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0篇)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買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字第號,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__元整
第四條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于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乙方應于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準,乙方應于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產權過戶
.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后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民法典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
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產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該房產的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小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 。
第二條抵押情況
甲方保證該房產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能順利辦理過戶手續,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地下室/小房)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自行車庫/汽車庫等)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以上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小寫 元)。
第四條定金條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充抵首付款。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與 市房地產市場綜合服務中心(簡稱服務中心)簽訂《 市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即到 年 月 日止),乙方將首付款 萬元(大寫)(小寫 萬元)存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剩余房款由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由銀行將貸款轉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如果銀行實際審批數額加上首付款不足購房全款,乙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補足存入專用賬戶。產權過戶登記完成,確認乙方可以領取房產證后,再由專用賬戶將全部購房款劃入甲方賬戶(賬號: )。
乙方積極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支付首付款,逾期以首付款為基數,自約定付款日次日起,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定金。
乙方逾期支付尾款超過 天,乙方應以欠款數為基數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辦理房產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按法律規定應該由賣方承擔的由甲方承擔,應該由買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方承擔。如果一方沒有按照上述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另一方可在墊付后向對方追償,并由違約方承擔 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產權轉移登記
全部購房款轉入服務中心專用賬戶 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如果甲方逾期不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由甲方 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房屋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屋騰空交付乙方入住,并協助乙方在入住后 天內將上述房產內的水、電、有線電視、煤氣、集中供暖等設施的用戶證及交費卡更名后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將上述設施的費用結清。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甲方逾期遷出戶籍關系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裝修及設施設備等情況清單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清單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毀約,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本房產成交價格的 作為違約金。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自 之日起,按 利率計/□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
2、若甲方中途毀約,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將已付款□自 之日起,按 利率計/□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同時支付乙方本房產成交價格的 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甲方指定的收取購房款賬戶信息:
戶名:賬號:開戶行:
賣方(甲方)(簽章): 買方(乙方)(簽章):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地區。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雙方議定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
建筑結構:____________結構,總層數: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作于______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二)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鑰匙以及房屋產權證書。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甲方應已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告知乙方。從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負責交納,該房屋所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雙方中途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繳納交易稅費、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提供辦理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物及裝修設施為: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賣方: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座落在__擁有的住宅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仟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5天內將交易的房產交付給乙方暫時裝修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氣等費用結清。如果銀行尾款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付清,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暫時保管,等付清尾款后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房屋由甲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及所需繳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5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快遞或掛號信郵寄至上述地址即視為送達,收件人拒收或未簽收導致退回的,也視為遞達。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深圳市單位物業(下稱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產證編號為。
二、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尚未辦理出商品房房地產證,雙方均清楚該房地產上述產權狀況,且確認該房地產是以現狀并按套定價出售,買方已檢查或已售權代表為檢查該房地產。
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履行合同。
1、若該房地產辦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產證后即無抵押或其他權利負擔(即屬買方已向開發商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情形),則雙方須按第三條規定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
若該房產辦理出一手商品房房地產證后處于抵押狀態,則賣方應于年月日前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的,需于辦出一手商品房房產證后日內出具全權委托公證給擔保公司,贖樓費用由方承擔,同時買方須協作賣方辦理贖樓手續,即須依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款項并辦理有關手續。
三.該房地產轉讓成交價為幣元整(小寫:)。
(此價不因測繪面積的變化而變化,且包括賣方已支付的裝修費、維修基金、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網絡等設施的初裝開通費、入住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附房出售的設施物品的價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定金幣元整(小寫:)為第一部分樓款。
支付方式為以下第種:
1、買方須于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交納定金幣元整(小寫:),并須于賣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向賣方補交定金余額幣元整(小寫:)。
2、買方須于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一次性交納定金幣元整(小寫:)。
(二)。
幣元整(小寫)為第二部分樓款。
付款方式為第種:
1、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樓款須在賣方辦理一手房地產證之日起日內付清,付清款項之日起日內,雙方須簽署《東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并到國土部門辦理過戶遞件手續。
2、銀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二部分樓款中買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幣元整(小寫:(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書為準)支付給賣方,辦理按揭所需費用由買方自理,否則視為買方違約。
買方需于年月日前申請按揭,賣方須無條件配合買方提交申請按揭所需法律文書,雙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則視為違約。
(2)買方須在年月日前付清首期款(除以付定金外幣元整小寫)(根據實際貸款金額多推少補)存入雙方指定銀行賬戶監管。
(3)在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之日(若賣方需贖樓的,則在贖出房地產證原件并注銷抵押登記之日)起日內,雙方須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并辦理遞件過戶手續。
在遞件回執載明的答復日期之日起日內,買方須到國土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完交納稅費及領取房地產證的手續。
領取房地產證當日,買方須到相關部門辦理按揭貸款的抵押登記手續。
四、放款時間、方式:
1、領取買方名下的新房地產證后,雙方即將買賣合同、新房地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提交給監管機構,監管機構審核無誤后將監管之樓款(預留總樓款的5%即幣元整(小寫:)整作為尾款,待確認交房并結清所有費用后劃到賣方賬戶)。
2、如買方辦理很行按揭,則銀行承諾之貸款金額由貸款銀行按約定時間支付給賣方。
(五)、稅費承擔:⑴查檔費:⑵調檔費;⑶契稅;⑷印花稅;⑸產權登記費;⑹貼花;⑺房地產交易服務費;⑻營業稅;⑼城建維護稅;⑽教育附加費;⑾個人所得稅;⑿土地使用費;⒀土地增值稅;⒁評估費;⒂按揭手續費;⒃贖樓費用;⒄合同交易工本費;⒅公證費;⒆其他。
其中賣方支付上述:款項,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繳納。
買方支付上述款項,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繳納。
若出現約定之外的稅費及因政府出臺新的規定而使上述約定的稅費額增加,則由雙方按政府規定各自支付。
(六)、賣方須在時將該房地產交予買方使用。
交樓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房地產之雜費(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管理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及土地使用費等)。
