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精選29篇)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
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次級品每組_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茲為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愿將________貨________件賣予乙方,約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_日內支付貨款予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告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____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可以約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實際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更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3
合同號: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
賣 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 數量 │ (3) 單價│ (4) 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 %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二、產品質量與質保
1、質量標準:
2、質保期限:
三、檢驗/驗收標準、方法
按國家標準與方法。
四、產品價款與結算方式
1、產品總價款為 元(大寫: 圓整)。
2、結算方式:
五、交付與運輸
交付地點:
運輸方式與費用: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產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5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___
(電報掛號:電傳號:)
賣方:___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2.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公司(電報掛號:),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___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采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賣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___律師)
(簽字)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用戶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到貨期、單價及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合同總金額
序號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及規格
單位
數量
到貨期
單價(人民幣¥)(單位:元)
金額(人民幣¥)(單位:元)
1
2
3
4
5
運費費用:
包裝費用:
運輸貨物保險費用:
合同總金額(大寫):
合計(小寫):
2.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于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制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后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并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系,并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3.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于等于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于等于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于等于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7
賣方(全稱)(甲方)簽訂日期:年月日買方(全稱)(乙方)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干粉砂漿購銷行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運距KM。
二、預拌砂漿標的、范圍
備注:各種規格產品的單價:按常州市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當月建筑工程材料預算指導價執行。
三、供貨預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產品的規格、型號及數量負責運送到乙方工程施工現場,甲方每車都簽發隨車《供貨單》。乙方應派專人驗收,在隨車供貨單上簽字確認,并由乙方開據材料入庫單。每月的25日為雙方的對賬結算日,雙方根據送貨單簽收數量、雙方約定的單價及入庫單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甲方開據正規稅務發票交由乙方財務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累計供貨金額達60萬元以上付款結算金額的70%,如春節前貨款未達60萬元,付已結算金額的70%,供貨結束質量達標3個月內結清尾款。
五、產品質量及驗收標準:按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預拌砂漿技術規程》執行。產品執行標準: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預拌砂漿技術規程》DGJ32/J13-20__、GB/T25181-20__,《砌筑砂漿》、《抹灰砂漿》、《地面砂漿》,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有變動的',按照新的標準執行。
六、雙方約定:
1、乙方的貨物簽收人員為現場保管員。
2、乙方保證甲方為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項目預拌砂漿的供貨方,出現第二方供相同品種貨物,甲方有權利停止供貨并要求乙方從甲方停供之日起15日內付清已經結算的全部款項。
3、乙方收到甲方散裝罐基礎圖后,選擇安全位置按圖紙要求七天內完成基座,保證貨物到達散裝罐現場必經道路的暢通;散裝罐進場后離場前甲乙雙方做進退兩次完好性檢驗,遇到人為損壞乙方應按照雙方交接驗收計價清單承擔經濟損失。
4、甲方所供材料噸位以每車過磅計量為準。
5、在使用甲方所供的貨物過程中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三日內通知甲方,且不再動用該批有質量異議的貨物,由甲方負責處理或調換。對有質量爭議貨物雙方聯合取樣由主張方委托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質檢部門檢測確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選擇第二供應商,賣方提供產品試塊,如檢測后未達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6、甲方供應散裝砂漿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散裝罐放置基礎圖紙并適時免費提供散裝罐,正常使用中料罐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白天三小時內派員搶修,逾期甲方承擔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所供的貨物不符合雙方約定標準(經有關質檢部門檢驗認定),甲方應無條件退貨并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損失,因乙方摻入其他材料引起產品質量下降由乙方負責。
(2)出現甲方供貨不及時拖延乙方工期,停工待料甲方以人民幣計算20__元/天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如拖延乙方工期達三天,乙方有權停止付款并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所供的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根據相關施工規范且不摻入其他材料;如因此影響工程質量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要供貨必須提前一天知會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拖延工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按時足額給付甲方貨款,甲方可停止供貨并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向甲方結清余款。
八、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若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8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運輸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標簽商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某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某______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__-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執行。
本合同共____頁第____頁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號
買受人
代表人
出賣人
代表人
訂貨單位
郵政編碼
供貨單位
郵政編碼
結算單位
電話
結算單位
電話
通訊地址
傳真
通訊地址
傳真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方式
結算期限
稅登記號
代簽合同單位代表
質量標準:
到站
整車
記事
驗收方式及期限:
收貨單位
零擔
通訊地址
交貨方式
出賣人
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
買受人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交貨時間
運雜費何方承負: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包裝要求及費用:
金額總計
違約責任
出賣人不能交貨,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貨款總值%的違約金買受人中途退貨,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其余違約責任,雙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鑒證意見:經辦人:
鑒證機關
年月日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另附,本合同附件____份
此合同一式份,出賣人份,買受人份,鑒證機關份。
地質機構儀器產品買賣合同附表
地質
本合同共____頁第____頁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出賣人合同編號:______號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或圖號
單位
數量
交貨期
單位
金額
備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季度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分運:_________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1)凡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國內貨物買賣合同 甲方: 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 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 稱 規格或型號 品 牌 生產商 數 量
二、 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 路 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 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達成此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1)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______提供,包裝費用由______承擔。
(2)甲主產品的運輸由______辦理,運輸費用由______承擔。
(3)甲方產品的保險由_____辦理,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4)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_______承擔。
四、產品交付
(1)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
