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燈具買賣合同(精選3篇)
工程項目燈具買賣合同 篇1
工程名稱: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特簽訂本銷售合同(以下稱“本合同”),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貨物數量及單價
甲方作為需方,向乙方定購貨物;乙方作為供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同意如數提供這些貨物。
名 稱
規格、技術參數
品牌
數量(套)
單價(元/套)
金額(元)
備注
合計總金額:人民幣
注:1、本價格含稅含運費;
2、燈具顏色為亮灰色;
3、防護等級:IP65;DC24V
4、燈具支座比提供的樣品增高3CM,燈具支架底板的孔配M10膨脹螺釘孔位,開M12的孔位;
5、燈具采用定向發光,具有良好的誘導向性,且防眩光;
6、提供貨物時同時提供產品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
二、交貨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采取如下第 1 種的交貨方式及期限:
1、乙方應在簽訂合同、甲方確認圖紙并且收到甲方的定金后 25 日內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工地或倉庫: 。
2、若分批交貨:
本合同的所有貨物分三批交付,在簽訂合同、甲方確認圖紙并且收到甲方的定金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批貨物; 天內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批貨物, 天內乙方交付完所有的貨物。其中,每批交付的數量及型號見甲方通知清單。
3.交貨地點:
若甲方臨時變更收貨地址,由此產生運雜費由甲方負責(因地址變更造成運輸時間延長,乙方免責)。乙方在貨物發出后48小時內將貨物清單及預計到達時間告知甲方,甲方需在貨物到達約定交貨地點4小時內安排卸貨。
三、收貨方式
由 乙 方負責送貨,運費由 乙 方承擔,卸貨由甲方負責。
甲方指定收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收貨人應對乙方所移交貨物予以受領并妥善保管,且送貨單由其簽字生效。該收貨人拒絕簽收送貨單的,貨物到達合同約定甲方收貨地點即視為乙方已完成交貨義務。
貨到工地當天甲方應該簽收貨物,否則乙方可以按照每天運輸車輛的實際使用費追究甲方責任。
四、付款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 2 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定金給乙方,即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在發貨前 1 天支付合同總額的70%貨款給乙方,即人民幣¥元整;否則貨期順延。
五、包裝標準
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沒有規定的以企業標準包裝為準。
六、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產品必須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現行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
七、貨物所有權的轉移
對于各批貨物,自甲方支付清該批貨物價款時,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但貨物毀損,丟失的風險,自貨物簽收時起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沒有按付款條例及時把貨款付清,乙方有權把貨物收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自然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提供有關公證機構所出具的證明,并且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九、質保期
從貨物到達合同約定甲方收貨地點之日起的12個月為質保期。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由乙方免費指導修復,或提供新產品供甲方更換。人為破壞及不可抗力影響乙方可以免責。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糾紛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合同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
2、技術要求和圖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旦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于本合同的其他補充協議,均需以書面形式體現,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開戶銀行:
帳 號:
稅 號: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
開戶銀行:
帳 號:
稅 號: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項目燈具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 工程項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的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如下。
1、定義及解釋
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協議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
1.2事故:指在安全協議規定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力傷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協議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
1.4
1.5
1.6
2、項目作業概況
3、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責任
3.1.1不得將生產經營、工程施工、服務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3.1.2與分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負責對分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1.3指派專人對分承包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綜合協調管理。
3.1.4就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作業環境、危險程度、應急救援等向分承包方交底。
3.1.5
3.1.6
3.1.7
3.2甲方的權利
3.2.1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
3.2.2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3.2.3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2.4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2.5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
3.2.6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3.2.7
3.2.8
3.2.9
3.3甲方的義務
3.3.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3.2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業績、資質審查,對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的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措施、規程、制度等進行審查并備案。
3.3.3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主合同及安全協議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
3.3.4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3.3.5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3.6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3.3.7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
3.3.8
3.3.9
3.3.10
3.4乙方的責任
3.4.1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定。
3.4.2執行安裝公司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相關要求,包括提供必要的資源保證和相關的培訓需求等。
3.4.3自覺維護工作區域內的在用設施、設備,確保其完整好用。
3.4.4積極服從甲方在施工作業范圍內的有關安全規定及相關指令、措施。
3.4.5積極傳遞和處理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方面的相關信息。
3.4.6采取相關措施有效控制本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各類隱患、風險。
3.4.7
3.4.8
3.4.9
3.5乙方的權利
3.5.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3.5.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包袱,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5.3有權按照主合同及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3.5.4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3.5.5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
3.5.6
3.5.7
3.5.8
3.6乙方的義務
3.6.1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各項措施、規程、制度,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6.2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險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3.6.3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3.6.4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3.6.5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3.6.6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
3.6.7
3.6.8
3.6.9
4、事故調查
在主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按大慶油田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5、違約責任及處理
5.1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5.4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生產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5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6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5.7
