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生產設備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項目生產設備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買方為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恪守履行。
第1條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項目的設備。
1.1設備名稱
型號
規格
配件
數量。
1.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1.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1.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第2條合同價格
2.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2.2合同總價包括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
2.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2.3.1設備和材料費用:人民幣(大寫)(¥元)。
2.3.2輔助設備費用:人民幣(大寫)(¥元)。
2.3.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人民幣(大寫)(¥元)。
2.3.4技術服務費用:人民幣(大寫)(¥元)。
2.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2.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第3條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銀行支付給賣方。
3.1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日內支付給賣方:
3.1.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份。
3.1.2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份。
3.1.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份。
3.1.4即期匯票一式份。
3.1.5商業發票一式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提交。
3.2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日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支付給賣方:
3.2.1全套清潔無瑕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份,副本份;
3.2.2商業發票一式份;
3.2.3即期匯票一式份;
3.2.4詳細裝箱單一式份;
3.2.5質量合格證一式份。
3.3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日內支付給賣方:
3.3.1商業發票一式份;
3.3.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份;
3.3.3即期匯票一式份。
3.4合同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日內支付給賣方:
3.4.1商品發票一式份;
3.4.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份;
3.4.3即期匯票一式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第4條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日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計算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日‰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
超過合同付款期日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第5條設備交付
5.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分批將設備交付完畢。
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
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5.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機場(車站、港口)。
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付后轉移至買方。
5.3賣方應于交貨日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
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5.3.1合同號。
5.3.2機組號。
5.3.3設備備妥發運日。
5.3.4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3.5設備總毛重。
5.3.6設備總體積。
5.3.7總包裝件數。
5.3.8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5.3.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
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5.3.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5.4逾期交付
如果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則買方有權延期付款;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日買方仍不交貨,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計算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付給買方;如果賣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貨給買方,則賣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交貨部分金額每日‰計算,直至交貨為止。
超過合同交貨期日賣方仍不交貨,由此造成買方的損失,應由賣方向買方作出補償。
第6條資料交付
6.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6.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買方應在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
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買方在收到資料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6.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份、副本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第7條包裝
7.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
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
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7.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
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7.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7.3.1合同號;
7.3.2目的站/碼頭;
7.3.3收貨人;
7.3.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7.3.5箱號/件號;
7.3.6毛重/凈重(公斤);
7.3.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7.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
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7.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
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各一份。
7.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7.6.1合同號:
7.6.2收貨人;
7.6.3目的地;
7.6.4嘜頭標記;
7.6.5毛重/凈重(公斤);
7.6.6箱號/件號;
7.6.7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日內到達現場調查。
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8條驗收
8.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達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
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
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
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日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8.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8.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
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8.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
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
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個月。
第9條風險負擔
9.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9.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9.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9.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9.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收貨物或者解除合同。
買方拒絕接收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9.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0.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11條合同的解除
11.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1.1.1一方進入倒閉階段;
11.1.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他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11.1.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11.1.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11.1.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11.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11.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11.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12條聲明及保證
12.1買方:
12.1.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1.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12.1.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12.1.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2.2賣方:
12.2.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2.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12.2.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13條通知
13.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3.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13.3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14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在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5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表示同意,均屬無效。
第16條爭議的處理
16.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6.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18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9條合同的效力
19.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9.2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項目生產設備買賣合同書 篇2
買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貨款總額
(暫定不含稅總價)¥ (大寫:__________ 元整);結算金額按驗收合格的貨物數量乘以相應結算單價并扣除相關處罰金額據實結算。
第三條、供貨期限及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供貨期限:_____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 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日。具體按甲方通知。
2、交貨時間: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內以傳真或郵件形式向乙方發出供貨通知(包括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送貨地址、送貨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乙方應自收到甲方供貨通知2小時內以傳真或郵件形式予以確認,并按供貨通知的送貨日期按時交貨(送貨前24小時內向甲方發出發貨通知,以便甲方作好收貨準備)。
3、交貨地點:__________ ,具體按甲方通知。
4、交貨方式:__________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并負責卸貨。在未經甲方初驗合格前發生貨物毀損、滅失及乙方指派人員發生人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貨物驗收及標準