(2)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_____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______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3)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1)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天內付清。
(2)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3)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第二條甲方支付剩余款項。
第三條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并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注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證:
1、乙方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_______________
原因。甲乙雙方本著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意向書基礎上補充合作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補充修改部分為:_______________
1、“三-2”需要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
2、同上寫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意向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意向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意向書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意向書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7
買方(甲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賣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 (項目編號: )項目貨物供應及相關服務的要求,經雙方協議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明細及附件:
1.1貨物報價一覽表: 貨物名稱 型號定做產品描述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定制家具
1.2貨物描述及附件說明: 甲方購買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關服務,本合同中家具的類型、規格、顏色、材質、數量等有關描述詳見合同附件: 報價明細表。
二、標的: 合同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三、付款條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總額的 30 %即(人民幣): 元 (大寫: )于 支付;
3.2 合同余款:合同總額的70 %即(人民幣): (大寫: )于 甲方 支付;
3.3以上款項均以 方式(轉賬支票、現金、電匯)支付,所有款項均按乙方規范名稱支付。電匯和支票應填寫乙方單位名和開票日期,所有款項均由乙方書面指定的財務人員(非業務經辦人)收取,未經書面確認,甲方不支付款項,若乙方未按本條款約定而造成損失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3.4 報價含安裝費(甲方只提供差旅費),含40元米布藝款。
3.5附則: 家具的包裝為乙方正常外省包裝,如需特殊包裝、木架等,乙方不得另收取費用)。
四、交貨及驗收:
4.1交貨地點: 甲方負責 ;
4.2交貨方式:甲方負責 ;
4.3交收貨期: 交貨。
4.4甲方應在乙方到貨后 天內在貨物驗收單上簽字確認(若分批送貨,則分批簽收),逾期 天以上未予簽收,視為乙方已按全數交貨;
4.5交貨安裝場地:為保證安裝質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負責代辦物流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4.6驗收按第五條有關規定質量標準進行驗收;
4.7驗收發現不合格的貨物,甲方應提出書面異議,列明不合格的項目、數量及處理建議,對于驗收后經雙方確認為不合格的,乙方應視具體情況及時予以修理或更換。
五、產品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5.1乙方保證產品質量必需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需方要求;
5.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所確認產品款式(包括材質、造型、色號、面料)、規格、數量、質量進行生產,生產物料不含人體有害物質并符合國家相關環保標準,否則乙方承擔第三方給予甲方的違約責任;
5.3甲方對家具功能設計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應按雙方設計人員技術交底的要求制造,使家具滿足技術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設計的定做產品或異形產品,應符合雙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相關的描述。甲方未予圖紙等技術性確認的,按乙方設計標準生產。
5.5家具的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年,質量保證期從家具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責任期內,對于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維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費),經三次以上不能修復或雙方確認無法修復時,乙方予以更換。對于甲方使用不當或自行拆遷、搬移而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只收取材料費。乙方應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雙方責任:
6.1乙方所交付產品、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應視家具具體情況予以修理或更換,并自行承擔因修理、更換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6.2合同簽訂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貨物,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5%與累計延誤天數相乘得之款項目賠償需方,關承擔連帶損失。如大量產品質量均達不到供貨標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應雙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貨款。如出現退貨情況,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6.3甲方未按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裝過程中,如家具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遺失,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按本合同要求重新制作。
七、免責條款: 若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災、意外事故、交通運輸、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觀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免除相應責任。
八、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或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滿結清款項后失效。合同執行期內,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經雙方單位蓋章或雙方代表簽字后與合同一并生效。自合同簽訂后,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關于產品設計、顏色、規格、款式以及 關于送貨安裝及付款通知等有關需甲方書面確認的事項,經傳真確認后均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附則: 甲方(蓋章):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辦公電話: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傳 真: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機: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受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受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開戶賬號: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簽約_________ 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8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甲方(購買人):
乙方(供應商):
簽訂日期: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19
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標的物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品名: 。
規格: 。
數量: 。
單價: 。
第二條 合同總值:(大寫) 。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
第四條 裝運港 。
第五條 目的港 。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
轉運: 。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至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 %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 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 %,計 。該信用證在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 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 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 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 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副本 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 %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 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 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 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 ,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 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 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 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 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 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高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 天向買方提供 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本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 (中/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 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 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 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CIQ)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CIQ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來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賠償: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 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 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3.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 %。罰金率按每星期 %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 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國 市用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0
