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精選28篇)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
甲方:(以下簡稱“賣方”)
乙方: (以下簡稱“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就雙方于年 月 日 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達成如下補充條款,以資雙方恪守。
一、雙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購車輛在雙方簽訂《原合同》之前已登記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證車輛行駛里程不超過 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費用,并經雙方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后,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則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并按照本補充協議辦理車輛保險后,由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當乙方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后,甲、乙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車輛,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為由拒絕提取車輛。乙方在提取車輛時自己或受乙方委托提取車輛的人必須具備車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
六、乙方在提取車輛時以及提取車輛后至車輛變更登記辦理前,應當足額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不應當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機動車已經交付的,但沒有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的,所有權移轉,此時買受人尚不是保險合同當事人,而出賣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險利益,都無法獲得賠償。
七、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機動車使用的相關責任,在車輛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后由乙方承擔。乙方取得車輛后,有權自主使用車輛,但車輛使用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概與甲方無關。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或《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因任何原因無效,造成甲方收回車輛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車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并賠償甲方損失(可按車輛折舊費計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的規定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超過三十日的,甲方有權將車輛依法拍賣,所得價金,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十、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互為補充,兩者相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后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為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并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后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后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說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個 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玖 萬元人民幣;剩余價款 仟元,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后,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余款。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于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后,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于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于閑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為《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編號為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座],編號為(具體位置附圖),屬結構,層高為最新車位買賣合同范本最新車位買賣合同范本。該建筑位于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交房后,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七、關于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于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置及價格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該車位編號為_____,總價為_____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使用權款項。
三、該車位交付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四、該地下車位設計為人防工程,乙方僅在和平時期享有與所購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約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m,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內采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聯系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_________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仟佰拾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8
出賣人(甲方):延安圣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項目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于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 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仟元整,乙方應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 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后,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占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 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設備。
3. 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 乙方所選定車位位于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并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 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并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設備、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 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并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并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后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
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 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為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為送達。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方于20xx年10月3日簽署了編號為 的《新車買賣合同》(以下稱“原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寶馬進口汽車一輛,總價為 元(含車輛售價 元,上牌費、保險費、原廠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費用),20xx年11月22日交齊全款,45天內安排上牌,交車時間20xx年11月22日。現乙方已按約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合計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車輛給乙方。現為妥善處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各方在互諒互讓、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須在20xx年1月29日前交付合格的.車輛給乙方,并在交付車輛后45天內辦理完畢上牌手續。
二、如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車輛或辦妥上牌手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書面或手機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內:(1)將所有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 元一次性退還乙方;(2)自20xx年11月22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為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作為乙方損失賠償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項約定的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汽車總價 元的千分之五為標準計算違約金給乙方,直至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三、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原合同及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蓋章) 乙方:
聯系人: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合同的內容應合法,且能充分保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利條款。根據合同雙方力量的對比,盡可能爭取相對有利的合同條款,不要簽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的一邊倒的合同。仔細審核合同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力求用語準確、清晰、避免歧義,嚴防筆誤、涂改。
經買賣雙方平等協商,在真實意愿的基礎上,就車位買賣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并作為所有權歸屬的憑證。
一、雙方買賣的車位位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賣方獲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有權證明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資料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車位的買賣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買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賣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應當向買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車位及車位鑰匙由賣方交付買方。
四、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賣方應保證對出賣的車位擁有所有權,有權處置該車位,賣方及第三人沒有在該車位上設定抵押,法院等機關沒有對該車位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給買方造成損失,賣方對買方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六、合同生效后,車位所有權歸買方所有,買方擁有完全使用權、租賃權和轉讓權,使用、租賃、轉讓的時間、價格與賣方無關,但在同等條件下,賣方可以享有優先權。
甲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1
甲方(出售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于“名流時代廣場”第 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 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黃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車庫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簽于 年 月 日 簽于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2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市___區___區),車位面積為___平米,(___號)。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元整(大寫:___拾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車位款(含定金)人民幣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保證各個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電話:
電話: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3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系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為 ㎡,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5日內采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聯系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4
甲方(車位賣方):電話:
乙方(車位買方):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買方所購車位的基本情況:
車位編號: 車位面積: 平方米,產權方式為: 總價: 元。
有關事項: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車位出售給乙方。
二、上述車位出售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結清。在甲乙方雙方簽訂本協議書后,由乙方支付相應款項,甲方出具收據后交付車庫所有權。
四、因車位未單獨辦理產權證,今后乙方如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提供相關協助。
五、乙方在購得車位后,乙方對本車位享有所有權,今后與本車位所發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在車位轉移前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轉移后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過戶費用。
八、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證件號:證件號: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于____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____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并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____________________,買 受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6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墻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范圍限定于本小區范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并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7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機動車地下停車位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地下停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所在土地用途為:車位,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買受人認購本項目住房為 號樓 室,車位為該項目中地下負 層 號。
第二條 付款方式與價款、繳款日期
1、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一次性的付款方式支付該車位價款。
2、按照"個"計算,該車位總價款為(小寫)(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人民幣整。
3、繳款日期為簽訂本協議當日支付
第三條 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二)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停車使用條件。
第四條 交接手續
(一)該車位達到車位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或電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
(二)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出賣人視為買受人違約,本協議自動失效,出賣人扣除車位總款10%的違約金,余款30日內退還買受人(不計利息),出賣人在買受人違約當日有權對該車位另行出售。
第五條 保修責任
在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維修。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使用
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協議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 2 頁,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 份,買受人 壹 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8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后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為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并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后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后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說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個 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玖 萬元人民幣;剩余價款 仟元,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后,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余款。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于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后,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于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于閑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19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元),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簽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后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剩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并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1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車庫面積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稅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2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 市 區 區 ),
車位面積為 平米,( 號)。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
車位款(含定金)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保證各個
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3
甲方:乙方: 聯系住址: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 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愉景華庭』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車位現狀為準。
2、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購買車位以個為準,不按面積大小計,但維修基金需以房產局實測面積交費。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暫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權限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為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墻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戶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設備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系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4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樓下的第____號車庫,(實測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為貯藏室或車庫使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首付 萬元( 元),余款于 年 月 日結清。
三、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該車庫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樓下的第____號車庫,(實測建筑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為貯藏室或車庫使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首付 萬元( 元),余款于 年 月 日結清。
三、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該車庫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于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__ ,編號為__ 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 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158000、00元(大寫:壹拾伍萬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為,預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完成當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后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臵該車庫。
3、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直至所有手續移交完成為止,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停車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7
甲方(車庫出賣人)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庫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________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_______________ ),拍賣傭金 (大寫: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________________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篇28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后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為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并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后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后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說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個 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玖 萬元人民幣;剩余價款 仟元,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后,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余款。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于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后,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于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于閑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為《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