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七)(精選29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在度假村組團內樓房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年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保修半年,暖氣保修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度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
2.度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職務:
地址:
職務: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地塊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 ,屬 結構,建筑層數為 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套)(間)。(該商品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層 號房,
第 (幢)(座) 層 號房,
第 (幢)(座) 層 號房,
第 (幢)(座)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5.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6.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 。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 。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 %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 %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 銀行(帳戶名稱: ,帳號: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 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
3. 。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 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 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6. ;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 保修 月;
2.地面 保修 月;
3.頂棚 保修 月;
4.門窗 保修 月;
5.上水 保修 月;
6.下水 保修 月;
7.暖氣 保修 月;
8.煤氣 保修 月;
9.電路 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12. 保修 月;
13. 保修 月;
14. 保修 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消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 簽訂的 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 %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代表人/代理人: (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裝飾、設備標準
1.外 墻:
2.內 墻:
3.頂 棚:
4.地 面:
5.門 窗:
6.廚 房:
7.衛生間:
8.陽 臺:
9.電 梯:
10.其他: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xx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xx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字第__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雙方經協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____%(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元。付款方式見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______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xx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xx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定(試行)》、《xx市住房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要洋,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向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 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xx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xx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
第十三條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經辦人:
附件一房屋狀況(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 方擬合資向 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房產”),現甲乙丙方就合資購買上述房產事宜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以下:
一、房產情況
由 開發,位于 ,合同約定面積 平方米,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 元。
二、出資比例
甲乙雙方按購房總價聯合出資購買該房產,出資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為公道應對當前國家房地產金融政策,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或乙方
為代表與房產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期物業合同等合同、協議
一、出資比例
雙方聯合出資購買房產,出資比例各為50%。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所有權益,并承當因購買該房產及今后與該房產有關的所有購房款、稅費等一切支出。
二、房款、稅費支付
甲乙雙方均應及時履行與房產轉讓方簽訂的購房協議,和因受讓房產產生的一切稅費等支付,并承當相應的責任。
1、為了受讓房產能夠及時有序地進行,甲乙雙方推選甲方為事務執行人,代表甲乙雙方履行受讓房產進程中的一切事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購房款、稅費及其他活動用度支出,辦理交房手續,辦理產權證書過戶手續等。
2、按有關行政主管部分及房產轉讓方要求,需乙方親身辦理的,乙方應予執行。
3、購房款、稅費等付款到期前,乙方應將其應承當的部份款項交由甲方對外支付。否則,付款到期后,為確保受讓房產順利進行,甲方可自己出資墊付或對外借款墊付,因此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甲方向乙方追償的全部用度由乙方負責并承當。
三、房地產權屬證書的保管
受讓后的房地產權屬證書暫時由甲方保管。若當地房地產主管部分按房產共有人人數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保管各自的證書。
四、受讓后房產的管理和使用
受讓后房產的管理和使用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但房產需要對外出售、出租、出借、典當等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條件下均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的,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律師費等。
六、文書投遞
本協議確定的聯系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投遞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干通知文書沒法投遞的,將視同已投遞,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當。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該房產有關事宜雙方未約定如何處理的,依照我國《物權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4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就甲方將所有權所屬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布局結構______平方米,門面為______。
第二條 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
土地所有權號:______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墻壁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交付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前付______元;其余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志)。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39;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_____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
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__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利息計算同
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雙方共同到_________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____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房地產管理部門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房產平面圖及裝修、設備標準。
二、付款方式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6
發展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購買位于
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 ),合同約定建筑面積: M2,購房總價: 元,已于 年月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下稱交易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終止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
(2)商鋪座落在_________,結構為磚混_________;
(3)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_________,租期截止為_________,租金為_________,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_________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訂金。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8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認購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受讓甲方鋪位產權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轉讓鋪位基本情況
1.1.地址:位于_________現代商業中心(項目推廣名)_________區_________層_________號_________鋪位(以下稱“該鋪位”,)
1.2.該鋪位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高_________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1.3.聚福現代商業中心(項目推廣名)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請產權登記,并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號為_________。乙方所購買的商鋪可辦理分證登記手續;
1.4.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商鋪的現狀已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商鋪。
2.購買價款及付款方式
2.1.雙方約定該鋪位之計價面積以建筑面積為標準,該鋪位之轉讓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_________元)。
