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精選21篇)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
委托人:姓名:,身份證編號:。
受托人:姓名:,身份證編號:。
委托事項:委托人_,,在_市購買了坐落于_區_路東側_園_幢_單元_號房屋一套地下層_號停車位一個。合同登記號。因我們資金困難,故委托_以我們名義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接房過程中的一切手續;
2、代為領取上述房屋產權證;
3、代為出售上述房屋;
4、辦理上述房屋出售的產權過戶事宜及其他相關手續;
5、辦理上述房屋的稅收申報、申請減免及繳納的相關手續;
6、如上述房屋出現無法交易的情形,代辦退件手續;
7、簽署與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
8、繳納因執行委托事務而產生的有稅、費;
9、代為到派出所查詢并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戶籍關系查核查情況》證明;
10、代為收取上述房屋的房款。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受托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托事項過程中,在權限范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合同的條款,我們均予以承認,上述委托事項是我們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們承擔。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曰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房屋買賣的背景:
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實際需求自愿結合,就甲方將另一套閑置住房賣給乙方事宜在平等、自愿,充分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買賣房屋所在的位置、面積:
甲方將位于小區棟單元室,建筑面積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賣給乙方。
三、買賣房物售價金額:
雙方協商房屋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圓整)。
含水、電、煤氣安裝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乙方需在日內支付萬元給甲方,甲方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
余款必須在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五、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并繳納足額房屋購買款后,完全擁有該房屋和本小區其他居民同等時效的產權及使用權。
甲方保證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負責解決入住前后相關事宜。
2、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
甲方及見證人、甲方子女代表清楚并可證明甲方的所有子女家屬成員均知曉并同意、支持該合同的履行事宜。
3、因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需在統一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時更換戶主名字,即由甲方名字更換為乙方名字(所產生的過戶或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和其他糾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和其他相關費用。
4、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共同遵守。
如有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交由村委會存檔。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對應儲藏室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甲方應當于收到房款當日將該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該交易房屋將來若有相關稅費等費用發生,合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應在乙方支付房款時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等作為交易依據。待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交易房屋產權手續。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等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乙方對該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權以及處分權等權利,并且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產生的一切權利。若遇政策性拆遷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費用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收到房款當日將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則,每逾期1日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叁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退還。
3.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出現問題,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張合同無效,否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賠償乙方人民幣萬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系電話:
見證人:
見證人:
日乙方:
聯系電話: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
乙方(買方):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愿將坐落____________一單元______室及1單元______號車庫(主房建筑面積134.7平方米,車庫面積14平方米,主房地板磚、內墻已鋪完)房地產賣給乙方。
2、 本房產為____________開發,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與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甲方當初在購買此房時,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為抵押從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______元人民幣,期限為______年。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還貸款______個月。
3、 購房款分為兩部分,
(1)現金部分,乙方需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_。
。2)貸款的部分,貸款姓名為甲方姓名暫不更改,剩余貸款轉給乙方續還。
4、 貸款部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續還剩余貸款。乙方在續還剩余貸款時應在每月的______日前還清當月貸款,不能給甲方造成銀行的不良記錄。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的銀行征信記錄,由乙方賠給甲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5、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
甲方簽名:_____
身份證號:_____ 電話: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羅莊區柳樹街與工業街交匯處龍潭馨城小區8號樓一單元301室及1單元2號車庫(主房建筑面積134.7平方米,車庫面積14平方米,主房地板磚、內墻已鋪完)房地產賣給乙方。
2、 本房產為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開發,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與羅莊街道龍潭社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甲方當初在購買此房時,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為抵押從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十九萬元人民幣,期限為十年。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還貸款十三個月。
3、 購房款分為兩部分,一是,現金部分,乙方需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二是,貸款的部分,貸款姓名為甲方姓名暫不更改,剩余貸款轉給乙方續還。
4、 貸款部分,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續還剩余貸款。乙方在續還剩余貸款時應在每月的三十日前還清當月貸款,不能給甲方造成銀行的不良記錄。如果給甲方造成不良的銀行征信記錄,由乙方賠給甲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5、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電話:
20xx年7月14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 國籍: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 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現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基本情況
經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該商品房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__【幢】【座】第__層__單元__號。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層,其中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_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米,最高為: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有___個陽臺,其中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_____。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幣)___元,總價款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幣)____元,總價款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4、按照_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稱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一)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并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九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和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7
甲方:__,
乙方:__,
__年,甲方與 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購房合同)。 根據購房合同約定,__年 月 日,甲方向 有限公司交付了房款,青島 有限公司于__年向甲方交付了房屋。房屋座落于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性質為 公寓。
經協商,各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并繳清上述房屋的水、電、暖及物業服務費、維修費等相關費用。購房合同中(合同號: )甲方的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該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轉讓、受益等權利。
二、甲方于簽訂本協議之日起10日內將購房合同權利轉讓事宜通知 有限公司。
三、乙方有權依據甲方與 有限公司所簽訂的購房合同,到有關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
四、合同轉讓價格:總價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元),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交付定金 元,交付合同轉讓款 元。
五、甲方保證該房屋及購房合同無其他爭議。因甲方的原因(包括 有限公司)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雙倍賠償乙方房屋價款的損失。雙方履行協議后,如遇政府規劃搬遷、拆遷等情況補償歸乙方所有。
