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書(精選3篇)
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谷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品種、數量、等級
品種:
數量:
等級:
生產年份:
縫口標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
包裝要求:
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價款
單價: 元/公斤。
總價款: 元。
第五條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公斤。
(2)
2.方式
按照下列第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交貨。
(3)其他: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元/噸,由方承擔。
第六條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并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內結清。
3.其他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谷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價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買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賣方)
甲方向乙方購賣_______________臺,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權益做如下約定。
一、甲方向乙方定購_______________臺,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型,整機價格伍拾壹萬捌仟元整,配置為原廠家出廠配置,隨機工具及配件包括在整機價格之內;
二、貨款支付方式,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三日內甲方以支票轉賬的形式將貨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交貨時間,甲方在付清貨款后,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后交付甲方,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工地;
四、產品質量及驗收標準,按供方企業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標準執行,對于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制造的產品。均不得有售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品。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七天內及時向賣方反映,并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的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廠方聯系,并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五、產品售后服務與保修責任,保修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壹年或______工作小時先到為準,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按規定履行保修責任與義務;保修期內機械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給予解決;
六、因沒有使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配件銷售商提供的純正部件或在保修期內擅自修理而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質量問題,及由此質量問題導致的一切損失,乙方不負責。
七、違約責任:雙方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日違約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五,從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算。
八、爭議處理和本合同管轄權,雙方出現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在當地申請仲裁或直接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買方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賣方代表)
日期:______________
吉林省稻谷買賣合同書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
按照縣教委大宗食品定點采購精神,為了確保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保證幼兒食堂面粉購買質量,減少中間環節,節約資金,把幼兒伙食辦好,經園行政研究決定,園務委員會通過,通過市場價格論證,進行考察確定 乙方為我園素餅定點采購單位,根據《中華人和國民法典》、《中華人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相互協商,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采購幼兒園食堂幼兒糕點名稱 素餅 ,單價: ________________ 。
2、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每批素餅采購時,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須按期按質按量供應。
3、乙方所供素餅須取得有關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注冊證等各類證件,同時要提供該素餅的檢驗報告單,并承諾向甲方供應的糕點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4、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月結,即一月結算一次。乙方于當月供貨期滿后一個星期內開出正式發票,到甲方報帳結算。
5、違約責任:
(1)供應商送交的貨物必須是定量包裝,要求稱量必須與包裝袋上標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驗收時抽樣_____%過秤,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3‰視為正常誤差),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如累計出現三次不足秤的,按該批貨不足額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質按量送交糕點或所送素餅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素餅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幼兒園幼兒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損失外,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6、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天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者雙方諒解確認后,允許延期履行或修訂合同,并視情況免于承擔部分或全部的違約責任。
7、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間,所有經甲乙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