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鋼型材采購合同范本(精選3篇)
塑鋼型材采購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鑒于甲方承包京珠國道主干線安陽至新鄉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項目工程,為確保優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材料規格及單價
鋼材規格和生產廠家由甲方指定,價格及數量規格見后附表,本價格在合同簽字生效日起25日內如遇市場價下調乙方價格同等幅度下調,市場價格上漲時甲方不予調整,還按本合同執行,鋼材由乙方組織運輸,鋼材到甲方場地后由甲方組織卸貨。
二、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應的鋼材必須是甲方業主準入生產廠家的產品,并且復核現行國家的質量標準,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出售的鋼筋隨車提供該批鋼材的產品質保書以及相關資料。
三、供貨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五日內完成甲方采購清單所需鋼筋(采購清單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購清單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提供鋼筋采購清單,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購清單供貨。
五、運輸及交貨地點
運輸由乙方負責,交貨地點為:
六、計量方式
1. 螺紋鋼:按鋼筋理論單位重,計算重量(驗尺);
2. 線材:按過磅計重,以甲方磅站計量為準。
七:結算方式
乙方每供貨滿200噸,甲方應按應付款(在乙方提供有效發票及鋼材質量保證書后五個有效日內支付)。乙方在供貨期限內將按甲方所需全部鋼材(采購清單)運到交貨地點,并且提供全部有效發票及鋼材質量保證書后五個有效日內結清貨款。如果乙方未在供貨期限內完成,甲方有權拒付已交付貨場剩余的5%貨款。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對不合格的材料有權拒絕進場,對已經進場的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費清理出場,或由甲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也不負擔該材料款。
2. 甲方付給乙方材料款時,有權向乙方索要發票。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保證材料合格,若因材料質量問題引起質量事故,由此引起的責任及甲方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運輸過程中,應遵循環保部門對環保方面的要求,不得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破壞,若因乙方運輸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叫破壞,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政府對超限超載的管理規定,不得超限超載運輸,否則由此造成道路破壞及相關罰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安全負全部責任,運輸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5. 乙方在甲方付給材料款前,必須向甲方提供足額的有效發票。如甲方未在規定的五個有效工作日付款,從第七個有效工作日開始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流動資金短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乙方若違約,應承擔對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合同期間若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及合同有效期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塑鋼型材采購合同范本 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供應 工程鋼材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第二條 鋼材供貨廠家及質量和技術標準
1. 甲方向乙方所供應的鋼材為國營大型生產廠家的合格包檢產品。
2. 質量標準為國家現行執行標準。
第三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地點和費用承擔
1. 貨物運費和下車費、下車過磅費及下車安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需貨前三日,書面或信息向甲方提供該批次的需求計劃。該批次需貨計劃應當包含鋼材的具體的規格、數量、供貨時間。甲方應當在收到批次需貨計劃24小時內再次確認,甲方按確認后的批次需貨計劃履行交貨義務。若由于市場原因,乙方該批次需求計劃中所列部分的某一規格在成都本地市場缺貨,甲方應在收到該批次需貨計劃之日起24小時內將此情況通知乙方,再由雙方另行約定供貨時間。
3. 供方負責將貨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指定作為乙方指定的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乙方任意一個指定的收貨人在甲方的送貨單上簽字后,均視為乙方已收貨且乙方對甲方所供鋼材的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外觀質量以及交貨地點等已經確認。
第四條 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 甲方所供材質標準按國家現行規定的標準執行。乙方必須對所供產品先檢后用,如對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差異議,需方必須在收到材料后7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同時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質量檢測報告。供方在收到質量檢測報告之日起5日內,由供需雙方會同該生產廠家抽樣共同到國家認可的質檢權威機構進行質量復核,上述部分的出具質檢報告所確診的檢測為最終結果。供需雙方均應認可。如確實出現質量問題,需方可退貨,供方負責承擔檢測及往返運輸,上下車費用,不的承擔其他任何費用和損失。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貨到工地后,先檢后用,不檢驗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 計重方式以過磅計量為準。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之內乙方予以認可。數量異議在貨到工地時當時并保持原包裝未動的情況下提出。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