2.2.付款方式(在以下方式中以“√”選擇其中一種):□一次性付款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款一次性支付完畢;□免息分期付款
(1)首期轉讓款:轉讓價50 %,即¥_________元,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2)二期轉讓款:轉讓價50 %,即¥_________元,二期轉讓款必須在首期轉讓款支付后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銷售商鋪收款銀行帳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交鋪時間
3.1.乙方將所有房款付清給甲方之日視為該商鋪交付之日;
3.2.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30天后起計,甲方應按《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收益;
3.3.該商鋪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4.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4.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九個月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東莞市房產管理局辦理過戶分證手續。
4.2.自辦理過戶分證手續之日起180天內,甲方應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5.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5.1.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5.2.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并按照合同第1.2條及第2.1條約定據實計價結算。
6.鋪位管理及委托經營
6.1.甲方負責該鋪位之統一規劃,樹立市場形象,提供商業信息咨詢及承擔鋪位的物業管理職能;
6.2.該鋪位轉讓時,乙方需按《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將該鋪位委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招租,整體規劃經營。
7.稅務承擔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7.1.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8.雙方權利義務
8.1.甲方權利義務
8.1.1.有權按時足額收取轉讓價款;
8.1.2.應當按時將符合約定之該鋪位交付給乙方;
8.1.3.對該項目提供有償的物業管理服務。
8.2.乙方權利義務
8.2.1.有權按時接收該鋪位;
8.2.2.應當按時足額支付該鋪位之轉讓價款;
8.2.3.委托期滿后,如乙方需要改變商鋪的經營范圍,需經聚福現代商業中心的全體業主半數以上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之統一經營管理,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鋪位。
8.2.4.向甲方交付相關的物業管理費用。
9.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9.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9.2.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9.3.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0。回購條款
10。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并支付清轉讓價款十二個月后,三十六個月內可要求甲方以本合同價款回購,而甲方不得推諉,但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稅、費概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天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按房款的30%賠償給乙方;
11.2.甲方逾期辦證時,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三計付滯納金給乙方;逾期超過180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甲方除應付滯納金外,還應按乙方已付款的30%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11.3.乙方決定中途不買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及房款,甲方不予退回;
11.4.乙方逾期支付購房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應付未付款的日萬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逾期超過18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乙方除應付滯納金外,還應按房款的30%支付賠償金給甲方。違約金可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12.不可抗力
12.1.雙方對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失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均不負責任。
13.法律適用及管轄
13.1.本合同之簽署及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包括法規,司法解釋等廣義上之法律)。
14.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4.2.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向東莞市的人民法院起訴。
15.通知
15.1.本合同項下之一切通知、請求、要求或其他函件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上述通知,請求或其他函件在發出方按本合同所列之聯系資料發出掛信后生效;
15.2.任何一方均可改變其地址或電話,傳真號碼,但須按本合同允許之方式告知對方更改情況。
16.其他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見證單位、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由雙方共同簽署并經見證后生效;
16.4.以下附件作為合同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9
甲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一個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的一個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2)商鋪座落在_________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_________,租期截止為_________,租金為_________,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乙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甲方以乙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將商鋪的產權證交由甲方處理,并到拆遷指揮部簽署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上述行為后_________日內付清余款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自簽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鋪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遷安置補償等情況,其補償安置及增值收益為甲方所有。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0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合同,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_____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1
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申報材料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申請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分層分戶平面圖、銀行進帳憑證、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預購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交法人登記證書或者授權登記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預購人是個人的提交身份證明、所購房屋是現房的須提交《房地產權證》、預購人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提交經重慶市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辦公室審核同意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原件。
收費標準:
住宅:轉讓手續費3元/平方米;
非住宅:轉讓手續費按成交價的2%計費。(轉讓雙方各承擔50%)
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
涉外商品房買賣中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需提供的'資料:(資料請自留復復印件)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商品房買賣事同示范文本;
3、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
4、進戶通知單;
5、商品房結算單;
6、住宅使用說明書較驗原件;
7、工程質量保證書較驗原件;
8、單戶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9、涉外人員公民護照較驗原件提供復印件;
10、涉外公證部門的公證書;
11、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托辦理還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為個人,提供委托公證書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2)委托具有中介資質的房地產中介公司辦理,需提供書面委托書原件。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2
出賣人:
郵政編碼: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企業資質證書號:__ 法定代表人:__ 聯系電話: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__
郵政編碼: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戶口(護照或單位)所在地: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 額:___________________ 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層高】【凈高】為:3.0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裝修標準是× 元/每平方米。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其中,該商品房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同時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和第2種方式分別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品房價款。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寫)。所購商品房總價款合計 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肆 陸_ 捌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_叁 伍 柒 _份,買受人___份。
甲方:乙方: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____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3、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4、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二)
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元),乙方須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并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年按揭貸款。乙方委托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賬戶。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
