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29篇)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乙方:見證人: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座落于寧波市,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元,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該房屋協議價格為元,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五條1、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2、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乙方: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該商業用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買房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位于雙流縣萬安鎮石橋村,系雙流縣華陽二期( )經濟適用房項目配套商業用房,建設用地性質為劃撥,相關用地手續尚在辦理中,項目預計 年 月竣工驗收。
2、乙方所購房屋為 幢 號,預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商業,裝修標準為清水。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買賣房屋,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算價款,成交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該成交價不包含土地出讓金。房屋交付時,雙方按實結算。
第三條 房款交付
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買賣的房屋成交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交付于甲方指定帳號,開戶名:雙流縣房產管理局,開戶行: ,帳號: 。
2、乙方應于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向雙流縣國土資源局繳納土地出讓金。
第四條 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償付逾期應付款總額萬分之 八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5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合同成交價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五條 產權辦理
甲、乙雙方于房屋交付且項目用地手續等辦理完畢后一年內到房管部門辦理買賣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土地使用證分割手續于房屋分戶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兩年內辦理。但乙方應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等。
第六條 稅、費支付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各自所須繳納的稅費,含營業稅及附加、契稅、交易手續費、產權登記費、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等甲、乙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契約編號:________
濟南市房產管理局監制
賣方: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屬建筑物___________出售給買方,并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雙方簽約后,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契約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____________承擔。
八、本契約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范文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于第______層______戶,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房產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包含物品及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325000 元(大寫叁拾貳萬伍仟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乙方除擔負改名后多出的.契稅外其它全部費用由甲方擔負,并保證乙方產權。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0元(大寫貳萬元整),支付定金后甲方將產權改到乙方名下。首款280000元(大寫貳拾捌萬元整)。余款25000元(大寫貳萬伍仟元整),余款乙方拿到房產證付清。
第四條房屋的違約責任: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不得向他人交易,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注:
1、甲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2、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同時,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第五條 關于產權過戶約定: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過戶手續。若因此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退還首付款、定金、及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__________。
2、房屋座落: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支付甲方首批房款元。甲方同時將房屋產權證等手續移交給乙方。
余款于甲方交房前5日內付清。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內的`裝修、家具、電氣隨同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天津市 ,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付款方式
1.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94.5萬元整。此房款價為甲方凈價,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2. 經甲乙雙方協商待標的物房屋房齡滿5年后再行辦理過戶手續,為此乙方暫押5萬元。
3.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10萬元(以收條為準),作為購房擔保。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復印件交與乙方。待湊足79.5萬元(按規定時間)即刻給與甲方(以收條為準),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原件和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4. 房齡滿5年后辦理房屋過戶時,乙方將暫押的5萬元交齊,甲方將房屋評估價的費用補足差額,并由甲乙雙方一同交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貸款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4. 第三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2.在辦理過戶手續以前不論房價漲與跌,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房款總額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五、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裝修、衛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年___月___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給乙方。雙方簽訂協議后,不得就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鑒于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誠信、自愿、公平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位于。
2、該房屋房地產權證權證字號為:號;房屋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3、該房屋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權證字號為:號)及相關物權同時轉讓。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自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房屋轉讓價款元,余款于年月日支付。
3、甲方應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三、標的交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雙方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四、過戶及稅費承擔
1、過戶登記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負責將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乙方協助甲方辦理產權證書等手續。
2、稅費承擔
辦理產權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所產生的全部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五、甲方
1、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房屋沒有抵押、出租或者與他人共有。若發生與該房屋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由甲方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房屋交付使用之前有關應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六、乙方
1、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2、房屋交付給乙方之后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不辦理或者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6萬元。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遲延履行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義務的,乙方有權按房屋總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房屋總價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七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付款的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七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若甲方有戶口隨房屋落戶,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十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七日,乙方每日按房屋總價款的0.01%收取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同意由馬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一、合同簽約提示
1、本合同為《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買賣。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過辦理轉移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您需要簽署一式三份,交易雙方及北京存房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各執一份,并請您在合同騎縫處簽字確認。
2、請您確認,在簽署合同前,您已仔細閱讀過合同條款并予以理解和接受,同時我公司經辦人員已向您告知與交易房屋及合同簽署有關的信息。
: 聯系電話:
承租方房客: 聯系電話: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團結村2棟7號戶型:門面房自愿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按 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并將 年 月 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 。租期內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水表底數: 噸。 電表底數: 度
