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濕器買賣合同(通用3篇)
加濕器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擔保人:
為明確各方在產品買賣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買賣雙方及擔保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項目名稱: 使用地點:
第二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技術參數
產品名稱牌號
商標生產廠家規格型號計量
單位數
量設備單價(元)小計(元)
合同含稅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其中包含17%增值稅¥:
大寫:
合同凈價款:¥:
大寫:
技術參數額定電壓: 阻抗: 分接范圍: 聯接組別:
第三條、產品質量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如有技術協議的按技術協議執行 。
3.2 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貨物清單、檢驗合格證明等材料,并根據買方的需要為產品提供技術指導。
第四條、產品排產和交貨期限
4.1 排產時間:買方支付定金或預付款且買賣雙方確認技術方案后賣方安排生產。
4.2 交貨期限:自賣方收到定金或預付款且買賣雙方確認技術方案后 天內交貨。若合同未約定定金或預付款和技術方案的,則自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交貨。
第五條、產品包裝、運輸和交貨
5.1 包裝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木箱包裝 (2)不包裝 (3)其它:
5.2 包裝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1)賣方承擔 (2)買方承擔
5.3 運輸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公路(汽車) (2)鐵路/海運(集裝箱) (3)其它:
5.4 交(提)貨方式及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1)賣方負責運輸,費用由賣方承擔
(2)買方自提貨物,費用由買方承擔
(3)賣方代辦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代收代付保險:運輸、卸貨及保管過程中的保險由
辦理,費用由 承擔。
5.5 如屬賣方負責運輸的,在貨物送達交貨地點后買方應立即安排接收貨物,以貨物送到交貨地點的日期為交貨時間;如屬賣方代辦運輸的,以賣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的日期為交貨時間;如屬買方自提貨物的,以買方提貨日期為交貨時間。
5.6 交貨地點:
買方提貨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第六條、產品驗收和交付
6.1 驗收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及行業標準; (2)按合同及技術協議; (3)其它:
6.2 驗收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工廠驗收:即在產品完工后買方派人到賣方工廠驗收,買方應在收到賣方的驗收通知后十日內到賣方工廠驗收,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提運驗收:即對于買方自提自運的產品,由買方在提取產品時在賣方工廠驗收;
(3)現場驗收:即產品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后由買賣雙方共同(開箱)驗收。若產品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后三日內未能(開箱)驗收,則視為產品已通過驗收。
6.3 產品交付:買方人員對產品進行清點和檢查無誤后,在貨物簽收單據上簽字確認后,即視為交付。產品交付時,產品風險同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6.4 驗收異議:
(1)若產品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規定的,買方應在收到產品七日內提出書面異議。
(2)若買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即視為賣方已經按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產品。
(3)因買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買方無權提出異議。
第七條、產品安裝、調試及結算
7.1 本合同約定的總價款不含安裝、調試費,買方應當在收貨后及時組織產品安裝、調試,否則自產品交付之日起 日即視為產品已經安裝并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7.2 產品安裝調試成功后,由賣方、買方及其他有關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買賣雙方簽署結算單。
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8.1 買方應按以下期限分次向賣方支付:
定金: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合同簽訂 日內向賣方支付。在買方支付預付款后,該定金轉為產品貨款。
預付款: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合同簽訂 日內向賣方支付。
到貨款: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簽署貨物簽收單據之日起
日內或自產品到達指定交付地點之日起日支付,兩者以先到時間為準。
驗收款: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買方自產品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日內或自產品交付之日起日支付,兩者以先到時間為準。
質保金: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質保期滿后 日內買方無息支付給賣方。
8.2 支付方式:電匯或銀行匯票
8.3 賣方有效結算賬戶信息如下:
基本戶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桂林分行營業部; 賬戶: 0100 0018 0100 54000
第九條、產品質量保證
9.1 質保期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十八個月,或產品運行之日起十二個月,以二者先到時間為準。
9.2 產品在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免費維修,但以下情況下除外:
(1)由于買方拆卸、安裝、操作、使用或保養不當等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
(2)由于雷電、火災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3)其他不屬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的。
第十條、賣方責任
10.1 如因賣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交付產品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當按逾期部分產品價款的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如因買方原因造成賣方無法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的,交付期限順延,因此造成賣方損失的,買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2 賣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賣方應當負責維修或更換,因此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買方責任
11.1 買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賣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買方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貨款的萬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1.2 買方不得擅自取消訂單,否則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買方取消訂單時,賣方尚未排產的,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定金和預付款。
(2)買方取消訂單時,賣方已經安排生產的,如是定制產品,買方應當按取消訂單產品價款的80%向賣方賠償損失;如是常規產品,買方應當按照取消訂單部分產品價款的50%向賣方賠償損失。
(3)買方取消訂單時,賣方已完成全部貨物的生產,賣方應當按取消訂單產品價款的100%向賣方賠償損失。
11.3 發生以下情形,視為買方取消訂單,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按本合同第10.1條的約定要求買方承擔責任:
(1)買方逾期支付貨款超過60 日的;
(2)買方超過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60日未提貨的;
(3)賣方產品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后2日內,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的;
(4)其他因買方的原因導致延期交貨超過60日的。
11.4 買方如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交貨日期屆滿前 10 日書面通知賣方,如因此增加賣方費用的,由買方承擔。
