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通用34篇)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
數量:臺。
購車總價:元,大寫。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
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
(2)公里□
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關于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將車主劉政賢的.長安微型普通客車,車牌號湘__,發動機號__,車架號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元。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20__年20__年25日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20__年9月25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幫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乙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__________(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余車款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4
賣方:_______
買方: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將壹輛車轉讓給乙方,車號: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車架號____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不含稅費及車輛過戶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買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賣方住所地同買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賣方支付全部車款。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賣方收取車款后,出收款憑證。
3、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4、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交通罰款由賣方負責。
3、若買方提走車輛后,如反悔,賣方不返還買方所交付的車款。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備注:
賣方:_______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5
甲方(售車方):
乙方(購車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自有車輛_____牌_____型號_____車(車牌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架號:_____)一輛,(包括其他附帶物件:_____)賣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購車款:合計¥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整)。
二、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乙方對該車外觀及內在質量狀況已充分了解。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車況為由中途退車。
1、雙方商定該車暫不辦理過戶手續,如今后任意一方要求辦理過戶手續,對方應盡配合義務,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是否過戶不影響該車物權轉移效力。
2、本協議簽定之日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等均由甲方承擔;自本協議簽定并交付車輛之日,該車的使用權及一切權益、風險等均歸乙方承受,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保險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均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3、車輛交付后,過戶前車輛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時交納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如因未按時交納而致使甲方墊付上述費用及承擔罰款和訴訟費等,乙方除應立即償還甲方墊付費用及罰款、訴訟費外,還應每日按甲方墊付款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自甲方墊付該款之日計算至乙方全部償還該款之日。
4、如在該車交付后,乙方轉賣該車,此后發生的`一切糾紛、賠償等事宜,均與甲方無關。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付款方式:乙方先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萬元),提取車輛,過戶時乙方付清余款。
四、甲方保證該車的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真實有效,并承擔因該車和手續不合法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購車款項后,將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提供過戶所需的一切手續。(車管部門造成的延誤除外,屆時雙方協調解決)
六、此協議甲方由卑小猛代簽。購車款由車主王洪衛收取?ㄌ枮椋篲_________
甲方:(簽字并加按手。
乙方:(簽字并加按手印)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6
甲方(賣方原車主): 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新車主): 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 廠牌型號: 初次入戶時間: 年 月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顏色: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打√或×,):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 套 必需項目 備胎 隨車工具 說明書保養手冊 保險單卡發票 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 注: 養路費時間至:年 月 日 保險時間至:年 月 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賬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 (簽字):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7
甲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聯系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廠牌型號:初次入戶時間:年月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顏色: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
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本養路費車船使用稅機動車登記證書鑰匙套必需項目備胎隨車工具說明書保養手冊保險單卡發票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貳萬陸千元整,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注:養路費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險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貳萬陸千元整
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賬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
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8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余款 元(人民幣),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后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并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愿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已交接的打“√”,未交接的打“○”,不需要的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6)合格證 □
(2)產品使用說明書 □(7)三包憑證 □
(3)維修保養手冊 □(8)修理者網點名冊 □
(4)購置稅憑證 □(9)臨時牌照 □
(5)驗車標志 □(10)其他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MP3
(2)內飾 (11)前/后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后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煙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DVD (36)
4.搖控器 個,車鑰匙(卡) 把。
5.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6.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說明: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9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于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0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信息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表征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公務用車□營運用車□其他;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缸數:
發動機功率:
氣囊:
驅動方式: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于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余款應于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后日內支付。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方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定金
買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20%)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
如是委托第三方代為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于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后,由買方承擔。
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
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
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并提供售后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項目。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為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于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范圍為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于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后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后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1