六、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協議涉案糾紛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仲裁。被申請人自愿放棄答辯,各方自愿放棄組庭期限。各方當事人共同約定本案適用簡易程序,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員組成并共同選定 為仲裁員,各方一致請求仲裁不開庭審理,由仲裁庭根據本協議制作裁決書,在裁決書中不載明爭議事實與裁決理由,只載明仲裁請求、協議書內容和裁決結果。本案仲裁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時間: 年 月 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8
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縣】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房屋類型:_______結構:_______
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分攤面積】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方式獲得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計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____】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_____倍】【價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縣】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房屋類型:_______結構:_______
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分攤面積】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方式獲得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計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____】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_____倍】【價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緳嗬D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人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共3頁:
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人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和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充條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范圍
附件二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設備:
裝飾:
附件三
付款協議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待支付尾款時抵作房價款。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日】支付_____幣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業管理費、水、電、煤、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應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外,在【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結算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權利轉移】【權利占有】后,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2、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附件五
相關關系
已購公房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意見: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租賃情況:
抵押情況:
相鄰關系:
附件六
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
【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介紹、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委托方:_____________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簽于: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9
一、本合同是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青島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當事人可以約定采用,或參照示范文本訂立買賣合同。
二、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產買賣均可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雙方當事人應按自愿協商、公平的原則訂立合同。房地產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共有人的權利。房地產權利登記分為獨有和共有,共有指二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內的共有人應在合同內簽字蓋章。原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參加房改購房時的同住成年人應在合同附件五相關關系內表示同意出售,并簽字蓋章;因故無法在合同內簽字蓋章的,應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證明。房地產權證內的權利人將房地產出售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2、定金。買賣合同定金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可就定金數額、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協議內約定。
3、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出賣人將原購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開發公司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一并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享有“兩書”規定的權益。
4、房屋質量。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繼續使用的,產權人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
5、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買受人應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閱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資料,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6、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后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并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7、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
8、房地產買賣后的土地使用權居住房屋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在合同第三條第項如實填寫。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出售時,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并選擇合同第三條第項。非居住房屋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項,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項。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范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青島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并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余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五、為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范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托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簽字蓋章;其中:委托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為投訴的依據;六、為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范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范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為合同內容。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范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項處理: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注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注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并繼受該項權利,并同意辦理變更登記。戶口遷移條款范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于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著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取。青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出賣人:買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房地產座落在青島市區縣路弄新村支弄號室。房屋類型:;結構:;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見附件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計元。:仟佰拾萬千百拾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1.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三、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聯系電話:時間:
乙方:聯系電話:時間: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0
廬山房屋買賣合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廬山正街22號的店鋪(原為:廬山在線)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6000元人民幣(大寫:陸千元整),租金為一次性交清,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6000,(大寫:陸千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通過丙方居間向乙方出售坐落于之房屋,三方分別或共同簽署了相關法律文件(文件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一經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別或共同簽署的所有關于上述房屋買賣、代理及相關協議(無論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約協議書所確定之責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2.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__
5.因履行本解約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此相關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對于房屋轉讓協議。協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把位于怡德尚苑的5棟樓 5號車庫賣給乙方,現就有關事項協商如下,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房屋情況
1、甲方出售的車庫屬本人直接從開發商手中購買的物業 。
2、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現有車庫及其物業現狀,并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規定。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
1、甲方出售此車庫的價格為人民幣 萬仟佰拾元整,簽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定金 元,余款于日之內交房時付清。
2、甲方交房時,應把從開發商手中購買房屋的原始發票,合同文本及車庫鑰匙及水電開戶憑據一并交給乙方!