5.8
5.9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合同及協議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協議履行期限
本協議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8、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本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9、保險
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10、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11、附則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與主合同同時生效。
11.4以下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1.4.1
11.4.2
11.4.3
工程項目燈具買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本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網絡工程項目的事宜,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及丙方_________三方就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網絡工程項目簽訂本合同。本合同所有采購貨物和軟件應用于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網絡工程。
第二條 法定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正式聯系,除另有商定外,均應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
第三條 定義
本合同詞組,將具下列特定含義:
工程:指本合同項下要求乙方為甲方、丙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總和。
服務:指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培訓、安裝及所有測試、調試、檢驗和技術支持等。
產品:指硬件、軟件和卡片。
硬件:指在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和合同規定的技術文件(包括設備安裝、運行和維修所需圖紙和手冊)。
軟件:指在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程序和任何其他由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增加或替換的程序。
合同價格:指當乙方在全面正確地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下,按本合同規定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價格。
工地:指系統安裝所在地。
三方:指甲方、乙方、丙方之統稱。
第四條 工程范圍
經丙方組織和工程全程監督,甲方同意采購,乙方同意提供設備、軟件及服務以建設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網絡工程。
本工程簡述如下:
1.丙方受甲方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組織系統集成商對工程項目招標,征求甲方意見后,確定乙方為工程項目的系統集成商,并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工程管理控制和技術把關。
2.乙方提供整套全新的產品,并負責進行安裝和測試,使系統正常運行。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詳見附件。
3.由乙方提供及保證系統之技術性能、質量及提供服務支持。
4.乙方應在工地進行工程的安裝,并在甲方、丙方參與下實施系統完工測試和調試。
5.乙方須按要求對甲方技術人員提供培訓。
6.除以上二、三、四項由乙方負責外,甲方負責_________及POS機具的建設與投入、安裝調試;甲方所提_____品須符合乙方及丙方的技術要求,保證與乙方負責的工程建設部分的良好對接,成功運行;并保證符合丙方的行業要求。
7.丙方提供整套系統相配套的網絡建設,督促_________按時完成_________網絡建設,并將相關接口按時提供給甲方和乙方。
第五條 合同的文件
以下文件將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共_________頁。
注:所有技術及功能要求以乙方提供的系統方案建議書之描述和最終用戶的需求為準。
2.合同附件,包括硬件設備和軟件清單及價格組成,與本合同為一整體。
第六條 價格
設備及系統(內容詳見清單)安裝費用_________元,卡片費用_________張共_________元,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圓整)。
第七條 履行
本合同系統工程的履行均由四個階段組成,包括程序設計及生產、安裝調試、試運行及初步驗收、技術服務。
3.試運行及初步驗收階段:安裝調試完畢后,即開始為期壹個月的試運行期,在試運行期結束后一周內,甲方應會同丙方對工程進行書面的初步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超過一周不通知乙方視為初步驗收合格。
第八條 在完成施工和生產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第九條 設備及系統付款方式
甲方先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乙方的項目啟動資金,乙方收到該筆貨款后開始整個項目的設計及施工,系統完工并由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個月內付_________元,余額在初步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內付清。
第十條 卡片付款方式
乙方按項目需求進行分批生產,生產周期為甲方及銀行定稿后_________周左右到貨,每批次卡片不小于_________張。甲方在收到卡片并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_________%的相應貨款,余額在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內付清。卡片驗收期限為_________周,超過_________周甲方未通知乙方視為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 丙方負責本合同中支付條款的落實和監督,甲方未能履行支付責任,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派遣熟練和合格的技術專家以培訓甲方和丙方的技術人員和解釋合同范圍內所有相關技術問題,以使甲方的操作、安裝和維護人員可以清楚產品的配置、性能以及安裝程序和維護標準,并掌握操作、維護和應付緊急事件的方法。
第十三條 培訓地點與培訓時間
在每期工程安裝調試后在工地進行,為期_________周。
第十四條 培訓費用
第十五條 試運行與初步驗收階段
2.若產品沒有通過初步驗收的,乙方應在_________個月內排除故障,并重新開始試運行期。
第十六條 正式驗收
1.驗收標準:甲方、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進行驗收。
3.若逾期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的,視為驗收合格。
第十七條 電話咨詢
在產品正式投入運行后,若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遇到任何疑難問題,乙方應通過提供的熱線電話向甲方進行咨詢,由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為甲方解答各種疑難,電話響應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十八條 _____。
在產品正式投入運行后,若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僅通過電話咨詢無法解決的問題,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盡快派出專業技術人員上門提供技術服務。若是過了產品保修期后,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九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設備的保修內容及保修期限,以設備原廠商的保修承諾為準,但由于甲方或其客戶保管或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壞,乙方不予負責,若需進行維修,則由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合同各方經共同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由合同各方共同簽字確認。
2.當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可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協議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3.解除合同的后果。非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若乙方已根據本合同履行了全部或部分義務,則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的合同價格。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若因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其未能按時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產品的,或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其未能按時付款的,每遲延1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價格萬分之_________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3.丙方的陳述和保證。 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農村信用合作社;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保密
一方對因_________小額支付系統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經共同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但該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由合同各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二十六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核污染或事故,或其它任何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并在合同當日或之后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則合同執行時間得根據受影響的時間相應延長。但是,合同價格不得因不可抗力而調整。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二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三方同意提交申請_____。
第二十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三十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三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所述工程項目完成時止。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