買方:——————————
賣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于————年——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后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公司登記號:
通訊地址:
乙方:
營地地址:
甲方現就其所購汽車(品牌: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號: ;車輛識別代號: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委托乙方辦理以下事項(在以下□中打“√”確認),并同意對相應代辦事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1.包含事項:乙方代為繳交車輛購置稅、驗車、向車管所提交上牌資料、辦理選號資料、辦理入戶其他資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購置稅人民幣(¥ )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登記手續所需的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材料。
4.在辦理手續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權等原因致使車輛損失的,按交通、保險、侵權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清楚并遵守車管所關于車牌號的相關規則,乙方不必對車輛牌號結果負責。
二、甲方選擇按揭貸款購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購車相關手續:
1.包含事項:根據甲方的資質,向乙方推薦貸款金融機構及其產品;協助甲方收集和填寫貸款所需的資料;貸款申請獲批后,協助甲方聯絡貸款金融機構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所購車輛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為人民幣(¥ );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件、證明、憑證及其他必要的資料,并獨自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僅協助甲方與貸款單位辦理購車貸款手續,因貸款產品的選擇,以及貸款合同的簽訂、履行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由甲方自行享受并承擔;甲方貸款申請成功與否及貸款發放時間由貸款金融機構決定,甲方依法選擇退、換車產生的貸款或還款的相關事項由甲方自行處理并承擔費用,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購買汽車保險: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向(保險公司)購買汽車保險,保險時間為 年,包含險(投保時間、險種及相關條款具體以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為準)。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保險費人民幣(¥ ),該費用已包含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支付的相應險種的保險費及保險服務費。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購買保險所需的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材料。
4.甲方知曉并確認,相關保險產品的選擇為甲方自愿選擇,乙方僅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相關保險合同的履行及權利義務承擔均有甲方自行享有、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購買及加裝以下汽車精品及配件
五、以上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當天支付給乙方。
六、雙方在合同履約及車輛使用中發生爭議,應以合法、適當的方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利、干擾正常秩序、損害經營品牌、貶損商譽信譽及社會公共安全等侵權行為,否則對方有權依法追究或者請求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3
小轎車汽車買賣協議書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于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4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
購車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 100公里 □
(2) 公里 □
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于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合同附件:
一、委托服務備忘錄
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委托服務備忘錄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 代辦銀行按揭 □
(2) 代辦拍牌 □
(3) 代辦上牌(含代辦保險及代繳各類稅費) □
(4) 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托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2.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3.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
保險費(注明險種): 元,保險生效時間應自 年 月 日起。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
購置稅: 元,注冊費: 元,
其他: 元,合計約 元。
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代辦費: 元。
4.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5.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墊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特別聲明條款:
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上述特別聲明條款未能及時全面履行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
乙方已付清全部委托服務費用及代辦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已開具發票/收據給乙方。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 發票 □ (2) 合格證 □
(3) 海關證 □ (4) 商檢證 □
(5) 說明書 □ (6) 保修卡 □
(7) 其他:
4.如屬委托上牌服務,增加移交材料如下(打√):
(1) 購置稅憑證 □
(2) 養路費憑證 □
(3) 機動車保險單 □
(4) 行駛證 □
(5) 車船稅憑證 □
(6) 牌照號碼:
5.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
(19)收放機
(27)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煙器
(28)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
(29)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
6.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7.其他交接事項: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5
售車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色牌汽車(車牌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架號_____:,行駛證登記人: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萬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該汽車自本協議注明的轉讓時間以后,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該汽車自本協議注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后,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四)該汽車在本協議注明的轉讓時間之前,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雙方約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戶,如不過戶,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后果。
(六)該車以后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七)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_____購車方(乙方)簽字:_____聯系電話:_____聯系電話: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沖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7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
購車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 100公里 □
(2) 公里 □
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于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合同
一、委托服務備忘錄
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8
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合同范本《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19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蓖瑫r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惫时景鸽p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________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生產廠名稱:________首選顏色: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數量:________臺。車輛總價: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
運費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元,由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
2、2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2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第五條、委托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
第六條、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3、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元。
3、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元。
3、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第七條、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第八條、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九條、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某 某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 年 月 日至某月止,每月某日前支付某