11.5 如因買方現場不能滿足交貨條件需要變更交貨期限的,買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賣方,經賣方同意后重新約定交貨期。如因此增加賣方費用的,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擔保人責任
12.1 擔保人對本合同買方貨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如買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未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貨款,賣方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支付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買方追償。
12.2 擔保人擔保的范圍包括買方應支付的貨款及逾期支付貨款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12.3 擔保人承擔保證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賣方支付完全部貨款之日止。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3.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本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本合同可以解除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3.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暫時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1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積極采取可能的措施降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的履行,因此造成延誤的期限順延。
13.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各方應當協商妥善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 合同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2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可向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14.3 因買方違約導致賣方通過訴訟實現債權的,賣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由買方負擔。
第十五條、通知
15.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買賣雙方的文件往來,必須以書面形式通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直接送達等方式傳遞。買賣雙方指定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如下:
買方聯系人姓名: 賣方聯系人姓名:
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
地址:
郵箱:地址:
郵箱:
15.2 如通過郵遞方式送達的,在信件投遞后第五日視為通知已到達對方;如直接送達的,則在對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收之日視為通知已到達對方;如果同時使用幾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接收方者為準。
15.3 任何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通知送達前述地址,即視為被送達方收到,由此引發的法律后果由被送達人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16.1 產品所有權自買方付清全部貨款后轉移至買方;買方未按時足額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產品所有權仍屬于賣方。
16.2 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6.3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履行完全部義務后終止。
16.4 本合同一式五份,買賣雙方各執 貳 份,擔保人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6.5 以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 方:公司 買 方: 擔保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住址:
傳 真: 傳 真:
基本戶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桂林分行營業部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稅 號: 稅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加濕器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購字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寧波市海曙區
甲方(買受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供應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方根據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租賃( )直字第 號的《融資租賃合同》之約定,并根據丙方自行指定的供應商和租賃物,與乙方簽訂本租賃物買賣合同(以下稱“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物。
一、合同標的物
1、由乙方售出、甲方購入的標的物如下:
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
2、丙方在此確認:(1)本合同項下的乙方以及標的物作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供應商及租賃標的物,系丙方自行選定,并未依賴于甲方技能或者受到甲方任何影響。(2)供應商和指定的標的物規格、式樣、質量、價款等與融資租賃合同規定完全一致。(3)標的物詳細配置以乙方和丙方的約定為準。
二、標的物的交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將本合同所列標的物在 直接向丙方交付,乙方在向丙方交付標的物時須同時提供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附件。
2、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全額發票,并及時交付給甲方。
3、乙方將標的物交付丙方之時,標的物所有權自乙方轉移至甲方。 三、價款支付方式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下列條件滿足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標的物價款支付給乙方:
。1)(乙方和)丙方依約定的金額向甲方支付了保證金、手續費等款項;
。2)甲方收到乙方和丙方共同出具的付款通知; (3)甲方收到丙方出具的租賃物品驗收證明。 2、乙方賬戶信息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3、在本合同簽訂后,當相關法律、市場行情等發生變化,致使各項稅負其他費用增加時,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購買價格等其他條款不變。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標的物交接時,丙方應當場對標的物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若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乙方提出;對其他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合理期限內提出。
2、標的物的驗收標準為: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標的物,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
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標的物,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車輛。
五、甲方保證和索賠權
1、標的物的保修期限執行乙方提供的保修手冊的規定。在上述保修期內,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依約對標的物進行修理和保養。
2、本合同訂立后,國家若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3、與標的物有關的瑕疵擔保、租賃期限內的質量保證、保修服務以及其他作為賣方應提供的保證或應履行的義務,乙方應向丙方直接承擔責任。