1、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2) 項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__________
(1)貨物質量按 標準(國標、省標)和甲方要求執行;當三者有沖突時按高標準要求執行。
(2)甲乙雙方封存貨物樣品每規格一式兩份,以該樣品作為驗收依據;甲方樣品封存代表是 和 ,乙方樣品封存代表是 和 。
2、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后,由甲方兩名倉管、兩名保安和工地主管以抽檢的方式對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和質量進行初驗且簽收確認。
3、乙方在交貨前應向甲方提供貨物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說明書(或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等文件。
4、乙方同意甲方可聘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貨物隨機抽樣進行產品質量檢驗。如質量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質量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質量異議期限自甲方收到貨物之日起計 日。
第五條、權利瑕疵保證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乙方貨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所有權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導致甲方產生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 ______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若貨物在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自接獲甲方通知24小時內負責維修(包括但不限于免收人工費、零部件材料費和交通費等),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供貨通知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范。
3、乙方應保證所售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維護和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包裝要求、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或有利于保護貨物的措施進行包裝;由于乙方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毀損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拒收毀損貨物。
2、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八條、付款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1、采用月結方式,乙方每月 5 日前將上個月手續齊全的供貨/收貨單交甲方對單組,甲方財務于當月25日后15天支付上個月貨款總額的 97﹪,余款自質量保證期滿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貨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支票。
第九條、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發出供貨通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予以確認,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7日內按供貨通知確定的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貨,逾期每日應向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3‰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
3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該批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貨物經甲方檢驗如有質量瑕疵或系假冒偽劣產品,應自甲方發出質量異議書之日起 3 日內,乙方應當作出書面回復,如逾期未予回復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的質量異議書,并在甲方發出質量異議書之日起7天內,按甲方要求辦理退貨或換貨,并以該批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因乙方提供貨物質量瑕疵導致工程質量和人身損害問題,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能依時向甲方提供貨物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說明書(或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等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且乙方需以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導致甲方不能通過政府主管部門的工程審批驗收,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貨款。
5、乙方所交產品必須為原廠(即本廠)生產,否則一旦發現貼牌生產的現象,我司將停止貨款結算,同時要求以貨款總額的100%進行處罰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7日內按供貨通知確定的貨物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若乙方供貨數量經甲方檢驗發現數量不足量的,當不足數量少于當批量的 4 %以內時,不足的部分乙方必須在2天內補齊;若不足數量超過當批量的 4 %或未及時補齊不足數量的,即視作有弄虛作假情形,乙方除應補齊貨物數量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10﹪的違約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逾期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的3‰作為違約金,但不超過未付款項總額的5% 。
9、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宜:__________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甲方發出的供貨通
知、經甲方確認的供貨單據以及乙方提供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說明書(或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均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2、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和收款時應提供公司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章,本合同乙方、送貨單位與收款單位三方名稱必須一致。
4、本合同"采購貨物"最終質保期限屆滿后,若無額外約定及無自動延續情況時,則自動終止。
5、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持本合同原件至甲方財務部加蓋"合同貨款已付清"字樣的簽章;若乙方逾期不辦理該手續,甲方不再續約。
6、本合同一式伍份,計附件合共 頁,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日
項目生產設備買賣合同書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于的一幅工業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地號: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并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____________
1.2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于生產經營。
第2條轉讓標的概況
2.1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稅款的情形。
2.2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第九條。
第3條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4條交易定金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
第5條【付款方式】
5.1雙方應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內共同至開立資金監管賬戶。賬戶開立完成后日內,買方應當將支付至上述資金監管賬戶。
5.2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內,雙方應共同至__行、持新的登記證書原件辦理監管資金解付手續,即由__行將監管資金支付至賣方指定賬戶。
5.3剩余作為交房保證金,在下述文件齊備的前提下,賣方應當在10日內將交房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5.3.1本合同第九條所述之交接確認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稅的清繳憑證。
5.4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稅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余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6條賣方指定代理人
6.1賣方指定作為本次交易賣方的全權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權利、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義務,即包括而不限于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代為收取轉讓價款、辦理交接手續,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6.3本合同第3、4、5條的全部轉讓價款應當支付至以下賬戶之一,即買方支付至任何一個賬戶即視為已完成了付款義務。具體按照________行及土地、稅務等部門的要求辦理。
賬戶一: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賬戶二: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賬戶,則其與賣方之間的賬務結算支付與買方無關。
第7條過戶
7.1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7.2賣方收到定金后,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于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7.3買方應于本條7.2款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的十日內,依據第五條之付款方式向指定__行資金監管賬戶付清全部合同價款。
7.4過戶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于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戶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戶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11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5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買方負責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的領取。
第8條稅費承擔
8.1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除所得稅外,由買方承擔,即:
8.1.1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交易服務費、評估費、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稅種、稅率依照國家規定。
所得稅由賣方自行承擔。
8.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戶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稅由賣方承擔。
8.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稅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第9條交接
9.1雙方應于:買方付清部分合同價款/或買方付清第期合同價款/或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9.2轉讓標的全部過戶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9.3在根據9.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戶手續。
9.4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9.5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并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過戶、清點交付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買賣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完成確認文件。
第10條合同解除及變更
10.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戶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__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后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戶,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__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戶。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10.2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并在期限屆滿前通知__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11條違約責任
11.1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1.2若賣方怠于履行過戶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11.3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戶是由于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11.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并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12條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3條合同數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