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類-飛機買賣合同(精選3篇)
買賣類-飛機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買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系方式:
鑒于:
1. 公司(以下稱為“賣方”)擁有此處描述和提及的飛機,并希望將飛機出售給買方。
2. 公司(以下稱為“買方”)希望從賣方購買飛機,所有條款均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因此,基于上述情況以及本飛機買賣合同(以下簡稱為“本協議”)中所包含的各自聲明、保證、承諾、義務和協議,雙方在此將受法律約束,同意如下。
第一章定義
第1條 以下條款的含義就是本協議中的含義:
“飛機”指:
1.1 一架 公司生產的型號為 的飛機,生產商序列號為 ,當前注冊號為 ,裝有兩臺 公司生產的型號為 的飛機發動機,發動機生產商序列號分別為 和 的,并裝有一臺 型APU,APU的生產商序列號為 ;
1.2 所有安裝在飛機上或屬于飛機的零件、電氣、部件、航空電子設備、儀器、部件、配件、家具、設備和附件;
1.3 任何松散設備通常作為賣方飛機財產的一部分或在飛機規格中詳細說明;
1.4 所有的飛機文件。
“飛機文件”指所有與飛機相關的所有文件和飛機維護要求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現行有效的美國聯邦航空局頒發的適航證書,所有現行連續、完整的機身和發動機的英文日志,重量平衡手冊、標簽、技術報告、維護運營記錄、零件接線圖和其他所有由廠家交付給賣方的飛行手冊(包括紙質、電子件及其他方式存儲件)。
“飛機規格”指附件二中列出的飛機規格。
“適航證”指不受限制的美國聯邦航空局簽發的標準適航證書,但證書上標注的限制和約束除外。
“適用標準”指適用于該飛機的所有相關FAA法規。
“尾款”指總額為 (US$ ,000,000)。
“工作日”指在一年中(1)在雙方公司注冊國,及倫敦、北京和美國俄克拉何馬州的銀行未被授權或被要求關閉的任何日期,并且(2)美國聯邦航空局飛機注冊處對解抵押和/或文件所有權歸檔業務開放的日期。
“買方先決條件”指第11.1條中賦予的含義。
“買方代表”指依據第8條中的規定,經賣方批準的最多3名人員作為買方的授權技術代表參與試飛(這里需要澄清,買方技術檢測員也可以作為買方代表)。
“買方技術檢測員”指由買方指定的在飛機檢測機構指導飛機檢測的工程師。
“試飛”指在第8條中賦予的含義。
“試飛費用”指本協議中規定的由買方支付的用于試飛的直接運營費用(包含在飛機檢測費用中)。
“交割”指根據本協議第12條完成此飛機預期的買賣交易。
“交割日”交割發生的日期(工作日),依據本協議第12條對交割日期的決定。
“先決條件”依據本協議第11.1條和第11.2條,買方和賣方必須滿足的條件。
“公約”是指被采用于20__年11月16日在南非開普敦的移動設備國際利益公約和協議約定中的共同的官方英文文本,連同國際注冊法規和國際注冊程序,和所有其他規則,修改,修改,補充,和修訂。
“交付條件”指本協議條款第7條中賦予的含義。
“交付地”指雙方同意的稅收合理的地方。
“交付接收函”指按照附件四格式的飛機交付接收函。
“交付飛行”指飛機在賣方擁有、指揮和控制下,由檢測地調機到交付地的特定飛行。
“第一筆訂金”指在 年 月 日,支付到資金監管機構賬戶,并根據本協議條款第3條由資金監管機構持有的總金額為 萬美元(US$ .00)的訂金。
“第二筆訂金”指本協議生效日期2個工作日內,支付到資金監管機構賬戶,并根據本協議條款第3條由資金監管機構持有的總金額為 萬美元(US$ .00)的訂金。
“訂金”指第一筆訂金和第二筆訂金的總額。
“解除抵押聲明”指資金監管機構通過國際注冊機構(IR)獲得的確認飛機抵押和相關抵押記錄已解除的聲明。
“不符”指在飛機檢測中發現的任何適航項目或任何必須糾正或修理的項目都由賣方負責,以便在交割時賣方按照飛機交付條件將飛機交付給買方。所有不符應由檢測機構確定并發布在飛機的檢測報告中,并在本協議中的附件二中注明不符項。
“美元”和“$”或“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合法貨幣,即本協議所使用交易的貨幣。
“生效日期”指買賣雙方簽署并執行此協議的日期。
“資金監管賬戶”指資金監管機構的如下獨立賬戶: 。
“資金監管機構”指 。
“資金監管費用”指本協議條款第5條中賦予的含義。
“毀損”指關于本架飛機的以下事項:
(1)(無論描述或表征)飛機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包括對飛機的任何損害,導致以全損為基礎的保險結算,或以全損為基礎的征用使用或租用,導致以全損為基礎的保險結算);
(2)飛機因任何原因被毀壞、損壞,無法進行經濟修理或者永久不能正常使用的損失;
(3)(無論是法律上的或事實上的)由注冊國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實體以任何理由就該飛機征用或強制取得所有權;
(4)發生劫持、盜竊、失蹤、定罪、沒收、扣押、扣留、征用飛機或租用的事件而使賣方損失了飛機,或在交割日賣方允許的其他任何人擁有和/或使用飛機的權利。
“政府機構”指任何國家政府或其政治分支的任何部門、委員會、董事會、辦事處、法院、立法機關、代表處、機構或管理局。
“檢測”指本協議的第8條更詳細地描述了飛機的預購買技術檢測、飛機文件審查和飛行檢查。
“檢測設施”是指 或任何其他雙方共同商定的設施。
“檢測報告”是指檢測設施生成的最終書面報告,應按照本協議第9條的規定發布給買方和賣方。
“檢測工作協議”是指締約方技術檢測員和附件三共同商定的檢測工作范圍,如附件三。
“國際登記處”是指位于愛爾蘭都柏林的根據“公約”設立的國際登記處。
“美國聯邦航空局航空器登記處”指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的FAA航空器登記處及其任何后繼機構。
“留置權”是指賣方因擔保而產生的任何留置權,擔保權益,抵押,質押,轉讓,質押,留置權,租賃或任何其他安排。
“制造商”是指:
(1)關于機身, 公司;
(2)關于發動機, 公司;
(3)關于APU, 公司;
(4)就任何其他部分,組件及系統而言,該等物品的制造商。
“嚴重腐蝕”是指超出相關制造商的公差和限制或其修復構成材料損壞的腐蝕。
“嚴重損壞”是指對飛機或其任何部分造成的任何損害(1)要求或要求簽發FAA表格337或EASA等同物,或(2)要求或要求進行改造或修理,構成“大修”,該術語在14CFR,第43部分,附件二中定義,并以14CFR第43部分附件三規定的方式記錄。
