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合同范本(通用29篇)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買賣事宜自愿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須符合下列規格及質量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灰份(Ad)≤ 硫份(St)≤ 計量水份揮發份(Vdaf)17~28% 粘結指數(G值)≥80
三、甲方以汽車運輸方式將煤炭運至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費及卸貨前其他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數量以乙方過磅計量為準,如甲方有異議,應在卸貨前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在異議提出后,由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過磅地點過磅,并且以該磅過磅的結果為準。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質量檢驗結果以乙方為準。如甲方有異議,雙方共同取樣,交煤監所化驗,以煤監所的化驗結果為準。
六、煤炭初始單價為1340元/噸(含調節基金、含增值稅的一票包到價),預付貨款500萬,然后隨發貨量支付。
1、灰份Ad的增減價:
①、區段一(Ad<11.50%部分)Ad≤10.50%,從10.50%起每降0.10%加價3元/噸;10.50
②、區段二(11.50%≤Ad≤12.50%部分)從10.50%起每增加0.10%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12.50%
④、區段四(Ad>13%部分),按800元/噸結算。
2、硫分St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St≤1.40%部分),St>0.80%從0.80%起每升0.10%減價3元/噸。
②、區段二(St>1.40%部分)從0.80%起每升0.10減價5元/噸。
3、粘結指數G值的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G≥80部分)扣價一:G值≥80不扣價,否則每降1減價3 2元/噸。
②、區段二(75≤G<80部分)扣價二:從80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G<75部分)扣價三:從80起每降1減價7元/噸。
4、揮發分Vdaf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Vdaf≤17%部分):從17%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②、區段二(Vdaf≥28%部分):從25%起每升1%減價5元/噸。
5、減量減價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3萬噸/月,遇客觀因素(天氣、政府行為、災害等)不能運煤的,每月基量按照25000噸,每噸20元支付給乙方。
七、結算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所銷售焦廠的結算單為準。質量數量的獎扣歸甲方所有。甲方確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利潤每噸不少于20元。
八、甲方應在結算3日內根據結算結果向乙方開具17%合法的增值稅防偽稅控專用發票,慚愧方于收到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起3日內向甲方付清尚欠貨款(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在上述期限未向乙方足額開具發票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承擔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九、因本合同的效力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的,不影響本條的效力。
十、其他約定
1、甲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是中發現供方所開具給需方的發票有 3虛開、代開或屬假發票等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給需方造成進項稅額轉出和補交滯納金、罰款等經濟損失的,一律由供方承擔損失責任。
2、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市場行情發生了變化,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價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傳真件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品種規格、質量:
二、交貨地點: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 元/噸,原則上價格在一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 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為準,計量以 煤場過磅單為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余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20_年5 月30 日— 20_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7.全水分>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噸,合同兌現率>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銷放:鄂爾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簽訂地址:鄂爾多斯市 合同編號:
購方: 簽訂日期:20_年 月 日 計量單位:元/噸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
一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二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三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四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提)貨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三、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四、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20__年 月煤炭購銷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1.甲、乙雙方同意通過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市場”)完成煤炭交割,并遵守交易市場制定的《交易規則》和《交易商管理辦法》。
2.煤炭品種: 。
3.交貨期限:20__年 月 日~20__年 月 日。
4.交貨數量: 噸。
5.交貨方式:平倉交貨;
6.船名: ,航次:
7.交貨地點:秦皇島港。
8.乙方應根據甲方船舶抵港的通知按船期備妥貨源,并在甲方船舶抵港前辦好煤炭裝船的一切手續。若船舶到達裝船港天后,乙方仍未備齊貨源,甲方有權提出撤船,并且由乙方負責賠償船務公司的船舶滯期費。
9.質量指標(收到基):
質量項目 標準規格
低位發熱量(Qnet,ar) ≥ 大卡/千克
全水份(Mt) ≤ %
揮發份(Var) %
全硫份(St,ar) ≤ %
灰 份(Aar) ≤ %
10.價格:
10.1含稅平倉價 元/噸(全額增值稅發票一票結算)。
10.2煤炭價格調整辦法:
序號 質量指標 質量標準 價格調整
1 收到基低位
發熱量
(Qnet,ar)
≥ > 大卡/千克,每升1大卡/千克加價 元/噸;< 大卡/千克,每降1大卡/千克減價 元/噸11.數量驗收確認:雙方在裝船港經水尺公估后出具的港航交接清單簽數作為雙方數量結算的依據。
12.質量驗收確認:雙方在裝船港委托 在裝船過程中進行全過程采樣并化驗,以其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甲方承擔檢測費用。
選項:(①通標標準技術有限公司(SGS)秦皇島分公司、②秦皇島市煤炭檢驗中心、③華正煤檢行、④秦皇島市商檢)。
1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船舶平倉離港后均有權提出商檢建議,將雙方協商一致,請到達港口所在地商檢機構復檢水尺并計算實載數量,該商檢結果即為交接驗收數量。檢測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14.結算及付款:甲乙雙方 。
選項:{①通過交易市場第三方結算帳戶結算全部貨款;②通過匯入交易市場帳戶結算全部貨款}
14.1在本合同甲方、乙方和交易市場的《委托交易結算合同》簽署完畢后,甲方按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數量和第10.1條約定的平倉價格,將全款匯入 。
選項:(①交易市場帳戶;②委托交易市場監管的第三方委托結算帳戶)
14.2煤炭驗收完畢后,乙方以雙方確認驗收的重量、質量數據為依據開具發票(全額增值稅平倉一票),雙方根據實際結算貨款多退少補。乙方應在日內開具專用增值稅發票,并將增值稅發票交送或郵寄給交易市場,由交易市場郵寄給甲方。
15.履約權利和責任:
15.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按照“第4條”規定購銷數量的范圍分別完成供貨及貨款的結算。
15.2一旦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并雙方簽字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16. 違約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17.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議,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裝船港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署蓋章后,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易市場一份備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9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20xx年5 月30 日— 20xx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 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xx%,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xx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xx%—24.99%扣2元/噸;10%—20xx%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120xx%,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2元/兆卡)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1
