、 甲方如對乙方的產品質量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天內派人進行處理。
2、 因乙方的產品質量問題或提供的有關資料錯誤而導致甲方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延遲交貨: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期限及時間向甲方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罰金。
2、貨物不符
① 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在數量、質量、規格及原產廠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應在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內采用最快的運輸方式自負一切費用及風險,補足數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換質量、規格、原產廠不符的部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延遲交貨的罰金。
② 在質量保證期屆滿之前,如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在性能/內在質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應予以更換,并承擔由此引起的業主對甲方的索賠及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 貨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順序及配套要求,甲方將不會按第四條的支付條件付款。
七、保險
乙方負責自負費用辦理全部貨物從 發運至交貨目的地全過程的保險及保護事宜。
八、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1、修改:經本合同各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應采取書面形式,由本合同雙方的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得以終止:
、偃绫竞贤鞣絽f商一致,可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終止本合同;
、谌绫竞贤魏我环竭t延履行其合同義務超過60個公歷日,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遲延履約的一方賠償相關的損失。。 ③ 至辦完貨物交接手續與貨款結算后,本合同終止。
3、至辦完貨物交接手續與貨款結算后,本合同終止。
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均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一切進出口許可及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自費辦理;
2、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將部分業務進行分包,但并不因此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項目下的任何責任。
3、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予以解釋。
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乙雙方各持 份,效力均等。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材訂購合同范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建設用鋼材,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根據甲方要求確定
第二條 驗收方法:貨到現場驗收
第三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驗收合格后三日內付款
第四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現場送貨
2.交貨地點:工程工地所在地
3.交貨日期:雙方約定日期
4.運輸費:乙方全額負擔
第五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0.1%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0.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1%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5%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1%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1%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六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2%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2%的補償金。
第八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7天與甲方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1 )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