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花糖買賣合同(精選3篇)
米花糖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標明品牌商標、品名、規格型號、計量單位、產品執行標準等。
二、甲方供貨的產品執行標準是指該產品原產地依當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標準,并已為中國法律確認有效。
三、商品的內外包裝均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標準。
四、商品包裝上的標識全面完整,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政的規定。
五、商品的隨附文本,如質量合格證、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證書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訂貨數量、金額及其它:
1、甲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給乙方 ;
單價 元;合計總金額 元。
2、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約定銷售區域 。
4、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應提前送達訂貨計劃,同城不少于 天,異地不少于 天,
加急訂單除外。
5、甲方收到訂貨單后應全面履行訂貨計劃,按訂貨單要求數量發貨。
6、因不可抗力而導致訂貨不能全面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但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訂貨單計劃。
七、貨款結算方式
1、商品價格以有效報價單為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提價,如因原材料漲價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2、商品結算數量以甲方產品交接單數量為準,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收貨驗收入庫后
天,向甲方提出。
3、乙方在收貨入庫確認之日起 天內,由乙方一次性結清。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乙方選擇 負款結算方式。
①先付款。 ②收貨后三天內付款。 ⑧30天內結清。(含批結、月結)
5、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發票金額與有效報價單價一致。
八、商品運輸方式及費用
1、商品運輸由甲方代辦。
2、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3、甲方按乙方要求一次性送到指定地點: 。
4、代辦托運交貨由乙方派員到當地貨運部門提貨。(當地市內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收貨后,如發現實收商品與單據數量不符,乙方必須在收單后當天向甲方提出,以便甲方向承運方索賠。
九、乙方的權益及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享有該銷售區域的經銷權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商品零售價可在甲方的建議價格基礎上增長 %,須征得甲方同意后實施。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對該區域內的同類商品串貨現象有權提出予以制止,并通知甲方采取相應措施。
4、產品銷售返利:在本合同期內,乙方銷售總額達到 萬元以內按 %,達到
萬元內按 %,達到 萬元按 %。
十、產品銷售管理及產品退換辦法
1、在銷售期內(貨架期)的商品管理及退換辦法(按甲方另文通知)執行,但必需得到該區域管線業務經理的認可。
十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事項及義務,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的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國家法律、法規有新規定,則按適用標準的幅度內確定。
十二、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解除本合同。
3、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雙方債權、債務關系清理后,解除本合同。
十三、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仲裁機關提出訴訟。
十四、
1、本合同的訂貨單、報價單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不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米花糖買賣合同 篇2
1、確認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1) 合同簽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如有特殊情
況,需出據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托書。
(2)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件中的房屋地址嚴格填寫,不得隨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證
或房產證中所屬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認的房產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門口的門牌號或習慣稱呼的小區名稱填寫。
(3) 房屋面積要按照房地證或房產證上注明的面積填寫。這個面積是國家經過專業機構測量的面積,也就是法律上承認該房屋的權利面積。因為,有部分房屋附有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這部分的面積可能不含在房地證或房產證的面積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條款"中注明,該房屋交易附帶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 5. 房屋權屬要明確注明。私產房要填寫產權人和共有權人姓名,企業產要填寫產權位名稱,公產房要填寫所屬房管站名稱。如為繼承、贈與、法院判決等情況,須賣方出具相關證明。
2、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的約定。
有關金額約定時應頂格大寫,字跡清晰。如有小寫,須注意前后一致。明確付款金額和具體時間,保證總金額一致,前后時間不沖突。過戶貸款具體事項以銀行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為準。在簽署合同時買方應支付定金,賣方出具收款票據或收條,交付定金時應由正規中介經紀人或律師見證。
3、附屬設施可依據"(三要三不要"的原則。
煤氣、暖氣和一戶一表要注明,并約定日期交接相關證件或變更證件。因為電話、有線電視、網絡等歷史欠費問題不好解決,并且電話還涉及賣方的隱私,所以建議在合同中約定這些附屬設施由賣方申請關閉,然后買方自行開通。如果有家具或電器等等留給買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約定附屬設施相關證件及費用繳清憑證的交接日期。
4、簽字及聯系方式。
合同需要買賣雙方本人簽字,并盡量多留存電話,留存住址或可以郵寄到的聯系地址,以保證買賣雙方的正常聯系。
5、合同簽署中不要留白和隨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雙方須全部在修改處簽章確認。
注意事項
房屋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依據法律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的、
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格式合同,該房屋買賣合同作為產權轉讓登記的重要憑證,是買受人取得房屋產權,即標的物(標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物權轉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合同規定了標的物的質量、面積、單價、總價、履
行合同的期限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房屋買賣合同具有以下區別與其他交易合同的特殊性: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買受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取得了該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屬國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權買賣的',但可以支付一定價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樣,房屋才有賴以“立足”的地方。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同時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前,因轉讓房屋所有權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規定,轉讓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或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事宜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有關證件,經審查符合房屋買賣條件,辦理過戶手續(或產權證)后,房屋所有權才算轉移,即出賣人才算將標的物交付。未經過戶登記(或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交付了合同約定的費用,仍沒有占有該標的物,這一點是與一般買賣合同的明顯區別。
確認房主:核實真實身份
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是買賣雙方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購房者核實房主的身份、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最大限度地規避資金風險。房產交易屬于大宗交易,買賣雙方都希望交易過程安全穩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資信好、品牌響、專業強的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由其在中間驗證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對雙方行為進行制約。前期費用:是否結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歷史遺留問題,如欠費或相應協議,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交接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
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如果是公房交易,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也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維修基金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過于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于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后,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生活費用
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一定要認真辦理,物業交驗馬虎不得。這類糾紛在房屋交易中經常出現。由于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買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原業主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于房價來說這部分費用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
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物業清單應作為合同的附件,記錄下水、電、氣三表的具體數據,在交房當時,及時結清各項費用。
附屬設施:驗收不忘記錄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具等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被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墻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家
具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家具、家電的數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付款過戶:明確操作方式
購買二手房付款方式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貸款兩種方式。買賣雙方的規避風險意識形成了“賣方不愿先過戶,買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現狀,在實際操作中買方可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為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也可選擇某些銀行與房地產經紀公司聯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資金托管”業務,可在費用最低的情況下解決上述問題。
遷戶延遲:慎約時間責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由于暫無能夠入住戶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這時,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鑒于戶口一般無法強制遷出,買方對戶口遷出延遲問題應當采取慎重的態度。
違約責任:約定償付時間
這是買賣雙方比較關心的合同條款之一。雖然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主觀上都希望能夠履行義務,順利完成交易,但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而導致違約行為的產生。為了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簽署合同時就要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實踐中,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確的條款注明,但對于償付時間卻沒有具體約定,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補充協議:空白處不留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統一添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表示寫明,以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米花糖買賣合同 篇3
買方:中國 公司 中國,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
│項目序號│商品名稱及規格│單 位│數 量│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值 │
└──────────────────────────┘
2. 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3. 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 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 裝船時間:
6. 裝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險: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9. 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 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10. 付款單據:
(1) 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 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裝船條件:
(1) 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 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 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 裝船通知: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月,國際買賣合同樣本,合同范本《國際買賣合同樣本》。
14. 檢驗和索賠:
(1) 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 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 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 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 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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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采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