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樹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按樹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購方)
甲乙雙方因櫻桃樹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1、購銷苗木規格、數量、價格、苗木現狀、提貨時間
規格:樹干直徑20厘米(從離地平面30厘米計量),帶80厘米土球。
數量:大約________株,價格:每株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苗木現狀:苗木位于________________。
提貨時間:______20__年底之前提完。提貨時甲方有義務做協助工作。
2、甲方提供的苗木長勢健壯,根系完整,無檢疫性病蟲害。
3、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余額在提貨時按實際提貨量付,每車一付。
4、如一方違約或單方終止合同,除按照定金承擔責任外,應向另一方賠償損失,計算方式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計算。
5、若遇天災或不抗力原因苗木損失嚴重,則甲方在提苗木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按比例縮減,否則按上述第四條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按樹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棉花品名、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產地等級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合計
第二條 棉花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受買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按樹買賣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 機構代碼證: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機構代碼證: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證件類型:
國籍: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代理人:
國籍: 聯系電話: 代表人聯系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一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畝,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1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號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層] 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套內建筑
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及付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元,總金額( 元)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
3元) 。
2
第五條 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帳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帳帳戶。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銀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萬采用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 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 買受人權解除本合同。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賣雙方應就具體付款方式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 3
的,買受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在收到 買受人書面通知日內將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合同簽訂之后三十日內應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面積)為依照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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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提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 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