購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對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簽訂此補充協議。
一、 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二、 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三、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四、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五、 價格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___元/噸
六、 價格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___元/噸
七、 原合同其他條款不變。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丙方:
根據甲方經營運作的實際情況及國家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相關要求,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年甲方同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數量,具體供貨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執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數量,根據鐵路大票及發票清單上的發貨人名稱,分別由甲方和乙方各自開票辦理結算業務。
甲乙雙方均同意丙方將甲乙雙方的貨款全部打到甲乙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結算專戶;賬號:;開戶行:)。
2、乙方辦理結算部分量的合同條款按年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條款執行。
3、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
乙方: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丙方:水泥經貿有限公司
代表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3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買受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資料
1.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
2.發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
3.煤種: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5.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數量(萬噸):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
1.Mar:
2.灰分Aar:
3.硫:
4.揮發分Var:
5.低位發熱量:
第三條交貨方式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風險承擔
甲方知悉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最終使用方為公司,甲方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該批煤炭的所有權歸乙方,該批煤炭的相關風險至最終使用方公司接受前,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價格調整
1.質量調整價按照如下的方法進行:
(1)當熱值Qnet.ar在Kcal/kg-Kcal/kg區間,熱值變化時按比例計算加價和減價,即結算價格=基本價格×(裝船檢驗報告熱值/基準熱值)。
(2)當熱值高于Kcal/kg以上不再考核。
(3)當熱值低于kcal/kg時,買方拒收或價格另行商議。硫份St,ar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每超%,減價元/噸。
2.最終使用方公司因市場價格變動向乙方提出價格上下浮動要求的,則本合同的價格即自動調整,且調整的比例與最終使用方公司提出的浮動幅度一致。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由乙方委托煤炭檢驗行按國標進行進港到車檢驗,并以此質檢結果作為按質計價的依據。
2.數量以進港軌道衡計量結果作為交貨數量的結算依據。
第七條費用及其結算
1.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先支付噸標的的車皮費用和噸煤炭總貨款的%作為定金,煤炭上車板后,乙方再支付實際裝車煤炭貨款的%;貨到指定目的站,檢驗質量達標后,乙方再支付余下的%貨款。
2.甲方提供全額增值稅一票結算。付款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視為乙方單方違約;乙方未按合同付款約定付款,視為乙方單方違約。乙方單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甲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規定時間內提供合同數量的),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已付貨款,并保留索賠權利。
3.甲方逾期交貨、拒絕交貨、交貨不足、貨物質量有瑕疵或其他違約行為,而導致最終使用方公司向乙方索賠的,則甲方除須無條件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外,還須承擔乙方處理最終使用方公司的索賠及乙方向甲方進行索賠而按照國家有關機關的收費標準支付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等費用。
第九條保密條款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未按照計劃發貨的,乙方有權選擇拒收,或者雙方協商后折價收貨。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變更與補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4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whqz001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站、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簽章)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7
甲方(銷方):
乙方(購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8
煤炭買賣合同書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19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合同執行期:20xx年5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煤炭單價:
六、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4800千卡/千克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0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檢驗結果為準。
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
2、乙方從濮陽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甲方發貨到濮陽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處,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出賣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編號:
買受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編碼:
監制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3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買受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Qnet,ar≥16.726MJ/㎏。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四川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電廠卸煤鐵路專用線)。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以買受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供煤到貨數量,1.2%(含)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其余在途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買受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買受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買受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出賣人可以到驗收現場對采樣、制樣過程進行監督。
3、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10日內向買受人進行該批煤炭質量查詢,10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5 日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買受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5 日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5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5 日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數量、單價及執行期:
