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借款合同(精選3篇)
常見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
1.2 借款用途: .
1.3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 %.
第二條 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
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 借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3.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 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 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 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復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后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 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證人 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 以其名下的 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 以其所持的 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 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 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
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人: 出借人: (簽字) (簽字) 保證人: (簽字)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簽字) 出質人配偶: (簽字) 抵押人: (簽字) 抵押人配偶: (簽
常見借款合同 篇2
常見借款合同范本一(擔保借款)
債權人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于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x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常見借款合同范本二(抵押借款)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證人:
抵押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為個月,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10.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復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后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1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出質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0.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簽字)(簽字)
保證人:
(簽字)
保證人配偶:
出質人:
(簽字)
出質人配偶:
(簽字)
抵押人:
(簽字)
抵押人配偶: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常見借款合同 篇3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
簽訂地點:_____
借 款 人: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公司住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郵 編:_____
貸 款 人: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公司住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郵 編: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后,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每月的_____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_____日)。
3.首次付息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并清償。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
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