甲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賣房人:_____ 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買房人: _____ 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雙方通過110得知,未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經過協商特簽訂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愿將座落于 的房屋(平米)連帶在的車庫( 平米)賣于乙方,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共計人民幣整( 元)。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和車庫按實際面積交付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甲乙雙方都不得因后來房價的變動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
房屋協議簽訂生效后雙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將10倍房款賠償,自此,乙方擁有房屋所有權,政府的一切房屋補償歸乙方所有。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需各種證件。(所需任何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出賣人(姓名或名稱):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分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買受人(姓名或名稱):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或 營 業 執 照: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聯系電話:
住所或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個人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出賣人(以下條款中稱賣方)與買受人(以下條款中稱買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沈陽房屋買賣合同。
一、賣方自愿將座落于沈陽市 區 路(街) 巷 號 單元 層 間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買方。買方對賣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況進行了現場勘驗確認,同意購買該房。
二、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2.房屋共有權證號碼:
3.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4.房屋用途:
5.房屋歸屬:
(1)個人所有 □
(2)夫妻共同所有 □
(3)共有人共有 □
(4)其他 □
6.房屋產權來源:
7.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 出讓 □
三、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應遵守下列事項:
1.賣方出售的房屋權屬清楚,證件齊全,無產權糾紛,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賣方承擔相應的發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2.賣方負責支付完畢房屋交接前的采暖費、煤氣費、電費、水費、物業費等費用。若由欠費所引發的與賣方有關的債務糾紛,由賣方負責清償,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3.賣方出售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已征得配偶同意。
4.賣方出售的房屋,屬于共有產權的,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并提交其他共有人書面
意書。
5.賣方出售的房屋,設有抵押權的,已征得抵押權人同意,并提交抵押人書面同意書。
6.賣方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已征得共同居住成年人的同意。
7.買賣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屋買賣合同和其隊有關證件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登記發證機構辦理轉讓及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買賣雙方申報房屋成交總價款為 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五、買方先期已交付定金的,定金在購房款中沖抵。如買賣合同中止,由違約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付款及房屋交接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
1.本合同簽訂后,買方付給賣方部分購房款(或定金) 幣(大寫): 元整。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并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買方付清其余部分購房款或通過購房抵押貸款付清其余購房款,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2.本合同簽訂后,買方一次性全額付款。賣方配合買方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同時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
3.雙方簽訂合同并遞交到房產部門的交易機構后,買方持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將購房款交到指定銀行。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并到房產登記發證機構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給買方,賣方憑房產交易機構出具的憑證去銀行提取售房款。
4.
七、買賣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應繳納的轉讓登記稅費。
八、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其內容與本合同文本中所列條款約定的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十二、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3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XX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XX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XX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XX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XX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
經辦人: 電 話:
____年__月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宋家橋三組河堤邊沙田前第一排一座宅基地,四至坐落如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出賣給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將該宅基地出賣給乙方,甲方保證本宗出賣的宅基地四至分明,產權清晰,與他人無涉,若出現債權等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經雙方議定并一至確認宅基地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乙方分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人民幣合計壹拾伍萬元整,甲方確認該筆款項已全部收訖,后附“抵押協議”復印件1份、收條復印件1份。
五、該兩項宅基地日后在政策性統一整轉為國有出讓土地或宅基使用證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簽字等相關手續,但不承擔費用。
六、本協議自簽訂后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在該兩宗土地行使宅基地使用權。
七、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為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字______號),經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____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房內證(經)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
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價格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付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管理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過戶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________市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___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_____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 市_______ 街道___________ 村__________ 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 市_____ 街道,相鄰為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______,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 村_____ 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 、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 、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 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 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100% 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 、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 方( 簽字捺印)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見證人(簽字捺印):身份證號: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7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適用違約金的情形較多,如購房人遲延付款、開發商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產證等,本文就審判實踐中由此所引發的違約金問題進行如下分析:
一、違約金的性質:
《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法律規定已確定違約金具有補償和懲罰的雙重性質,但以賠償守約方的損失為主要功能,而非嚴厲懲罰違約方。
二、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問題:
一般而言,衡量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是否“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可以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是否超過造成損失的30%為標準;但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雖未超過造成損失的30%,但仍遠高于實際損失,我國現行法律對此并未明確規定一個比例或標準,法院通常會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以及雙方舉證的情況,決定是否對已經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調整。
三、違約金過高的主張方式:
