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違約起訴書(精選3篇)
二手房買賣違約起訴書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民族,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民族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貴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無條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續。
二、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即日給付原告因延遲收房產生的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天,((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給原告辦理房屋產權延期帶來的損失_______________元。(按銀行現利率執行)。
四、請求貴院判令本案包含訴訟費在內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五、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一、本訴狀副本_____份(按被告人人數提交);
二、證據_____份。
二手房買賣違約起訴書 篇2
賣方: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自愿將其房屋及其房內設施出售給買方,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坐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街)______ 號,______ 小區______ 號樓______ 門______ 室;所在樓層為___層,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房屋附屬設施為倉房、家具及家用電器。
賣方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并轉讓給買方。賣方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裝修及其現有其他設施、設備和其他相關物品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轉讓給買方,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買賣雙方申明】
賣方申明: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賣方確認該房地產沒有租約、沒有設定抵押、擔保也未被查封凍結,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等權屬糾紛,無不良事件發生,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該房歸屬賣方一人所有,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獨立的處分權,并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轉讓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無共有人(如有)反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賣方不得再對該房屋進行任何物權處分及附加任何物權、債權負擔,不得再與買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簽訂該房屋的買賣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等。該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利歸買方所有,賣方對違反國家及黑龍江省關于房屋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如因賣方不如實陳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關糾紛,由賣方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對第三方負擔處理義務,與買方無關。
買方申明:買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賣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買賣雙方辦理完過戶更名手續之日起3月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元(小寫: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在____年____月 ____日,買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為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元(小寫:________元)(含定金)給賣方。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萬__仟元(小寫: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交買方。此款在賣方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
以上款項,由買方直接通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賣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每次收到款項后賣方應當開具收據給買方。
賣方:賬戶名: ,開戶行:
收款銀行卡賬號:
買方:賬戶名: ,開戶行:
付款銀行卡賬號:
第六條【稅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相關稅費中:個人所得稅及營業稅由賣方承擔,其余費用由買
方承擔。
第七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收到購房款后 ____日內,即_____年 _____ 月 _____日將
交易的房地產正式全部交付買方使用,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證房屋及其屋內已有設施的、水、電等基本條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條件存在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賣方出面協助處理。
2、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3、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4、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執行的,自約定的
交付期限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約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暨房產證辦理完成滿5年之日起3個月內,正式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此之前賣方將交易的二手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買方保管。若賣方在交易過程中,未經買方同意私自重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視為違反本合同,按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賠償買方損失。
在該房屋符合規定產權過戶條件時,暨房產證辦理完成滿5年之日起3個
月內賣方有義務積極協助配合買方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后,買方支付賣方房產過戶保金_____元。(大寫:)。
如因賣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賣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買方有權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若買方將該房屋賣與第三人,賣方應在買方提出要求時,積極配合與第三人辦理產權過戶等事宜。
該房屋在正式辦理產權過戶前,若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被政府征收,政府給予一切補償權益歸買方所有。賣方不得以房屋尚未過戶之名要求享受相關補償權益。
第十條【裝修問題】
在買方入住,但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期間,買方可以進行裝修,由此產生的費用有買方承擔。但賣方違約收回房屋,賣方除退還買方購房款與違約金外,要賠償買方裝修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合同簽定后:
若因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買方,并在____日內全部返還買方的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若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____日內部分返還買方已付款(返還房款=買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計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合同中止日買方已付房款月利率2%計算,
即:利息=已付房款 合同簽訂至中止經過幾個月*2%(*定義為乘法)。
房款及利息全部結清完畢后合同方能中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共計5頁,一式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身份證:
共有人(簽章):
身份證:
擔保人(賣方):
身份證:
年 月 日
買方(簽章):身份證: 證人(買方): 身份證: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違約起訴書 篇3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一:交房時間
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產銷售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
這項約定條款是否合理,其附帶注解是否明確,這一點購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種含義。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二:房屋面積
對于二手房,面積誤差不應超過合理的范圍,這個范圍應該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一旦約定了房屋面積誤差范圍后就應嚴格遵守。如果誤差超出約定的范圍,可以跟賣方協商,要么降低房價,要么就是賣方沒有履行合同。
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明確的允許誤差范圍,一旦發生問題,無論誤差超過或減少多少,法院可能判決購房者敗訴,采取多退少補的方法進行結算。比如:最后的實測面積比原來的初步測量面積一下子多出了20平米,如果你的合同里沒有約定只能誤差小于10平米,你也只能自己吃虧了。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三:房屋質量問題
目前房屋質量問題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較為多見,由于房屋交易過程中各種手續繁瑣,與其相關的因素錯綜復雜,往往使購房者在簽約購買房屋時難以辨清所購商品的虛實,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潛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紛紛顯露了出來,結果給購買者帶來許多麻煩,甚至造成較大的利益損失。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四:違約條款
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有些中介列出許多有關買方違約責任的苛刻條款,而千方百計避開賣方違約責任的約定;或雖約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但有關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之約定是不公平不對等的,對買方極為不利。
因此在與賣方簽訂二手房合同時,買方應要求在合同中明確賣方的違約責任,并爭取雙方違約責任的公平和對等。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五:物業管理
在簽定物業合同之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規定或對購房者有欺騙行為。同時應對照物業消費標準仔細核對。標準中沒有的收費項目,可要求對方出示有關部門的文件,否則有權拒交。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六:房屋買賣陰陽合同的陷阱
“陰陽合同”是指除了簽署一份實際成交價的合同之外,再簽一個低于實際交易價的假合同,將假合同作為申報納稅的依據,以達到減少交稅的目的。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市場交易規則進行。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的規定,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七:賣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僅有“假房主”,還有假房產證、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經常出現房產證上的名字與賣房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因此購房者交出了定金并與賣房人簽了合同,如果買賣生變,追討定金也是費時費力的事。
另外,也有騙子偽造戶主身份,然后以各種理由騙取購房者信任,將本不屬于自己的房子賣掉,拿到購房款后跑掉。購房者要認真審查“二手房”轉讓人的主體資格,確定房屋轉讓人是否是該房屋的產權人。
二手房買賣合同陷阱八:中介合同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過中介來成交的,為了快速達成買賣協議好提取中介費,部分不法中介經常在合同上耍小聰明,蒙蔽買賣雙方。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把和中介有關的條款寫入合同中,同時還要注意合同中隱藏的陷阱。二手房交易時買方不應只注重房屋本身的價格,還要設定條款就中介的責任和義務約定違約責任。一旦中介、出賣人違約,買方可依據此來維護權益,要求賠償。二手房買賣雙方還要查看費用清單,如二手房買賣當中牽涉到中介公司的傭金和手續費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