(七)、賣方保證對該房地產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同時保證賣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手事宜,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清還及抵押等事宜,賣方應在簽署《東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前清理完畢,并保證轉讓后買方無需負責,否則賣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八)、違約責任
1、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順利完成,則已付定金將由賣方沒收,而賣方有權再將該房地產轉讓予任何人,唯賣方不可再為此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
2、如賣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條款將該房產售予買方,則賣方須返還賣方雙倍定金予買方以彌補買方之損失,唯買方不可進一步要求賠償或逼使賣方履行此合同。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內容必須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視為無效,自雙方或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過往之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及協議。
且合同雙方對每一條款之含義均清楚明白并無異議。
(十一)、特別委托:雙方互相向監管機構提供并確認以下賬戶,若交易過程中一方不能親自領取某些款項。
則監管機構或對方可將款項打入以下帳號即視同本人已收到。
賣方帳號:開戶銀行:銀行支行開戶名帳號
買方帳號:開戶銀行:銀行支行開戶名帳號
(十二)、雙方此后簽署的國土局版本《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之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三)、備注(備注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以備注條款為準);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收據
茲收到買方交付上述規定之定金幣元整(小寫:),此據。
收款人(賣方):
收款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間、廂房 間)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登記長度為:______米、寬度為______米,面積共______平米。
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
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 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違約金。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村委會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電腦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乙方: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地址:郵政編碼: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房地產情況甲方擬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地產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______,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碼為______。
第二條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天內支付甲方定金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仔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整。最后一期付款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并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第三條登記過戶手續辦理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____________到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違約金。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稅務承擔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刊、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
出賣人: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附件二:合同補充協議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8
出售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就位于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愿達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況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區/鎮___________村_____組_______號
2、房屋結構為大門朝南落地式帶院子,房屋總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約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積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ゲ⒖梢猿鍪圩讓該房屋。
二、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并如下
出售人自愿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人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人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愿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愿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三、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2、購買人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一次性將____萬元支付給出售人,支付方式為存入出售人以下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購買人存入購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給購買人開具收款收據。
四、購買人根據第四條支付價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人支付價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出售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中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結構為_ 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 _平方米,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余款 元(大寫 )。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協商暫時無需過戶,如有過戶時甲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以下稱甲方):,住址: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XX市X區X街X號的房屋X套(棟),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
二、房屋的交易價格為XX元。
三、付款辦法與時間:
四、甲方保證于XX年X月X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五、稅費分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款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已收房款違約金。
七、本合同經XX市公證處公證,公證后合同生效。公證費用由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乙方、公證處、房產交易局各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X年X月X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賣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愿將座落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段__________號的'__________房(_____室_____廳_____平米)賣于乙方,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百 元整(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條由于賣房人房證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兌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方不得再賣他人,乙方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方應在簽此合同后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等證件。
第四條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五條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份。
賣房人(甲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
買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賣房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房產中介):_________________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
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________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于洪區變更為皇姑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
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
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
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
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
聯系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情況
買賣之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地址為:梧州市藤縣 筑
面積 平方米(以所載面積為準),【不動產權證】: 桂( )
藤縣不動產權第 號,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
為 鋼混凝土 結構)。
第二條:成交價、付款方式和稅費約定
(一) 該物業按套銷售,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如該物業已安裝管道煤氣、有線電視等設施,則成交價包含該物業之水電初裝費、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收樓費、已支付的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
(二)此次交易產生所有的費用
1、定金 1、簽訂本合同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作為定金,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首期 2、首期房款(含定金),按下列第( 1)種方式支付:
(1)首期房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買方應在房管部門辦理交易過戶遞件當天內支付給賣方。
(2)由買方為賣方墊支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買方在還貸日直接存入賣方還貸銀行卡用于辦理提前還清貸款之用,由賣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一切手續費用,該墊支款作為首付款。
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銀行按揭付款:買方申請 貸款,貸款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天內辦妥按揭貸款申請手續,而賣方應全力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包括提供資料,簽署有關文件/合同等。該筆款項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入賣方銀行賬號,銀行實際貸款額與買方申請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在銀行放款 天內以現金支付給賣方,否則,視為逾期付款。
第三條:物業的交付
(一)雙方約定于 年 月 日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測繪鑒證過戶相關手續,交易中心受理測繪鑒證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到稅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二)賣方在收齊全部房款前將原落戶在該物業的全部戶口遷移出該物業,否則,視為違約。
(三)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買方確認已查閱該物業的權屬證明文件,對權屬證明文件所載內容無異議,并已實地察看及了解該物業,對該物業朝向、面積、樓齡、樓層、間隔、質量、裝修、抵押情況、產權情況、周邊環境等均予以認可。該物業現狀: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已檢查并同意以現狀購買該物業。
