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精選33篇)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賣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設備買賣事項,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恪守履行。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以及產品圖紙或者樣件的要求進行供貨。
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期不少于l2個月。
合同總價款¥ (大寫: )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預付總價款的30%(其中20%為定金)初驗收合格發貨前付總價款的30%,終驗收合格后l0天內付總價款的30%,設備使用一年無質量問題(自終驗收合格之日起);支付10%的`質保金。
2.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
甲方應將所供物品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乙方。
3.包裝方式:產品的價格已包含包裝費用。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適用雙方約定標準;甲方無特別要求的,適用商業慣例,乙方應當保證產品包裝能夠使產品安全地運輸和儲存。乙方需回收包裝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交付地點
5.交付日期
乙方保證在合同簽訂后,收到預付款之日起三個月內設備初驗收合格并發貨。
乙方交貨店應在七日內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通過甲方驗收。
6.運輸
7.售后服務
在質量保證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或技術故障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鋁小時內無條件進行維修或更換。甲方出現技術問題向乙方咨詢的,乙方應提供技術支持。質量保證期滿后出現質量問題或技術故障的,乙方應以優惠價格繼續提供服務。
8.違約責任 .
乙方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的違約金。
乙方延期交付設備的(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按照合同總金額的0.5%乘以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為本合同總金額的2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協商。
9.如附設備清單或技術協議的,則作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簽訂補充協議,并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簽訂地點: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賣方向買方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本合同所定設備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一、設備的名稱、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二、設備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 )1、按照國標G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 )2、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要求執行。
( )3、按照買方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執行。
( )4、其他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設備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賣方應提供設備運至交付地點所需要的包裝。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并按設備的特點,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防凍、防碎等保護措施。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包裝物的回收
①本合同設備的包裝物免回收
②本合同設備的包裝物回收,回收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費由賣方負擔。
四、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賣方送貨方式。由賣方將設備送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為: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費及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
3、在合同簽訂后,如買方的指定地點發生變化,買方應在交貨前1周內通知賣方,賣方應按照買方通知的地點交貨,但該地點不得超出天津市地域范圍。
4、標的物所有權及風險轉移:自設備交付時起,買方獲得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賣方在交貨地點將標的物交給買方前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此后由買方承擔。
五、交貨時間:
1、全部設備應在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送到買方的指定地點。
2、設備屬于分批次交貨的,按以下時間要求交貨:
①每批次交貨的具體數量、時間要求為:
第一批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到買方指定地點;
第二批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到買方指定地點
第三批設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到買方指定地點
②在合同簽訂后,買方向賣方提出產品每批次交貨的具體數量、時間、要求。 ( )③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交貨時間詳見“附件 ”。
3、賣方在每批次產品交貨前______日內應通知買方發貨和到達交貨地點的時間。
4、賣方隨設備向買方交付的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隨機備品、配件及工具的供應辦法:
1、賣方按設備特點,免費提供齊全的隨機備品、配件及工具,對特殊的配件,賣方應有必要的儲備,以滿足買方的應急需要。
2、賣方免費提供部分備品備件,名稱及數量詳見附件。
3、無需提供備品備件。
4、在質保期屆滿后,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隨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買方提供設備所需的備品、配件及工具等備品備件。
七、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 支付方式:
①賣方將全部設備送到指定地點,經買方初步驗收合格后 日內,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 %的商業發票,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②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的商業發票之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作為預付款;每批設備送到指定地點,并經買方初步驗收合格后,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的商業發票之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計 元;
③全部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的商業發票,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計 元;
④合同總價款的10%,計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每批設備的質量保證期滿無質量問題,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 %的商業發票后_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
⑤全部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的商業發票,且賣方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10%的銀行設備質保保函,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計 ___________________元。保函必須含有以下確定內容:即在設備質保期內,買方發現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有權向銀行提取保函金額,銀行應無條件支付。
八、質量監造
1、買方有權在設備制造過程中派代表到賣方生產現場進行設備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等質量情況,買方監造檢驗的標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賣方有義務配合買方代表進行監造檢驗,提供相應的資料和工作、生活方便,并不由此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2、買方監造檢驗的范圍或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買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影響賣方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
4、買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標準、要求時,買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賣方需采取相應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得向買方隱瞞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和問題,在買方沒有了解到這些缺陷和問題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處理。
5、無論買方代表是否在監造與檢驗報告上簽字,均不能被視為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不能減免賣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九、初步驗收
1、每批設備由賣方送到買方指定地點后______日內,由買賣雙方對產品的包裝、外觀、數量、商標、型號、規格等進行初步驗收,簽署檢驗報告。如賣方未按約定到指定地點參加檢驗的,應視為賣方對買方單方檢驗的結果予以確認。
如發現賣方所交的產品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規定之處,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
如雙方代表在驗收中對檢驗結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___________進行商檢,商檢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本條規定的驗收僅為設備到貨的初步檢驗,無論是否發現問題,以及賣方是否按買方要求進行了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不能減免賣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此驗收不作為對產品內在質量檢驗的依據。
十、安裝、調試和驗收
1、本合同設備由______方負責安裝。
2、在買方負責安裝的情況下,賣方應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標準、圖紙及說明書等;賣方負責安裝的情況下,買方應提供適于安裝的現場環境,并配合賣方進行安裝。
3、安裝完畢后,買賣雙方應對設備進行調試,賣方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不應超過___日,在此期間,如設備能夠安全穩定運行,買賣雙方確定進行性能驗收試驗的時間,設備進入試運行期間,試運行期為___日。
4、合同設備在試運行期間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標準,各項性能指標合格,則視為調試驗收合格,雙方簽署安裝調試驗收證書。
5、如合同設備在試運行期間及設備性能試驗驗收時,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賣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缺陷后,買方同意簽署安裝調試驗收證書。
6、設備試運行期間及設備性能試驗驗收時,如果設備的一項或多項指標不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時,則買賣雙方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由責任方采取措施,并確定在_____日內,進行第二次性能試驗驗收。
7、在第二次性能試驗驗收時,如發現設備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合同設備規定的標準時,如確屬買方原因的,本合同設備被認為安裝調試驗收合格,雙方簽署安裝調試驗證書。賣方仍有義務與買方共同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如屬非買方原因的,則視為合同設備不能通過安裝調試驗收。
8、安裝調試驗收證書僅證明賣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安裝調試驗收證書之日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賣方對設備存在的潛在缺陷所應付的責任的解除。此檢驗不作為對產品內在質量認定的依據。
十一、保證。
1、凡賣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成熟可靠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
2、賣方應保證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質量要求,無任何質量和權利瑕疵,并應履行賣方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各項承諾。
3、賣方保證向買方交付的圖紙、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和維修的要求。
4、本合同設備的質保期指合同設備簽發安裝調試驗收證書之日起__________。在此期間,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或者發現有零部件損壞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一周內免費派人維修、更換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產品過了質保期限,出現了質量問題或有零部件損壞,賣方亦應承擔維修、更換責任,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維修、更換所需的成本費用。
5、在質保期內,如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較嚴重的質量缺陷,則質保期中斷。該缺陷消除后,質保期重新開始計算。
6、合同規定的質保期滿后_____日內,買方出具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條件是,在此期間,賣方應完成買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賣方對買方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7、設備最終驗收證書僅證明賣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在質保期內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賣方對設備存在的潛在缺陷所應付的責任的解除。此檢驗不作為對產品內在質量認定的依據。
十二、違約責任:
1、賣方不能交貨的,應向買方償付合同總價_____%違約金。
