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運輸合同(通用28篇)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
一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二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三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四季度: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提)貨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三、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四、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
出售人:買受人: 簽定地點: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一、煤炭要求:
煤種:___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___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______________卡______________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一卡扣______________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______________加_____________個月,總量______________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______________市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為準。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4元/兆卡)元/噸。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基本價格=(實際結算低位發熱量0.102元/兆卡)元/噸。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以銀行匯票、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5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天津市地區簽訂煤炭及制品企業及民用簽訂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
4、本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釋,并在天津市地區推行使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噸,此數量為意向數量,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2品種、質量、數量具體情況如下:
表1煤炭產品質量規格表
品種名稱
品質規格
數量
全水
灰分
揮發分
全硫
發熱量
1.3供需交易數量根據運輸情況,由甲、乙雙方按月共同協商確定,最終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4原則上甲、乙雙方按各品種的合同數量均衡兌現,沒有約定合同數量的煤種,作為合同補充煤種,并同意將補充煤種作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種,計入總兌現率。
2.煤質獎罰
2.1精塊系列煤質無獎罰。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價格增加元/噸,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若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200/以上,則超過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
以各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每超出范圍高限0.01%,價格降低元/噸;每低于范圍低限0.01%,價格增加元/噸。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價格降低
元/噸;15.0%~16.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15.0%,每降低0.1%,價格增加元/噸。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5.00%~6.5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5.0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0.30%~0.50%,價格不做調整;低于0.3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如出現大的質量偏差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價格:
3.1合同價格:一票含稅到站價,執行市場當期現貨掛牌價格。
3.2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價格并重新洽談合同。調整后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3.3為便于操作,雙方同意將《價格確認函》傳真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價格確認函》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后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本批煤炭的結算依據。如雙方無法在價格上達成共識,則停止合同的執行。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
4.2交貨方式:到站交貨。
4.3乙方收貨人:
4.4甲方將貨物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貨物的所有權及貨物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煤炭數量以運票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雙方需共同進行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乙方應及時準確提供到站相關信息。
5.2質量驗收:
5.2.1甲方裝車檢驗結果做為結算依據。
5.2.2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質量檢測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裝車后3日內將檢驗結果傳至乙方。
考慮到單批次化驗偏差的偶然性,甲、乙雙方以結算周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熱值偏差在±100/以內,則按合同確定的化驗方結果正常結算,如偏差超出±100/,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5.2.4乙方如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后5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甲、乙雙方或協商解決,或在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有甲、乙雙方認可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重新采樣復檢。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6.結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貨量進行結算。
6.2付款方式:雙方自行約定.
6.3煤炭到乙方場地后經雙方化驗完畢,乙方即根據數量、質量開具結算單給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資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結算證明函》
6.3.2。
7.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30日內仍未完成全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8.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9.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種質量指標、煤炭供應數量及價格均為甲、乙雙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兩年內,除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內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泄密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其他的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印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6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sgs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k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kcal/k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kcal/k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為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為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后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為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采、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臺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為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8
一、品種規格、質量:
二、交貨地點: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 元/噸,原則上價格在一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 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為準,計量以 煤場過磅單為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余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定地點:
為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充分協商,依據《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購銷進口電煤,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產地、質量、數量、運輸方式、裝載港
1、品種:動力煤;
2、產地:印度尼西亞;
3、質量規格: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揮發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數量:10萬噸/月,年為12個月x10=120萬噸;
5、合同期限:該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算,有效期為13個月;
6、運輸方式及數量:船運輸,50000噸/次;
7、裝載港:
8、卸貨港:中國 港口
第二條 收貨人名稱
收貨人名稱:
第三條交貨時間
