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物資普通買賣合同(通用3篇)
農用物資普通買賣合同 篇1
年 月 日__為賣方和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 ,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
2.產 地:
3.數 量:
4.商 標:
5.合同價格:F.O.B.
6.包 裝: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 賣方:___
證人: 證人:___
日期: 日期:___注:普通買賣合同是指賣方提供貨物,買方支付貨款的,以買賣為目的雙務合同。賣方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買方將相應的金額支付給賣方,這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若一方不履行其義務,另一方有權拒絕執行合同的義務。貨物(GOODS)買賣或稱合同的標的物系指有形動產(CORPORAL MOVABLE 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 CERTIFICATE)、流通票據(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財產權利(RIGHT OF PROPERTY)和不動產(REAL PROPERTY)等。
貨物普通買賣合同屬于諾成合同,買賣雙方達成協議,經簽字即可生效。有些國家對貨物普通買賣合同的最低交易額作了明文規定。買賣雙方所簽的合同,一般來講,以書面合同為主,若無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爭執,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不予以受理。在國際間采用的普通買賣合同是由律師事務所書就,以示對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平等互利。
農用物資普通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藥管理條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具有合法經營資質,所出售的農藥有合法證明。
第二條 乙方購買的農藥名稱、型號、數量、價格如下:
農藥名稱
登記號
備案號
生產許
可證號
商標
型號
生產商
生產
日期
數量
(千克)
單價
(元)
總價
(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三條 農藥質量標準執行(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地方標準,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
第四條 農藥小包裝使用材料:___________,每件小包裝重量_____千克;大包裝使用材料:_________,每_____件小包裝為1件大包裝。 農藥包裝應附標簽,標簽應符合《農藥管理條例》、《農藥包裝通則》及《農藥標簽通則》相關規定。
第五條 農藥交付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自收到農藥之日起_____日內完成驗收。驗收有異議的,應自驗收完畢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驗收合格。
第七條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結算時,預付款沖抵首批貨款。
第八條 結算按下列第_____項辦理: (一)乙方自收到農藥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驗收合格后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貨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自收到農藥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指定帳戶_______________匯入首批貨款(大寫)_______________元,驗收合格后_____日內向甲方匯入剩余貨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甲方交付的農藥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補足、更換或退貨;甲方遲延交付農藥的.,按“延遲時間(天)_____遲延農藥價款(元)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農藥質量問題或者甲方延遲交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乙方遲延支付價款的,按“延遲時間(天)_____遲延價款(元)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支付價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其損失。
甲方:乙方:
日期:
農用物資普通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號: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號: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號: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破編號: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
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
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秒p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 __,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
機關為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筒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于 結構,層有為__ .
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
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 幣)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 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 幣)每平方米__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 幣)每平方米__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_拾__ 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職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房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房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
(2)
(3)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房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來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愛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各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主之日起 日內告知受人的;
2.
3.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用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款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的合同,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 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3)
(4)
(5)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 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 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受入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設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的定
(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4.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
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曰起____日
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位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
本合同的附件。出實人自商品往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本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標大或者非出實人原因造成的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板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板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5.
6.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商品房有關聯的公關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 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