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立機買賣合同(通用3篇)
組立機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一、設備的規格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應在所需產品________天前向乙方訂貨,并交納所需費用10%作為保證金。
2、甲方在未付清設備款之前,本合同機器設備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
3、甲方應向持有乙方加蓋公章的收款委托書的乙方工作人員付款。
三、交貨及驗收
1、乙方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3、由乙方進行安裝調試,甲方配合驗收。驗收合格后,甲乙雙方另簽訂驗收報告書并加蓋公章。
4、驗收標準:執行乙方標準機型出廠檢驗標準。如甲方對標準機型進行改變或加裝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預定驗收標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四、運輸方式:
1、本合同所規定的設備由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一切風險。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支付。
2、甲方收到第一條所列設備后,如發現與設備不符,應在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期間如對甲方的正常作業造成的負面影響,乙方應相應做出賠償。
五、售后服務:
1、自設備經過雙方驗合格之日起,該設備進入保修期,保修期為十二個月。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必須在最短的時間趕到現場,最遲在三天內派人趕到甲方現場。
2、保修期內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承擔乙方維修人員的差旅費。若屬甲方認為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則不屬于保修范圍。
六、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調試、驗收或拒收設備的,甲方應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10%作為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二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定金。
2、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償付甲方貨款總值的10%作為違約金。
3、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的5%作為滯納金,累積滯納金不超過逾期繳獲部分貨款總額的20%。
七、爭議處理
1、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或法院指定的質量鑒定單位進行質量鑒定、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組立機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訂購的禽蛋名稱、規格及質量要求、價格、數量如下:
第二條 禽蛋包裝采用以下第 項:
(一)甲方自備包裝箱;
(二)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費用 元。
第三條 禽蛋交付時間為 。交付地點為 。
交付方式為 。
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時起 小時內完成驗收。乙方逾期未驗收的視為禽蛋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應當收取。
第五條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 元,結算時,預付款沖抵總價款。
第六條 禽蛋價款按月結算,結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項:
(一)現金結算:乙方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禽蛋驗收合格后 日內,把相應價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 ,帳號 。
第七條 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數量(公斤)可在第一條約定的基礎上超、欠5%。
第八條 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補足、更換或退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甲方遲延交付禽蛋的,按“延遲時間(天)×遲延禽蛋價款(元)×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交付禽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乙方遲延支付價款的,按“延遲時間(天)×遲延價款(元)×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支付價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 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項辦理:
(一)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組立機買賣合同 篇3
(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規范
從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的規定來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形式,與一般買賣合同的確定方式相同。而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時間,《合同法》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在通常情況下,出賣人應于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對此,結合我國《合同法》關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規定的精神來看,出賣人也應于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交付標的物。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
(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確定規范
依《民法通則》第72條的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條則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應從何時起轉移,在實踐中還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的轉移首先應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從價款全部支付完畢時轉移。
第二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成立后,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須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標的物的所有權是否轉移,由雙方自行協商。第三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不影響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時即取得其所有權。第四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出賣標的物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第五種觀點則認為,無論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有無所有權保留的約定,應推定標的物的所有權于付清全部價款同時轉移給買受人。
結合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轉移的時間確定,可以按以下原則處理:
1.法律對所有權的轉移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按法律的規定認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如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即房產的所有權應自辦理房產所有權登記之時轉移。部分動產如機動車、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權也自登記過戶之日起轉移。
2.法律對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沒有規定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對所有權的轉移時間自行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標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時轉移的,則依其約定,如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所有權保留是指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在出賣人交貨后,只有當買受人充分履行付款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才轉移到買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賣人將一直保留對標的物的所有權,并在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出賣人有追索標的物的權利)。
3.法律沒有對標的物所有權的保留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也沒有作出特別約定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之時轉移給買受人。
(三)因買受人違約而產生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的審理規范
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由于買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賣人難免有收不回買賣合同價款的可能,而且因買受人的不同,這種風險的出現幾率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對于買受人的這種違約的危險,出賣人會想盡辦法加以避免,其中,約定期限利益的喪失條款或者合同解除條款,則是出賣人在買受人違約時所采取的救濟方法,也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買受人違約時的責任承擔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喪失條款的適用規范。所謂期限利益喪失條款,是指買受人遲延支付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價款達到法律規定的程度時,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價款,買受人將喪失其在分期付款買賣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條款是為了保障出賣人能夠收回全部價款而設的防范措施性質的條款,也是買受人違約時出賣人所采取的救濟手段。但該種措施如果被出賣人濫用,則會損害買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期限利益喪失條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第1款規定,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對出賣人請求提前支付全部價款的特別約定的上述限制,屬于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隊或者違反這些限制,否則可以認定為無效條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當事人的約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就會導致合同無效,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利益,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對保護買受人利益更為有利,則不屬于違反法律規定。
提供設備的收款收據,不提供上述款項的發票。
四、逾期付款
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四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3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
五、設備交付和驗收
甲方付清
第一筆款項后,雙方根據設備清單在乙方廠區現場核對數量,查驗設備,經核對查驗后視為完成交付。
六、裝卸和運輸
甲方負責設備的裝卸和運輸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在人員、工具等方面給予協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乙方在設備運達甲方后,甲方聘用乙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直至生產出合格產品為止。聘用期間甲方提供食、宿,并按月工資元標準按月支付工資。設備正常后,是否繼續聘用,雙方另行協商。
八、不可抗力
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補充與附件
所銷售的設備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地點: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