某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2
甲方(賣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一、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甲方有償轉讓乙方車一輛給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將車有償轉讓給乙方,承諾轉讓前車輛的產權屬于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
2、有償轉讓價款為:______¥元,大寫:______人民幣整。簽訂協議后立即付清。
3、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4、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后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5、過戶由乙方辦理,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積極配合期限為3天。
6、因是二手舊車,甲方不承擔任何瑕疵責任;不負責以后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后,車輛產權屬于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轉讓價款前,所有權仍屬于乙方。
8、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車輛登記證、行駛證本,購置納稅憑證等各類證件。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二手車需要的證件
1、車輛行駛證;
2、車輛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
4、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上一次過戶票;
5、車主身份證需要原件;
6、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7、機動車到場。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3
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4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選購____________________,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_,功率kw_____,車架號_____,外觀為____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提貨的裸購車款,并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偈灼诟犊睿阂曳接诒竞贤炗喼眨蚣追阶泐~支付汽車總價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仠_______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后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購車款人民幣(大寫)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分____個月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________元直至乙方將尚余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___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占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占用費,資金占用費按每月____%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占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采取先結資金占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準許,資金占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購車款和資金占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復印件(復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并經核實后,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制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數據和結構變動未作聲明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5
出賣人:___________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型│發動│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顏色│價格│備注號┃機號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暢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6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于本人所有的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為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車輛識別代號為______________,F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為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為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為王某某,F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后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后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后,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為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7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遵循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車型,發動機號為:,底盤號為: 的汽車壹輛。
二、汽車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車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車總價的%,即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2.后續付款:余款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分 個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8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資金,系借貸而來,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余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銀行利息。
三、車輛的保險
分期付款期間,為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車輛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險,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其他險種由乙方根據需要決定。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車輛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
四、車輛營運手續
分期付款期間所購車輛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由于現行的車輛管理體制和車輛營運體制,各種營運手續只能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在此期間車輛的營運、保險、年檢等手續,均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直接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汽車及有關證件,并要求乙方結清所有欠款,賠償損失。在收回車輛滿十五 1
天后乙方還不能支付所欠車款和各種稅費時,甲方有權按評估價出售或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依法拍賣汽車,所得價款用于償付乙方所欠甲方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車輛后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含律師代理費)。如有剩余,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2)拖欠款項(含車款和其他應付稅費)累計達二萬元或累計達二個月應付車款金額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50萬元第三者商業險的;
。4)敗壞甲方聲譽,情節嚴重的;
。5)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變、破壞GPS裝置的;
。6)未經甲方許可,變更手機卡號或停止使用手機卡號,致使甲方無法正常聯系的;
。7)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8)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的行為。
(9)車輛被運輸管理部門取消營運資格或乙方被車輛管理部門取消駕駛資格;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汽車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規定經營、使用汽車、不受甲方的'干預。
4、汽車營運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使用汽車期間,車輛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輛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 2
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6、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糾紛、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7、車輛交付乙方后,車輛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委托甲方代辦的各種手續及甲方應當提供的服務,甲方應當派員積極辦理,如因甲方延遲代辦,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間,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車款的,除應及時補交外,還應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違約金,同時還須承擔甲方因追索債務而支出的費用,如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平等、友好、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它
1、本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電話: 手 機:
簽訂時間:二○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8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注: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_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并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余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托事項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____公里 □。(注:_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于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后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于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年或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布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布的保修手冊。_____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并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于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志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志。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后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于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采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____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___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系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系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聯系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系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聯系電話:(日間)_______(夜間)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車輛交接書(共2頁)
□ 附件二、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托書(共3頁)
□ 附件三、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共2頁)
□ 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曾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買賣合同,現乙方按約把甲方購買的車輛交予甲方,并就有關車輛交接事項作如下確認:
1.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甲方經過驗收,認為上述車輛符合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開具全部發票給甲方。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 □(2)合格 □ (3)報關證明文件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 □ (6)保修卡 □(7)簡易操作手冊 □ (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后,買賣雙方應當場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后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乙方)轉移到買方(甲方)。___
8.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后生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的,請憑委托書派經辦人接收車輛。)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時__分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托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了車架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車輛,雙方已辦理交接手續,現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該車輛的上牌及領取證照的相關事項: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辦銀行按揭 □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
3.代辦保險 □
4.代辦購置稅 □
5.代辦車船稅 □
6.代辦養路費 □
7.代辦年票 □
8.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____元。
2.代辦檢測、上牌的費用(已含行駛證等證件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費______元(請注明險種: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生效時間自____年__月__日__時___分起生效。
4.養路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車船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購置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注冊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9.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甲方結帳。
10.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墊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
六、特別聲明條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甲方應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建議甲方爭取在保險合同上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車輛保險,乙方應把保險的有關條款告知甲方。
2.如因車輛管理部門或相關牌證部門或廠家特殊原因導致延遲入戶的,不屬乙方違約,屆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在代辦牌證過程中,車輛仍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自有財產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職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時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委托乙方職員代為駕駛車輛,雙方先明確有關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義務督促職員遵守交通規則,如因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如非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代辦有關車輛上牌及有關證照的申領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應一同前往辦理有關的業務。
6.在代辦服務過程中發生車輛損毀、滅失的,甲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或侵權人索賠,賠付不足部分如屬乙方原因導致車輛損毀、滅失的,則由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_
七、在代辦上述委托事項時,如有關部門要求車主本人親自到場的,甲方應配合,否則造成委托事項拖延辦理的,不屬乙方違約。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如甲方需乙方代為保管車輛,則乙方應盡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車輛,如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傷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______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______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辦上牌證照的服務中途終止的,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委托業務無法進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應盡早通知對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對方的影響減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項后,與甲方辦理車輛及有關證照的交接手續。雙方另行簽定車輛交接書。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委托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后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委托書具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會、工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佛山或______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雙方簽定__________________號買賣合同,乙方已把車架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及規格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車輛售賣給甲方。雙方已按合同的約定辦理了商品車交接確認手續。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上述車輛的上牌辦證的有關手續,并簽定了有關委托書。乙方已辦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車輛的牌證手續,現把有關車輛及文件交還甲方,雙方確認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車輛交付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憑證及收據移交甲方(請在有提供的項目打“√”,沒提供的項目打“×”):
(1)發票 □(2)合格證□(3)報關證明文件□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6)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7)簡易操作手冊□(8)拓印紙□(9)行駛證□
(10)車船稅證及收據□(11)車輛購置稅證及收據□(12)保險單□
(13)保險發票□(14)臨牌 □(15)身份證□
(16)暫住證 □(17)戶口簿 □(18)營業執照□
(19)定編手續□(20)組織機構代碼證□(21)路橋費證及收據□
(22)年票及收據□(23)行駛證的代理證□
(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把如下的隨車附件移交給甲方(有的打“√”,沒有的打“×”):
1.車匙________套□(已含搖控器□;不含搖控器□)
2.前后車牌號碼牌□
3.隨車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千斤頂□
5.點煙器□
6.警示牌□
7.內飾□(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交接時,甲方檢查車輛的如下項目或性能,請在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項目打“√”,反之打“×”。
五、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項(有的請直接填寫,沒有的請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當場驗收無誤,雙方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后視上述車輛交付完畢。
八、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的,請憑委托書委托經辦人接收車輛)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2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現將 輛車轉讓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范文之合同范本:二手車轉讓協議書。
第一:雙方商定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乙方將該車的產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全部買斷。