由于支付違約金是違約方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對數額過高的違約金條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進行調整;當事人可以通過反訴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通過抗辯的方式主張,對于當事人未提出調整違約金請求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動援引合同法的規定干預合同的明確約定。
四、法院對違約金過高的調整:
目前法院一般在調整違約金過高時,為保證實質公平往往不會簡單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基準,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的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綜合權衡。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8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總平面見附件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項目之商品房買賣,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標的
第1款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房屋該房屋使用功能為_________。
該房屋主體建筑總層數_______層,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層,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層屬框架框架/框剪/磚混)結構,層高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的共有部位詳見附件2雖未計入上述共有公用分攤面積但歸全體業主共有公用的房屋和建筑部位詳見附件3。
第二條價格
第1款乙方購買該房屋以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計_____________元整,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乙方除上述房款外,對取得附件3所列項目的共有權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三條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第1款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幣種為人民幣。
第2款甲乙雙方履行契約時,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7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2.在空白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第1款乙方按照本契約附件7載明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2款如乙方違反本契約附件7的約定,乙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間的違約金。
2.按照每萬分之五計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第3款經甲方催告后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式50%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或乙方按總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經甲方催告后30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20%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約,甲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3%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甲乙雙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遲延付款所應承擔的責任須明確約定,以防產生糾紛無約可依。
2.如果選擇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約定如貸款不獲銀行批準時的解決辦法和處理方式。
第五條預售款的專用
第1款該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預售款應用于有關該房屋的工程建設,由開戶銀行監管。
第2款甲方如將該預售款挪作他用,視為甲方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契約,甲方在30天內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房屋交付時間
第1款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2款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2.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款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30天內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七條公共配套設施的交付時間
第1款甲方應按附件4載明的時間將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配套設施交付使用。
第2款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設施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每天萬分之二計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
第3款甲方未按前款約定的時間交附件4中第1-6項公共配套設施,經乙方催告后30天內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注意:明確注明,如道路、綠化、水、電、氣、防盜系統等。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將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房屋交付標準
第1款甲方應按第一條約定的標準交付該房屋。
第2款第一條約定的該房屋建筑面積為甲方預測,如與實際交付的面積有誤差,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規定的處理辦法執行。
2.按規定的處理辦法執行。
第3款甲方交付該房屋與第一條約定標準不符合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本條前款和第4、5款另有約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約:
1.單價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該房屋后30天內與乙方結算。
第4款甲方交付該房屋的公共配套設施低于附件4約定標準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甲方低于附件4約定標準交付附件4中第_________項公共配套設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約:
1.單價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內與乙方結算。
2.采取補救措施使其達到附件4約定標準。
第5款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及設備低于附件6約定標準的,甲方承擔上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
1.按有關裝飾裝修及設備的重置價差價雙倍賠償乙方。
2.在_________天內采取補救措施使其達到附件6約定標準。
第6款乙方依本條上述約定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15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工程質量驗收
第1款甲方取得有關工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后,方可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2款該房屋交付后,如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責任:
1.視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該房屋,并賠償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房屋交接手續
第1款甲方交付該房屋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甲乙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即為交付。
第2款若乙方在上述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未對該房屋進行驗收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費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由《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第十二條房屋保修
第1款保修期按附件8的約定執行,但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國家規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2款該房屋在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賠償乙方:
1.乙方實際損失。
第3款該房屋在保修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系甲方責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就該房屋所在商品房項目的物業管理已與_________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已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乙方承諾,自愿遵守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并按其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本合同簽訂后,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依法生效的,乙方按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上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詳見附件9。
第十四條權利瑕疵擔保
第1款下述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下列第_________項權利甲方保證,該第三人已書面同意甲方將該房屋出賣給乙方:
1._________的抵押權。
2.承租人:_________的權利。
第2款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上述第三人權利:
1.甲方應于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張上述抵押權的書面保證,并于辦理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前消滅該抵押權。否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契約,并要求甲方賠償占總房款_________%的賠償金。
2.甲方應于本契約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從_________時起將甲方的有關租賃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并對預收租金按實與乙方結算。
第十五條產權轉移手續
第1款該房屋交付后90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準備完備的資料,協助對方輸該房屋產權交易過戶及申領有關權證手續。
第2款附件3所列房屋和建筑部位符合獨立登記所有權條件的,自甲方向業主或物業管理企業正式移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與業主應按有關規定準備完備的資料,協助對方辦理該房屋和建筑部位的產權交易及申領權證手續。
第3款如違反前1、2條款約定,剛不協助方向對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
1.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處,不協助方向對方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共3頁: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
第十六條通訊
一方向對方發送的有關本契約的通訊,以本契約載明的通訊地址為送達目的地。若需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造成有關通訊不能送達或送達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期間
