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通用3篇)
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第一條、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質量標準與施工要求:
1.供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GB/T4100);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規定;
2.需方應按照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合格證”(在包裝盒內)背面的使用要求進行施工。
第三條、產品包裝要求:按供方標準包裝。
第四條、驗收方法和提出異議:
1.對于品種、等級、規格、數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并提出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對于其他質量問題,需方應在鋪貼發現問題后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3.需方委托送貨方式: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
4.產品質量保證期為壹年。送貨約定:
a、項目名稱:
b、送貨地址:
c、簽收人:
d、運費承擔方式:(請在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是”,不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否”;如不在以下可選方式之列的,請在“其他”一欄注明運費承擔方式。)
第五條、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為貨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內批貨批清,最后一批2個月內結算付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雙方如有違約行為,按民法典處理;
2.需方逾期提貨,逾期超過45天,供方不保證貨源的原定供期,供貨期另議。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陸份,供方壹份,需方伍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如需增補,則按照此合同單價。
第十條、預付款貳萬元整。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蘆醫廟商貿新村開發具體情況,為加快新農村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補充協議如下:
1、甲方自建開發的50畝土地,現正在建設的房屋由甲方負責建設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組織建設。
2、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對50畝自建內的剩余房屋分期進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價給甲方,由甲方銷售給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個月內把房款交予乙方。超過一個月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50元的價格計算總房款,并從房屋竣工起第二個月內計算利息(按一分計息)。
4、房屋竣工時間及標準
5、乙方施工成本價暫按600元每平方米計。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區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誰對外銷售均由甲方出具相關的產權文書。
7、自建小區內的市政配套設施,由甲方負責完成。
8、如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完成甲方還沒有按合同給乙方價款乙方有權對外銷售價格由乙方定,產權文書由甲方出具。
9、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相輔相成,如有抵觸,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0、本補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帶施工瓷磚買賣合同 篇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青年水電站防腐、制安工程施工項目
二、工程承包工作內容:
1.水電站整體設施防腐
2.水池防腐
3.梯子制作、安裝
4.腳手架搭設所需材料由乙方購置
5.所有操作人員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由乙方負責
三、技術要求:
1.本項目的防腐工程采用中華牌磁漆(底漆、面漆),去氧化層及打磨,拋光后,平面找平,噴底漆一遍,噴面漆兩遍。
2.平臺及走梯按甲方要求及相關標準制作安裝。
3.技術方案按甲方要求施工。
四、工程地點:恒陽公司青年水電站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工包料(人工、主材、機械及腳手架搭拆的費用均在乙方承包范圍內)。包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綜合治理。
第三條 合同工期
6個月。
第四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開展的各項施工工序均符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符合甲方創建文明施工的要求。
2.平臺及走梯的制作及安裝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的規范、標準驗收要求。
3.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各項工作內容的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持有效上崗證,嚴格按規范、標準的要求進行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懸空作業的規定,確保安全施工,具體施工方案由乙方自行制定。
第五條 施工安全:乙方應自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
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包干價:¥455000.00元(大寫:人民幣肆拾伍萬伍仟元整)
2.甲方追加除包干以外的工作量按實際所發生的量進行結算
3.支付方式:
本施工合同采用總價包干方式,待青年水電站防腐、制安項目全部完工,經甲方一次性驗收合格,扣除5%質保金后,其余剩下部份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承包款,正式發票按甲方財務部門的要求開具。
第七條 質量保證期及保證金
本工程質量保質期為 壹 年,預留質保金為合同總價款的5% (即¥22750.00元),質保期滿后甲方在14天內將質保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現場管理和安全生產
1.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擬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核批準后嚴格執行,并與甲方安全生產部簽訂安全協議,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乙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計劃進度、材料供應要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用于材料搬運過程中使用的工機具等由乙方負責,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款中,乙方保證使用需要。其他安裝中的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整個制作、安裝過程乙方需有專人到現場全程監督、指導、指揮。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操作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保持現場整潔。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7.工程施工中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對原有設施、建構筑物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對施工中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完全賠償。
8.乙方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設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質量保修
1.工程保修期:保修期為1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責任
(1)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在保修期內屬乙方責任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限內負責無償予以修復。
(2)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致保修范圍內的項目在保修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質量保修金的確定
本項目工程約定工程質量保修金為合同最終結算總價的5% 。
4.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質量保修期滿一年,經甲方確認使用過程中該工程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甲方于14個工作日內將質量保證金無息返還乙方。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簽訂的安全協議及其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屬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