2、賣方逾期交貨的,應承擔不能交貨部分價款的______ /周的違約金。賣方逾期交貨超過____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返還買方所付貨款,并按不能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3、產品不符合合同規定,不能通過初步驗收,賣方應在一周內更換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并承擔相關費用,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由此延誤的時間按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賣方不能更換的,按不能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4、賣方所交付的產品沒有通過安裝調試驗收,按以下方式處理:
①賣方應在一周內更換符合技術質量要求的產品,雙方重新確定性能試驗驗收的時間,由此延誤的時間賣方按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如賣方更換后的產品仍不能通過性能試驗驗收,買方有權退貨,賣方返還買方所付款項,并按不能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②買方有權退貨,賣方返還買方所付款項,并按不能交貨承擔違約責任。
5、在設備保證期內,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則買方有權根據損失大小扣除設備質保金,如質保金不足以賠償買方損失的,由賣方負責賠償。
6、在設備保證期內,如發現設備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則買方有權根據損失大小向銀行提取保函金額,如保函金額不足以賠償買方損失的,由賣方負責賠償。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位于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設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總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甲方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萬定金,待整套設備拆卸裝車后再付剩下尾款______________萬。
5、付加協議
乙方屆時需派一名代表到場與甲方人員進行交接,并護送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時起轉移,但買賣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地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5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設備備妥發運日;
(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設備總毛重;
(6)設備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臵,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人;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凈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
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6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買方委托賣方承擔空調設備供貨、安裝、調試和開通等工作,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法律責任,經協商一致,簽定合同內容如下:
一、產品供貨及設備安裝價格
注:(1)產品價格指供貨范圍內的主機和附件價格;
(2)產品價格中含有產品包裝費、保險費、運輸費、裝卸費、搬運費、保管費及利潤、稅金等。
(3)采用R410a新環保冷媒,所有室內機均標配冷凝水提升泵,揚程600MM。
注:(1)綜合單價中包括設備吊裝、安裝就位、二次搬運、安裝輔材、人工及機械等費用;不含空調設備價格。
(2)安裝總價中包含冷媒銅管、電氣材料、制冷劑(R410a)、冷凝水管(給水PVC)、風管和風口、橡塑保溫材料、金屬吊支架等安裝項目的主材費、安裝費(含輔材、人工及機械費)、系統調試費、驗收費、綜合費率、利潤、稅金及現場施工中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3)相關配合費包括設計出圖費、總包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單位的配合費。(未談是否含配合費)
二、總價合同及其調整方式
1.本合同總價為元整(¥.00元),其中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元整(¥0.00元),安裝總價為人民幣元整(¥.00元)。
2.本合同總價是指在招標時提供的建筑平面圖紙范圍內的空調設備及其安裝總價,除發生下列情況按合同已有單價或買方簽證調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調整:
(1)工程建筑設計作重大修改,而引起戶型及套數的變動;
(2)因買方原因對原空調設計方案作出較大調整,但不包括因賣方空調選型和配臵容量不當而引起的調整;
(3)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和費用變化的計算方法:若本合同中有相同型號規格的產品,設備及材料價格按本合同單價進行調整;本合同無相同型號規格的,設備及材料價格須由買方簽證認可,安裝費用可根據本合同中相同戶型的綜合單價進行結算。
三、付款方式和工期要求
1.付款方式
(1)設備款: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貨款總額的%作為預付款;全部設備到貨,經過到貨驗收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實到設備貨款總額的%;系統安裝、調試、試運行和驗收合格,竣工資料提供齊全,并經結算及交付使用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總額的%;余款5%在產品保修期滿并經大樓物業管理部門書面確認產品運行正常無缺陷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發票應隨付款進度及時提供。
(2)安裝款:安裝單位進場后10個工作日支付安裝費總額的50%,工程安裝施工全部完成并經買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竣工資料齊全,并經結算及交付使用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安裝費總額的45%,余款5%在產品保修期滿后并經大樓物業管理部門書面確認產品運行正常無缺陷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
2.工期要求200年月日前完成空調系統安裝、調試、試運行并通過驗收。
四、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1.賣方提供的空調產品及部件必須是全新、未使用過的,產品必須是中國檢驗合格、并準許在杭州使用的產品。
2.賣方須保證用先進的技術、優質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藝、嚴格的質量管理為買方提供性能先進、質量上乘、外表美觀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及性能要求的產品。
3.本合同中的產品必須符合上海大金空調產品出廠質量標準、國家及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空調設備和家用電器國家或行業標準。
4.賣方須對一切可能的知識產權侵權指控負責。
5.管道穿墻機械轉孔及套管、預留洞移位及修補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及運輸
1.為了保證設備在長途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或行業(部)標準規定,每一包裝箱內必須附有裝箱清單。
2.貨物由于包裝不善或在裝卸、運輸途中發生銹腐、損壞或短缺,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3.賣方保證在確認貨物因裝卸、運輸中發生損壞或短缺后,盡快給予調換、修復和補齊缺件,至買方滿意為止。無論造成缺損的原因如何,都不能以辦理索賠為由而拖延供貨。
4.賣方在設備發運前15天將準備的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包裝箱件數、尺寸、重量及存儲條件等以傳真的形式通知買方,以便安排存放地點。
六、供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時間:以買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買方如變更供貨時間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賣方確認。
2.交貨地點:工程工地現場指定地點落地。
七、設備到貨驗收
1.合同簽訂后,賣方須提供詳細的、完整的設備技術規范和驗收標準。
2.買方認為如有必要在設備制造過程中派人到生產廠進行監制,或在設備發貨之前派人赴生產廠進行預驗收,賣方應積極配合并對監制及預驗收工作提供方便。
3.設備到達現場后,買賣雙方、工程建設監理方一起開箱檢驗。如發現實物與合同產品不符,買方有權要求退貨,賣方承擔由此引起的違約責任。如發現實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破損、缺失等情況由賣方負責調換或補足,直至買方滿意為止,但不得影響工期。
八、產品技術文件和資料的提供
1.產品使用說明書、裝箱單、檢驗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
2.產品主要技術性能、系統的組成與配套資料;
3.產品出廠的技術資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總圖、主要部件裝配圖、零部件目錄及圖冊、安裝圖、安裝手冊、操作使用手冊、檢修維護手冊和試運行工藝技術條件等圖紙文件資料;
4.與土建施工相關的安裝資料和預留孔、預埋件圖紙;
5.按招標文件和工程進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空調平面布臵圖、電氣接線圖、系統原理圖和安裝大樣圖;
6.買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及文件。
九、安裝、調試和驗收
本安裝工程為交鑰匙全包工程。賣方負責包括設備供貨、運輸、裝卸、二次搬運、安裝、調試、驗收等一切費用。
1.安裝施工
(1)買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電源,費用由賣方承擔。
(2)買方負責提供空調電力配線至每戶空調室外機處,室外機至室內機以及戶內的電力和控制線路安裝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負責在衛生間管籠內安裝空調冷凝水立管并預留接口,賣方負責空調室內機冷凝水管安裝并與管籠立管接通。
(4)管道穿墻機械轉孔及套管、預留洞移位及修補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5)賣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納入現場工程監理、土建總包和安裝總包單位的管理。
(6)賣方應根據工程情況提供到貨計劃、安裝的施工進度計劃,經買方確認后作為合同條款的附件。賣方應按計劃完工并交付驗收。
安裝技術要求:風管采用鍍鋅鋼板咬口制作,板厚須符合規范要求。空調送風口采用細葉百葉鋁合金風口,回風口采用門鉸式帶濾網細葉百葉鋁合金風口,風口表面處理采用靜電噴塑,顏色另定。風管、冷媒銅管和冷凝水管均采用橡塑保溫材料保溫,風管保溫厚度為15毫米;銅管保溫厚度20毫米;冷凝水管保溫厚度為10毫米。電線套管采用焊接鋼管,規格及壁厚按規范要求。室外機應采取適當減震措施。
2.系統調試和試運行
(1)工具、材料、儀器設備和勞務人員
賣方應派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工程師在現場負責測試和調試,以檢測產品設計、制造、運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測試和調試所需的工具、材料、儀器和勞務人員,所需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2)程序和表格
賣方須在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測試和調試方法及記錄表格,經買方審核后生效。
(3)測試
部分或全部測試需根據實際情況在安裝期內或后進行,賣方須認真做好測試記錄,并出具空調設備測試報告。
(4)試運行
設備試運行應在工程監理及買方有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試運行結果須符合產品標準和技術規格書及本合同要求。
3.安裝驗收
(1)成品保護。工程完成后,賣方須負責全部空調系統的保護和清潔工作,直至設備驗收合格并交付業主正常使用為止。在交付使用前,如空調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賣方負責免費修復或更換。
(2)安裝驗收。空調安裝驗收須在系統測試和試運行合格后進行,由工程質監部門、工程監理和買方有關部門共同檢查驗收。
(3)驗收合格條件
空調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產品標準、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及合同規定要求。空調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空調施工圖紙要求。
(4)驗收資料。竣工驗收時必須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4套,包括空調安裝竣工圖、隱檢工程記錄資料、系統測試和試運行報告、設備使用操作與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及各類產品質量證明書等。
十、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
1.技術培訓
(1)賣方須對買方的維修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包括維修人員2名、操作人員2名。按投標文件中的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培訓時間進行培訓。
(2)技術培訓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售后服務
(1)本合同產品的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自空調設備通過最終驗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由于產品設計、制造及安裝的缺陷造成的任何產品質量問題或故障提供免費維修,對產品使用壽命期內實行終身維修。
(2)賣方須在杭州市設有維修點,提供24小時維修服務。賣方維修人員須在接到報修電話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提供不間斷服務直到故障排除。
(3)保修期內在每次制冷(制熱)期開始前,賣方免費負責空調的開機調試。在質保期內,每兩月對所有空調進行一次常規檢查、調整和清潔保養。
(4)賣方須對合同中各種型號規格的空調設備提供足夠的備品、配件,并保證是原廠生產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免費更換。
(5)在保修期滿時,賣方工程師與大樓物業管理部門代表對機組進行一次全面測試,任何故障須由賣方免費解決并取得買方有關部門的認可。
十一、違約責任
1.產品質量責任
(1)在產品的質保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轉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賣方免費負責處理,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直至產品符合質量和使用要求。賣方承擔修理、調換、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產品的質保期滿后,一旦發生設備故障,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在2小時內派人前往現場景時修理并提供備品、配件,費用按投標文件中備品、配件的單價收取。
(3)由于買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故障或損壞,賣方應保證及時給予修復,費用由買方承擔。
2.供貨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買賣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賣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罰金按逾期交貨貨款的百分之一計算。整機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貨,按整機逾期交貨計算罰金。
(2)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價的30%計取。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30%,如違約金達到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以終止合同。
3.安裝違約責任