1、按質計價,含稅(增值稅17%),詳見本合同第六款(計價標準)。
2、結算數量以買受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以上價格執行期限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5日書面函告出賣人調整計劃發煤的時間和煤量,并不承擔因此造成的對方損失。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發運地點僅限上述約定發站):
1、當Qnet,ar≥16.726 MJ/kg(4000大卡/kg),執行到廠含稅價每0.418 MJ/kg 為11.4元/噸(即11.4分/大卡.噸);當Qnet,ar<16.726 MJ/kg(4000大卡/kg),執行到廠含稅價每0.418 MJ/kg為3.0元/噸(即3.0分/大卡.噸)。
2、煤價浮動按質量指標比例進行計算。 七、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按買受人驗收質量全月(當月)加權平均結算。結算時間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以出賣人火車運輸大票托運時間為準。
2、兩票制結算,發票由出賣人出具給收貨人,貨款由買受人統一支付。出賣人代辦鐵路運輸、并代收代付鐵路運雜費,發票由出賣人出具給買受人,因出賣人原因導致支付延遲的責任由出賣人自行承擔。
3、煤款按月結算,次月內結清上月煤款。
八、煤炭摻雜、使假的處理:
1、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Qnet,ar≥1.0MJ/kg,按摻雜、使假處理。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通知;若發生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在拒收的同時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3、出賣人供應煤炭摻雜、使假,若買受人同意接受,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該批次煤炭的質量不進入當月全月加權平均結算。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為交付授權委托書和代為交付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非合同約定的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甲、乙雙方的地址、傳真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的函件、傳真,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廣安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在 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7日視為送達日。
4、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5
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真實、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以幣拾萬元整(¥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于該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將房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為交易依據。乙方如果交易該房屋,若有需要,甲方無條件配合。等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界時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時交付乙方該房屋。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應支付按日計算的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逾期超過兩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需將已收的房款即時全額退還、支付五萬元違約金作為乙方損失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將已收房款即時全額退還乙方,扣除兩萬元作為甲方損失賠償。
3、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現象、保證無隱瞞房屋歷史或其它非善意行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則放棄先訴抗辯權,并按所收款項雙倍返還給乙方,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賠償。
4、本合同簽訂、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提出變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的雙倍支付給對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變更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補償款發放,甲方應即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否則應支付按日計算的補償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直至全額支付給乙方日止。
七、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本合同或該房屋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訊方式發生改變,該房屋的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它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造成房屋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本房屋屬企業用房,國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實際產權人和實際所有人,而非合法產權人,故本房屋不滅失,該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起訴。
十、中介方積極協調雙方交易,保證此交易真實有效,否則承擔連帶責任。本合同簽訂后,中介費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
十二、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該房屋平面設計圖。
甲方:乙方: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中介方: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6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20xx年5 月30 日— 20xx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7.全水分>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7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20.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標稱最大粒度≤50mm。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Qnet,ar<1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Qnet,ar≥1 MJ/K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10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10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5 日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5 日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5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5 日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Qnet,ar≥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MJ/㎏的到廠含稅基準價格為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為20xx年4月5日至20xx年4月30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為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為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托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Qnet,ar標準為20.908MJ/㎏(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Qnet,ar<20.908MJ/㎏(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50mm,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8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煤炭買賣合同范本 篇2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買受人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處,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出賣人名稱(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開戶銀行:
賬 號:
納稅人登記號:
郵政編號:買受人名稱(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開戶銀行:
賬 號:
納稅人登記號: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