“雙方技術檢測員”指的是買方技術檢測員和賣方技術檢測員的聯合。
“購買價格”指 百萬美元(US$ ,000,000)。
“返回服務”具有第10條中賦予它的含義。
“賣方先決條件”具有第11.2條中賦予該術語的含義。
“賣方技術檢測員”是指由賣方指定并正式授權的工程師(并明確向買方的技術檢測員確認),以監督檢測地點對飛機的檢測,并代表賣方授權糾正差異如果有的話,在檢測設施根據本協議釋放飛機返回服務之前。
“稅收”是指所有現有和未來的稅收,征稅,稅款,關稅,費用或任何性質的收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預扣稅,印花稅,轉讓,銷售和使用,收入,增值稅(VAT)或任何國家或地方稅務機關或任何其他機構或政府實體根據適用的稅率征收的類似稅款,連同其利息和對此的處罰。
“技術接收證書”是指附有附件七的技術接收證書。
“賣據”是指附件五中的賣據。
第二章購買和出售
第2條 協議
考慮購買價格,在交割日,賣方應出賣并交付飛機給買方,且飛機不含任何和所有留置權并擁有全部所有權保證,買方應按照此協議設定的條款和交付條件從賣方購買并接受飛機的交付。
第3條 訂金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訂金在執行本協議時不可退還給買方,并應在交割時由資金監管機構將其作為飛機的購買價格的一部分。
第4條 尾款
尾款將在交割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存入資金監管賬戶。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尾款將在交割時與訂金一并作為飛機購買價款。
第5條 資金監管費用
資金監管機構本次交易的收費總額為: 美元,并由賣方和買方平均承擔。
買方應當承擔的資金監管費用應在可行的范圍內盡快的存入資金監管賬戶,但不得遲于交付日前一個工作日。
賣方特此指示資金監管機構在交付時從購機價款中扣除賣方應承擔的資金監管費用,并保留這部分費用以支持資金監管機構。
第6條 獨家購買權
在生效日期,除非本協議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終止,否則飛機應受買方的獨家購買權限制。
買賣類-飛機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標的、數量、價款等:
商品名稱農藥類別農藥類別農藥登記證號牌號、商標計量單位數量數量總金額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農藥質量對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四、買賣雙方現場對農藥交付、驗收。
五、買賣雙方對農藥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___。
六、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七、農藥不符合質量標準或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買受人有權要求換貨、退貨。
八、買受人應按所買農藥標簽注明的用途、使用技術和方法在有效期內使用農藥。
九、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買賣類-飛機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合同編號:
乙方(買受人):?簽訂地點:
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權責相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商品名稱、數量、金額
商品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材?質
顏?色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乙方自定商品規格,應于?年?月?日將商品名稱、_____、規格型號、材質、顏色、數量、單價一式兩份交于甲方,雙方認可后簽名各留一份。
第二條?質量要求
商品的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一)國家標準。
(二)約定標準
第三條:定金
乙方應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總價款?%作為定金(比例不超過總價款的30%,特殊定做不超過總價款的50%),甲方在交付貨品時,結清余款,定金抵沖總價款。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在交(提)貨時,以現金方式兩清,若乙方以支票、信用卡方式結算的,甲方在款到三日內交貨。
第五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和期限按下列?項執行
(一)甲方于?年?月?日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二)乙方于?年?月?日到甲方處自提。
運費約?元,由?方承擔。
第六條?驗貨方法及處理要求
乙方對商品數量、顏色等有異議的,應在交貨當場提出,如對商品質量有異議的,按照《產品質量法》等相關的法律進行更換、退貨處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解除合同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二)甲方逾期交貨,應每日按總價款的?%支付乙方違約金。
(三)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定金不返還。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申請蘇寧環球商貿城合同指導站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南京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商城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