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通用3篇)
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承諾并自愿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小區建筑面積為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自有回遷樓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經雙方約定房屋單價: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
三、雙方約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乙方付給甲方首付款,甲方同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遷安置協議原件、房屋原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交付乙方。雙方應當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憑證。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萬元,剩余房款萬元在房產證辦理完畢日內支付給甲方。乙方每次付給甲方房款均以銀行卡轉賬進行,甲方聲明以下作為本次交易銀行賬戶: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其本人,有處分的權利,房屋上沒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項權利。且無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并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于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后,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屆時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退換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時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七、甲方應配合爭取能在產權證辦理前直接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為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與開發商直接辦理更名手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產權證書,則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知曉可辦理房產證事宜后,應及時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后,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要挾推辭,否則視甲方為違約,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可辦理房產證且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屆時因各種因素導致房產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證以及過戶,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賠償金。如若遇到房屋產權證下發延遲再由雙方協商確定期限內辦理。
九、合同簽訂生效后,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該房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后,該房屋如有屬于甲方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如果甲方違約,除了退還乙方交納的全部房款,同時,應當支付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并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三、在房產證辦理時若實際登記建筑面積小于甲方承諾的65平米,所產生的面積差,甲方應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還乙方多付的房款并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并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夫妻現場出具結婚證明并共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交一份于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備案留存。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買房:
甲、乙雙方遵循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市 區 房屋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共分 層。房屋證號 集體土地使用證號 。
第二條: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的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通過銀行以現金轉帳方式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房屋交付前該房屋所發生的39;一切費用、責任及義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責任及義務,全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合同簽定時,甲方應交付房屋所有證件給乙方該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如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妥善解決。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由甲方負責。
3、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甲方保證該房的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已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及所在地塊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也轉移給乙方。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付清房款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見證人一份。甲方: 乙方: 見證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日簽訂日期: 日簽訂日期: 日甲方相關人簽名 宅基地及房屋買賣合同3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 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 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稅由甲方承擔,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完善后,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筑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民法典》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電話:電話:
日 月
房屋回遷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我們來看幾種常見的房屋買賣無效合同。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并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于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于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系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準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6、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后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總之,應對房屋買賣中的無效合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房屋買賣中的無效合同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