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成桂圓買賣合同(精選3篇)
上成桂圓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時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產品名稱:桂圓類型____________單位/規格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公斤”)競買成交單價___________(“元/公斤”)總金額___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本合同銷售的產品是桂圓,并有相關質量檢驗證明。
第三條付款時間:買方在競買后第2日11:30前在買方交易賬戶中備齊全額貨款,由相關銀行代為凍結。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
1、買方到賣方發貨地點自提
2、或由賣方代為發運,運費由買方承擔。
第五條白提須知:
1、買方選擇到發貨地點自提的,需在配對成功后7個自然日內(不含配對成功當日)到發貨地點提取貨物,買方逾期不辦理提貨于續視為委托賣方代保管賣方將收取買方0.05元/公斤/天的倉儲費用。
2、自然人買方提貨時,需攜帶提貨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法人買方提貨時,需攜帶加蓋交易商公章的提貨委托函、提貨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3、貨物裝車時買方需在現場監督驗貨,如對裝車貨物有異議,賣方負責當場調換。
貨物裝車完畢并離開發貨地點后,買方對貨物提出的任何異議賣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代運須知
1、買方選擇由賣方代為發運的,賣方在買方付款后2個自然日內安排貨物出庫。
2、買方收貨時如發現包裝或其它異常,需當面和送貨人員核實并拍照取證確認取證后,由送貨人員當場致電賣方統一客服電話聯系解決,賣方確認后在2個自然日內安排換貨服務。
買方驗收確認簽字且送貨人員離開后,買方對貨物提出的任何異議賣方概不負責。
3、逾期未完成交收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七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按±0.3%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內體現價格為現金含稅價,包含標準包裝費(特殊包裝除外)。
第九條開票信息:若買方收貨無異議,或爭議得到解決,賣方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后,應在成交確認后第10個工作日前(含第10工作日當天)將相應發票交給買方(買方無需發票除外,發票運費由買方承擔),第十條爭議處理:買賣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買賣雙方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方式:乙方原件1份,確認簽字蓋章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甲方確認簽字蓋章回復后即銷售合同生效(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交易代碼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交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交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期:_________________
上成桂圓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招標編號為_________的招標文件及該文件的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就以下_________地區飛蟲綜合治理的中標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合同內容
1.綜合治理范圍:_________地區具體包括_________以北,_________以東,_________以南,_________以西,_________河道以及_________范圍內的綠地、河流、湖泊、道路等飛蟲治理。
2.治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標通知書;
2.乙方中標的投標書;
3.招標文件;
4.乙方在招投標過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諾、聲明、書面澄清等。
三、飛蟲綜合治理標準
1.控制區范圍:早晨及傍晚飛蟲群舞現象明顯減少,一視野2處以內。
2.草坪:飛蟲數平均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__只左右。
3.水域幼蟲指標(按全國愛衛會除四害標準),用500ml收集勺采集沿湖、沿河水體中蚊幼蟲或蛹陽性率不超過3%,陽性勺內幼蟲或蛹平均數不超過_________只。
四、飛蟲綜合治理基本要求
1.為確保生態環境不遭受破壞,乙方必須采用環保、安全藥劑并積極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治理。
2.乙方治理過程中,必須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對工作人員、公眾和他人財產的損害,因乙方操作不當及治理不當造成行人及其他財產損失,由乙自行承擔。
3.乙方應針對各類飛蟲的特性及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治理方案。
4.消殺時間安排:
(1)制定整體飛蟲控制方案,確保每天有至少_________名消殺人員在現場;
(2)制定飛蟲活動季節常規消殺方案;
(3)有重要活動或特殊情況時,相應增加消殺次數以盡量降低飛蟲密度。
5.乙方應聘請有關農業植保、林業方面的專家共同探討、研究長期治理方案。
五、飛蟲綜合治理考核措施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每7天考核一次)由雙方共同考核飛蟲數量,每平方米控制在_______只以內為達標;檢測飛蟲數量每超過一只扣人民幣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元);連續三次檢測結果超過_______只飛蟲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治理要求及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承諾,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及履行本合同情況實行驗收考核。
2.因突發事件及重大活動,甲方需調動乙方人員、設備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安排予以配合。
3.每月對乙方的治理的質量進行考核,視考核結果經甲方同意后由財政部門支付養護費用。
4.對于乙方治理期間由于治理工作不能及時完成,且造成較大影響的,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進行治理,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治理費中扣除。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招標文件的要求及投標文件所作的承諾,積極主動保質保量地完成飛蟲治理工作。
2.接受并主動配合甲方及行業管理部門的.檢查。
3.養護范圍之外的突擊性、突發性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安排,不得無故拖延。
4.綜合治理區內所有設施設備及花木的應保持完好,因乙方治理不善而損壞的設施設備和花木應負責修復和移植或照價賠償。
5.乙方在每月經驗收考核后,按月從財政部門領取養護費用。
八、價格與支付
1.合同價格按此次中標價格執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額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
(2)每月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標價×90%/8-當月考核未達標扣款。
(3)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價款由財政部門次月直接向中標單位支付。
3.付款方式:銀行轉帳。
4.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甲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均由甲方承擔;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嚴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責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合同的解除和轉讓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查備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3)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在違約事實或不可抗力發生之后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以主張解除合同,合同在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并在招標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后,經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備案后即生效。
十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簽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則
1.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招標代理機構一份,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一份。
2.未盡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及其同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解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上成桂圓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標的物
貨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制造商: 。
商標: 。
第2條 數量
2.1 數量: 。
2.2 賣方向買方所交付的貨物數量誤差不得超過總量的 %。
第3條 質量
3.1 質量標準: 。
3.2 質量保證: 。
(1)貨物的質量保證期限為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
(2)賣方同意以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作為產品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內,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賣方不能及時更換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保證金不再返還。
第4條 價款及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
大寫: 。
4.2 合同價款構成:含17%增值稅價款、運保費。
4.3 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貨到驗收合格后支付95%,質保期滿后支付5%。
第5條 交付
5.1 交付方式:賣方送貨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
5.3 交付地點: 。
5.4 賣方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 產品合格證、供貨清單、原產地證明、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6條 包裝
6.1 包裝標準: 。
6.2 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
6.3 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7條 運輸
7.1 運輸方式: 。
發貨地點: 。
到達地點: 。
收貨人: 。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
7.3 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7.4 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8條 驗收
8.1 買方應在貨到 7 日內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日天內答復,如逾期沒有答復,以買方驗收結果為準。
8.2 如果未能就驗收結果達成一致,雙方同意以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作為驗收依據。
第9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9.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10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終止合同。變更或終止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0.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終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10日內仍未交貨。
(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賣方未按買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有關損失由賣方承擔。
(4)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可以終止合同。
(5)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 違約責任
11.1 賣方未按期交付,每逾期一天,應向買方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方造成損失。
11.2 買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對方支付未付貨款金額0.03%的違約金。
11.3 如發生10.2.3情形,應向買方支付 % 違約金,并負責賠償買方由此產生損失。
11.4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12條 爭議解決方式
12.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2 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領導機構裁決。
第13條 效力及其它
13.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3.3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3.4 本合同一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時間: 年 月 日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時間: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