(1)賣方必須在整個工程安裝調試開通全部完成后1個月內,會同買方、工程監理及有關部門共同按有關國家現行規范、招標文件和合同有關規定驗收。如因設備缺陷和安裝質量問題,不能按期提交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賣方應負責返工并賠償買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推遲交付的賠償費按超期天數計算,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1%賠償買方的經濟損失。如因買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應順延,費用不予增加。
(2)賣方對合同中各戶型房間所配臵空調設備的制冷(制熱)效果負責,必須保證在規定的室外氣溫條件下,空調機制冷(制熱)開啟后20分鐘內,室內溫度達到招標文件要求的溫度范圍,否則,賣方應負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十二、履約保證金
1.合同簽訂的同時,賣方須向買方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支票或匯票),計人民幣元整(¥元),與買方簽訂合同前遞交。
2.該履約保證金在空調設備全部安裝完畢,經部門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無息退還,最遲期限為年月日。
3.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得到補償。
4.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并賠償買方相同數量的違約金。
十三、合同轉讓和分包
1.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合同產品的制造、供貨和安裝工作轉包給第三方。
2.賣方在投標文件中說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擴散到其他廠生產。
3.雖然賣方在投標文件中對外購或外協的零部件作了說明且得到買方認可,但賣方仍應對這些零部件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負全部責任。
十四、合同修改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達成一致后由雙方簽署合同修改書。
2.除非買方對設備型號、規格和涉及價格因素的技術參數和配套件提出修改,賣方不得對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與終止
1.買方在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時,有權提出解除、終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設備。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
(3)在發生上述情況后,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后2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并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的設備應負有產品質量責任。
3.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被終止部分。
十六、爭議解決
1.凡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期間,除正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并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開始生效。
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八份,雙方各執肆份。如正本與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十八、其它事宜
1.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補充技術文件及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解釋順序為:
合同---詢標紀要---投標文件---補充技術文件---招標文件
3.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平等協商,就設備買賣一事達成如下共識:
一、設備概況
1、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設備新舊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設備臺數(或臺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手續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整車及配套附件。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更名過戶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試用期為交付后_____日內,甲方無質量異議視為合格。在約定期限內未通知視為合格(有國家強制標準或質量保修期的除外)。
七、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如無國家標準,則需符合行業標準或通用規范。
八、價款支付方式為第_____種方式。
第一種、交付設備前付__________元,即總價款的__________%;交付后__________內付__________元,即總價款的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最后剩余款項。
第二種、交付設備同時付__________元,即總價款的__________%;交付后__________內付__________元,即總價款的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最后剩余款項。
第三種、交付設備后付______日內付__________元,即總價款的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最后剩余款項。
第四種、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完相應款項后,如設備出現非甲方原因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停止支付未付款項,待乙方消除質量問題后,再行按約定支付,即付款日期按消除質量問題時間相應順延,甲方不構成違約。
九、交付風險,交付前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后由甲方承擔。交付即以甲方實際控制支配該設備為準。
十、該設備屬第_____類。
1、需更名過戶;
2、無需更名過戶。
如屬于第2類,則交付即為所有權轉移。
十一、更名過戶手續辦理由___________方負責,由___________方承擔費用。
十二、購買兩臺及以上該設備時,如屬于同時交付則使用于本合同約定,如屬于分期交付,則每交付一臺均適用于本合同。
十三、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約均需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乙方須對該設備具有排他性權利,保證第三人不得就該設備主張權利。否則,影響甲方使用需承擔相應損失。
十五、設備運輸方式為第___________種:
第一種、甲方自提;運費由___________方負責;裝車由___________方負責,卸車由___________方負責;途中風險由___________方承擔。
第二種、乙方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___________方負責;裝車由___________方負責,卸車由___________方負責,途中風險由___________方承擔。
第三種、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設備到甲方指定地點后,安裝調試由_____方負責。
十七、驗收合格后,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甲方驗收時不可預見的問題,且不屬于操作不當或按乙方要求進行的操作,如設計、質量等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如設備仍無法正常使用,則乙方負責退貨并返還甲方貨款且承擔往返運輸和裝卸費用,同時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十八、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需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承擔利息,或_______________。
十九、未經雙方協商不得解除合同,除非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二十、本合同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發生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訴訟至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出賣方負責拆卸裝車,裝車費用由出賣方負責;買受方負責車輛運輸,運費由買受方負責。
第三條設備交付設備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出賣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任何質量瑕疵等責任。
第四條設備付款簽訂協議后,買受方預先交付定金2萬元,余款裝車完畢后一次性付清,裝車付款后后續一切質量及其他問題均與出賣方無關。
第五條合同爭議本合同生效后,若買受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爭議。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擁有生產灰鈣的舊設備一套,甲方為生產灰鈣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灰鈣生產項目的舊設備。具體設備名單數量、名單及成新等內容見合同附件。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3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合同附件所列的設備及輔助設備,雙方確認合同總價為附件所列的設備現狀下的價格,雙方對設備成新率、數量等均已確認無誤。合同總價只為設備本身價格,不包括拆卸、包裝、運輸、安裝、稅費等的費用。
3.本合同不計單價,只計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
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三分之一計100000(大寫:壹拾萬元)連同甲方尚未支付的灰鈣粉貨款60000(大寫陸萬元),共計160000(大寫壹拾陸萬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設備清單并經審核無誤后三天內支付給乙方。
2.合同總價的三分之一計100000(大寫:壹拾萬元),在甲方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并生產出合格產品后三個月內支付給乙方:
3.合同總價的三分之一計100000(大寫:壹拾萬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賣方。
乙方只提供設備的收款收據,不提供上述款項的發票。
四、逾期付款
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四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3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
五、設備交付和驗收
甲方付清
第一筆款項后,雙方根據設備清單在乙方廠區現場核對數量,查驗設備,經核對查驗后視為完成交付。
六、裝卸和運輸
甲方負責設備的裝卸和運輸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在人員、工具等方面給予協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乙方在設備運達甲方后,甲方聘用乙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直至生產出合格產品為止。聘用期間甲方提供食、宿,并按月工資元標準按月支付工資。設備正常后,是否繼續聘用,雙方另行協商。
八、不可抗力
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補充與附件
所銷售的設備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地點: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0
說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著)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于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并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于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 ]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 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后,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 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后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后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并由供方會簽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后 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于初步驗收證書簽發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賠后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于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于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臺班數(如班);
m每臺設備的臺班費(元/臺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后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于[ ]小時;第二年及以后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于[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于[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于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于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于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后,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于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于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系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后,并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后,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于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溫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溫度(或溫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盡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并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并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就買賣下列設備的有關事宜,經自愿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便共同履行:
1. 甲方向乙方購買垂直發泡機組壹臺,設備單價金額為現金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伍千元整
2. 設備為五個組份,配備打孔機,機臺主機,配電柜(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個(帶水循環攪拌)小料罐三個,聚醚攪粉罐一個.(水冷機,空壓機甲方自備).
