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工程材料買賣協議(精選3篇)
商品房工程材料買賣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需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使用項目: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
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并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
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第八條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工程材料買賣協議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與行業內質量標準,符合 項目要求的質量標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運輸﹑過路過橋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風險承擔:自貨物交付時起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所購石子數量達到一千五百噸結算一次,每次結算付至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貨后分三個月分期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延遲到貨或者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員有腐敗﹑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貨款,平有權對甲方處以 元罰款。
3﹑乙方不得惡意減少送貨數量,否則少一罰百并不予結算貨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工程材料買賣協議 篇3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 物資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1、 標的物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小計(元) 備注 合同總金額(RMB)大寫: 小寫:
注:雙方特別約定,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工作人員簽字并蓋章的單據為準,只有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而未加蓋乙方印章的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2、質量要求
標的物質量執行 標準,并且不得低于國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關于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4、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5、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將標的物交付乙方時起轉移,乙方接收前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6、交付及驗收
6.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標的物送至 。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 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后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如甲方交付的貨物、及資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應負責補足或更換,對于初步驗收時未能發現的潛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
6.3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7.1甲方應采取 方式運輸至乙方工地指定地點;
7.2裝卸、運輸及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8、質量保證期限及售后服務
8.1標的物質量保證期為2年,從送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8.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咨詢。
8.3其他服務約定:
9、結算方式、時間(以下兩種只能任選一種)
9.1貨到驗收合格后 日內付合同價款的 %;剩余價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 年)滿后付清,質保期自收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9.2約定其他方式:
10、解除條件
10.1雙方協商一致。
10.2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 1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乙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11.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
11.4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衛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11.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11.6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利息。
1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臺風、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的解決方法
13.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13.2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4、其他約定事項
14.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4.2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14.3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執 二份,乙方執 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