甲方(賣方):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買方):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內容: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規格:
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 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成立根本性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未交貨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未付貨款部分 %的違約金。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人民幣(大寫) 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且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 人民法院。
十六、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住所: 住所:
郵編: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并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___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______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2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乙方: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合同簽訂后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于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后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4
買方:(下稱甲方)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賣方:(下稱乙方)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_____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實行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以下無正文)
甲方:
受權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
受權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地點)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5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應商):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第二條:合同價格
本合同為非固定總價合同,甲方采購價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現場炕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費、稅率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乙方提供的貨物的運輸人員費用、郵資費用以及隨貨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之內,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質量保證
1.乙方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采購定單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范。
3.質保期滿,在乙方不存在違約情形時,甲方應返回質保金或扣除雙方確認的質保金后將剩余質保金返還給乙方,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貨物的結算與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結算依據為:采購合同書復印峻、甲方采購定單(傳真件、掃描件有效)、乙方開具的有效發票,甲方按質量合格貨物數量支付乙方貨款。如因乙方缺少結算依據而導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2、總合同價人民幣(¥元)按實際安裝數量計算。
3.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為合同定金,即元。
b貨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并驗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即元。
c所有產品安裝調試完成,經過項目方驗收合格后,日之內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即元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約交貨或部分交貨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貨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的其它相關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產生的損失。
4.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當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磁電串入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且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取得公證機關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證明送交給對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一方不能證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變更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代理人: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6
合同號碼:
簽約日期: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
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
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租訂。
14.2.在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
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合及安排貨物的裝運。
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
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
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
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并負擔費用及風險。
15.&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
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
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
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
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
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
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
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
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
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條件:在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
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18..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方可接受。
18..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對于&/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
18..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
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7
買方:(下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
賣方:(下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授權代表: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的標準執行,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包裝標準:包裝材料由_______供應,包裝費用由_______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8
需方(甲方): 合同編號:
供方(乙方): 簽訂日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得責任和義務,使雙方有關 購銷業務能夠健康有序得發展,經雙方共同磋商,特定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恪守。
一、購銷貨物名稱:
二、質量要求
按乙方企業標準,或以甲乙雙方共同封存發樣品為準。
三、訂貨約定
1、甲方需要購貨時,需提前十天以上下訂單,每次訂貨先以電話商議或與業務負責人面談,然后由甲方或乙方業務負責人將訂貨單傳給乙方銷售部。每次可訂一車或數車生產計劃。
2、每次訂單甲方必須明確規格型號、價格數量、發貨日期等經雙方確認后方可有效。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得法律效力。
3、如甲方需要變動貨物得規格、數量及送貨日期,必須在乙方未生產之前補發傳真給乙方,否則甲方必須按原訂單收貨。
4、如乙方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得影響(如:大型設備損壞、自然災害等),造成停產等情況,使貨物不能按時送達的,乙方應及時把信息通知甲方。
5、按約定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貨款時,乙方有權拒付尚未交付或下批次發貨物,甲方因此造成得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每次訂貨時得訂單作為該合同得附件,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貨物交割得相關規定
1、運輸方式:汽車運輸,運費由
2、交貨地點:
3、貨物到達甲方,由甲方負責卸車,卸車費用及各種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收貨后必須要在乙方銷售回執單上簽字、蓋章,以證明貨已收到。
5、甲方收到發票后必須在乙方銷售回執單上簽字說明以證明發票已收到。
五、驗收標準及異議提出期限
1、驗收標準及方法以本合同第二條為準,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為收貨天,約定期限內無異議,視為產品合格。
2、合格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每頓±2公斤。
六、結算方式等約定
1、標得物所有權及風險自交付時起轉移,但甲方為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得物所有權屬于乙方所有。
2、結算方式:
3、結算期限:
七、違約責任及合同糾紛得解決方式
1、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按違約部分的20%支付違約金。
2、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再行協商后予以補充,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貨物買賣合同 篇29
購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________
規格(毫米)及型號:________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
合計(元):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