1、該物業之裝修現狀為以下第 項:①空房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②保留固定裝修及設施完好并包括家具,以家具家電清單為準;③毛坯房。
2新的租約。
第四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
(一)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
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并保證辦理交易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須對上述事項負責,賣方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處分權,有權出售該物業,保證該物業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出售該物業并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并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物業之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為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賠償買方損失。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或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賣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將該物業售予買方,或者因違約而無法將該物業售予
買方的,應雙倍返還定金給買方,并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賣方逾期交付該物業,或者未能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買方有權不再購買該物業,賣方應退回全部已收款項并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
(二)買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物業,或者因違約而無法買入該物業的,定金
不予退還并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買方逾期支付房款,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未能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賣方有權不再出售該物業,買方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
(三)買賣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賣方將該物業之權屬證明原件交由乙方保
管至辦理該物業交易過戶手續當日。
第五條:在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買賣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無法協商
解決的,應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買賣雙方約定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如由于買方個人征信和債務等原因無法辦理貸款及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尾期房款時,買方應另行自籌房款按時支付給賣方,否則,相應責任應由買方自行承擔,并賠償賣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它事項(對合同條款內容的修改或補充):
1、上述房屋室內現有的裝修、設施賣方不能拆除及損壞(包括:水、電、入墻的櫥柜、門及窗)。
2、買方支付給賣方 房款 天賣方需無條件將上述房屋交付給買方使用(若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交房給買方使用),并由賣方結清水、電費、燃氣費及物業管理費。
注明:買賣雙方確認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條款的內容及含義,并自愿接受合同條款約束。
備注: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__縣______小區______樓______單元______室,包括101號地下室。房屋擁有設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臉盆、座便器、洗臉盆、防盜網、暖氣片、防盜門。
第二條房屋租期為壹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______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在租用期間,乙方由于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行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合同的執行(本條第三款情況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原住址: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重慶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辦法》及相關房改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向甲方購買下表列住房一套。
房屋座落
建筑結構戶型
建筑面積其中分攤
公用面積
配套情況獨廚獨廁陽臺地區類別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購買乙方在購房面積控制標準之內的面積部分。超面積_____平方米按該房地區類別成本價______元/平方米購買,超面積___平方米按該房地區的市場價______元/平方米購買。
1、以經評估的成本價_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項折扣購買。
2、以經評估的成本價購買,不享受二項折扣。
3、以所購房所在地區類別成本價的25%購買。
三、乙方按以上第二條的計算方式購買該住房應付金額_____元。此款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于乙方繳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房價款____%計_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維修基金,由甲方專項交存,其余部分金額_____元為甲方的售房收入。
四、乙方購買該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享有完全產權,可以按重慶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規定上市交易,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按規定交納稅費后,收入歸乙方所有。
五、該套住房戶內的維修由乙方自行負責,但該房所在樓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設施的維修按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服從該房所在住宅區的售后物業管理。
六、甲方負責統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好后交乙方執存,有關辦證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政策規定各自承擔。
七、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交清房價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交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依據國家、省、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出售、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______;房屋設計用途:______;結構: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為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完成房屋買賣網簽備案的當日,支付房屋轉讓總價款的____%;
2、完成房屋交付的當日,支付房屋轉讓總價款的____%;
3、完成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后的____日內,支付房屋轉讓總價款的____%;
4、出賣人完成交易房屋內的戶口(戶籍)遷出后的當日,支付房屋轉讓總價款的____%。
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或者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明確約定;實行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的地區,按照監管地區的政策要求,另行約定)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房屋過戶過程產生的稅費,雙方依法繳納,按以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辦理。
(一)每預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按照前款規定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房付房屋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辦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按每逾期一日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或者其他不合格事由等,導致該房屋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辦理完畢轉讓過戶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總價款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___日,仍未辦理完畢轉讓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按每逾期一日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四)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如果按照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政策規定,房屋交易需要辦理網簽備案的,則雙方網簽備案的合同的交易條件應與本合同保持一致。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___項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1份(甲、乙雙方申辦權屬登記時提交),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范圍
附件二: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設備:____________
裝飾:____________
關于設備及裝飾費用按以下第___款辦理:
(一)以上所列設備和裝修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房地產轉讓價款內,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費用,甲方不得拆除并應隨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設備和裝修費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房地產轉讓價內,乙方需另外支付費用人民幣______元,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房屋驗收交接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應隨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付款協議
附件四: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費用,在轉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結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轉移占有后,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房屋驗收交接后,與乙方共同辦理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等過戶手續。物業維修基金、水、電、有線電視、電話、燃氣初裝費按以下第___款辦理:
(一)由甲方無償轉讓給乙方,乙方無需另外支付費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體金額由甲、乙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以各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證號: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證號: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賣房人:_____ 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買房人: _____ 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_____ 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雙方通過110得知,未登記領取權屬證書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經過協商特簽訂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愿將座落于 的房屋(平米)連帶在的車庫( 平米)賣于乙方,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
第二條 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共計人民幣整( 元)。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和車庫按實際面積交付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該房屋帶車庫的房價款。甲乙雙方都不得因后來房價的變動向對方提出補償要求。
