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蜜桃買賣合約書(通用3篇)
水蜜桃買賣合約書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合作的基礎上,就甲方水蜜桃銷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自治州) 縣(自治縣)。
第三條品質規格
按照乙方根據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提出的要求及雙方協商,甲方應將質量合格的水蜜桃提供給乙方。
第四條價格定位
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各類水果按質論價;確定價格方式:
①由乙方派員面議,以當地的平均收購價為準;
②或通過網絡發送圖片方式,經乙方確認報價,甲方發貨必須以實際圖片效果為標準。逾期交貨的,無論價格上調與下降,均按協商價執行。
第五條交貨辦法
在合同規定日期內,乙方在下訂單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第六條驗收辦法
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或運輸至乙方卸貨時抽樣驗收。
第七條價款結付
乙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 3 日內全部付清。
第八條費用負擔
交貨前由甲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乙方負擔(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水果市場的行情和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及時把信息提供給甲方。
2、甲方必須在規定時間范圍內保質保量滿足乙方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
3、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并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十條違約責任與處理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努力提高供貨量、質量,按采購訂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如未按合同規定品名、數量的,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逾期1 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 20% 的滯納金;如甲方提供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商品損失,乙方可以降價處理當批次貨物,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已符合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少收或不收,否則向甲方償付少收或不收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交貨后,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款,如未按時交納,每逾期 1 天,應向甲方償付為付款部分總價值 50% 滯納金;
(3)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條件。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30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合作社終止營業。
2、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30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第十四條聲明及保證
1、甲乙雙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個體經營組織,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對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乙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以采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合同的期限
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單位簽章:__________ 單位 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 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
水蜜桃買賣合約書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_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止,每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水蜜桃買賣合約書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家具名稱、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三第 家具保修期為3個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 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 交貨時間:
第五條 交(提)貨地點: 上海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買方承擔
第七條 付款方式: 款到發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簽字蓋章): 買受人(簽字蓋章):
開戶行: 客戶手機:
賬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