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解釋(精選3篇)
買賣合同解釋 篇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年 月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67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 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民法典》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普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買賣合同解釋 篇2
面料買賣合同書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產品規格
產品名稱色號規格型號成品有效門幅數量(米)單價(元/米)總金額(元)交(提)貨時間備注
1、表格中約定的單價為: 。
2、如遇短溢、色差等情況,允許誤差: 。
二、價款及支付方式
1、總采購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其中含 費用,最終金額以乙方實際交付的貨物總量計算。
2、付款方式
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交貨后經驗收合格 個工作日內交付該筆貨款。
三、交貨、包裝以及驗收
1、交貨地點: 。
2、包裝:乙方應將產品按照產品特性進行包裝,保證產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
3、驗收:甲方收貨前就產品的數量進行清點,對于產品的顏色、質量等進行檢查。如發現顏色、質量等不符合規定,甲方應在 日內書面提出異議。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
四、質量標準
1、面料質量應符合 。
2、具體要求如下:
(1)面料本身無異味。干凈、顏色純正、與樣品或色板等無色差、無油漬和其他污漬等;
(2)面料無抽紗、色紗、邊中差、前后短差等不良現象;
(3)面料染色無不均勻現象。包括色牢度,無掉色、相互染色等現象。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下單時應明確說明所需要的面料顏色、貨號、數量等產品基本信息和質量要求。
2、按照約定及時接收貨物并驗收,如出現質量、數量等問題應在質量異議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3、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款,逾期應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交貨期順延。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保證按時按質提供產品,如面料度短缺則以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2、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交貨,按照遲延交貨部分的千分之 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未按時付款導致遲延交貨的除外。
2、如甲方遲延付款,應按照遲延付款金額的千分之 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交貨期順延。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3、簽署時間: 年 月 日,簽署地點: 。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解釋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用耗材購銷管理,嚴格執行采購程序,規范供銷渠道,醫院根據臨床需要通過公開招標或議價的形式,向乙方采購所需產品。為確保產品質量,保證臨床醫療安全,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供貨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供貨范圍、品名及價格等
乙方為甲方提供各類耗材共計 種,所供醫用耗材具體品名、規格型號、單位、單價、廠家等以雙方集中招議標結果為準,并附清單。計劃外產品采購以雙方臨時議價為準。
二、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1、乙方對所供醫用耗材應適當備貨,確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購中心下達的月采購計劃應在 天內供貨到位,臨時采購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供貨,急診或急救耗材必須保證隨時下達計劃隨時供貨,不得因供貨不急時影響甲方正常醫療工作。
2、乙方所供醫用耗材必須事先送達甲方庫房(設備科)辦理驗收入庫手續。醫院非常規備庫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時間的急診、急救(含手術)材料的供貨,送貨單必須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負責人簽收后再辦理入庫手續。
3、醫用耗材的運達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破損,由乙方負責。
三、資質保證:
乙方提供的醫用耗材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并具有:
1、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2、醫療器械注冊證(含注冊登記表)
3、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4、委托授權書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組織機構代碼證
7、稅務登記證
進口醫用耗材須有進口醫用耗材注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檢驗報告書。乙方所提供的醫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要按質量承諾,由乙方負責退貨并承擔因此而導致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徑供貨并辦理入庫手續后,甲方憑乙方開具的送貨清單、發票,按醫院財務規定的程序辦理。
五、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所供醫用耗材相關資質證照齊備、有效并符合《國家醫療器械管理條例》;相關資證到期前必須及時到甲方采購中心辦理更新備案。
2、乙方保證所供醫用耗材符合政府相關采購、銷售管理規定。
3、乙方保證所供醫用耗材為符合國家醫用耗材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確保臨床醫療安全。
4、乙方出具的發票必須為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正規、有效稅務發票;
5、乙方必須保證所供產品價格不高于政府招標價,有多個價時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則。
6、乙方須備足貨源,確保按上述時限要求及時供貨、不延誤甲方臨床醫療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辦理公司印鑒、法人和業務經理簽名備案手續;
8、甲方必須嚴格按照醫院財務付款規定及時辦理乙方貨款的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供貨時,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品種的采購并有權終止本供貨協議;如導致甲方被國家相關行政部門查處,乙方須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將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貨給甲方臨床醫療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時,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所有供貨業務關系。
3、乙方不按甲方規定辦理公司印鑒、法人和業務經理簽名備案手續的,出現公司業務、財務被不法侵害時一概與甲方無關。
七、因質量為題而發生的爭議,由醫用耗材監督管理局做出質量鑒定及省、市醫用耗材檢驗所檢驗,該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
八、本供貨協議有效期為壹年:即從x年xx月xx日起至 年xx月xx日止;如在合同期間,由于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甲方需對乙方所涉及的供貨品種重新招標并確定了新的供貨商,則本協議自動終止。如乙方為因非違約而被甲方終止供貨業務關系,甲方應優先邀請乙方參與投標。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原與我院(含各分院、社區診所、衛生所)所簽耗材供銷協議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
十一、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