3、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①、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③、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④、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余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采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后國家或____省____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范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范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托____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后陸續開通。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4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郵編: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國籍 中國
【本人/法定代表】姓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至 號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建字第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米,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 】。
該商品房【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
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價款,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人民幣 幣)價款為: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1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0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賣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至期應付款與該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0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0 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0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空白 (3) (4) (5) (6) (7)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行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方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說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空白 2. 3. 4. 5.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空白 2. 3.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0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0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房屋所在地 促裁委員會促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14 頁,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特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1 份,買受人 1 份, 1 份, 1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 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簽于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5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專業術語解釋
1.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8.所有權轉移登記:是指商品房所有權從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所辦理的登記類型。
9.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10.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數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11.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2.售后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 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 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準預售,
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
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幢】【座】【 】
單 元 層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其預測建筑面積
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記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
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4.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
(大寫 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幣種)
元(大寫),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 的%。
余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預售資金監管
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3.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4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 年 月 日達到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達到 ;
3.規劃的車位、車庫: 年 月 日達到 ;
4.物業服務用房: 年 月 日達到 ;
5.醫療衛生機構: 年 月 日達到 ;
6.幼兒園: 年 月 日達到 ;
7.學校: 年 月 日達到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預測建筑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4.雙方自行約定: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 、
方 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本商品房一經網上簽約即備案,如雙方解除合同,雙方須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撤銷備案。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項的約定。
1、按揭購房的,在買受人付清首付款后30天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2、分期付款購房的,在買受人付清應繳房款的 %后的30天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不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二)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四)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 。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物業服務費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2.會所: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 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應當標明方位)
1.房屋分層分戶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
2.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總平面圖
附件二 關于該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體說明(可附圖說明)
1.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面積和所在位置
2.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
1.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
2.解除抵押的條件和時間
3.關于抵押的其他約定
附件四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體約定
附件五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約定
附件六 關于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房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外墻:【瓷磚】【涂料】【玻璃幕墻】【 】;
2.起居室:
(1)內墻:【涂料】【壁紙】【 】;
(2)頂棚:【石膏板吊頂】【涂料】【 】;
(3)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巖】【水泥抹面】【實木地板】【 】;
3.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廚具:
4.衛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衛生器具 。
5.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 】;
6.電梯:
(1)品牌:
(2)型號:
7.管道:
8.窗戶:
附件七 關于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的約定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可參照《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內容對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進行約定。
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關于保修期限的約定不應低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項目、期限及責任的約定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5年);
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5.裝修工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二)其他約定
附件八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
附件九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的約定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十 出賣人關于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專業術語解釋
1.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8.所有權轉移登記:是指商品房所有權從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所辦理的登記類型。
9.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10.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數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11.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12.售后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 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 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準預售,