3、甲方收取定金后,應及時清理原來的各種費用,結清之前該房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及其相關的各種費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應確保上述房屋屬本人私產,無產權債務糾紛。自本合同簽字之日前,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簽定之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簽定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約,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3、甲方售房后若悔約要收回房屋或因產權債權糾紛造成乙方無法擁有或使用該房屋,除了雙倍返還本金給乙方外,甲方還要自收乙方購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時止,按1.5分月息復利計算付給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份!
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追胶炞郑篲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3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 甲方志愿將其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志愿購買該房屋,F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含公攤)為____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_____平方米,一共 02.56平方米。該房屋的用途為民用住宅,屬磚混結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6層,地下一層架空層。
(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積為準。
(三)該房屋出售后一年后正式辦理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此房屋沒有房產證。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偨痤~(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7日內將該購房合約范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 甲方承諾在建設方承諾的交房日期當天將房屋交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將已收房價款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么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依法由群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約一式______份。此中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4
賣方:身份證:
買方:身份證: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于 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樓款 元。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為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復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注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為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5
出賣人:現住址:身份證號:
買受人:現住址:身份證號:
見證人: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第八條定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余款: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注: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家具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市相關規定,
本著自愿、公平、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關于房屋買賣
第一條成交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登記地址:
房屋權屬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房屋用途:
登記所有人房屋抵押情況: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
房屋權屬情況:□私有產權房□使用權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其他
房屋狀況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型:樓層
其他情況
1.1經協商,甲方愿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對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保證房屋交付乙方時的狀況與乙方實地看房時的狀況保持一致,否則愿承擔相應的違
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2乙方確認,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實地查看過房屋,對房屋現狀沒有異議,愿
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現金或貸款支付
如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一方辦理貸款手續
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貸款機構貸款的,乙方應于前以現金
方式補齊房款。
3.2資金監管服務
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可以為本次交易提供免費的資金監管服務,雙方自愿選擇該項
服務,并于簽訂本協議當日簽訂《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雙方自愿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項暫存于指定的銀行監管賬戶中,并按本合同及
《資金監管委托協議》所約定的程序及方式辦理。
盡管上述款項存于指定賬戶,但甲乙雙方同意: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實際支付。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不選擇資金監管服務,但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稅、費的承擔
4.1甲乙雙方保證,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交易習慣各自繳納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
稅費。
4.2盡管有上述約定,雙方同意: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五條權屬過戶及房屋交付
5.1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
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2/4頁
5.2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房屋權屬過戶所需的全部真實、有效的合法手續、材料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協助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5.3雙方同意,甲方于騰空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于乙方。
5.4雙方在房屋交接前,應辦理有關物業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采暖、有線電視、電話、物業費、戶口等相關手續,并結清費用。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自房屋
鑰匙交于乙方時轉移至乙方。
5.5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協助雙方辦理上述物業交接事宜,并由雙方在《房屋交接單》
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
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并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
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生違
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二部分關于居間服務
第十條丙方責任
第3/4頁
9.1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9.2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第十一條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0.1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
雙方獨立、自愿做出的決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元,大寫:元,由方承擔。
10.3該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特別聲明
11.1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
存在指定賬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7
