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定購合同書(精選3篇)
棉花定購合同書 篇1
棉花定購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縣(區(qū))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村
需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價格、交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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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規(guī) 格│計量單位│數(shù)量│ 價 格
│交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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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級至│
│
│ 按國家規(guī)定每50公斤標準級(327) 月 │
│ 棉 花 │
│ 公斤 │
│皮輥棉單位價 元, 其他等級 │ 至
│
│
│等外級│
│
│棉花價格按等級差價率計算。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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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按本合同種足種好棉田_________畝,并將棉田面積、交售任務落實到每個植棉戶(附分戶明細表)。
二、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1.需方嚴格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棉花標準和檢驗規(guī)定,不壓級壓價,不提級提價,正確執(zhí)行價格政策;供方憑證售棉,曬干揀凈,頭底一致,不夾入化纖等其他雜物,不售濕花統(tǒng)花。供方如出售濕花、統(tǒng)花或頭底夾心花,需方要求供方糾正后方收購。
2.需方合理安排輪售時間,方便植棉戶交售;供方在需方約定的時間中交售,自覺遵守售棉秩序。
3.供方到需方指定的棉花收購站交售棉花。
4.供方對收購檢驗有異議的,有權要求復驗,可要求保留小樣。
三、檢驗單位、地點、方法、標準:
1.由需方棉花收購站檢驗。
2.按商業(yè)部頒布的《棉花檢驗工作規(guī)程》。
3.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103-72。
四、包裝物:供方自備,交售棉花時不得用化纖繩捆扎,售棉后帶回。
五、結算方式:現(xiàn)金結算,市政府確定的各項扶持棉花生產優(yōu)惠按國務院規(guī)定辦理。
六、獎罰標準及兌現(xiàn)方式:_________。
七、需方供應的與定購棉花掛鉤的農業(yè)生產資料:需方保證兌現(xiàn)國家的各項棉花獎售政策和本市確定的各項扶持生產優(yōu)惠。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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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 需方
│鑒(公)證意見
│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經辦人:
│
│電話:
│電話:
│ 鑒(公)證機關(章)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 年月日
│
│帳號:
│帳號:
│ (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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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定購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供方:
住所:
電話:
需方:
住所:
電話:
簽訂日期
鑒證編號
供需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為棉花定購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棉花定購數(shù)量、單價等
面積畝產總產定購數(shù)量等級標準單價總值交貨日期
貨款總計人民幣(大寫):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 。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 。
4.結算方式及期限: 。
5.預購定金發(fā)放及收回辦法: 。
6.其他 。
7.供方經濟責任:
(1)品種質量必須干凈、不霉壞,合乎國家規(guī)定標準。
(2)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數(shù)量完成交售任務,承擔 違約責任。
(3)其他 。
8.需方經濟責任:
(1)對交售的棉花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等級和價格,以質論價,付給供方貨款,不得壓級壓價,如有壓級壓價,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并應按壓價總值償付供方千分之 罰金。
(2)未按合同規(guī)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未付款部分總值償付供方千分之 的罰金。
(3)在棉花收購時,到期接收不了,承擔 違約責任。
(4)其他 。
9.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免于承擔經濟責任。
10.其他未盡事項,可訂附件。
11.因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壹式 份,供方執(zhí) 份,需方執(zhí) 份, 執(zhí)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日期從 年 月 日開始到 年 月 日終止。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棉花定購合同書 篇3
甲方(供方):
地址: 電話:
乙方(需方):
地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訂購的石材產品名稱、單價及異形加工費詳見如下:
石材異形加工費用為:合同總價以乙方在訂購單上確認實際訂購數(shù)量乘以本合同約結算單價為準。
二、產品質量標準、交貨時間:
1、甲方必須確保表面光潔度在80度以上(光面板),幾何尺寸厚度按國際標準允許(±1.5毫米),確保大面積基本無色差。
2、交貨時間以甲方收到80%預付貨款之日起, 日通知乙方來廠驗收。
三、驗收、提貨方式:
1、甲方負責裝車,運費、卸車費用由乙方自理。
2、石材是天然產物,色澤花紋可能有差異,請客戶在提貨時當場驗收。出廠后如有破損毀壞,甲方概不負責。
四、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支付甲方 元訂金后,甲方安排技術人員上門實地測量所需石材尺寸。( 注:此訂金沖抵最后一筆貨款)
2、甲方測量尺寸填寫訂購單經乙方確認后,乙方預付貨款(含加工費)80%后,甲方安排下料生產。
3、乙方驗貨簽收后,付清余款,方可提貨。(貨款未付,一律不予提貨)
五、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購買甲方石材的,視為乙方違約,訂金不予退還。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