第二:甲方須保證該車證件齊全有效(包括車輛行駛證、購置證),無假牌、無假證,并且沒有抵押給他人,如經查實該在交通車管部門中檔案手續不齊全,甲方將退還所有的購車款給乙方。
第三:該車在 年 月 日轉讓前,甲方在外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四:在 年 月 日轉讓后,該車的支配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責任和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在壹個月內辦理車輛轉戶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自負費用。
第五: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行駛證本,購置證本以及 .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0
甲方(賣方)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為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價格為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20__年__月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20__年__月__日后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之后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后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1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產地: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數量(臺):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大寫:
備注:
第二條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_____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_____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對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__________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電動天線
內飾
反光鏡
CD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手剎
發動機
鑰匙及遙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擋
門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2)代辦按揭□(3)代辦保險□(4)代辦上牌□(5)代辦裝潢□(6)代辦其它事項 。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元,車船稅_____元,購置稅_____元,注冊費:_____元,其他_____元,合計約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費用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費用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江蘇省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2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買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一、車輛信息:
購買車型
車架號
顏色
數量
裝飾(元)
車價(元)
合計(大寫): ¥
二、付款:
1.1、全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后立即付款。
余款: ,交車后立即付款。
1.2、貸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后立即付款。
首付: ,合同簽訂后立即付款。
其他費用: ,(含資料費、GPS、上牌費、購置稅、調查費、續保押金、保證金、擔保費、保險費)合同簽訂后立即付款。
1.3、乙方選擇貸款購車的,在甲方收取貸款資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等)后不得要求選擇全款購車,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相應損失并支付10000元(壹萬元整)手續費給甲方。
三、交車、驗車:
2.1、交車地點:
2.2、交車時間:
2.3、交車前乙方如有合理原因需要變更交車時間因以書面形式于交車之日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交車時間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按時順利交車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后續如需再次交車由乙方承擔1000元交車手續費;甲方如遇運輸故障、公路事業中斷、停頓等不可避免因素,甲方可以順延至以上因素排除后交車,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合理的交通費。
2.4車輛驗收:交接車時按車輛出廠標準由乙方或其委托人驗收,乙方或其委托人如發現車輛不符合規定應當面提出質疑并記錄于車輛交接單上,否則視為驗收合格,車輛交接完畢后因汽車質量原因導致的損失由汽車廠方負責,因甲方過錯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5質量保證:如甲方所售車輛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可按車輛保修卡之規定在指定的維修服務站進行維修。
四、違約責任:
3.1、甲方應按合同嚴格履行交車義務并按產品說明提供相關手續及隨年配置并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為原廠制造。交車時,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已預購車型的車輛時,甲方告知乙方再次交車時間地點后任無法完成交車的,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約處理。
3.2、乙方應按產品說明標準驗收車輛,在驗收時須仔細檢查車輛,車輛驗收合格后簽字接車。車輛簽收交付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車和退款,但若車輛確有非人為的嚴重問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廠家進行索賠。
3.3、乙方因特殊原因交車時未付清余款的,應按合同及時履行付款義務,如超過付款期15日任未付清余款的,甲方按未結清余款的金額每日向乙方收取5‰的滯納金,有權收回車輛,并按乙方違約處理。
3.4乙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即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車輛全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催收費、差旅費、郵寄費、司法程序所需費用(如訴訟(仲裁)費,公告費,執行費等)、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全部費用。違約情形如下:
、僖蛞曳皆驘o法按時交車,經告知二次交車時間地點后任未完成交車的。
、诔霈F本協議中3.1和3.3項下情形的。
、垡曳教峁┨摷儋Y料導致銀行按揭無法成功辦理的。
、芤曳矫鞔_表示或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菀曳揭虮緟f議作出的任何聲明與保證不真是或部分不真實的,或違反了任何其于本協議而作出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任何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履行的義務。出現上述情況之一、部分或全部的。
3.5一方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單方向違約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本合同自解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解除,同時守約方即可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可以從定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
五、其他:
4.1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2乙方聯系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確認本送達地址使用于訴訟各個階段,包括一審、二審、再審、執行。
4.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明確了解并自愿承擔購車后面臨的車輛正常貶值和市場波動造成的降價風險。
4.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其效力與合同效力一致。
4.5本合同由甲、乙上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別提示:本合同是甲、乙達成合意的表現,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并在此確認,對合同各條款均無任何異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將車主劉政賢的長安微型普通客車,車牌號__,發動機號__,車架號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幣)____元整,小寫____元。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幫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乙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個人) 篇34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偌追轿茨茉谝陨弦幎〞r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诩追轿茨茉谝陨弦幎〞r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并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余額人民幣 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托事項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在選取欄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于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后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 址:
聯系電話:
2、 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于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布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布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并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 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于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志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志。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后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于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采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系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系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系都有效。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部門: 聯系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