3. 主機尺寸:長4.5米-寬4米-9米.內直徑為1600MM
4. 甲方要負責完成基礎的澆灌,包括2個地下成孔的施工.
5. 付款方式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萬,機臺裝車前一天再付拾伍萬,試機完成后再付貳萬,正常運行六個月付余下貳萬.
6.機臺自訂貨起2個月為制造時間,其中不包括春節放假期間,初定完工日期為農歷年底,正月初七起運送和安裝,安裝時間為八天.安裝期間甲方要提供乙方員工住宿和伙食,
7. 機臺運送由甲方負責車費, 乙方裝車, 甲方幫忙卸.動用到吊車等裝卸工具由甲方負責.
8. 甲方負責整套設備的安裝,調試.經調試后設備正常運轉交付乙方使用.
9. 乙方提供一年的機臺故障保修(三個月的無償保修,另九個月的故
障保修甲方報銷往還車費),注人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莆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電話:電話: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3
受讓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轉讓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后一次性支付貨款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后______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接驗收
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 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15日后,未及時交付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協議每天支付______%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內不交付設備,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簽訂合20天內未支付設備款的,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生效、其它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項目施工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設備供貨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機械設備預付款及質保金
1、本合同約定(是/否)支付預付款,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約定(是/否)分期付款,合同簽訂后先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以后每個月付_______%,直到付完為止。
3、甲方提取合同價款總額的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_______月,質保期滿_______月內,扣除乙方機械設備質量問題賠償金后支付。
第三條 設備運輸、包裝、安裝及交付
1、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費用和風險。
2、乙方應在設備包裝前向甲方書面說明包裝的有關情況,包裝應符合運輸需要,對因包裝不良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上述機器運輸、安裝于甲方指定的場所。
4、乙方應在交付機械設備的同時,將機器設備的相關資料轉給甲方。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對驗收合格的設備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的貨款,余款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 設備檢驗
1、乙方保證出售的機器設備是全新未使用的,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和國家相關標準相符。
2、機械設備到達指定地點后,由雙方技術人員共同對設備依據合同約定進行現場驗收,待機械設備安裝實際使用 日或完成工作量后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機械設備質量狀況。
3、其他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設備的數量和技術參數。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
3、在質量保證期內機械若非甲方的原因而發生故障,乙方有修理的義務,修理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4、若發生第六條第3款的情形,雖經乙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使用,或其性能顯著下降而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1)乙方在_____日內無條件更換新的機械設備。
(2)甲方退還機械,乙方在_____日內返還設備價款。
5、乙方應賠償因其設備質量瑕疵、提供服務問題和延期交付機械設備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工期損失費、利息、手續費、運費、倉儲費、裝卸費、機械租賃使用費以及其他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費用。
6、其它 。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5
單位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買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第三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出賣人代運交付的產品 規格、型號、數量及完好程度,由買賣人在收貨時按發貨明細表驗收。若有異議,應于收獲當日電話通知出賣人,并在發貨通知單上填寫清楚。
第四條 隨即的必備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貨到現場,依照產品隨機明細表現場點數驗收。
第五條 標的物所的權自買受人付清全部貨款時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部價款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六條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第七條 運輸方式: ,運費負擔:
第八條 出賣人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自買方收到產品第二日起,產品質量保修期六個月或 (易損件、電器件除外):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出賣人負責修復。因買受人造成的事故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對產品實行終身服務(并合理收費)。
第九條 (1)出賣人應提供砼基礎的圖紙(圖紙必須有出賣方專業技術人員簽字),買受方應嚴格按出賣方提供的圖紙和專業技術要求,制作砼基礎,并承擔相關費用。
(2)出賣人負責卸車費用,買受人應負責協助卸車。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合同簽訂首付貨款總金額 即: 貨到指定地點后,付款總金額 ,即:付款卸貨:安裝調試完畢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后三日內付款至總金額的 即: 余下總貨款 即:作為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內付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逾期付款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逾期交貨每日處總合同款1%滯納金。
第十三條 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出賣人所在地為訴訟管轄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備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6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設備備妥發運日;
(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設備總毛重;
(6)設備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臵,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人;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 寬 高,以毫米表示)。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凈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7
訂立合同雙方: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購買乙方提供的UPS不間斷電源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標的
甲方本次購買乙方UPS不間斷電源部,合同標的額:萬元。
第二條合同產品的單價、數量(詳見供貨清單)
UPS不間斷電源單價:元,共部,總價為:元。(該總價為包干價,包括:運輸、保修、服務等費稅)。
第三條合同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合同產品的質量要達到我國先行質量標準,具體技術參數(詳見產品技術說明)乙方提供樣品備查,并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性能資料。
第四條合同產品的交付
1、交貨時間和期限:合同簽定后?周內交貨;
2、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第五條結算
1、合同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由甲方驗收合格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60%(即人民幣:)。
2、貨到1個月內如雙方對合同產品質量無異議且產品運行穩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35%(即人民幣:)。
3、合同滿一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總貨款的5%(即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方式
全部合同價款,由甲方以電匯或匯票方式匯至乙方帳戶內。
第七條乙方保證與
1、乙方保證所供合同產品符合本合同第二條及所提供的技術說明書之規定。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還已收甲方全部貨款并向甲方支付總貨款20%的賠償金。如乙方延遲交貨,每遲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遲交貨款的0.1%的違約金,但罰款總額不超過遲交部分貨款的5%;
2、乙方對合同產品實行主機三年免費保修,保修期從安裝驗收合格起計算,保修期外,合同產品的維修,乙方按成本價格收費。
乙方其他:
電池一年現場包換;設備安裝調試由乙方負責;
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提供2小時應答,24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
售后服務電話:
第八條技術培訓
培訓內容、辦法、時間、規模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詳見培訓附表。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經對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爭議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
附件1:合同供貨清單
附件2:產品技術說明
附件3:技術培訓附表
上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地點: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___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以下設備:
其它: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以上各項設備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萬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____日內先向乙方支付設備款___萬元整,余款甲方在對以上各項設備驗收合格后____日內支付。
3.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三、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交付設備,甲方自行安排提取設備。
四、如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又把貨物處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甲方,乙方將承擔合同中甲方已付金額的2倍作為違約金,作為賠償給甲方的損失。
五、乙方出售的以上設備,如是乙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乙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如乙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保證對其出賣給甲方的各項設備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設備沒有設定抵押及質押,保證該設備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協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及交通費等。
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設備,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設備轉讓款總金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甲方的原因,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合同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設備轉讓款總金額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八、有關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設備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九、為了雙方共同遵守此合同,甲乙雙方都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附合同后。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及蓋章后立即生效。
十二、補充: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___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窗簾買賣及安裝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增加項目總價:合同增加項目為坐墊60張;窗簾6個;臺裙1張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不含稅收,如需開發票另加6%稅收)注:該單價、總價,如未作特別說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費、制作費、安裝費、運輸費。
二、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安裝完工之日即結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以下兩種方式由甲方自愿選擇:
(1)當面交付現金;
(2)通過銀行轉帳。
三、交貨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貨安裝。
2、交貨工期為____日。
3、交貨、安裝地點: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訂購的窗簾型號、制作比例應向甲方償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簾坐墊臺布應賠償乙方的運輸費用,并向乙方償付甲方拒收部分總價的雙倍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誤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值____%的違約金。