合同簽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銀行),經銀行核實無誤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開出履約保函之日起35(+、—5)天內發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貨量連續裝船發運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供貨總量。
第四條 價格
煤炭結算單價=到岸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1)到岸完稅價: 元/大卡(不含港雜費)。即貨物到港前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擔。貨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質量調整價格:
1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礎上±100(卡/千克)為正常;如果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時,調整價格為:實際發熱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0.12 元(溢價);如果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時,調整價格為:實際發熱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罰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標準規格(1%)0.1%減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則可拒收;
3當結算驗收全水分超過規定標準(14%)時,實際結算數量=卸貨港海關商檢重量證書噸數×{1-(實際收到全水分-規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則可拒收;
3)煤炭市場價格有變動時,要求變動方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價格。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正簽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開出可分批裝運、分批結算的10萬噸數量總價款的《全額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經銀行確認。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經銀行確認無誤后。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開具2%履約保函給乙方(5萬噸的總價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后35(+、-5)天內第一船貨到達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獨立的國際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給乙方;
4、貨船到達目的港,甲方憑海運提單、印尼ccic等獨立的國際公證機構出具的重量和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結算已到貨全部貨款的70%。乙方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付款,以保證甲方及時辦理完稅手續。
甲方辦理通關完稅手續 及中國ciq商檢的檢驗。乙方銀行憑中國ciq商檢的檢驗報告及發票,3個銀行工作日內付清本批次剩余30%貨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貨物已裝船的傳真文件后三個工作日內,必須將下個月的10萬噸數量的總價款開具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全額付款保函》,以保證甲方連續發貨。
第六條數量、質量驗收標準
貨物到港后依照中國ciq商檢的檢驗報告的熱值作為計算的依據,作為付款的質量和數量的最終依據。
第七條 貨物裝卸
貨物到達港口后應該在船主的指定時間(1_噸/天)內將貨物裝卸完畢。如果由于乙方卸貨造成的延誤,乙方應該賠償船主的滯期費。
第八條 船次通知問題
甲方應在貨物到港前至少5個工作日以傳真和郵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條 違約條款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按符合本合同(一)質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需賠償乙方總貨款2%的經濟損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總貨款2%的經濟損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將貨權轉移給乙方后,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付款,甲方有權處置貨物,并將所得款項抵沖墊付貨款及相關費用。
3、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滯期,其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滯期,其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此導致發生的貨輪延滯費用和碼頭停泊等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其費用由責任方與船主協商解決。
4、以下情況視甲方違約,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賠償
1)貨物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到達乙方指定卸貨港交貨;
2)貨到目的港后,經ciq檢驗報告復檢,未能達到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允許±10%)、質量約定指標。
5、以下情況視乙方違約,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賠償
1)雙方正簽合同后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開出甲方指定銀行的《全額付款保函》給甲方。
2)每月甲方發第二船后,乙方沒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將下個月10萬噸發貨的總價款的《全額付款保函》開給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貨時間為每天 10000--1_ 噸(標準卸貨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達卸貨,則甲方應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貨期到達,卸貨方應盡最大努力減少遲延的時間。卸貨時間從船舶停靠卸貨碼頭后6小時計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時間不計為卸貨時間)。否則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滯船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發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均無法控制的情況發生(如戰爭、罷工、火災、洪災、地震等),并且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雙方均可免責或適當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間內,雙方可以暫停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付貨物的義務,不會受到懲罰。如果暫停時間超過1個月,另一方有權選擇取消貨物的交付。一旦發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礙或延誤了合同的履行,受影響方應以傳真和郵件的方式盡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種事件發生后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事件的細節告訴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證據證明,證明該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主張方當地法院訴訟。
3、本合同有效期限:_年 月 日至_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雙方確認并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貨方(甲方):(蓋章) 購貨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_年 月 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0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sgs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k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kcal/k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kcal/k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 年6月 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1
銷放:鄂爾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簽訂地址:鄂爾多斯市 合同編號:
購方: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計量單位:元/噸
一、品種規格、質量:
二、交貨地點: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 元/噸,原則上價格在一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 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為準,計量以 煤場過磅單為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余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合同執行期:20____年5月30日—20____年12月31日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煤炭單價:
六、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4800千卡/千克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
7.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日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標的、數量、價款及稅率
物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元/噸) 總金額(元) 產地 稅率% 途耗% 運費 備注
煙煤 噸 內蒙 17
1、此價格為現金一票到廠價
2、此儲量為暫定量;
3、市場如有變化,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另立補充協議。
合計:(人民幣):(具有結算金額以實際發貨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結算辦法:1、質量標準:灰份:≤9%、揮發份≤34%、s≤0.5%、H2O≤15%、發熱量≥6800大卡。2、結算辦法:①灰份>9%時,灰份以9%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②、揮發份>34%時,揮發份以34%為基數,每高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③、S>0.5%時,S以0.5%為基數,每高0.01個百分點,扣2元/噸;④、H2O>15%時,超出15%部分從總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發熱量<68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噸,加權平均。發熱量<6400大卡時,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噸,單獨結算。