房屋協議簽訂生效后雙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將10倍房款賠償,自此,乙方擁有房屋所有權,政府的一切房屋補償歸乙方所有。
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需各種證件。(所需任何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賣方: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__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份,乙方一份,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______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賣 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 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漢市 區 ,為 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樓層 、房型 、權屬 、裝修狀況 。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 ,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
二、房屋買賣價格
該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三、房屋買賣稅費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四、付款方式
五、辦理過戶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后 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
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______市的___________房產(即:____________)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筑面積______㎡,非住宅面積______㎡。
第二條 委托出售價格
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 ______元。并附送a、固定裝修; b、;家私 ;c、家電; d、______。
第三條 房款結算
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托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托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并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并留存復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托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托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______個月,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托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后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后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______市房地產登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______%,余款在取得承購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______% (以銀行批準貸款須交的首期為準),余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欠款項清償,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后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后,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須按委托價格的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委托價格的______%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后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并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傭金:該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傭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于委托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托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傭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號樓3單元301室房地產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xx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 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叁拾伍萬元整,即小寫 元。
四、因此房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待房產證下來時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協助其辦理房產證手續前付清購房尾款人民幣壹萬元整,即小寫10000.00元。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水電費、取暖費等。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日期: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內容提要:對無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不應直接認定為無效,而應適用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或者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歸于消滅時,已付房價款的返還、裝修房屋所形成價值的返還屬于不當得利返還。于此場合,不得適用過失相抵規 則,除非守約方對此類返還選擇了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這些返還與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損害賠償并行不悖。
關鍵詞:無產權證房屋買賣 無權處分 解除條件 不當得利
一、案件事實概要
后來乙成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對B號房屋所享有的權利被讓與給A公司,成為A公司財產的一部分。但A公司直至20xx年3月都未能按《售房合同書》給丙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表面原因是A公司一直未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深層原因是甲違反了她與A公司之間的《賣房協議》,私自將B號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領走,并不配合A公司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致使A公司難以將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于丙的名下。原告丙認為,兩被告A公司和甲的行為違反了合同,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故此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給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A公司承擔本案律師費以及本案訴訟費。
一審民事判決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在簽訂售房合同書時,被告A公司未依法登記領取所售房屋權屬證書,且至今被告A公司仍未取得該房屋權屬證書,丙明知A公司非產權人,所購房屋未取得權屬證書,仍然與A公司簽訂售房合同書,故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對此,A公司與丙均有過錯。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原告要求按售房合同書,被告賠償其律師費之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合同無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丙應將所購房屋返還A公司,A公司亦應將所得房款返還丙。對丙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第56條、第5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之規定,判決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簽訂的售房合同書無效,原告丙將系爭住房騰空交予被告A公司,被告A公司返’還原告丙購房款。駁回原告丙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民事判決所持的基本立場是,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否則,合同無效。
二、評釋
(一)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
1。關于《賣房協議》的定性2。關于《售房合同書》的定性
把第二份買賣房屋的合同—《售房合同書》—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有以下根據:第一,該合同明確約定A公司將原房主甲的B號房屋賣給丙;第二,合同簽訂當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確實登記在他人的名下,并且,登記名義人與A公司、丙均無債權債務關系,B號房屋的所有權與A公司、丙的權利之間的關系過分遠隔,按照債的相對性原則,A公司、丙對登記名義人沒有直接的請求權。這是第二份房屋買賣合同不同于第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的重要之點,所以,筆者把它定性為出賣他人之物的合同。賦予《賣房協議》中的出賣人甲否認《售房合同書》的權利,擴而廣之,賦予連環合同中的前手否認后手所訂另一買賣合同的權利,其弊端是多方面的。其一,會使被告之一的甲這個惡意之人,擴而廣之,會使惡意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前手,非但未受到懲罰,反而獲得了較大利益,誠為是非顛倒。其二,意味著連環合同沒有法律保障,隨時可能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即,第一個出賣人毀約,拒不將其買賣物的所有權移轉給第二個出賣人,同時不追認第二份買賣合同,其后的買賣合同都因而失去效力。這就破壞了正常的交易,談何交易安全?其三,這不但使原告丙處于受制于惡意之人的極為不利的境地,而且也違反了買賣合同關于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本質(合同法第130條),縱容了拒不履行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義務的惡意出賣人,還誤將出賣人(移轉買賣物所有權的)義務轉換成了抗辯權、形成權,違反了民事權利義務的配置規則。其實,在有體物場合,所有物與其所有權常常是可以替代的,〔2〕因而,甲對B號房屋的所有權可以說是其與A公司之間《賣房協議》的標的物,處于A公司的債權效力的射程內,該所有權對抗不了A公司的債權。換言之,甲只有依約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沒有據此影響合同效力的權利。一言以蔽之,系爭合同的效力不得取決于甲這個登記名義人是否追認。
(二)關于系爭合同的效力
1。法律的適用: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新法優先于舊法? 系爭合同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是適用合同法?抑或適用或類推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為法釋【1999」19號)、《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法釋【20xx」7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專門規定了房地產轉讓(第36一45條),包括房屋買賣。合同法規定了買賣合同(第150一166條),適用于各種買賣合同,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專就房屋買賣來講,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范為特別法,合同法屬于普通法。依據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的規則,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并且是其第37條第6項的規定。
但須看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只是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而未正面規定轉讓了無產權證的合同無效。違反該項規定的結果,至少有兩種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無效。究竟如何解釋,頗費思量:一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如何,不易查考;二是許多人都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規定的所謂“不得轉讓”,屬于禁止性規范,不得違反。從該法制定當時的背景推斷,轉讓“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可能就是無效。時至今日,仍有相當的人如此理解。可是,將系爭合同適用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判決無效,這如何與合同法、法釋【1999】19號、法釋【20xx】7號的規定相協調?