五、因甲方窗體問題或因甲方要求變更延誤安裝時間視為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其他約定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另定補充協議,將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補充條款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名稱:小松450挖機
數量:1臺
價格:人民幣壹佰柒拾萬元整(¥:1700000、00元)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大寫)壹佰柒拾萬元整(¥:1700000、00元),預付金額捌拾萬元整(¥:800000、00);
2、在20--年1月28日前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剩余貨款玖拾萬(¥:900000、00)元整;
3、如買方不能再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訂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必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免費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銷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1
賣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簡稱甲方)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位于青西__的門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市___縣青西__的門面二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 號)。
第二條 上述門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肆拾柒萬捌仟元整(:478000元)
第三條 付款的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作為定金。
2、甲方在______年陽歷___月底交房時,乙方須分二批付清全額房款(含定金)。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日內將交易的門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水費,電費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助及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方保證上述門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有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不計息返還給乙方。
2、如甲方交房時乙方未付清全額房款,甲方有權延期交房,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如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并如數退回乙方所付款項(計息)。
4、如甲方收到全額房款超過___日未全部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收到全額房款至乙方未過戶前甲方反悔的,甲方須付給乙方人民幣全額房款的五倍作為賠償。如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概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甲方)簽字
電話:
購買方(乙方)簽字
電話:___
日期:年___月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技術規范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等
1.1 本合同單價包含由乙方工廠至甲方交貨地點的運雜費、隨機配件及工具費、包裝費、裝車費、資料費、培訓費、整機安裝費、調試費、報驗取證費、稅金、保險費等一切費用。 (提示:上述包含費用項目可能并不全面,具體項目在合同簽訂中予以增減。如果此設備為進口設備,應約定進口報關等費用的承擔方。)
1.2 設備的主要零部件配置詳見《設備主要零部件配置表》;隨機配件、工具詳見《隨機配件、工具清單》。
1.3 設備的主要技術參數詳見《 》。
2. 設備制造商: 。本合同中的設備不得交由第三方制造完成。
3. 包 裝
3.1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包裝物品,使設備及配件便于裝卸、運輸,以防受到損壞。
3.2 包裝標記和包件內外隨包文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
4. 交貨及安裝期
設備需在 年 月 日前運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現場交貨。年 月 日前安裝、調試完畢,達到正常使用要求; 年 月 日前取得國家相關設備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書和使用許可證。
5. 交貨、安裝地點、聯系人及電話:
5.1 交貨、安裝地點: 。
(提示:應寫明項目具體地址。如供貨地點較多或簽訂合同時尚未確定,建議約定具體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5.2 聯系人及電話: 。
5.3 卸車由 方負責,卸車費用由 承擔。
6. 運輸
6.1 乙方負責將所供設備直接運輸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安裝地點,所發生的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之中。
6.2設備在未經甲方驗收合格前,設備的毀損、滅失等其他一切風險由乙方負責。
6.3 設備到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安裝地點后,按第5.3條進行卸貨,另一方提供相應的協助。
6.4 乙方應隨貨提供設備的質量檢驗和測試的成果資料以及構成設備的主要材料、部件的質量保證書等。
6.5 每臺設備的隨機備件、隨機工具、技術資料隨主機一起交貨。
7. 驗收
7.1 乙方派工作人員赴甲方指定交貨安裝地點,負責拼裝、調試、試驗,進行驗收、交接,其中關鍵性試驗需有甲方相關人員參加。
7.2甲乙雙方進行實物驗收,設備配置、隨機備件及工具、資料與本合同和發貨單規格、型號、數量一致,且無破損,雙方認可簽字后視為實物驗收合格。物流方單據簽收由乙方自行簽認,不作為驗收依據。
7.3 設備經調試正常運行、各項試驗滿足相關規范要求,雙方簽署技術性能驗收報告單即視為技術性能驗收合格。(提示:如約定由甲方自行開機調試、試驗,甲方須在調試、試驗完成后返回已簽署的驗收單或整改要求給乙方。)
7.4 最終驗收合格,以第 方式為準
(1)一般設備實物驗收、技術性能驗收合格,視為最終驗收合格;
(2)設備需取得國家相關設備檢驗單位出具檢驗合格證書和使用許可證的,則取得上述證書后視為最終驗收合格,由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標志該設備已驗收合格,并辦理設備交接手續。
7.5 如設備及配件與本合同和發貨單不符合,或設備不符合規格和標準的要求,甲方將拒絕接收,乙方應將被拒絕設備及配件予以替換或作必要的更改,并承擔由此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如經替換或作必要的更改后,設備仍不能滿足規格和標準的要求,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6 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保修或其他責任。
8. 結算方式及期限
8.1 本合同無預付款。
8.2 設備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支付發貨設備總價的 %(即人民幣: )。
8.3設備經實物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到貨設備總價的 %(即人民幣: )。
8.4 設備通過最終驗收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設備總價的 %(即人民幣: )。
8.5本合同總價的 %作為質保金,在設備質量保證期滿后 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
8.6 在 付款前,乙方向甲方開具設備的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因乙方如未能及時提供上述發票,甲方付款時間將相應順延。
8.7 各階段付款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票據和相關文件后,按上述條款規定的條件和進度付款。
8.8 如甲方出現資金困難,乙方同意給予 3 個月的付款寬限期,在此寬期間內不視為甲方違約且不計息,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項目的貨物供應。
9. 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9.1 質量標準:國家、行業、甲方所提供的標準及制造廠家設計、制造標準,乙方在制造過程中應嚴格進行質量控制,制訂合理工藝,選用合格材料和性能安全可靠的外購設備,國家相關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外購零部件,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生產單位提供;環境要求必須遵守《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規范標準。
9.2 質量保證:設備整機質量質保期為最終驗收合格后 個月。在質保期內,凡由于設備設計、制造或材質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故障,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換下的零部件由甲方統一處理;如經乙方兩次修理或更換零部件后仍不能徹底排除故障,致使甲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超過質保期后,乙方對設備實行終身服務。
10. 技術服務和技術資料
10.1 乙方對甲方相關人員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培訓時間 ;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安裝、調試、操作、維護保養、故障處理等。(提示:約定免費培訓的次數或培訓學時。)
10.2 在質保期內,如因設備出現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影響現場正常使用,乙方須在 小時內無條件調派維修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維修等服務,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滿后,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 天內派維修人員趕赴甲方現場進行維修等服務,費用甲方承擔。
10.3 每臺設備乙方需提供設備說明書原件 份、總裝圖、零部件圖冊、零件目錄原件 份、設備出廠合格證原件 份、液壓原理圖 份、電氣原理圖 份,及其他廠方應提供的隨機技術資、 其他 資料(以上資料需另提供電子版資料各一份)。
(提示:不同設備,技術資料種類不完全一致,可在合同簽訂時雙方具體協商。)
11. 違約責任
11.1甲方在寬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貨款的,甲方對逾期付款部分從寬限期滿的次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利息。
11.2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全部設備,或由于乙方的設備、配件、質量及售后服務等方面原因影響安裝調試時間,導致設備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要求的,按每誤期一天扣減合同總價的 %的標準核計,累計扣減金額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一旦誤期損失賠償達到了合同價的 %,甲方則有權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11.2 本設備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不到技術設計要求,致使本設備無法投入使用,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 支付甲方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4 本設備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不到技術設計要求,影響正常使用的,乙方應按本合同10.2條約定派人維修,經兩次維修后仍影響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 支付甲方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5 乙方未按合同10.1條約定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技術培訓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11.6 在質保期內,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 小時(提示:與10.2款保持一致)內調派維修人員趕赴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的,乙方應向甲方每次支付 元違約金,甲方有權找第三方進行維修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1.7 乙方保證本合同中的設備無權屬瑕疵,不涉及到與第三方的知識產權爭議等,否則除產生的任何風險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乙方的此項義務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仍有效。
11.8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包括不得轉包與分包,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按照合同總價的 % 支付甲方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9 乙方其他違約責任: 。
12.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 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13. 其他
13.1 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不得轉讓,也不得用于擔保。
13.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13.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 _份,雙方各執_ 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 系 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3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XX年9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30%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10%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12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XX年11月25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XX年11月26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4
甲方(車庫賣方):_電話:_ 乙方(車庫買方):_電話: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買方所購車庫的基本情況: 車庫位置:_車庫編號:_ 建筑面積:_平方米總價:_ 有關事項:_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壹間出售給乙方。
二、上述車庫的出售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結清。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書后,甲方先交付車庫鑰匙,由乙方檢查電動升降器及內部設施無異后,支付相應款項,甲方出具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后,車庫所有權歸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車庫鑰匙、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后,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今后與本車庫所發生的39;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因車庫未辦理產權證,今后乙方如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提供相關協助。
