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借款保證合同(精選3篇)
消費者借款保證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借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無須得到保證人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認。
第七條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失去擔保能力,或作為保證人的法人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等行為,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甲方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保證期間內,作為保證人的法人發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行為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
第九條保證期間內,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條保證期間內,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一條保證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二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個人消費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br>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費者借款保證合同 篇2
借款保證合同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
編碼:
貸款人名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編碼:
保證人名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乙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并、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并后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本擔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消費者借款保證合同 篇3
債權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全稱):
鑒于保證人愿為債權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保證人自愿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幣業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務發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債權人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 人民幣/外幣貸款 □ 減免保證金開證 □ 出口打包放款
□ 商業匯票貼現 □ 進口押匯 □ 銀行保函
□ 商業匯票承兌 □ 出口押匯 □ 賬戶透支
□ 其他業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債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償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所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債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保證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保證人自愿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1、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2、商業匯票承兌、減免保證金開證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二年。
3、商業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二年。
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5、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權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權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條 保證人承諾
1、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按要求向債權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檢查。
3、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時,保證人自愿履行保證責任。
4、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中國農業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相關款項。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立即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2)保證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
(4)保證人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等;
(5)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6)保證人發生其他不利于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事項。
6、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保證人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1)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減資、資產轉讓、申請重整、申請和解、申請破產;
(2)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者以其資產為自身或者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第六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
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債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債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3、債務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4、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保證責任的承擔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支付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債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2)債務人、保證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3)債務人、保證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債務人、保證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保證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6)其他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3、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該擔保物權"是指債務人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所形成的擔保物權。
4、保證人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筆債務提供擔保,且保證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債權人確定。
5、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保證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債權人確定;債權人依法行使代位權的,次債務人向債權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債權人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不履行約定義務,造成保證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保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的_____%向債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債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關資料、信息;
(3)發生本合同第五條第5項的情形,未立即通知債權人;
(4)實施本合同第五條第6項的行為,未事先征得債權人同意;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行為。
第九條 抵銷權、解除權異議期
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解除權的,保證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債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證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保證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務發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保證人。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債權人____份,保證人各____份,債務人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債權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保證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收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