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材料購銷合同范本-買賣合同(通用3篇)
砂石材料購銷合同范本-買賣合同 篇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甲方向乙方購買下表所列物資(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物資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和質量標準。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為固定價格(如上表),單價已包括了材料費、運輸費(不含稅),實際結算數量以(經甲方驗收人員驗收合格)甲方驗收人員在收貨單簽字的`實際數量為準。
二、物質材料交貨期限及進度
交貨期限:自甲方施工單位施工起至甲方單位俊工止。交貨進度:在無自然災害,無政治問題的情況下,乙方交貨進度必須趕上甲方單位的施工進度(否則甲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驗收和計量方法
1.乙方把材料運到甲方指定的料場后由甲方負責,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員和乙主人員共同量方計量(如乙方所運材料的過程中少方量問題,甲方可當場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車數都以此為結算依據。
2.驗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員開據有效的結算聯收料單(一車一單),給乙方作為結算憑據。
四、結算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應每月對帳(對票)一次。
2.本項目沙石料總計兩百萬,預付二十萬,余款再分兩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為整棟房主體封頂付總已購買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項;第二次為整棟樓房竣工驗收后,兩個月內一次付清。
五、其它事項:
1.在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應材料,甲方有權清理出場,甲方有權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應法律責任。
2.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更換供應商,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執行本合同有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日期:
砂石材料購銷合同范本-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保證甲、
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條款,共同履行:
一、供貨材料:碎石、水泥;
二、價格:砂石價格為90元/噸、水泥340/噸;
三、供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的到場時間為準;
四、供貨地點:公路施工地點、老哇山公路及村組道路;
五、運輸:裝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乙方負擔;
六、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甲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該批砂石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雙方確認砂石質量確實不合格的,乙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砂石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乙方在2日內換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達3.38萬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計量標準:乙方每批貨物到達甲方施工現場后,由甲方負責人員現場清點數量,確定數量并簽認作為結算依據;
九、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購貨方(甲方): 代表人:
供貨方(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砂石材料購銷合同范本-買賣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2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品,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4、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供方批發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5、合同總金額:1615658元。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的工程進度即時提供材料。
第六條 驗收方法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分批、貨到付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同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