六、此協議收以甲方先交付車庫鑰匙,出具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乙方付款為條件,一方不履行協議,對方可以要回款項或要回有關鑰匙和權屬證明,并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20元人民幣。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乙方簽字:_ 證明人簽字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5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就 買賣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單價、總價
第二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技術協議》以及甲乙雙方往來技術函件中約定的質量標準,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廠家標準。且應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合格產品。
2、乙方應采取相應措施對產品進行包裝,確保產品在正常運輸和裝卸條件下安全無損地到達合同指定地點。
3、乙方對甲方購買其本合同項下產品之目的是確知的,乙方保證其銷售給甲方的本合同項下產品能滿足甲方之需求,否則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第三條 保修和售后服務
1、產品免費保修 年,免費提供維修配件,自產品質量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經兩次維修仍存在類似質量問題或者出現影響產品主要使用性能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無條件地更換同類型產品。在免費保修期外,乙方也應對產品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甲方僅需支付維修配件費。
2、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趕到維修,并在雙方確定的維修時間內維修完,不能維修完,則應提供相同功能、型號的產品給甲方代替使用。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維修,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維修完,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視為乙方授權甲方另行安排維修,甲方另行安排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價款支付
1、雙方經協商一至采取下列 條進行付款:
(1)、定金或預付款:本合同生效后的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總金額 %的定金,另支付總金額 %的預付款,兩項共計:¥ 元 ,大寫:人民幣 元整。
(2)、到貨款:全部產品交付給甲方,并且初步驗收合格,按第四條第2款的約定交付有效發票后,向乙方支付總金額 %的到貨款,即¥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3)、調試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產品調試后,產品質量經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調試款,即¥ 元 ,大寫:人民幣 元整。
(4)、質保金:質保金為總金額 的款項,即¥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質保金為期1年,自產品質量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該期限內無質量問題,期滿后一次性付清,否則拒付。
2、乙方向甲方開具全額正規發票(發票稅率為 %)和憑證資料以作結算憑據。 第五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20xx年 月 日前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產品。
2、交貨地點: ,產品交付之前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將本合同全部產品及質量合格證等相關單證運輸到甲方,運輸費、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貨到甲方由乙方負責卸車。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初步驗收:貨到后,甲方按約定對產品外觀、質量、包裝、數量進行檢查。甲方對產品外觀、數量的檢查,不能視為是對產品質量的驗收確認。若有異議,甲方在貨到后30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的2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或派人到甲方住所地處理該異議,否則,視為乙方對甲方通知的確認。
2、正式驗收:產品安裝調試后,甲方組織驗收,乙方應派人參加和協助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地無條件地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修復或更換。乙方未及時派人參加驗收,視為同意甲方的驗收結論。
3、驗收合格后并不視為免除乙方產品責任,乙方設備在約定的保質期或國家強制的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仍需承擔相應的賠償、更換、修理等責任。
第七條、技術服務
1、乙方應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進行產品安裝、調試。產品在安裝、調試期間,甲方視調試期間的具體情況可要求乙方派專家到現場服務,乙方應無條件滿足。
2、乙方現場人員應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有違規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現場人員在產品安裝、調試的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人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所有責任,乙方拒不承擔的,甲方有權從乙方貨款中代扣、代交。
4、乙方應免費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操作、維修和產品保養等方面技能的培訓,直到甲方人員達到獨立熟練操作的程度并具備處理問題的能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產品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至本合同項下產品交付完畢之日止,支付違約金后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產品;乙方逾期達三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已收取甲方的貨款及利息。
2、產品驗收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完成修復或更換產品的,或者產品經修復或更換后重新驗收仍不合格的,或者在質保期內經兩次更換,產品質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付款項,并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3、乙方交付產品的品質、性能、技術標準、質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或者更換,由此造成的時間延誤視為乙方未按時交貨,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處理。
4、乙方承諾其銷售的產品不存在權利瑕疵,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也不存在司法或行政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轉讓限制。因存在前述權利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價款及其利息外,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3天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15日內向對方送達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關出具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簽訂地點:四川成都天朗路55號華森辦公樓。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1.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項目的
2.設備一覽表
3.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協議書的要求;
4.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5.賣方向買方所供設備達到設計及良好使用狀態的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培訓等。
二、設備技術標準:直接填寫內容或填寫見技術協議(編號: );如果對產品外觀或其他質量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技術協議中明確要求。
三、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第一條2款所述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驗收、包裝、稅費以及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
3.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4.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5.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內,賣方向買方開具合同總金額 的銀行預付款信用保函,買方憑賣方預付款保函支付的預付款;
2.設備送達交貨現場按裝箱單清點驗收合格后日內,付合同總價的 ;安裝調試完畢總體驗收合格后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 ;其余 款項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 日內付清。
五、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確認:賣方須在發貨前向買方發出書面交貨通知單,得到買方的確認后方可發貨,否則買方有權拒收;
3.交貨地點為買方指定的有限公司安裝現場;
4.交貨方式:賣方送貨上門。
六、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賣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全新現貨,符合國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和技術性能(詳見技術協議書);
2.驗收方法:
2.1賣方將設備運到目的地后,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設備的包裝、件數進行清點檢驗,但該檢驗不構成對設備質量、性能、安裝以及使用狀態的驗收確認;
2.2 賣方將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賣方向買方提出總體驗收申請。
八、安裝及調試
1.由賣方負責安裝調試合格,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收費;
2.賣方應隨設備向買方交付使用說明書(份)、產品合格證、保修卡及相關的配件和資料;
3.貨到現場 日完成調試。
九、包裝及費用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包裝物符合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裝物費用包含在產品價款中,不需買方另行支付。
十、賣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1.賣方對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提供的質保期限為年。質保期內非因買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賣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質保期順延;賣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買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于買方不當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損壞,賣方負責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費。質保期過后,賣方仍負責設備的長期服務,只收取材料成本費;
2.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符合國家、地區或行業規定的使用壽命期,在使用壽命期內,若出現維修不能或無維修價值的情況,賣方在收取設備折舊費用后,向買方免費提供同型同質設備并達到買方原使用狀態;
3.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不存在設計、制造以及安裝缺陷、錯誤或瑕疵,若出現前述情況,造成買方或買方人員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或損失,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售后服務
1.設備出現技術或質量或其他導致不能正常使用問題時,需賣方到買方現場解決的,賣方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給予答復,并自接到買方通知起小時內趕到買方現場;
2.設備由賣方安裝完畢后,賣方負責在用戶現場對操作和維修人員進行設備使用 和保養的技術培訓。
十二、監造(本條款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條款;如不適用,本條款全部刪除,并注意調整下面條款的序號。)
1、買方派人在賣方現場對合同標的設備的質量和制造進度、交貨期進行監造;
2、買方派駐賣方的監造人員不超過人,賣方應為買方監造人員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條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3、賣方在設備交貨時,必須提供買方監造人員簽字確認的監造記錄,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設備;
4.買方的監造行為不免除賣方合同項下應承擔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關于設備質量、技術性能、交貨期限的約定。
十三、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付設備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外觀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則另按質論價;如不同意利用,則買方拒絕接收,合同解除;
2.賣方所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同意賣方對設備返修合格后按原價接收的,賣方須承擔設備返修的全部費用,并支付合同約定的設備交付日至返修驗收合格日期間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日;
3.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向買方每日支付本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天,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買方逾期付款的,買方向賣方每日支付未付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5.賣方未按要求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視為違約,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6.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1款約定提供售后服務,賣方響應時間每逾期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按天計算),逾期超過3日,買方有權自行委托維修,賣方承擔所發生費用,并賠償買方停工損失;