眾所周知,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比,合同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不再是像經濟合同法那樣,動輒令合同無效,而是奉行鼓勵交易原則,盡量承認合同的效力,即使是出賣他人之物,也不再是硬性地令合同無效,而是由出賣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第150條),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第51條),甚至是合同有效下的一般違約責任(第107條等)。法釋【1999】19號第4條的規定,法釋【20xx】7號第18條、第19條的規定都表明了這一點。尤其是法釋【20xx】7號第19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的,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以及第18條第1款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這兩條都明確地告訴我們: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當然,這些規定的適用領域限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出賣人、標的物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新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法釋「20xx」7號第1條),對于諸如系爭合同等類型的合同,最多是類推適用。
上述立場及觀點的轉變,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實務上,都是符合發展趨勢的。如果這個結論是正確的話,那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便已經不合時宜。
在這種背景下,貫徹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對系爭案件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而非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釋,顯然是不適當的。按照注釋民法學關于適用法律解決糾紛宜妥當的要求,對于系爭案件,應當適用合同法及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而非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應當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而非固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思想。如何達到這一目的,比較理想的路徑是,按照新法優先于舊法的規則,對于系爭案件,不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部“舊法”,而適用合同法、法釋【1999」19號的有關規定這些“新法”,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8條和第19條的規定。依據這些“新法”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從而,出賣人因其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能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而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此類責任,同時享有合同解除權。
2。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違反強制性規范?
確定適用合同法解決系爭案件,只是澄清了問題的一部分,仍然存在著這樣的疑問:對于系爭合同,是適用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還是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抑或合同法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
一審民事判決書沒有適用合同法第51條和關于合同有效的規定,而是適用了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確認系爭合同無效。該第52條計有5項規定,究竟適用的是哪一項?一審民事判決書并未言明,不符合請求權基礎理論的要求,需要探究清楚。
基于系爭案件的案情,按照一審民事判決書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無效”的判決理由,檢索合同法第52條關于無效的規定,只有其中的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符合一審民事判決書的真意。
接下來的問題是,結合系爭合同,合同法第52條第5項所謂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指應為何者?是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的規定,還是指合同法中的相應規定?在筆者看來,回答都應是否定的。其理由在于,第一,如同上文分析的那樣,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就排除了該法第37條第6項作為一審判決所指“強制性規定”的妥當性,換言之,一審判決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6項這個“強制性規定”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根據,是不適當的。第二,合同法總則中,作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根據的“強制性規定”,除第52條以外,別無其他規范。在合同法分則的“買賣合同”一章中,也找不出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強制性規定”。就是說,在不適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前提下,一審民事判決書認定系爭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只有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關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別無其他。可是,將該條項適用于個案,必須結合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才可判斷出系爭合同是否違反了“強制性規定”,進而認定系爭合同無效與否,在找不出系爭合同違反了另外的具體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單純地援引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認定系爭合同無效。
一言以蔽之,一審判決將合同法第52條適用于系爭案件,的確不當。
3。系爭合同效力的認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
以上討論雖然得出了系爭案件不應適用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的結論,但是仍然未解決這樣的問題:系爭案件是適用合同法第51條關于無權處分的規定,還是合同法有關合同有效的規定,甚至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解決這個問題,可有如下方案:其一,適用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其二,合同法第150條系關于買賣合同權利瑕疵擔保的規定,且處于合同法分則當中,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不僅適用于買賣合同中的無權處分,而且適用租賃等合同中的無權處分,且處于合同法總則部分,故前者為特別法,后者為普通法,前者應當優先適用。其三,合同法第51條和第巧0條競合,究竟適用哪一條,由權利人選擇。其四,適用合同法第107條等規定,類推適用法釋[20xx]7號第19條或第18條的規定。
采用方案一帶來的弊端,在上文關于系爭合同的定性部分中已經談到,主要表現為是非顛倒,在連環合同場合會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破壞正常的交易,誤將義務轉換成抗辯權、形成權。既然如此,解決系爭案件不應采取該方案。
方案二、三運用在某些案件中可能適當,如在買受人簽訂合同時不知作為買賣物的房屋無產權證的案件中,買受人援引合同法第150條,追究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比較合適。但在系爭案件中不能采用這兩個方案,因為系爭案件中的原告在訂立系爭合同時知曉B號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手續,至少是重大過失地不知。按照合同法第151條關于“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義務”的規定,出賣人A公司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運用排除法,只剩下方案四了。筆者也未找到比方案四更好的方案,至少暫時對其持肯定態度。據此,認定系爭合同有效,出賣人A公司若不能辦理完畢B號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便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買受人丙享有此類請求權。從系爭案件中原告丙的訴訟請求為兩被告立即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觀察,可知其未采取方案一、二、三,而是選擇了系爭合同有效的方案,即方案四。
(三)關于《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的定位:附解除條件?約定解除?