第三條、包裝標準:散裝
第四條、檢驗標準、方法及地點:以買受人過磅檢斤、化驗為準,出賣人人員與貨物應同時到場,與買受人共同取樣,如貨物到時,出賣人無人到場,則以買受人單方取樣檢驗為準,僅限取樣一次。如出賣人對買受人檢驗結果有異議,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檢驗結果出后48小時內提出質量復驗,可以到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質量復驗,以標樣為復驗依據,48小時內不提出復驗的視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如單車煤中出現下部或中部劣質煤灰高于上部優質煤灰份6個百分點以上視為違約,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八條執行。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由出賣人承擔到買受人公司內的一切運雜費用。
第六條、結算方式、時間:批量加權平均結算,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
第七條、交貨地點及時間:出賣人按買受人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
第八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違約金1萬元/車(按違約車輛計算)并退貨,不能退貨的'按灰份高的進行結算。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批量加權平均結算,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 月 日。雙方無異議,合同延續生效。
第十二條、此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傳真件有效。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電 話:
稅 號: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單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電 話:
稅 號: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簽(公)證意見:
經辦人:
簽(公)證機關(章)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發站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噸)全年合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交(提)貨方式:
第三條 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和方法:
第四條 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第五條 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簽(公)證意見:
簽(公)證機關 (章)
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簽(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出賣人名稱(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納稅人登記號:
編碼: 買受人名稱(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開戶銀行:
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編碼: 相關的合同通用版83;樓房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軟件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二手車輛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車位車庫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鋼材買賣標準版標準合同書;木材買賣合同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6
合同號: 簽訂地點:
賣方:
買方:
1、年合同量及煤種合同量為20萬噸,煤種為煙混煤。
2、價格
按上表質量標準,出礦含稅車板價為480元/噸。賣方墊付運雜費,買方承擔。
發熱量以5000cal/g為基準,每升、降100cal/g,價格相應增、減6元/噸(含稅)。
4、礦區鐵路專用線費用:6.1元/噸(含稅)。
5、交貨方式及地點:火車散裝,礦區專用線車板交貨。
6、計劃發運
無論市場情況如何變化,均應依雙方商定的分月供貨計劃均衡發運。如由于雙方生產等原因出現異常情況而導致不能正常均衡發運和接卸,應提前與對方協商。
7、計量、質檢方式
(1)、以賣方計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2)、以賣方質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8、結算方式
執行二票結算,款到發貨。以賣方的計量、計質數據進行開票結算,買賣雙方按季度核對結算數據,差異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0、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數量及質量等條款在執行期內雙方均可根據市場或 生產情況提出修訂意見,雙方協商解決,如無異議,合同則繼續執行。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11、賣方統一收款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及帳號:稅務登記證:
地址及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12、買方結算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及帳號:
稅務登記證號: 地址及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賣方代表: (蓋章)
買方代表: (蓋章)
簽訂時間: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7
購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對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簽訂此補充協議。
一、 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二、 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三、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四、粉煤價格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元/噸
五、 價格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___元/噸
六、 價格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__________元/噸
七、 原合同其他條款不變。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噸,此數量為意向數量,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2品種、質量、數量具體情況如下:
表1煤炭產品質量規格表
品種名稱
品質規格
數量
全水
灰分
揮發分
全硫
發熱量
1.3供需交易數量根據運輸情況,由甲、乙雙方按月共同協商確定,最終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4原則上甲、乙雙方按各品種的合同數量均衡兌現,沒有約定合同數量的煤種,作為合同補充煤種,并同意將補充煤種作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種,計入總兌現率。
2.煤質獎罰
2.1精塊系列煤質無獎罰。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價格增加元/噸,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若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200/以上,則超過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
以各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每超出范圍高限0.01%,價格降低元/噸;每低于范圍低限0.01%,價格增加元/噸。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價格降低
元/噸;15.0%~16.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15.0%,每降低0.1%,價格增加元/噸。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5.00%~6.5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5.0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0.30%~0.50%,價格不做調整;低于0.3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如出現大的質量偏差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價格:
3.1合同價格:一票含稅到站價,執行市場當期現貨掛牌價格。
3.2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價格并重新洽談合同。調整后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3.3為便于操作,雙方同意將《價格確認函》傳真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價格確認函》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后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本批煤炭的結算依據。如雙方無法在價格上達成共識,則停止合同的執行。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
4.2交貨方式:到站交貨。
4.3乙方收貨人:
4.4甲方將貨物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貨物的所有權及貨物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煤炭數量以運票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雙方需共同進行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乙方應及時準確提供到站相關信息。
5.2質量驗收:
5.2.1甲方裝車檢驗結果做為結算依據。
5.2.2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質量檢測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裝車后3日內將檢驗結果傳至乙方。
考慮到單批次化驗偏差的偶然性,甲、乙雙方以結算周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熱值偏差在±100/以內,則按合同確定的.化驗方結果正常結算,如偏差超出±100/,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5.2.4乙方如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后5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甲、乙雙方或協商解決,或在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有甲、乙雙方認可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重新采樣復檢。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6.結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貨量進行結算。
6.2付款方式:雙方自行約定.