4、當標的物存在質量問題或性能不良、規格或式樣不符及其他瑕疵時,或者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標的物遲延交付或者無法交付給丙方時,甲方將索賠權轉給丙方,由丙方直接向乙方索賠。無論丙方向乙方索賠進程及結果如何,均不得影響丙方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支付貨款,則每延遲一 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標的物價款的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提供和安裝合同規定的標的物,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標的物價款的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能保證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標的物投入正常營運,向甲方及丙方賠償由于延期營運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載明或者乙方與丙方特別約定的質量條款,甲方應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減少價款或退貨的違約責任。
七、侵權
1、當標的物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時,乙方有義務且應自行承擔費用,解決糾紛,并賠償給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損失。
2、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標的物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的解除
從標的物訂貨到交付,因非甲方原因導致融資租賃合同無法簽訂時,或者融
資租賃合同被解除時,甲方可以無條件地取消訂貨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甲方已付款項。
九、標的物滅失和毀損風險
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滅失和毀損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并經丙方驗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擔,標的物交付并驗收合格之后由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預見和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當事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事發之日起15天內,提供有效證明或公證。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各方另行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特別約定
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丙方應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元,手續費 元,首付租金 元,合計元,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該款項由乙方代甲方直接向丙方收取,以抵扣部分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標的物價款,即甲方還需支付給乙方價款 元后,乙方視作甲方已足額支付標的物價款。
十四、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請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作為編號為租賃( )直字第 號《融資租賃合同》附件,具有與其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稱的標的物即為租賃( )直字第 號《融資租賃合同》項下之租賃物。
2、甲方僅承擔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價款的支付義務。
3、本合同所列標的物在技術上有需要補充的事宜,由乙方與丙方另行協商。 4、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ū卷摓楹炇痦摚瑹o正文)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丙方(蓋章):
加濕器買賣合同 篇3
想學法律?找律師?請上
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是怎樣核心提示:申請的流程包括申請人網上申請,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申請家庭領取受理回執;輪候并查看配售通告;網上提交認購申請等,具體的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整理介紹。
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是怎樣?
(一)申請人網上申請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輪候排隊、日常輪候遞補的輪候規則。網上申請期間,申請人可登陸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售房中心)網站在線填寫《申請表》,申請信息核實無誤后,在線提交并打印《申請表》。
申請家庭(含單身居民,下同)亦可通過現場申請的方式提交已經手工填寫好的《申請表》,由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代為錄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統。為保障申報流程的順暢,建議申請家庭優先采用網上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信息,確保申請信息與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保持一致。
(二)網上預約受理時間
申請家庭網上提交申請信息以后,須通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統預約書面申請材料受理時間,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
(三)申請家庭領取受理回執
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根據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如申請材料完備,工作人員將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現場拍照,并對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備案后現場發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受理備案回執(以下簡稱備案回執)。取得備案回執后,申請家庭將直接納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名冊中。備案回執是申請家庭認購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憑證,請申請家庭務必妥善保管。
(四)輪候并查看配售通告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0d36ecc2680203d8cf2f2419?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7c8083933ea568f7577852dea4da6352&sign=71b95f7589&zoom=&png=10832-20754&jpg=0-0" target="_blank">點此查看
申請家庭輪候期間可在市售房中心網站、報紙等公共媒體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況,以便申請家庭根據自身意愿網上提交認購意向。
(五)網上提交認購申請
輪候庫中的'申請家庭可根據自身意愿,登陸市售房中心網站在線認購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在配售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未提請認購,視為放棄該項目的申購。
(六)公示入圍、候補入圍家庭初步名單
申請家庭可通過市售房中心網站查看本家庭是否入圍該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初步名單。如對入圍結果有異議可聯系市售房中心了解具體情況。
(七)申請人按安排時間看房
入圍、候補入圍申請家庭根據開發建設單位安排的看房時間到安居型商品房項目現場看房。
(八)繳納誠信保證金并領取房源資料
愿意選購該項目安居型商品房的入圍或候補入圍家庭在配售通告約定的時限內到規定地點繳納誠信保證金并領取房源資料。逾期未繳納誠信保證金的申請家庭,視為放棄申購該項目安居型商品房。
(九)公示入圍和候補入圍家庭最終名單
根據申請家庭繳納誠信保證金的情況,整理該安居型商品房項目的入圍和候補入圍家庭最終名單,并在市售房中心網站予以公示,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舉報。
(十)領取選房通知書
公示后無異議的入圍家庭可到規定地點領取選房通知書。申請家庭拿到選房材料后,應仔細研讀選房材料,明確本家庭的選房時間以及相關注意事項。同時,也可通過發放的選房材料了解該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戶型、面積、朝向、房價、選房流程、按揭貸款政策等具體情況,以便于選房當天快速、準確的選擇自身最為滿意的房源。候補入圍家庭選房視入圍家庭選房情況依次遞補,另行通知。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0d36ecc2680203d8cf2f2419?pn=3&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7c8083933ea568f7577852dea4da6352&sign=71b95f7589&zoom=&png=20755-&jpg=0-0" target="_blank">點此查看
(十一)選房并簽訂認購協議
申請人憑《選房通知書》和身份證按通知時間到指定地點依次選房,并簽訂《認購協議書》。
(十二)簽訂買賣合同
申請家庭憑《認購協議書》、繳款憑證及身份證按預約時間到指定地點簽訂買賣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