《售房合同書》第4條約定:A公司如不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將B號房屋的戶名過到丙名下,除應如數退還丙所付全部款外,還應對丙作適當經濟賠償。
該約定是屬于附解除條件,還是構成約定解除?如果屬于附解除條件,售房合同便為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按照合同法第45條第1款后段的規定,當解除條件成就時,售房合同失效,并且是自動地當然地歸于消滅。因被告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條件已經成就,那么,無需當事人通知解除合同,售房合同便自此自動地、當然地終止,被告A公司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隨之消滅,因而,原告丙訴請被告A公司立即給其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手續,沒有依據,應予駁回。
如果該第4條的約定構成了約定解除,則售房合同不是附解除條件的法律行為,不會因所謂解除條件成就而當然地、自動地終止,而是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解除權產生。即A公司在加01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原告丙自此取得解除權。丙若行使該解除權,通知被告A公司《售房合同書》作廢,那么,該合同歸于消滅;若不行使解除權,仍然請求被告A公司向其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那么,應當得到支持。
總之,《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假如構成約定解除,那么原告丙就能請求被告A公司繼續履行售房合同,進而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倘若屬于附解除條件,因系爭合同已經終止,被告A公司就不再負有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義務。可見,準確地定性《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對解決B號房屋所有權移轉與否的問題至關重要。
就《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文義分析,它沒有表達下述意思: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丙“可以”或“有權”將售房合同解除。也就是說,該條的約定未給當事人任何一方保留解除權,因此不符合約定解除的要件。
《售房合同書》第4條規定,A公司在20xx年12月31日未能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丙名下時,A公司應如數退還丙所付的全部房款,并作適當經濟賠償。換一種表達方式就是,售房合同消滅,雙方之間恢復原狀。此約定正符合附解除條件的要求,而不符合約定解除的特征。 把《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作為附解除條件,便有如下結論:由于該條件系由雙方約定的,在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原則上只有雙方同意,才可以將其排除。在系爭案件中,原告丙請求被告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是單方面改變原來的雙方的約定,即,不讓系爭合同自動地當然地消滅,而是繼續有效。對此,被告不予認可,因此,原告丙單方面地改變雙方關于附解除條件的原有約定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排除附解除條件的效力。換言之丁原來約定的附解除條件依然有效,它不會轉換為約定解除,最終的結果是系爭合同照樣自動消滅。
正因原告丙與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消滅,所以,原告丙訴求被告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過戶到其名下,便沒有法律根據,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關于B號房屋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物的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系爭合同終止,原告返還其占有的B號房屋,被告A公司返還其所取得的價款,這已經得到了一審民事判決的確認,但應當弄清此筆價款返還的請求權基礎。
由于貨幣的所有權原則上與對該筆貨幣的占有相一致,所以,當原告丙將價款支付給被告A公司后,他就喪失了對該筆價款的所有權。現在,因系爭合同自20xx年12月31日屆滿時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能移轉至丙名下而自動終止,被告A公司有義務返還該筆價款。由于原告丙對該筆價款無所有權,所以,他請求A公司返還的請求權基礎就不可能是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從當事人雙方的損益變動并予以調整的角度著眼,其應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如此判斷乃因為這種損益變動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被告A公司不再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恢復,卻擁有該房屋的部分對價,顯然獲得了利益。2。原告丙不能取得B號房屋的所有權,連占有也要喪失,卻支付了價款,存在著損失。3。這種利益和損失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4。被告A公司擁有價款沒有合法根據。在德國,是從合同終止、債權不復存在的角度說價款無原因,在中國,可以直接從A公司不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卻獲得價款沒有法律規定或約定的根據角度予以認定。
當然,假如原告丙不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而把該筆購房款作為因被告A公司不將B號房屋所有權過戶給他而造成的損失,主張違約損害賠償,返還價款的請求權基礎也可以是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筆者認為,如此尋找請求權基礎,符合違約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可予支持。不過,從原告丙訴訟請求和一審民事判決書表述的文義看,都未尋求違約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 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或者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各有利弊。主張前者,不必舉證被告A公司具有過失,不受與有過失、應當預見等規則的制約。主張后者,在原告丙的損失大于125000元價款時,可以多獲得些賠償。
(五)對系爭B號屋裝修問題處理的請求權基礎: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售房合同消滅,原告占有B號房屋的根據不復存在,有義務返還。于此場合,原告對B號房屋的裝修如何處理?從《售房合同書》第4條的約定看,雙方當事人都把丙支出的裝修費作為其經濟損失看待,原告丙欠缺該項訴訟請求,一審民事判決則謂,對原告丙的該項經濟損失,本案不宜一并處理,丙可另行起訴。對此,應當如何評論?因原告丙訴求被告辦理系爭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主張取得系爭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系爭合同有效為前提的。而主張裝修B號房屋形成添附價值的返還,是在系爭合同消滅情況下的“清算”表現。可見,原告丙若同時主張上述二權,顯然不合邏輯。問題是,一審法院的主審法官欲認定系爭合同無效,依據法律和法理便會發生裝修形成價值的返還問題,可是原告丙卻無此訴求,如何處理方為妥當?有意見認為,于此場合主審法官負有釋明的義務,應當提示原告丙: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原告丙取得不了系爭房屋的所有權,宜訴求其他項目,包括裝修B號房屋形成的添附利益的返還。如果主審法官未做此類釋明,便未盡到職責。〔5〕這種意見值得重視。
在筆者看來,在這里應當持有如下見解:
如果被告A公司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原告丙,那么,丙對該房屋的裝修屬于對其所有物的改良,與他人無關。但系爭合同因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B號房屋的所有權不會移轉給丙,丙對B號房屋的占有沒有根據,其應當返還該房屋,這就產生了丙裝修B號房屋如何處理的問題。
從B號房屋本身的角度觀察,裝修材料與B號房屋結合在一起,不能分離,或者雖然能夠分離,但所需費用過巨,構成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丙喪失對裝修材料的動產所有權,B號房屋的所有權擴張到裝修材料上。但B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甲對此未支付相應的代價,其享有這部分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構成不當得利,甲有義務予以返還。就是說,原告丙對其喪失的這部分利益享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從原告丙和被告A公司之間的售房合同的角度看,B號房屋所有權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移轉至原告丙的名下,構成被告A公司違約。該違約行為給丙造成了購買此類房屋的機會喪失、支出裝修費等一系列損失。如此,裝修費可以作為被告A公司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也是如此認識的,體現在《售房合同書》第4條中。
可見,B號系爭房屋裝修問題的處理,可有兩個請求權基礎,一個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一個是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他的這部分損失得到了填補,損害賠償請求權因缺少“損失”這個構成要件便不會產生。如果原告丙主張并實現了損害賠償請求權,B號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便得而復失,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因欠缺“獲得利益”這個要件而不成立。就是說,原告丙只能選擇其中之一而主張,不得同時實現二者。
