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預混料買賣合同(精選3篇)
豬預混料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就豬預混料購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從甲方購買__________牌飼料總價__________元。
二、 乙方提貨應提前十五日向甲方經辦人通報。 如因乙方不提前通報或因計劃不周造成的自身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 甲方所供豬預混料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
四、 如乙方在豬預混料保質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書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共 同處理。如確屬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如不屬甲方產品原因或乙方發現問題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責任。對超過保質期才提出的質量異議,甲方有權予以拒絕。
五、 履行地點和方式:雙方共同協商
六、 結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交付貨款必須以甲方開出的.財務收據為準。
八、 如需設立擔保,甲乙雙方應另立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未履行合同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申請_______工商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 生效。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 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 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豬預混料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材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
名稱牌號
商標規格
型號生產
廠家 計量
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受買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受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豬預混料買賣合同 篇3
甲方:新田村巫家組 巫統平 (賣方)
乙方:本村正塘組 周德成 (買方)
乙方家鄉因大布上政府征地開發市場和修高速公路沒有墓地,經雙方商量甲方愿將下雷布鳳形立自留山出賣肆穴墓地給乙方。每穴寬3米長4米,價格每穴肆仟元,合計壹萬陸仟零壹元整。
自簽字之日起,地款兩清,并再協議如下。
1、位置:第一只在賴母桂英右邊隔碑石2尺處。第二只、第三只在巫母 下面一橫中間。右邊靠張氏古墓,下面并要用磚搏坑。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橫坐向右邊。
2、自付款之日后,無論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糾紛由甲方出面負責解決。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攔乙方葬墓。
3、恐今后生端,特此為憑,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人要簽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