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確認書(民間借貸)(精選3篇)
收款確認書(民間借貸) 篇1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甲乙雙方特簽訂本確認書。
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
一、擔保情況:債務人_______向債權人_______借款__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月利率為2%,乙方_______作為擔保人進行擔保。
二、經甲乙雙方確認,截止___年____月_____日,乙方已償還甲方剩余欠款_______元以及訴訟費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確認上述款項已收到。
四、經甲乙雙方確認,甲乙已無債權債務關系。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收款確認書(民間借貸) 篇2
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保證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個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信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方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借款人應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借款人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方向貸款方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五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
4、借款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5、貸款方應保證資金來源合法,同時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6、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2、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同時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利息支付全部貸款利息。
3、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全部貸款,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方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方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4、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方:(簽字)
年 月 日
保證方:(簽字)
年 月 日
收款確認書(民間借貸) 篇3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于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鑒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于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注:
1、說明:本協議內容經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協議雙方已各執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