1. 付款方式:除首批墊資100噸外,其余以后按批次實際收貨數量三日內(若特殊情況,必須在5日內)現金或銀行電匯支付,現金必須憑供方蓋有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支付,如果逾期未支付,乙方每天承擔當批次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2. 付款期限:供方首批墊資鋼材100噸,不計墊資利息,在最后一批次鋼材供貨后,30日內必須付清。否則,乙方每天自行承擔甲方向乙方所供鋼材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 如乙方未按本條上述約定支付貨款,則供方可停止供貨。在停止供貨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廠家、商家的鋼材,否則視為違約。
4. 甲方所供的鋼材材料,乙方承諾不要求甲方提供《建筑鋼材貨款增值稅普通發票》和《普通商業手工版發票》。甲方只提供給乙方收款收據既可 。
第六條 特別約定事項
1. 乙方該項目工程全部鋼材由甲方獨家供應。供貨期間,甲方在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乙方使用甲方以外供貨商提供的鋼材,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2. 甲方必須保質、保量(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以內),按時供貨給乙方,否則視其違約,乙方有權力立即終止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責。
3. 乙方將鋼材需用計劃以書面形式或信息發給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計劃的當天攀成鋼掛牌價(即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對成都的當期鋼材報價),另外每噸加價50元)為準,按時組織貨源送貨至乙方工地。
第七條 違約責任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違約方按違約條款承擔已履行交易貨款總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累計計算。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 若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
2.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至履行完畢時終止
甲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塑鋼型材采購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井睦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委托乙方供應鋼材,雙方本著平等誠信、自愿的原則,在南昌簽定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協議如下:
一、 供貨內容:
乙方供應甲方井睦高速二分部橋梁工程建設所需鋼材。(Ⅰ級鋼筋為圓盤,Ⅱ級鋼筋為9或12米定尺)
二、供貨時間、數量及單價
1、乙方根據甲方工程量需要供貨,甲方通過電話通知或其它聯系方法通知乙方供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組織送貨到達甲方指定地點(井睦高速二分部施工段范圍內)。
2、數量以送達工地的實際驗收量為準。
3、定價原則:
A、規格:螺紋鋼;廠家:準入;單價:今日鋼鐵網南昌市場價+380元/噸。
B、規格:線 材;廠家:準入;單價:今日鋼鐵網南昌市場價+380元/噸。
以上單價為到甲方指定驗收地點的一次性綜合單價(含裝運費及稅費等一切費用),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費用。補充說明:單價以提貨單的日期,按今日鋼鐵網為基價并以提貨單時間叁日內貨物必須到達甲方指定點。
三、質量要求
1、滿足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xx)材料技術要求的規定。鋼材標號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
2、符合本項目項目工程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并提供出廠質量保證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并支付任何費用,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四、計量、驗收
1、計量:φ6.5-φ10圓盤以磅重交貨和結算, Ⅱ級鋼筋以理論重量交貨和結算.
2、驗收由甲方進行,驗收標準為《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xx)材料技術要求的規定及國家質量標準。驗收期間在收貨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如果需在使用時才能發現的質量問題的,甲方可將在使用時進行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立即向乙方提出。
3、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格的,代為保管,并可在30和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代管期間,貨物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五、乙方職責
1、乙方需確保甲方所訂購的鋼材按施工進度所需保障供應,不管市場變化如何,供方均需保證充足的資源供應。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
六、收貨方式及地點
1、甲方采取點支數結合過磅稱量抽查的收貨方法,由甲方指派專人現場驗收和簽單,收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地點。未按甲方要求的地點卸下鋼材者,甲方不予承認。
七、結算方法及付款期限
1、第一次乙方貨款累積超過 300 萬元以上才結算,只結算超過 300 萬元以上部分, 300 萬元貨款作為押金。
2、 以后每月結算一次,每月乙方憑甲方收貨單(材料收貨單上必須要有驗收
人、復核人簽章,由質檢員和采購員負責結算;)開具稅務發票,甲方憑乙方稅務發票將上月實收貨款一次性付清。
3、 待全部鋼材供應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并辦理最終結算后,貨款及押金在1個月內全部付清。
八、其它事項
1、乙方因供貨產生的糾紛或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2、如果乙方供貨不及時而出現的停工待料等印象,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乙方如在甲方通知發貨后五日以上仍不能供貨,視為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合同供貨數量進行分割,并可單方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管轄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5、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雙方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到法定和合同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6、本合同非獨占排它性的采購合同,甲方可以根據市場效益、質量優先原則,向其它供貨商采購同類型材料。
7、若項目辦統一招標,確定了中標單位,鋼材由中標單位供應,則本合同終止,雙方結清貨款及押金。
8、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