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書匯編(精選27篇)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狀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潛力等狀況。然后借款方應如實帶給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然后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務必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務必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理解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狀況,然后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狀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職責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然后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資金;的法定代表人 特向借用現金¥ (人民幣)。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 、 將自有現金¥ (人民幣 )借給使用。借款本金為:¥ (人民幣 );借款開始日期為:年 月日;借款到期日期為: 年 月 日;借款期限為: ;借款利息為:(即 ,每月利息為元),壹拾貳個月的利息總共為¥ (人民幣);借款到期時本金加利息共計:¥元(人民幣 )。
(二)、在借款中途, 如遇特殊情況、急用資金時,應提前三天通知;此時 必須立即歸還 全部借款,利息按實際借用日期計算。
(三)、 自愿用其擁有的 的資產和個人的財產作為此項借款的抵押。在借款到期時, 必須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歸還給 ;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由乙方的家屬( )承擔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按期歸還 全部借款和利息。如 在借款到期時不能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歸還給 ,從借款到期日起到借款全部歸還日止,按本協議規定利息的.二倍計息。在借款到期時如果乙方(或其家屬)不能歸還 全部借款和利息,甲方將向有關部門提出訴訟,甲乙雙方發生訴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以從乙方(或其家屬)所擁有的公司資產和個人財產中獲得賠償。
(四)、本協議簽訂日期為:年月日。本“借款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受法律保護;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 (簽字、按手印)
乙方(借款人): (簽字、按手印)
乙方家屬: (簽字、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甲方應于年x月x日前歸還完畢。
2、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3、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x年x月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x年x月x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4
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元整,乙方用于建房投資,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現金_____元整交付于乙方(乙方以出據為準)。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1%(即壹拾萬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計算。
三、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還款日期及違約責任、有關事項:
①乙方需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到期借款_____元和資金利息_____元共計_____元按時交付給甲方(甲方以出據為準)。
②如遇特殊情況在該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還清時,該合同即順延,但在順延期間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計算(每半年結息一次)至本息結清、還清后,該合同即終止。
③乙方承諾用家庭財產及住房(實物)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申請)處理抵押品家庭財產及房產;乙方到期如數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權終止。
五、保證條款:
①乙方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得用于違法活動。
②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③甲方有向保證人追償的權利,保證人有履行連帶責任的義務。
④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保證方(簽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5
甲方:
(實習單位)
乙方:
(大學院系或實習畢業生)
畢業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生源地:
為明確實習大學生與實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
(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到甲方實習,甲方按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實習崗位和實習內容。
二、實習崗位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崗位,從事工作。
三、實習內容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制定實習方案,明確實習內容要求,指定實習指導老師;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并負責組織開展大學生實習的各項活動。
(五)實習結束,甲方對乙方的實習情況進行考核鑒定,并為乙方出具《大學生就業實習證明》,作為參加實習的經歷憑證。
四、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六)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七)甲方根據實習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實習補貼
(九)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確定乙方的實習補貼,實習補貼為xx元/月。
六、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以下規定:
(十)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十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十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規定,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若有泄漏,按國家有關法規和甲方規定處理。
七、民事糾紛
(十三)實習期間甲、乙雙方若發生民事糾紛,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八、協議解除
(十四)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實習要求規定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解除本協議。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力資源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并接受其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范本(民間借貸)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7
甲方(出借方):張三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李四、王五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李四、王五2人因資金周轉需要,共同向甲方提出借款,甲方同意出借人民幣100,0000元(大寫:壹佰萬元)給乙方,乙方李四、王五2人共同指定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6個月,自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6月2日止。
三、借款利率、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借款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月的28日,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付清,甲方指定借款本金及利息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如期將借款交付至乙方,并不得在借款期限內,提前向乙方催要該筆借款;
2、乙方應當如期歸還甲方借款,并按期支付甲方借款利息。
3、李四、王五2人作為連帶責任債務人,應當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作為債務人的權利義務。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超過合同約定日期7日未支付甲方借款利息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一次性歸還所有借款本金,并承擔實際所產生的利息。
2、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及借款本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實現債權所產生的'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管轄。
甲乙雙方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訴訟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2、乙方李四、王五2人共同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3、雙方該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在爭議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4、對于上述送達地址,法院進行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當事人未能收到或拒收法院郵寄送達的訴訟文書的,以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七、其他
本合同壹式叁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8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聯系方式:
丙方(擔保人)
