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擔保的借款合同(通用6篇)
有擔保的借款合同 篇1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準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有擔保的借款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幫助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可對在讀學生發放無擔保(信用)貸款。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約定
1.甲方向乙方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貸款。
2.甲方為借款人提供的助學貸款額度為:學費貸款最高不超過乙方的學費收取標準;生活費貸款最高不超過本地的基本生活費標準。
3.甲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助學代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5.甲方負責對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及擔保資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及時反饋乙方。
6.甲方負責到乙方指導借款人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借款合同等資料。
7.甲方經審批同意貸后,按學年及時將學費貸款直接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按月(除2、8月外)將生活費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的活期儲蓄賬戶(或牡丹靈通卡)。
8.甲方負責追索借款人違約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并以乙方為單位,在就學的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違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違約行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約定
9.乙方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借款人的助學貸款申請,確認借款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將有關資料及乙方的審核意見送至甲方。
10.乙方負責為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落實介紹人和見證人,并督促介紹人、見證人履行其職責。
11.見證人如調離學校,乙方需負責督促其繼續履行職責;見證人如出國、死亡、失蹤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見證人繼續履行見證人的職責。指定新的見證人時乙方需向甲方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12.乙方負責召集借款人統一辦理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等手續。
13.乙方須及時將借款人在校期間的違約行為或者發生轉學、休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作傷亡、失蹤等情況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14.乙方應在借款人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關借款人的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變化情況,并協助甲方辦妥借款人還款確認手續。
15.乙方協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并在借款人畢業時,將其未清償貸款本息的情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同時抄送甲方。
16.要求學校對貸款學生檔案、畢業成績、畢業分配去向、聯系方式進行微機化管理,并根據銀行需要隨時提供有關信息。
三、違約責任
17.甲方違反本協議第7條,應將貸款連同罰息一起付給乙方(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
18.乙方違反本協議第9、11、1 3、14、15條,造成甲方貸款本息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借款人助學貸款本息清償后終止,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0.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擔保的借款合同 篇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借款人:
貸款人:
簽約日期:
有擔保的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
貸款人: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貸款人:
簽約日期:
有擔保的借款合同 篇5
貸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一、借款種類:科技三項經費
二、借款幣別:人民幣
三、借款額:(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寫)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年度科技計劃中項目。
五、還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還款保證:
1、丙方受乙方委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獨立的連帶的責任擔保。
2、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
3、擔保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兩年。
八、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字生效后,由_________將合同規定之款項撥給乙方,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嚴格履行《_________》所規定承擔的項目任務,實行專款專用,單獨列賬,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監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實提交項目執行情況報告、經費決算。
2、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向甲方申請鑒定或驗收。該項目鑒定后,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鑒定資料和經費決算。
3、乙方承諾,屬技術保密項目必須由技術保密審查部門審查后,才能確定可否發表或用于國際合作和交流。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撥款項(即《_________》所述經費下達總額),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已發放金額的10%。
(1)乙方未進一步對本合同規定的項目開展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
(2)乙方出現經營困難或內部問題,致使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3)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技術人員離開乙方,致使該項目的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4)乙方未將本合同項下之款項使用在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研制、開發和生產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執行情況和經費決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進行本合同所規定項目運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研制、開發和生產工作或有可能妨礙所發放款項回收的情況。
2、乙方保證按期還款,否則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兩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人:
貸款人:
有擔保的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
貸款人: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大寫):,于 年 月 日前還款。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二)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百分之 ),利息每年結算一次。
(三)借款人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的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要求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立即償還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理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的財產用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
(二)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借款人:
貸款人:
簽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