甲方(賣房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丙方(房產中介):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于。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為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于洪區變更為皇姑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后的地址為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沈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為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后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將自動解除,甲方應于和同解除后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為;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愿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8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所購房產的基本情況:座落位置 ,建筑面積 ,有無附屬設施
二、所購房屋的總價款:
三、甲乙雙方各自出資的數額以及出資期限、方式:
四、產權證的辦理:所購房產的產權屬于甲乙方共同共有,房產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甲乙為共有人。辦證所需稅費由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擔。產權證由方負責保管。
五、在房產的使用方面:
1、如甲、乙雙方自用,
2、如對外租賃,,所得租金的分配:
六、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共有房產進行轉讓、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等。
七、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八、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于雙方共同享有。
九、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十、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協議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19
賣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車輛,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車輛證號:
1、甲方所售車輛所有權證號為______號,車輛識別代碼:______
2、甲方所車輛車型為: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
3、甲方所售車輛使用年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甲方所售車輛附屬設備為____________。
第二條、車輛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車輛總金額為(人民幣)壹拾玖萬元整(¥190000.00元,含附屬設備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賣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買方(乙方)用自己擁有的轎車 (車型: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以(人民幣)肆萬元(¥ 0)為首款抵轉給甲方。
2、剩余車款壹 給甲方,按照 ¥15000.00元/月。
第四條、車輛交付:
甲、乙雙方在車管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日內,甲方將車輛交付給乙方,由于甲方的車輛沒有辦理所有權手續,需要出具車輛相關手續證明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車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車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車輛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車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費用,并向乙方支付車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車輛來源的合法性、無被盜、被搶記錄、沒有所有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車輛交接前即存在的所有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在此期間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車輛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于第號,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元。
此價款為甲方凈價。
2、以后如有爭占、拆遷等所得賠償與甲方無關一切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房屋過戶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所有手續費均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如乙方不能按期交齊房款定金不退。
第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代為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合同 篇21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
——鄭某、藺某訴郭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依據:(20__)二中民終字第18216號
核心法律問題: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案情介紹
一、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被告):郭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鄭某、藺某
20__年1月,郭某與鄭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書,約定鄭某將房屋出租給鄭某使用;租賃期限為5年,自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房屋租金每年3萬元,租金每年分兩次付清。20__年12月,郭某(甲方)與藺某(乙方)及藺某代理人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該協議約定:“第一條: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第二條:該房屋總成交價為人民幣47萬元整;第三條:乙方交給甲方購房定金即人民幣15萬元(此定金作為購房款的一部分),甲乙雙方定于甲方向銀行還款的當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支付購房首付款……第五條:如乙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購買該房屋,甲方收到的購房定金不退;如甲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賣該房屋,甲方應雙倍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第十條:乙方在20__年12月交齊首付款25萬元整,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后3個月內辦完過戶手續,房本交到乙方手中!
20__年12月,鄭某給付郭某定金人民幣15萬元。
20__年12月,鄭某向郭某支付購房款4.5萬元,其中有1.5萬元為房屋租金折抵的購房款;20__年3月5日,鄭某給付郭某房款4萬元;20__年3月15日,鄭某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替郭某向訴爭房屋開發公司支付房款229 131元;鄭某共支付購房款(其中包括8000元改名費)479 131元。20__年3月15日訴爭房屋開發公司出具證明,內容為:“郭某購買我公司商品房,因不能按時付購房款轉賣給鄭某,雙方在20__年3月15日到我公司,鄭某付清郭某購房欠款。購買的商品房現改名為鄭某。同時交付我公司已售商品房改名手續費八千元。”后郭某于20__年1月14日取得訴爭房屋的所有權證。20__年1月21日,郭某與某投資公司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將訴爭房屋抵押給該公司貸款80萬元。
鄭某、藺某訴稱:20__年12月8日,我們與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約定郭某將訴爭房屋以47萬元的價格出售給我們,定金為15萬元。協議簽訂后,我們履行了付款義務,對方也受領了房款。但郭某遲遲不按雙方約定辦理過戶手續,訴爭房屋一直由我們占有、使用。20__年11月,鄭某曾起訴至法院,要求郭某配合辦理訴爭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郭某在庭審中表示同意配合我們辦理過戶手續,我們因此撤回了起訴。撤訴后,郭某沒有協助我們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現請求:(1)判令我們與郭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郭某協助我們辦理訴爭房屋的過戶手續;(2)郭某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郭某辯稱:第一,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鄭某是其代理人,故鄭某并非本案適格當事人。第二,《購房定金協議》簽訂后,截至20__年12月,藺某未能如約交付首付款25萬元,我此時得知藺某不愿意購買訴爭房屋。20__年3月,鄭某向開發商支付了我的銀行欠款,藺某本應于當日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藺某表示拒絕,故我決定沒收其定金,并不再向其出售訴爭房屋。第三,鄭某、藺某交付的定金是簽約定金,截至20__年12月31日,藺某沒有交齊首付款,也未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故定金罰則應當適用。
