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機買賣交易合同(通用3篇)
挖掘機買賣交易合同 篇1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__其產品名稱____________規格質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
第二條__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三條__交貨規定
1.__交貨方式:______
2.__交貨地點:______
3.__交貨日期:______
4.__運輸費:______
第四條__經濟責任
1.__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__1__)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__的罰金。
(__2__)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__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方式處理:
1__、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__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__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__乙方: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挖掘機買賣交易合同 篇2
出賣人(下稱甲方):
合同編號:
買受人(下稱乙方):
簽訂地點: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現就乙方為了生產經營需要,特向甲方挖掘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金額:
備注:上表凈機總價款為乙方共應支付給甲方的貨款,不包括運費、逾期產生的利息、保險費、等其他所需的費用。
第二條交貨時間:_______;交(提)貨方式:_______地點:_______。
第三條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日立)出廠標準(詳見產品合格證)。
第四條產品驗收:乙方在提機時應對標的物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核對標的物的型號規格及隨機品(如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保修卡等),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的.同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標的物數量、質量符合雙方約定。
第五條貨款支付方式、時間及地點:乙方簽定本合同并提機時一次性付清購機款
第六條標的物保修:整機保修期限自乙方提機之日起按廠家標準(詳見“維修信譽卡”)保修一年或標的物使用_______小時(以先到為準);標的物裝用破碎錘的,整機保修應遵守《關于使用液壓破碎錘的責任規定》而減半保修期限;保修期限包含生產廠家或特約維修中心對標的物進行正常合理的保養、維護、維修故障的時間;如果保修期限內標的物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時,生產廠家或特約維修中心認為應能通過維護修復的,乙方不得拒絕和阻礙;同時在保修中所耗費的合理時間,乙方不得主張誤工等要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或操作、保養不當導致故障的維修費用及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超出保修期限后,乙方不再享有保修權利,但甲方可以視情況提供有償售后服務,配件、運輸、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期限支付貨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滯納金,計算方法以全部未清償貨款為本金,每逾期10天以內,按月息1%計算;每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按月息2%計算;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未清償貨款的20%作為違約金。
(2)乙方承諾:如乙方違約,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乙方償還甲方的貨款時所產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如乙方要求甲方為標的物投保的,險種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投保,如乙方不同意投保不計免賠、玻璃險的,則按保險公司定損后金額的80℅進行賠付。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各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挖掘機買賣交易合同 篇3
甲方: 賬號:
乙方: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三一牌450挖掘機一臺,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名稱:三一牌450挖掘機。
二、合同金額: 萬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分兩批付款:在合同生效當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價款萬元整(¥:);剩余柒拾萬元整(¥:)于六月十日前全部付清。
四、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當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神木縣店塔鎮
五、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5天,視為不誠信,甲方應雙倍返回乙方已付款項,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六、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七、合同變更、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八、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終止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十、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