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農業野生植物保護項目合同
│法繼續執行或繼續執行已無意義時,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合同,以免給國家造成更 │
│大損失。如果甲方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所撥經費不得追回,并承擔善后處理 │
│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
│ │
│5.乙方必須按規定和要求,于當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和丙方報送項目年度執 │
│行情況和工作總結。乙方財務部門必須于翌年1月5日前將項目經費決算及使用 │
│說明報送甲方并抄送乙方。 │
│ │
│6.本合同一經簽署,各方必須認真執行。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分存甲方 │
│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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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簽訂合同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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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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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簽字) │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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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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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單位(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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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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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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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主管: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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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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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單位(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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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簽字) │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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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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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農業野生植物保護項目合同填寫說明
一、基本要求:
a4紙打印,標題4號黑體,正文小4號仿宋體。合同文本一式3份,簽字、蓋章齊全。所有款項必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內容填"無"。
二、各項指標填寫說明
1.項目名稱:按照《關于下達xx年野生大豆等野生植物保護項目和經費的通知》(農財發[]14號)填寫。
2.承擔單位:指項目執行單位。
3.保證單位:指項目主管部門即各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農業部直屬事業單位等。
4.協作單位:項目執行合作單位。
5.起止年限:一年期限,根據需要可適當延長。
6.目的及意義:簡要說明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及對農業發展、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的意義。
7.預期目標及實施計劃:指項目預期要解決的問題、可達到的目標、重點工作計劃內容、規模及時間安排。
8.實施地點及規模:指項目建設的確切地點、范圍及涉及面積,以gps定位為準。
9.技術路線和措施:指項目采用的技術方法及途徑,組織管理、分工協作、制度建設、運作機制、基礎設施、人財物力、風險及規避等保障措施。
10.主要內容和考核指標:指項目重點工作和建設內容,關鍵考核指標。考核指標盡可能量化,要具有可測性、可識別性,包括技術、研究、創新、應用指標和經濟、生態環境、社會效益等貢獻。
11.參加人員和任務分工:項目負責人指負責項目總體管理、設計、技術負責人。參加人員指承擔相應管理和技術工作任務的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