7.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賣方需退回已收貨款,并自行將設備運回,所發生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若賣方在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15日內,未將設備運回,視為賣方同意買方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賣方的合同責任,賣方還需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知識產權保證
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含技術)擁有完全自主的知識產權或得到充分授權,若出現知識產權糾紛,賣方應全面負責解決,若造成買方損失,賣方同意全額賠償,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相關損失。
十五、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在短期內對本合同的履行無重大影響,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無法消除,嚴重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延遲合同的履行;
3.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承擔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六、爭議處理
1.因本合同標的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委托買方所在地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其他形式均不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八、其他
1.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招、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前,賣方必須與買方委托的招標公司辦理中標所必須的手續。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______________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_____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相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相關*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______________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合同標的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設備名稱、品牌、型號: 。
2、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 。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說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第二章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 設備 臺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
2、該合同價格包括:設備主機價(含200米管件)。
第三條 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 20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100 %。
第三章 設備驗收
第四條 設備的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2、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由于各種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2.3萬每月付甲方一個月租金,設備進場費由乙方負責,設備出場費由甲方負責。
第四章 其他
第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29
受讓方:(下稱甲方)
轉讓方:(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后一次性支付貨款_____元。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后七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接驗收
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15日后,未及時交付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協議每天支付1%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內不交付設備,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簽訂合20天內未支付設備款的,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合同生效、其它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2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30
數控儀器設備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該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五條在登記主管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
第七條該合同的生效條件
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不能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債款,則該買賣合同不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其余由雙方持送有關部門。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31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設備備妥發運日;
(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設備總毛重;
(6)設備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____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人;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凈重(公斤);
(6)箱號/件號。
(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_____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進入_____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_____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_____裁定。
_____費用由敗方承擔。
_____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32
買方:
賣方:
依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標的之名稱、品牌、型號、規格、數量、價格和包裝
本合同文本內出現的所有貨幣金額,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幣種均為人民幣。
群控組名型 號技 術 規 格臺量設備單價(元/臺)
速度:
載重:
層/站/門:
提升高度:
速度:
載重:
層/站/門:
提升高度:
方案總價:
合同標的之技術要求詳見附件。
合同標的包裝由賣方負責。
本合同以下各項中,有 □ 的條款以 □ 作為雙方的確認。
二、技術標準和技術資料
2.1、技術標準
電梯執行《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__)》和《電梯技術條件(GB10058-20__)》。
2.2、技術資料
2.2.1、本合同標的物設計所需的技術資料(包括建筑圖紙、土建參數等)簽訂本合同時由買方提供給賣方。
2.2.2、本合同技術附頁所列之各項,買方應在簽署確認的同時予以確認。
2.2.3、本合同技術附頁所列若有待定內容,買方未能予以書面確認時,交貨期另行協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條件
3.1、付款方式:買方以___銀行匯款 方式支付合同價款。買方付款時,注明付款單
位、用途、銀行賬號及合同編號并立即將付款憑證傳真給賣方的合同經辦人。
3.2、付款條件
3.2.1、買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_20_% 作為定金。
3.2.2、電梯設備生產完畢十五天前買方即向賣方支付該批次設備合同總價的 80 %作為提貨款,買方向賣方出具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賣方安排人員進行該批電梯設備的發運。
3.2.3、當本合同標的為多臺電梯且需分階段履行時,買方須對前項所付款項注明為合同附頁所指之梯號。
3.2.4、買方付清合同款項時,本合同項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至買方。
四、交貨期限(指設備運抵買方工地)
4.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滿足前述第二條之2.2.1、2.2.2款以及第三條之3.2款的內容后,賣方應于40天內向買方交付合同標的。
4.2、賣方在下列情況之一下,將順延交貨及完成安裝時間:
4.2.1、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3.2款履行付款義務。
4.2.2、買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之2.2.1、2.2.2款提交技術資料。
4.2.3、買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之2.2.3款對待定事項作出書面確認。
五、交貨方式:
5.1、賣方須按期交貨,交貨方式為:
t、賣方送貨,送達地點: 買方工地
六、檢驗
6.1、賣方如期交貨后經檢驗需補足、修理或更換的,只要賣方在合理期限內進行且不影響安裝,不視為遲延履行,貨到工地檢驗由賣方的安裝單位負責。
6.2、賣方安裝單位負責安裝前對貨物的保管責任,買方應保證貨到工地7日內能夠進場安裝。
七、土建及安裝要求
7.1、買方對井道、機房的土建必須按賣方確認的電梯或扶梯井道設計圖紙及其圖上的技術說明設計和施工,土建圖紙由買賣雙方代表簽字確認,與賣方提供的電梯井道設計圖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國務院年月日頒布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為了保證設備運行質量,本合同標的物的安裝、調試和維修等工作應當由賣方或賣方指定的安裝單位負責,雙方另行簽訂安裝合同。
7.3、買方加裝電(扶)梯附屬設備須經賣方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賣方概不負責。
7.4、合同標的由于買方原因放置時間過長(超過六個月)或保管不當(如未防潮、防腐、防高溫等)而影響正常安裝,或者出現質量問題,由買方負責。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自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賣方負責免費保修一年,保修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例行巡檢。如因買方原因不能于貨到工地后六個月內完成安裝或不能按時報檢的,則保修期從貨到工地之日起十八個月失效。
8.2、未經賣方同意,買方自行安裝或委托第三方安裝的,賣方不負責保修,并只承擔與產品原設計、制造相關的直接質量責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責任均由買方承擔。
8.3、在保修期間,由于買方或電(扶)梯使用單位管理使用不當造成的故障,不屬于保修的范圍,賣方可予以有償修復。
九、違約責任
9.1、賣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買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9.2、賣方逾期交貨或者買方逾期付款,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履行違約金以逾期部分價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任何一方逾期履行超過60天,應當以逾期部分價款總額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對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9.3、賣方交貨不能超過2個月,否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賣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買方不能逾期付款超過2個月,否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對標的物另行處置,所處置的標的物所得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時,賣方有權對買方繼續追索。
9.4、買方未按照第3.2條履行付款或要求延遲發貨超過60天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支付倉儲費:電梯每臺每月元;扶梯每臺每月元,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9.5、買方未按照第3.2條履行付款或要求延遲發貨超過90天或以上時,除按前項計算倉儲費和違約金外,另須支付因倉儲時間超過90天賣方為確保合同標的物質量而作檢驗所發生的費用每臺元。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與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附件一、設備規格參數表
附件二、電梯的主要功能表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二 份,買方執一份賣方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買 方 (蓋章)
賣 方 (蓋章)
2024簡易設備買賣合同 篇33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買 方: 賣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買方向賣方購買相關設備等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 合同設備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設備(見下表),包括但不限于為保證合同設備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產品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設備裝配、安
1.1.1賣方提供設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2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3賣方提供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對本合同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4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工廠對合同設備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5本合同簽訂后,根據買方的要求,在合同約定以外的全部備品備件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給買方,詳細備品備件價格表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1.1.6賣方提供的設備的具體質量標準,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
2 合同價格
2.1 賣方按本合同第一條規定提供合同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2.1.1設備和材料費:
2.1.2備品備件費:
2.1.3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費:
2.1.4設計和技術資料費:
2.1.5技術服務費和培訓費:
2.2上述合同總價中還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裝車費以及將貨物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以前的一切費用和技術資料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3 結算:
3.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日內,買方應將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賣方。
3.2 賣方發貨前,買方將合同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 元作為第二期貨款支付賣方。同時賣方在收到第二期貨款后七日內開具合同總額的100%增值稅發票郵寄給買方。
3.3買方自收到賣方設備按本合同第7.9條驗收合格后,將合同總金額的25%,即人民幣 元作為第三期貨款支付賣方。
3.4質保期滿后,在賣方履行了質保期義務的前提下,買方支付預留合同總金額的5%,即人民幣 元的質保金。
3.5買方同意賣方對上述款項開具以下第(A)款規定的發票。
A增值稅專用發票; B普通銷售發票。
3.6賣方需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前須向買方核實開票信息,以書面資料為準。
3.7 付款方式:銀行電匯/銀行轉賬/銀行承兌匯票。
4 合同設備運輸
4.1 雙方約定,本合同設備的運輸方式為:賣方負責合同設備的運輸,其運輸費、保險費已計入應由買方支付的設備總價內統一結算。
收貨單位: 郵編:_______ _ _____
地址(交貨地址):_ _
電話:_ _傳真:________ ______ 聯系人:_ _
4.2 所有設備的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技術材料、易損備件應隨主設備一同交付。賣方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如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4.3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本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 2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 4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應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4 份。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 4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或代號、名稱和頁數。
4.4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車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5 設備交付與查驗
5.1 本合同設備為買方工地交貨。賣方可根據特殊情況,在征得買方同意的條件下, 將合同設備分批交貨,以配合合同設備的安裝和保證交付使用的時間。
5.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生產廠家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5.3買方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異議,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5.4賣方提供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買方指定交貨地點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在雙方同時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賣方未派人參與檢驗,則買方單方檢驗記錄效力等同前述約定。
6 產品質量保證
6.1賣方須按合同規定的合同設備規格向買方提供合同設備,并保證滿足合格質量標準(詳見本合同技術協議)。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設備的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的規定。
6.2賣方按 板車裝車 標準提供合同設備包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全抵達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6.3買方應在到貨后48小時內在到貨現場配合賣方就貨物的裝箱數量和包裝箱外觀進行查驗,如發現數量不符或者包裝箱破損的,買賣雙方應在到貨后48小時內辦理書面證明手續,以便賣方及時補貨。
6.4買方負責合同設備到貨后的保管工作,確保到貨時完整無損,合同設備包裝箱體在開箱前維持原樣。
6.5 在本合同設備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
6.6自設備安裝完畢并交付買方使用之日算起,賣方提供產品免費保修責任期為24 個月,由賣方履行免費保修服務。
6.7在質保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的,則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請求后,應在2日內無償換貨,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6.8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設備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買方重新驗收后 24 個月。
7 安裝、調試和驗收
7.1“安裝”系指合同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調試”系指機器和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考核”系指檢查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即為買方驗收。
7.2 買方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賣方對其提供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7.3 設備的調試、試運行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買賣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設備從安裝到驗收期間有關設備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
7.4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7.5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安裝工作記錄為基礎。
7.6 如調試勝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5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設備安裝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在設備試運行、考核期間和質保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7.7 設備試運行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調試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7.8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7.9 試運行期為首次通電運行開始之日起的 1 個月。在此期間,當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規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每次考核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3 日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如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技術協議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5 日內簽署設備驗收證書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二 份,此即視作設備為買方所驗收。
7.10 如因賣方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維修、更換后應重新按照本合同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助。如上述修理、更換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設備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修改記錄最后一次結算并由賣方負擔。上述記錄在每次發生修理、更換后由雙方代表會簽。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返廠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買方工地現場交貨。
7.11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試運行周期 1 個月,以便賣方對設備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再次延長的 1 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有權退貨,賠償損失,并在延長的 1 個月內改進設備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7.12 前述規定的設備驗收,并不免除賣方對設備在質保期內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 8 維修保養
8.1 維修保養是指不增加或減少本合同設備或功能,為保持設備原有的運行狀態、功能而進行的維修與保養。
定期維修保養:是指賣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定期派遣維修保養人員,按照設備保養周期定期對設備所進行的維修保養。緊急維修服務:是指設備發生停止運行或其他必須由賣方進行緊急維修的嚴重故障時,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日內派遣維修保養人員對設備進行的緊急維修保養。
8.2賣方保證其維修人員均為具有相應設備維修保養知識與技能并受到良好訓練的合格技術人員。賣方保證每 3 個月派遣維修保養人員到場,按照設備定期維修保養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工作。每次維修保養完畢后,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工作報告。
8.3緊急維修服務,賣方保證提供24小時緊急修理服務,遇到設備停止運行,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之時起 48 小時到達現場,若發生困人事故或其他威脅人身安全的意外事件,賣方須在接到買方通知后 24 小時到達現場進行搶修。
8.4 賣方的所有維修工作內容,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件等應作書面記錄,并應得到買方確認,并填寫維修記錄。
8.5 賣方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認為有必要進行因任何原因包括正常磨損在內導致的修理及更換零件時,應得到買方同意后方能進行修理或更換,修理或更換零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9 違約責任
9.1 由于賣方違約不能按時將合同設備交貨時,賣方應提前15日告知買方,并征得買方同意,否則買方有權拒收并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違約金,支付辦法是,每延遲一日,違約金為遲延交付合同設備價款的千分之五,違約金總額最多不超過延遲交貨設備價款的百分之二十。
9.2買賣雙方均不需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違約負責。
9.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臺風、火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封鎖、恐怖主義事件、暴亂、動亂、罷工、破壞活動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及一方供應商所遭遇的類似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后,盡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但該等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4不可抗力發生后,受影響方(買方或賣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通知另一方(賣方或買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2 日內提供有效證明。責任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 2 日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傳真通知雙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9.5若賣方向買方交付的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賣方應無條件接受退換并且對再次安裝不收取任何費用;如經調試或修理該設備質量仍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無條件接受退貨并返還買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同時足額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10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0.1合同履行中,如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則應于合同規定交貨日5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因合同變更而增減的成本和費用在雙方結算時隨之增減。合同變更后需重新確定交貨期。合同變更的事項雙方需另簽合同補充協議,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打印文字。對任何條款所作的手工修訂都應由雙方在本合同第13條“另行約定事項”中注明并在蓋章確認后生效。
11 技術資料及保密
11.1在合同簽定后,買方應向賣方提供買方確認簽字的設備布置圖一份,賣方按此布置圖確認生產安裝。
11.2如布置圖紙上所標注的技術參數與合同的附件所規定的技術規格有不符,買賣雙方協商處理。
11.3 賣方保證其對轉讓設備的設計、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等均具有合法知識產權,相關專利技術使用許可及資料包括在本合同附件中。
11.4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合同設備過程中涉及專有技術或專利許可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1.5 本合同生效后 2 年內,如賣方對本合同提供設備使用專利或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設備使用。如有必要,賣方應給予技術指導,以便這些資料能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后用于設備實際操作中。
11.6 本合同生效后 2 年內,買方應對本合同規定的專利許可和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設備的安裝和運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在保密年限內,若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7 買賣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對方提供的商業和技術信息 ,雙方均應限定于為履行本合同目的的范圍內使用并采取保密措施,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做其他用途或披露給任何第三人。
12 其它事項
12.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買方執兩份,賣方執兩份。
12.2 本合同雙方簽署、蓋章后立即生效。買賣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互相寄送合同文本原件。
12.3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可提交買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2.4 本合同技術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另行約定事項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賣方:(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