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香蕉買賣合同(通用3篇)
廣州市香蕉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產品名稱、商標及產地:
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金額(大寫):
第二條 交貨期限:
第三條 質量要求
水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廣州市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地方標準;
(四)無公害食品標準;
(五)約定標準: 。
第四條 包裝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裝物由 方提供,費用由 方承擔,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包裝。
第五條 交付方式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送至 。
2、實行提貨的,甲方應到 提貨。
(二)運輸方式與費用承擔: 。
(三)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甲方應于水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
3、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乙方交付水果后,甲方應于產品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
4、其他方式 。
第六條 驗收
(一)驗收內容: ,
(二)驗收地點: ,
(三)驗收時間: 。
(四)甲方有權拒收不合格的水果。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一)交貨時如市場價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約定價格的 %,雙方可對水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發生重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交付的水果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于 天內調換,交付水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于 天內補齊,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二)乙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交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三)因甲方逾期提貨或不能提貨等原因造成水果變質等損失,甲方除賠償乙方的損失外,還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提貨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提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提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四)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付款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五)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損失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廣州市香蕉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以供貨清單為主.
二、產品質量。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與甲方認定的樣品一致,產品加工過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藝等各項指標與乙方相關承諾一致,產品檢測的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規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有甲方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三、產品價款以供貨清單為準,驗收合格30日以內結清材料款。
四、產品交付
乙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提貨/乙方送貨/乙方代辦托運。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對乙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3天內交貨。但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乙方有權拒絕交貨,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乙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乙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商業秘密
甲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乙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乙方的商業秘密。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10000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甲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乙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乙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甲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甲方聯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州市香蕉買賣合同 篇3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4、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向法院提出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