6.3煤炭到乙方場地后經雙方化驗完畢,乙方即根據數量、質量開具結算單給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資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結算證明函》
6.3.2。
7.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30日內仍未完成全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8.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9.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種質量指標、煤炭供應數量及價格均為甲、乙雙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兩年內,除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內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泄密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其他的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印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19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20xx年5 月30 日— 20xx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7.全水分>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0
賣方:____合同編號:____
買方:____簽定地點:____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____g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____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____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買方:江蘇____公司合同編號:利電〈20 〉燃號
賣方:簽訂地點:江蘇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買受人:
鑒(公)證意見:鑒(公)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
2、乙方從濮陽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甲方發貨到濮陽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收貨人名稱
發站: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噸)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
一季度:________________
二季度:________________
三季度:________________
四季度: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4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20xx.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標稱最大粒度≤50mm。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Qnet,ar50mm,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20xx12年4月1日至20xx12年4月30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5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丙方:
根據甲方經營運作的實際情況及國家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相關要求,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年甲方同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數量,具體供貨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執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數量,根據鐵路大票及發票清單上的發貨人名稱,分別由甲方和乙方各自開票辦理結算業務。
甲乙雙方均同意丙方將甲乙雙方的貨款全部打到甲乙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結算專戶;賬號:;開戶行:)。
2、乙方辦理結算部分量的合同條款按年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條款執行。
3、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
乙方: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丙方:水泥經貿有限公司
代表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6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g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規定,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買賣事宜自愿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須符合下列規格及質量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灰份(Ad) 硫份 計量水份揮發份(daf)17~28% 粘結指數(G值)a;ge;80
三、甲方以汽車運輸方式將煤炭運至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費及卸貨前其他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數量以乙方過磅計量為準,如甲方有異議,應在卸貨前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在異議提出后,由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過磅地點過磅,并且以該磅過磅的結果為準。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質量檢驗結果以乙方為準。如甲方有異議,雙方共同取樣,交煤監所化驗,以煤監所的化驗結果為準。
六、煤炭初始單價為1340元噸(含調節基金、含增值稅的一票包到價),預付貨款500萬,然后隨發貨量支付。
1、灰份Ad的增減價:
①、區段一(Ad1
1.50%部分)Ad
10.50%,從
10.50%起每降0.10%加價3元噸;
10.50
②、區段二(1
1.50%Ad1
2.50%部分)從
10.50%起每增加0.10%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1
2.50%
④、區段四(Ada;13%部分),按800元噸結算。
2、硫分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
1.40%部分),a;0.80%從0.80%起每升0.10%減價3元噸。
②、區段二(a;
1.40%部分)從0.80%起每升0.10減價5元噸。
3、粘結指數G值的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Ga;ge;80部分)扣價
一:G值a;ge;80不扣價,否則每降1減價3 2元噸。
②、區段二(75G80部分)扣價
二:從80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G75部分)扣價
三:從80起每降1減價7元噸。
4、揮發分daf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daf17%部分):從17%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②、區段二(dafa;ge;28%部分):從25%起每升1%減價5元噸。
5、減量減價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3萬噸月,遇客觀因素(天氣、政府行為、災害等)不能運煤的,每月基量按照25000噸,每噸20元支付給乙方。
七、結算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所銷售焦廠的結算單為準。質量數量的獎扣歸甲方所有。甲方確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利潤每噸不少于20元。
八、甲方應在結算____日內根據結算結果向乙方開具17%合法的增值稅防偽稅控專用發票,慚愧方于收到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起____日內向甲方付清尚欠貨款(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在上述期限未向乙方足額開具發票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應承擔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九、因本合同的效力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的,不影響本條的效力。
十、其他約定
1、甲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是中發現供方所開具給需方的發票有 3虛開、代開或屬假發票等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給需方造成進項稅額轉出和補交滯納金、罰款等經濟損失的,一律由供方承擔損失責任。
2、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市場行情發生了變化,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價格。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十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傳真件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運輸合同 篇28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貨時間、數量收貨人名稱發站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貨時間、數量全年合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二、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