就一審訴訟的實際情況看,原告丙選擇了損害賠償請求權,有其法律及法理依據,但不是最佳的選擇。因為賠償損失在范圍上要受與有過失規則(合同法第120條及其解釋)的制約,而一審民事判決也果真如此裁量了,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未裁判被告A公司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假如原告丙選擇了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那么,因以另一被告甲獲得的附合利益為準予以返還,與原告丙有無過失無關,加之這不屬于賠償責任,所以就不再適用與有過失規則,即使丙有過失,也有權請求返還接近于添附在B號房屋的價值。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審判決就不會以原告丙也有過錯為由不支持其返還不當得利的訴求。
由此可見,請求權基礎理論及其在個案中的正確運用,直接關系到權利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法律保護,不單純是個學術問題,即使是從事實務工作的法律人也應當予以重視。
(六)余論
1。關于原告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其實,因被告A公司違約,原告丙遭受了一些損失,如喪失了與他人簽訂買賣房屋合同的機會,若再買到與B號房屋相當的房屋需要花費更多的價款,該超出部分的價款即為原告丙的損失。再如,原告丙因購買B號房屋而支出了交通費、訴訟費、誤工費等。這些損失,屬于真正的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原告丙均可請求被告賠償。其請求權基礎只有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會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更不會是物的返還請求權。由于違約損害賠償的范圍受到合理預見、與有過失、減輕損害等規則的限制,因此原告丙若對該項損失的造成或擴大也有過失,則要依據與有過失規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被告A公司要少賠乃至不賠。
從法律人的要求講,原告丙本應援引合同法第107條、第135條等條款,請求被告A公司賠償上述損失,但原告丙未提起此項訴訟請求,喪失了良機。
2。關于原告丙的債權人代位權
從《售房合同書》第2條關于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A公司交納購房首款人民幣125000元整,丙從首款交付之日起即有權裝修、人住B號房的規定分析,被告A公司自該合同簽訂之日起即有義務移轉B號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丙能夠舉證被告A公司怠于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那么,原告丙便享有了債權人的代位權,在20xx年12月31日屆滿之前,即((售房合同書》未自動終止之前,可以甲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請求甲辦理B號房屋所有權的移轉登記手續。
在系爭案件的實際訴訟過程中,原告丙將甲和A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他們履行將B號房屋的所有權移轉于原告丙的義務,這可否視為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筆者持否定的觀點,理由在于,其一,原告丙訴請甲履行B號系爭房屋的所有權過戶義務,未表示是在行使被告A公司對于甲的到期債權。這不符合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其二,原告丙提起的是普通訴訟,沒有援引合同法第73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19號第11條至第22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向甲主張債權人的代位權。當事人不主張,即難以認定原告丙在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其三,原告丙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在20xx年3月,而系爭合同因其所附的解除條件成就而已于20xx年12月31日自動終止,致使其向被告A公司主張移轉B號房屋所有權的債權消滅。這樣,又欠缺債權人代位權的另一個構成要件,即使主張了債權人的代位權,也得不到主審法院的支持。
總之,原告丙因其未及時提起債權人代位權之訴,喪失了取得B號房屋所有權的一個機會。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賣方:__________(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買房: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概況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三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違約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第六條
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全部,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 ,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
4、該房屋為清水房。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的一切交易稅費由乙方全部負擔,乙方繳清一切交易稅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補償。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于 日內(即20xx年_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購房款以后,必須按照乙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乙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
中介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中介房屋買賣合同:
一、經丙方介紹,甲方自愿將本條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已將房屋狀況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裝潢情況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況:
(一)房屋坐落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產權性質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二)附屬設施、裝潢情況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付款。
2、乙方在到市房地產交易所交納稅費當日將房款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在付款時沖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四、房屋建筑面積以市房管部門按現行的房屋測量規范測量的為準,如與原產權證記載面積不一致,甲、乙兩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套計件,房價款不變,互不退補。
如甲方出售房屋為房改房的,應由甲方辦理完畢房改房上市交易審批手續。
六、丙方應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務。
丙方應將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同時應將辦理房產交易、權屬登記所需資料、程序以及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交易綜合服務費和其它有關費用的種類和標準充分告知甲、乙兩方。
給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并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丙方如未將其所知道的房屋權屬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的,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逾期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房屋建筑面積以市房管部門按現行的房屋測量規范測量的為準,如與原產權證記載面積不一致,甲、乙兩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套計件,房價款不變,互不退補。
如甲方出售房屋為房改房的,應由甲方辦理完畢房改房上市交易審批手續。
六、丙方應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務。
丙方應將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同時應將辦理房產交易、權屬登記所需資料、程序以及應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交易綜合服務費和其它有關費用的種類和標準充分告知甲、乙兩方。
辦理登記后,三方約定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收件收據由_____方收執,并由____方憑此收據及相關證件領取房產證。
如由丙方領證,丙方應當在____日內將房產證交給乙方。
給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并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丙方如未將其所知道的房屋權屬狀況向乙方作充分說明的,承擔連帶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逾期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兩方或一方未按期給付丙方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給付丙方違約金。