本契約關于期間的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期間的規定。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契約在_________辦理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契約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及終止等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寫內容的效力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作為附件10的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契約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內容與鉛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字
甲乙雙方以本契約的漢語文本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與漢語文本有沖突,以漢語文本為準。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約一式_______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房地產市場管理處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的選房號。該房屋由開發。甲方對上述選房號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1、雙方議定上述房號房屋每平米單價為________/平米,出售價格為________萬圓整。此房號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選房房號________號、房屋購買押金條、甲方已墊付預付房款________萬元整的發票以及其他相關票據。乙方向甲方支付房號費用和甲方已經墊付的購房款________萬元整,共計________萬元整。乙方對上述房號和此后乙方所選房子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此后,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甲方負責乙方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如出現房屋產權無法更名情況,且非甲方主觀意愿時(即所有購買房號的都無法更名),在甲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將該房屋無償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產生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各支付________。
4、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則甲方按房屋市場價格全款支付給乙方,且退還乙方付給甲方的房屋號費和乙方購買此房屋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房屋號費。
1、本合同書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2、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0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 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20xx年房屋買賣合同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1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年月日購買的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元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違約方需支付違約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00_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空調兩臺,熱水器,浴霸,飲水機,音響兩臺,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3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后,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本契約簽訂后,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于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于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
買房人:_________________
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價款元,買受人以方式向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_________________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_________________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5
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位于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共有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權證: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戶口
甲方房屋內若落有戶口,必須在房屋過戶前遷出(雙方在房屋過戶前一日到派出所查詢戶口是否已遷出)。若因甲方未遷出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內的戶口導致乙方購房后無法落戶,必須賠償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價款的支付辦法與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委托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對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實行監管,甲方為一人以上的,明確:(身份證件號碼:)為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監管當事人,乙方為一人以上的,明確:(身份證件號碼:)為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監管當事人;
2、在本合同簽訂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3、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暖氣等過戶手續。
第五條房屋交付
1、 甲方自收到全款后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若甲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房,乙方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收房;
2、甲方將該房屋的維修基金、有線電視、煤氣使用權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并將房屋內的 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
3、 甲方應在交房前結清該房屋之前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等費用。
第六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房屋、土地證、維修基金過戶手續和交房,每逾期一日,按總房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經得共有人(配偶)同意、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支付乙方為此付出的一切費用;
2、 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過戶手續并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每逾期一日,按總房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且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支付甲方為此付出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見證人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買方(乙方):
電話:電話:
賣方共有人: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7
合同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至二十四條及附件部分略。
賣方: 買方:
時間: 時間;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8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則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為合同內容的合意的外觀方法或者手段。簡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是法律關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形式包括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的選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認為,我國《合同法》與世界各國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對合同形式采取了從寬態度,盡可能促成合同成立,盡可能促成合同有效,盡可能減少因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導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無效的現象。
二、書面形式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定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提供辦證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簽字等等),甲方應及時給予無償幫助提供;否則,甲方每拖延一個月,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兩萬元正,并逐月支付。
四、乙方屆時若不能及時支付余下壹拾萬元購房款,每逾期一個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兩萬元正,并逐月支付。
五、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年內若未及時申請辦理房地產兩權證,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合法,界地清楚,不存在重復轉讓或典當、抵押行為;若發現產權有異議、權界不清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料理并承擔民事責任,不涉及乙方;若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將上述房屋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八、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之間所簽訂其他文書與本合同內容有抵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六份,買賣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二0xx年月日
寧波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9
甲方(賣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預購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的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房地產權證(證書號:___________),并經測繪機構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交付。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以下___________方式付款。
(1)現金;
(2)銀行轉賬: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到與甲方簽訂《 _______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7.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7.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____份,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簽署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簽署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