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氧化劑買賣合同(通用3篇)
抗氧化劑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產品,雙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提供的
具體的名稱、抗氧化劑
規格、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
以附表發貨清單為準。
一、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
二、交(提)貨地點:
需方倉庫。
三、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按合同數量交貨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購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購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購方索賠。購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購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購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購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購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采用銀行結付方式。合同生效后,購方應于十個工作日內付_______%訂金,提貨時購方向供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其余______%待購方清點購貨清單無誤后付清。
六、違約責任:交貨期每延遲交貨壹天,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計算違約金,由供貨方支付購貨方。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 ____月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市衛生監督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抗氧化劑買賣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 乙方從甲方處購買________ 壓路機壹臺,總價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負責調試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剩余貨款_______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車,如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 此車屬二手車,無三包服務,甲方可提供技術咨詢。
第三條 甲方提供的_______壓路機配置為_______發動機,發動機號:_______,出廠編號: 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清全部購車款后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二、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制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系人: 聯系人:
抗氧化劑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林地內的杉木、松木、櫟木出售給乙方,經雙方共同協議特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的承包林地內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櫟木出售給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權證為準,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買甲方樹木價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砍伐到一半時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從訂立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份砍伐完畢,越期不得繼續砍伐。
四、乙方負責向當地林業管理部門申請并辦理合法的出售手續,甲方提供相關配合。乙方負責向當地林業管理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等機構申請并辦理合法的運輸手續。
五、砍伐過程中所有的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進場施工不得損傷他人樹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樹木。因放成材樹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樹木買賣的相關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甲方所收樹木價款為凈得價款。此協議自雙方鑒字后生效,雙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負。未盡事宜和糾紛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訂時間:
乙方:
簽訂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