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磨機買賣合同(精選3篇)
球磨機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按出賣人出廠標準及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營企業總投資為____ 美元。注冊資本總額為_____ 美元,其中甲方占資本額的____ %,乙方占資本額的___ %。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隨機發送,按隨機配件清單點收。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出賣人不承擔標的物的正常磨損而產生的損耗及易損件的損耗責任。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接收簽字 ( 蓋章 )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________執行。 A 、買受人使用地, B 、買受人到出賣人工廠提貨。
第九條運輸費用負擔:按________執行。
A 、出賣人代辦標的物到買受人使用地的運輸,運輸費用(大寫)(¥)由買受人承擔,其費用不在整機報價之內,由出賣人代墊,向買受人收醛
B 、出賣人承擔標的物出廠的吊裝及到買受人使用 地的運輸費用,買受人承擔工地卸貨費用。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出賣人出廠標準驗收,地點:買受人使用地,期限為壹周。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由出賣人負責標的物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執行完畢,本合同解除。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全責。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 ( 蓋章 ) 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
出賣人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買受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球磨機買賣合同 篇2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中國公司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國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2.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 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采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 賣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律師)
(簽字)
球磨機買賣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承租甲方設備明細如下表:
二、設備服務范圍
1、由于本合同中所提供的服務僅限于設備的租賃,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
2、甲方設備僅供乙方使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租甲方設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設備進場提前_____天向甲方預付元設備進出場費及租賃使用費,其中租賃費__________元,設備運費__________元。
2、租期按__________天計算,乙方應提前__________天預付下月租金,在工程完工兩周內結清全部余款。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進入施工現場。
2、當乙方違章指揮強制作業時,甲方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3、甲方每輛設備配備機手配合乙方正確使用設備并聽從現場人員指揮調動。
4、設備因故障而停止運作_____天以上不計臺班費,因其他原因造成設備停機臺班費照常計費。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保障甲方設備及出場道路暢通,協助甲方卸車、裝車,保障設備安全進出場。
2、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指揮不當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3、施工質量沒有達到技術要求,乙方有權制止并及時采取措施,如發現問題而不止,繼續施工造成質量事故,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全面責任。
4、負責施工現場存放設備的看護及看護費,承擔因看護不嚴而造成的設備損失、損壞、丟失等,按損失程度給予賠償。
5、乙方負責機手的食宿問題及施工現場及生活區人身安全,當出現故障不能排除時及時通知甲方。
6、不準將甲方設備擅自轉租、抵押。、抵債和變相轉賣,否則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并給予賠償,在租憑期限內調運設備需經甲方同意,月租金不變。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設備使用,每延遲一天加收月租金的2%滯納金,并保留將設備撤回的權利,工程完工兩周后拖欠款按照施工單位向銀行計劃外借款收取滯納金。
2、在工程完工一周內協助甲方將設備安全退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而不能安全撤離,除負責設備安全外,每推遲一天追加3萬元停滯費,計入租賃費中。
3、遇到國家政策、法規強制執行及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影響本合同執行,雙方協商解決。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所有直接經濟損失,最低位月租金的10%違約金。
七、雙方共同的權利及義務:
1、遇有爭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當商定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主管部門仲裁解決。
2、除本合同相關條款規定以外,雙方的其他索賠要求均按《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