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
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幢】【座】【 】
單 元 層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其預測建筑面積
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記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
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4.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
(大寫 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幣種)
元(大寫),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 的%。
余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 ,預售資金監管
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3.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4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 年 月 日達到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達到 ;
3.規劃的車位、車庫: 年 月 日達到 ;
4.物業服務用房: 年 月 日達到 ;
5.醫療衛生機構: 年 月 日達到 ;
6.幼兒園: 年 月 日達到 ;
7.學校: 年 月 日達到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預測建筑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4.雙方自行約定: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 、
方 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本商品房一經網上簽約即備案,如雙方解除合同,雙方須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撤銷備案。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項的約定。
1、按揭購房的,在買受人付清首付款后30天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2、分期付款購房的,在買受人付清應繳房款的 %后的30天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不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二)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四)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 。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物業服務費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2.會所: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 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應當標明方位)
1.房屋分層分戶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
2.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總平面圖
附件二 關于該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體說明(可附圖說明)
1.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面積和所在位置
2.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
1.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
2.解除抵押的條件和時間
3.關于抵押的其他約定
附件四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體約定
附件五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約定
附件六 關于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房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外墻:【瓷磚】【涂料】【玻璃幕墻】【 】;
2.起居室:
(1)內墻:【涂料】【壁紙】【 】;
(2)頂棚:【石膏板吊頂】【涂料】【 】;
(3)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巖】【水泥抹面】【實木地板】【 】;
3.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廚具:
4.衛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衛生器具 。
5.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 】;
6.電梯:
(1)品牌:
(2)型號:
7.管道:
8.窗戶:
附件七 關于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的約定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可參照《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內容對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進行約定。
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關于保修期限的約定不應低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項目、期限及責任的約定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5年);
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5.裝修工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二)其他約定
附件八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
附件九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的約定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十 出賣人關于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6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認購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受讓甲方鋪位產權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轉讓鋪位基本情況
1.1.地址:位于_________現代商業中心(項目推廣名)_________區_________層_________號_________鋪位(以下稱“該鋪位”,)
1.2.該鋪位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高_________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1.3.聚福現代商業中心(項目推廣名)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請產權登記,并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號為_________。乙方所購買的商鋪可辦理分證登記手續;
1.4.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商鋪的現狀已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商鋪。
2.購買價款及付款方式
2.1.雙方約定該鋪位之計價面積以建筑面積為標準,該鋪位之轉讓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_________元)。
2.2.付款方式(在以下方式中以“√”選擇其中一種):□一次性付款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款一次性支付完畢;□免息分期付款
(1)首期轉讓款:轉讓價50 %,即¥_________元,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2)二期轉讓款:轉讓價50 %,即¥_________元,二期轉讓款必須在首期轉讓款支付后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銷售商鋪收款銀行帳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交鋪時間
3.1.乙方將所有房款付清給甲方之日視為該商鋪交付之日;
3.2.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30天后起計,甲方應按《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收益;
3.3.該商鋪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4.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4.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九個月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東莞市房產管理局辦理過戶分證手續。
4.2.自辦理過戶分證手續之日起180天內,甲方應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5.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5.1.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5.2.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并按照合同第1.2條及第2.1條約定據實計價結算。
6.鋪位管理及委托經營
6.1.甲方負責該鋪位之統一規劃,樹立市場形象,提供商業信息咨詢及承擔鋪位的物業管理職能;
6.2.該鋪位轉讓時,乙方需按《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將該鋪位委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招租,整體規劃經營。
7.稅務承擔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7.1.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8.雙方權利義務
8.1.甲方權利義務
8.1.1.有權按時足額收取轉讓價款;
8.1.2.應當按時將符合約定之該鋪位交付給乙方;
8.1.3.對該項目提供有償的物業管理服務。
8.2.乙方權利義務
8.2.1.有權按時接收該鋪位;
8.2.2.應當按時足額支付該鋪位之轉讓價款;
8.2.3.委托期滿后,如乙方需要改變商鋪的經營范圍,需經聚福現代商業中心的全體業主半數以上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之統一經營管理,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鋪位。
8.2.4.向甲方交付相關的物業管理費用。
9.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9.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9.2.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9.3.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0。回購條款
10。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并支付清轉讓價款十二個月后,三十六個月內可要求甲方以本合同價款回購,而甲方不得推諉,但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稅、費概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天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按房款的30%賠償給乙方;
11.2.甲方逾期辦證時,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三計付滯納金給乙方;逾期超過180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甲方除應付滯納金外,還應按乙方已付款的30%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11.3.乙方決定中途不買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及房款,甲方不予退回;
11.4.乙方逾期支付購房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應付未付款的日萬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逾期超過18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乙方除應付滯納金外,還應按房款的30%支付賠償金給甲方。違約金可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12.不可抗力
