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運輸貨物買賣合同(精選3篇)
國際運輸貨物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聯系電話:
營業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為:,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五,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后,運費的結算采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后一周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并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整,小寫:_________則必須馬上結清,甲方在收到帳單后2天內對帳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六,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貨前通知甲方。
七,協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系。但對于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于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八,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議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國際運輸貨物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地:傳真:郵編: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傳真: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規格或型號品牌生產商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路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國際運輸貨物買賣合同 篇3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c&f或cif條款)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
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 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
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 )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