因甲乙兩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請辦理房屋交易、權屬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總房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請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務費的百分之_____分別付給甲、乙兩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鎮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寫項填寫內容與印刷文字內容不一致,以手寫項為優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產交易所。
十四、本中介房屋買賣合同自三方簽字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當事人自行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 _平方米,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余款 元(大寫 )。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協商暫時無需過戶,如有過戶時甲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閔行區碧江路_弄_號_室,建筑面積_平方米。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460000元。
3.雙方約定房屋定金數額為¥10000元正于定金協議簽定當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協議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前將房屋出售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5.乙方必須在定金支付后_天內于____日前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首期房款¥_元第二期房款為_元于____日前支付,余款為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并在買賣合同簽定后一周內開始辦理,一月內辦理完畢。超出時間視為乙方違約,定金不退還。
6.維修基金由乙方付給甲方,具體數額看維修基金發票。
7.乙方的按揭貸款由乙方自行辦理,但甲方必須協助。8.如有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時間:時間: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8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房改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中“房改房”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按房改政策由個人集資建設的住房。
2、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_____號的已購房改房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系___________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改房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購買該房改房。
3、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改房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
4、雙方商定的付款及交房方法、期限: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保證該房改房符合《杭州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無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情形。本合同簽訂前有關該房屋的產權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房屋移交乙方時,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7、乙方所購買的房改房僅作居住使用,乙方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在裝修住房時,損壞共用設施、侵害他人利益,不得破壞損壞住房結構或承重部位。
8、乙方取得住房權利之后,甲方繳付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結余部分不予退還,隨同房屋產權過戶轉移給乙方。
9、本合同生效以后,甲、乙雙方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
10、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及權屬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11、其他雙方約定事項:
(1)付清全部房款后,所購住房權歸乙方。
(2)乙方購買新建住房一年內,如發現確屬住房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逾期交付房改房的違約責任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4、其他違約責任: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
15、甲、乙雙方風險責任:房屋買賣在產權登記確認前,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產權登記確認后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16、房改房買賣時,在同等條件下,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如實告知原產權單位,且原產權單位放棄了優先購買權。
17、本合同末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明確。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0、本合同依法成立后,雙方都必須自覺履行,需要變更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簽補充協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別送市住房制度室、產權登記部門及相關單位。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29
房屋買賣合同(大廠房)
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合同立協雙方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廠房出售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廠房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支弄______號______號廠房平方米,土地面積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實際______年限按產權證為準。
二、廠房價格: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元,總成交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支付總成交金額的%即____________元
余款在產權證由甲方變為乙方后日內結算并給付。
2、分期付款
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其余房款應在產權證由甲方變為乙方之后日內結算并給付。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按建筑面積結算差價。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1、屬于現售廠房的,甲方應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屬于非現房銷售的,甲方應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將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諾與該廠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通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前通電
4、甲方保證銷售的廠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保證本廠房沒有銷售給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證該廠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六、其他費用
1、本廠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稅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2、物業服務費為______元/平方米·______月,由乙方承擔
3、電費按______元/度計收,遇電價上調除外。
七、其他規定:
1、甲方在工業廠房交付后房屋權屬登記中心。
3、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4、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必備的簡易棚手續。
5、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6、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7、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10、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_______年內有效。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和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業房屋買賣合同 篇30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 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 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20xx年房屋買賣合同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