12.1.雙方對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失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均不負責任。
13.法律適用及管轄
13.1.本合同之簽署及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包括法規,司法解釋等廣義上之法律)。
14.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4.2.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向東莞市的人民法院起訴。
15.通知
15.1.本合同項下之一切通知、請求、要求或其他函件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上述通知,請求或其他函件在發出方按本合同所列之聯系資料發出掛信后生效;
15.2.任何一方均可改變其地址或電話,傳真號碼,但須按本合同允許之方式告知對方更改情況。
16.其他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見證單位、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由雙方共同簽署并經見證后生效;
16.4.以下附件作為合同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甲方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乙方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乙方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承擔,產權歸乙方。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返還乙方;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三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
第八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胺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乙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甲方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第十九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_________[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由甲方向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略)
附件三 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__________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_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_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_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_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合同補充協議(略)
為加強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第一條 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第二條 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第三條 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第六條 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第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并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第八條 業主發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第九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第十條 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系時,應告知并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并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占用綠化用地;損壞、涂畫園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第十二條 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條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第十六條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8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協調說話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樓 單元 層 室(東戶) 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 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
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三條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四條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六條 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七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說話協調人:(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
聲明
聲明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系 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 與 于20__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
201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1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
(1)【現房】
(2)【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風險提示:核實房屋狀況
除正常考慮房屋戶型、結構等建筑狀況和小區及周邊配套狀況外,買方還需謹慎核實房屋權利情況,如:土地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權性質、房屋共有人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凍結轉讓、列入拆遷范圍,等等。
否則,可能因房屋存在權利瑕疵而給買方帶來巨大風險,出現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項也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產權等情況。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該商品房陽臺是:
(1)【封閉式】,
(2)【非封閉式】。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賬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風險提示:付款方式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盡量通過銀行轉賬或存款到賣方指定的賣方本人銀行賬號的方式來付款。現金支付方式存在較大風險,請謹慎選擇。如需選擇現金支付,請務必保留有效的付款憑證。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2、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
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
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風險提示:交房約定
建議雙方約定在買方付清首付款時即交房。 對買方而言,實際交房不僅可以盡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減少一房兩賣的風險。對賣方而言,雖然暫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還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以交房并不會帶來實質風險。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
第十六條
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
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出賣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0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 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 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 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座(幢)樓_____單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 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_____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 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 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 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 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 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 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 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并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 市仲裁機構仲裁或 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1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 方式取得位于 、 編號為 ______的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載明該建設用地使用權來源的批準文件或合同是 。該地塊總土地面積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的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______ 】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 ,預售許可證號為 ;或者,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 ______,備案號為 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建筑層數地上______ 層,地下______ 層,該商品房位于第______ 層。
該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至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______ ,屬 ______結構,層高______ 。該商品房有陽臺 ______個,其建筑樣式(封閉式、非封閉式或其他)為 。
該商品房相關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說明: ______。
該商品房【 】建筑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其中,套內 第 ______幢______ 單元______ 號房,或
建筑面積 ______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______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筑名稱及建筑面積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買賣外,有出售(或贈送、出租等)車位、車庫、綠地或其他物業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與、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 建筑區劃內相關物業歸屬的約定