二、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藺某與郭某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可以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鄭某、藺某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訴爭房屋應歸原告所有。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該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郭某應協助藺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然而,郭某在明知已經將房屋出售給藺某的情況下,故意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但因該訴爭房屋處于抵押狀態,現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故對鄭某、藺某要求被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郭某辯稱,該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的辯解意見,因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起訴,鄭某具有主體資格。鄭某與藺某已經將購房款全部支付給郭某,表明其愿意購買訴爭房屋。故對郭某的辯解意見,不予采信。
據此,一審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二、駁回原告鄭某、藺某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后,郭某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稱:1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1)拒不依法駁回起訴,鄭某據以起訴的《購房定金協議》系其變造,其真實身份是買方的代理人而非買方,鄭某與本案沒有利害關系;(2)不適當追加藺某為原告;(3)超訴訟請求判決,起訴書提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郭某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三次庭審中訴訟請求無變化,原審判決卻判定確認買賣行為有效,違反不告不理原則。2一審判決查證錯誤:鄭某、藺某出具的《購房定金協議》中,藺某的名字劃掉了,盛業公司開具的證明如果屬實,鄭某、藺某就不應該起訴我,賣方就是盛業公司了。3原審法院枉法裁判:藺某與鄭某系夫妻關系,不需代理,其代理行為足以讓郭某相信他們不是夫妻關系;藺某違約在先,拒絕買房在后,郭某有權沒收定金;鄭某胡亂篡改合同,其不是共同買受人;郭某與鄭某之間的租賃關系屬于另一法律關系,與本案無關。綜上,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駁回鄭某、藺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鄭某、藺某同意一審判決,不同意郭某上訴請求。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已開始實際履行協議內容,故原審法院將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并無不當。上述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關于合同主體問題,雖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買受人為“藺某,代理人鄭某”,但開發商出具《證明》,明確訴爭房屋改名為鄭某,且支付購房款等行為均由鄭某實際履行,故應將藺某、鄭某作為共同買受人。關于訴訟主體問題,郭某稱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原審法院考慮到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亦無不當。綜合上述認定,原審法院判決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戶手續問題,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訴爭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且鄭某、藺某方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郭某應當履行協助鄭某、藺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戶手續的合同義務。然而,郭某明知已經將訴爭房屋出售給鄭某、藺某,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因該訴爭房屋處于抵押狀態,且該公司作為抵押權人尚未表示同意將作為抵押物的訴爭房屋進行權屬轉移,故現無法辦理訴爭房屋過戶手續,因此原審法院對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判邏輯
一、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焦點是雙方在沒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情況下,能否認定雙方之間已經形成房屋買賣關系。
二、觀點透析
(一)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具備締約主體并就合同必備條款達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具備締約主體并不要求當事人必須參加締約,在有權代理情況下,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也產生締約的效果。因為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所以締約主體須為雙方或者多方并且是明確的。對于合同成立的第二個要件,即合同主體就必備條款達成合意進行探討之前,首先需要明確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第12條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等8項內容,但對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并未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了合同欠缺的其他條款的確定方法,“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現代民法典應以鼓勵交易為精神,《〈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的上述規定正是鼓勵交易的體現。該司法解釋第1條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即只要有明確的合同主體和合同標的、數量,一般應認定合同成立。當然,僅僅具備合同必備條款的應有之義是合同主體已經就該必備條款達成合意。
(二)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司法解釋(二)》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但對于各種有名合同或者無名合同訂立中必備條款的認定,就需要結合合同性質以及交易習慣等來確認。例如在雇傭合同中,除了需要雇傭人和受雇人外,合同的標的應為勞動的提供,而數量則是指勞動量及勞動報酬。而具體到房屋買賣合同,如成立的必備條款應是指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價款。
房屋的基本情況主要是指房屋的坐落,即交易的房屋須是確定的,具體來講應是按照雙方的約定能夠在房屋登記機構確定房屋的具體所指。房屋的基本情況表面上很容易確定,但在另一類合同,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因為房屋尚未建成登記,有時候并不易明確。此時,在合同中如何把房屋基本情況明確下來就十分重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雖然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在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中已經明確了買賣雙方、買賣房屋坐落、價款數額及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均認可自愿訂立該定金協議,即對前述條款達成了合意,當事人的姓名、標的和數量都是可以確定的,故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在訴爭合同不需要其他生效要件情況下,雙方買賣合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拘束力,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
至于合同其他條款內容的確定,在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就其他合同主要條款如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房屋的交付等問題都達成了合意,按雙方合意履行即可。
在本案一審判決中,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本案買房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賣房人與買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一審法院支持了該項訴訟請求是正確的,但是可能考慮到本案當事人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所以在判決中表述為買房人與賣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嚴格來講,這并沒有完全支持買房人的訴訟請求,因為法律行為的有效和法律關系的有效并非同一概念,但在訴爭合同無須審批等程序情況下,行為有效就意味著法律關系也是有效的,二審法院予以確認也是恰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