在該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區劃內,出賣人建設物業服務用房 ______平方米,坐落______ ,屬于業主共有______。
下列物業屬于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贈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綠地、場所、設施、房屋,屬于業主共有。
1、車位, 。
2、車庫, 。
城鎮公共道路、城鎮公共綠地,及依照有關規定、合同約定需要移交政府相關單位管理的物業,不屬前款約定范圍。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貨幣單位人民幣):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______ 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 ______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_元。
4、按照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需要交納新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交納標準為 ______元/平方米(以相關部門確定并經當地政府批準后公布的標準為準)。該款項未包含在本條約定的總價款中,由出賣人統一代交,在物業交付時向買受人收取。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為準。
1、當事人選擇【______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作為計價方式時,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①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②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 ×100%
2、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 約定按下列第 ______種方式處理:
①交付的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誤差不超過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上標示的誤差范圍的,總房價款不變。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① 逾期不超過______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②逾期超過______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①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將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2、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3、用水、用電、用氣、道路、 等,具備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條件;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______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以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 種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①逾期不超過 ______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②逾期超過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__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①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設計單位同意、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變更,導致下列情形(一般為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未按期作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還給買受人,并按 ______利率(不低于買受人購房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雙方應當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 日內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在簽署房屋交接單前,出賣人不得拒絕買受人查驗房屋。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委托 ______進行質量檢測。雙方對檢測費用墊付和結算約定為 。檢測結果為合格的,出賣人書面通知的交付日期視為交付;檢測單位提出返修意見的,出賣人應當按要求返修,并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 抵押與相關債權債務
與本合同商品房有關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形的,出賣人將相關情況(登記機關、抵押當事人、債務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登記時間等)告知如下: 。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雙方將該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約定于本合同附件四,如為精裝修房,雙方應當約定裝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
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應當符合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出賣人補償裝飾、設備差價,并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除第九條已經約定為交付條件外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購買商品房,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就該商品房預告登記有關事項,當事人約定于附件五。出賣人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使用權證明。出賣人負責申請該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該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
出賣人承諾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自行】【委托出賣人】辦理該商品房轉移登記。
出賣人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
1、約定日期起 ______日內,出賣人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按已付房價款的 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2、約定日期起 ______日以后,出賣人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 項處理:
①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自約定日期至實際退款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
②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建筑區劃內依法或依照約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共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由出賣人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一并申請登記。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將登記相關信息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七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規定的退房情形凡符合《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退房條件要求退房的,買受人可以選擇按該《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或本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有關該商品房主要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雙方約定于本合同附件六。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含本合同附件六約定的主要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不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買受人可以自行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約定住宅保修責任,應當符合《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九條 商品房相關事項約定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
第二十條 房屋交付使用后相關權利義務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出賣人已經選聘 從事該商品房所在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買受人同意本合同附件七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主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八)。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______頁,一式 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______份,買受人______ 份,______ 份, 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 】:
(簽章)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2
出賣人(以下稱甲方):某某某,住址。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某某某,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市X區X街X號的房屋X套(棟),建筑面積為_平方米。
二、房屋的交易價格為_元。
三、付款辦法與時間。
四、甲方保證于_年X月X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五、稅費分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款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已收房款_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經_市公證處公證,公證后合同生效。公證費用由_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乙方、公證處、房產交易局各一份。
甲方:(簽名)..............................n乙方:(簽名)
X年X月X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職務: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共_____(套)(間)。(該商品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___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
保修_____月;
2.地面
保修_____月;
3.頂棚
保修_____月;
4.門窗
保修_____月;
5.上水
保修_____月;
6.下水
保修_____月;
7.暖氣
保修_____月;
8.煤氣
保修_____月;
9.電路
保修_____月;
10._____
保修_____月;
11._____
保修_____月;
12._____
保修_____月;
13._____
保修_____月;
14._____
保修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消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簽訂的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代表人/代理人:___
( )代表人/代理人:____
(簽章)
(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
簽于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裝飾、設備標準
1.外 墻:
2.內 墻:
3.頂 棚:
4.地 面:
5.門 窗:
6.廚 房:
7.衛生間:
8.陽 臺:
9.電 梯:
10.其他: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4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 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 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在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區范圍內銷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頁須與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聯機打印后備案。購房人右要合同簽訂后持本合同到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或者撥打6279090(語音信箱)查詢備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3.本合同由成都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監制。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5
商品房認購書(樣式二)
甲方:
物業名稱:___________小區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購買________小區商品房事宜,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認購書。
1、________小區位于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號,經________房產管理局批準,現正式對外預售[預售許可證:________房地(________)內預字________號________房地(________)內預字第________號]
2、乙方自愿訂購________小區________棟________號________室。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
3、乙方于簽訂此認購書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元。
4、乙方于簽訂認購書之日起_____天內,簽訂出售合同,同時支付首期款(含定金),乙方逾期七天尚未簽訂出售合同,甲方不再保留其訂購房號(室)。
5、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
第 1 頁(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按揭付款□
6、本認購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元(幣種:________)。
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共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7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預訂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服務機構: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該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事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預訂物業。甲方已取得該物業的所有權,所有權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該物業產權面積為平方米,該物業甲方擬定于簽定買賣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交付給乙方(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物業單價為¥元/㎡(大寫: /㎡),總房價為¥元,(大寫: ),乙方采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體時間以買賣合同約定為準)方式付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該物業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買賣價格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天,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到船山區誠欣房產中介處協商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超過預訂期導致未能按時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違約方向守約方按定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兩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因甲方故意謊報或隱瞞該物業的具體情況,導致乙方未對該物業充分了解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物業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觀因素造成無法順利過戶于乙方的;
3、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價格作為該物業買賣價格的。
第六條: 除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后,丙方負責保管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買賣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各按第二條約定的總房價百分之一向丙方支付傭金,在簽定本協議時先支付全部傭金的百分之五十即¥ 元(大寫: ),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在該物業所有權證過戶遞件后當日支付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四川省遂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簽訂該物業買賣合同后,本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各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時間: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8
出賣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建新
買受人:朱巖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20xx年3月18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出賣人將百萬莊商品房第三幢六號房出售給買受人,現對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六條第十五條第三款予以變更。
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六條及第十五條第三款變更為:“買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總房款為694915.15元,買受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 元,在三年內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買受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支付房款,仍按原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
四、其他事項約定:以原出賣人及買受人20xx年3月18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買賣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變更協議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買賣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七) 篇29
甲方(賣方): 簽訂地點: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摩托車一事,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摩托車型號、單介、數量: 摩托車品牌: 型號: 顏色: 數量: 車駕號: 發動機號: 單價:
一、交車方式及驗收標準
1、甲方負責三包,具體按《摩托車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實施細則》執行。
2、乙方收到摩托車當場驗收,若有質量問題,立即通告甲方,否則視為貨物符合質量標準并已驗收。
二、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貨品后,首付款 結清: A:于 B:于年每月固定償還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結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貨款,該貨物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貨物。
三、違約責任 乙方保證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住址、電話等個人資料真實有效,否則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1、乙方不能按
第三款規定向甲方按時支付貨款的,則乙方除向甲方清還所有欠款,應向甲方甲方支付滯納金,其標準為每逾期____日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一計時。
2、如在規定還款時間內,如乙方未即時還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車輛,且由乙方承擔往返路收回車費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車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仍舊沒有付款的,甲方有權將摩托車拍賣,拍賣得收入歸甲方所有。
3、如摩托車損壞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財產賠償歸還甲方,其中車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購買的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補償甲方。
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法律提起訴訟。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授權代表: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家庭擔保人簽字: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賣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雙方互相履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標準廠房出售給乙方,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與____市龍灣XX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租用地塊位于____市____區標準廠房(藍田片)綜合四區,土地占地總面積為9.775畝(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攤面積為1.275畝(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條 出賣的總價款: 甲方將該地塊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擁有的附著物作價 萬元賣給乙方。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 萬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十天內,乙方支付 萬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
第一次和
第二次付錢金額作為定金。甲方保證通過驗收。 如無法通過驗收或驗收日子拖延的,支付違約金(違約的約定是怎么樣的還有如果甲方拖延過長,該怎么處理)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債務明晰
2、乙方應配合甲方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第五條 該標準廠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如遇國家建設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的情況,怎么約定違約責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規定期限內,標準廠房未能按期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怎么約定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不按本合同條文執行的,一切后果責任由違反方負擔。并且,一方有權要求違反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人民法院受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永存為照。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