地 址:
聯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丁方(反擔保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及擔保相關事宜,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一、借款金額、利息及期限
1、借款金額:總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 元)
2、 借款用途:生意周轉等。
3、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年 __月__日起_____年 __月__日日止,月利率____。
二、擔保方式
1 、丙方作為乙方的一般保證人。保證范圍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追索債務的全部費用。
2 、丁方作為丙方的連帶保證人。保證范圍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及追索債務的全部費用。
三、四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在_____年 __月__日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
2、 甲方委托丙方帶為收取利息及本金。
3、 乙方應當于每月日前,向丙方繳納當月利息。
4、 甲方、丙方、丁方有權要求乙方向甲、丙、丁方匯報資金使用情況。
5、 丙方為乙方借款作擔保,于本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向丙方繳納________擔保費。
6、 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丙方為乙方代償的資金應于 月內歸還,并按以上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四、違約責任
1、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如約支付借款,由過錯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繼續履行合同,合同期限自支付借款之日起順延。
2、 若乙方不能如期繳納利息,拖延支付利息應承擔每日_______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本金。
3、 乙方不能按要求匯報資金適用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借款合同,乙方應承擔應承擔_________的違約金責任。
4、 擔保方(丙、丁方)承擔擔保責任后,若不能如期歸還,則視為違約,乙方應當承擔_________的違約金責任。擔保方為追償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差旅費等)全部由乙方負擔。
五、爭議條款
1、 四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糾紛。
2、 協商不成,提交(二選一)
(1)上饒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廣豐縣人民法院判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法人代表:
簽約地點: _____年 __月__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9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 額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 款 金 額第一期年 月底前元第二期年 月底前元第三期年 月底前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第一期年 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 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 月底前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2
律師辦理企業貸款法律業務指引(20xx)
第一章 總則
貸款是指貸款人按一定的原則和政策,對借款人提供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并由借款人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商業活動,是商業銀行資金運用業務中的一個主要業務品種。在貸款合同法律關系中,借入資金的一方為借款人,出借資金的一方為貸款人。
貸款業務應遵循商業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經營原則,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律師在接受委托辦理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企業貸款法律事務中,同樣應明確上述原則。
律師在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業務中的法律服務內容主要是:審查借貸雙方的法定資質;參與貸款合同的起草、談判或審查;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為借貸雙方提供法律建議和服務,參與貸款風險管理;解決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律師通過自己對貸款活動的參與,協助借貸雙方依法簽訂、履行貸款合同,可以幫助當事人實現各自的商業目標,并防范和化解貸款業務中的各類法律風險,促進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
本指引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本文指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制訂。
本指引主要供律師在為一家境內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一家境內企業的貸款業務提供法律服務時作為一般性的參考,同時兼顧律師為借款人提供法律服務時的需要。本指引對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授信業務中的其他業務中的法律服務,例如拆借、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透支、保理、提供擔保、貸款承諾、開立信用證等業務中的法律服務,均有一定指導作用。銀團貸款、項目融資、擔保貸款等具有特殊安排的融資活動中的法律服務,以及關于法律意見書等律師專門服務項目,另由專項的業務指引來指導。在對于依法成立的國家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貸款業務中的法律服務,也可以參考本指引。
本指引非強制性和規范性規定。鑒于企業貸款業務在不同時期、不同金融機構、不同區域的客觀情況和具體規定、做法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又鑒于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可能發生的變化,建議律師在使用本指引時,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獨立的判斷和處置。
第二章 當事人的相關資格審查
在企業貸款業務中,為保障貸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首先應對貸款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進行法律審查。
(一) 借款人的資格和條件
借款人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以及經濟、財務上的條件。如果借款人不具備相應主體資格或者主體資格存在法律瑕疵,其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相應的其他合同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因此,律師應當在受銀行委托時,協助審查借款人的主體資格以及證明其具有借款人資格的法律文件。作為借款人的律師,也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審查借款人在經濟、財務等各方面條件,提供有關法律建議協助借款人符合借款人的資質要求。
1. 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在企業貸款業務中,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所以:
(1) 借款人應當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對于外商投資企業,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外,還應當審查其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對于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需要審查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上述文件應當提供經貸款人經辦人員核對與原件一致的、加蓋借款申請人公章的復印件。其中營業執照類文書應當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專用紙上復印并加蓋其印章。
(2) 企業應當按時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年檢,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應當按時加蓋年檢戳記。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載明的經營期限應當長于貸款期限。
2. 根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要求,借款人一般應具有以下經濟、財務條件:
(1) 借款人應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其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2) 借款人應當已經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有效存款賬戶;
(3)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金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4) 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5) 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3.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應當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以反映并證明借款人及其所屬分支機構、子公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注冊地、注冊資本、主營業務、股權結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財務狀況、重大資產項目、擔保情況和重要訴訟情況等。必要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可要求借款人聘請獨立的具有公證效應的第三方出具資料真實性證明。
4. 借款人應出示其《貸款證》或《貸款卡》。
為有效反映企業借還款狀況,減少金融機構貸款風險,建立信貸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貸款證管理辦法》,明確企業領取貸款證后,方有資格借款。所謂貸款證,是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發給注冊地借款人的磁條卡,以用作借款人向國內各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信貸業務的資格證明。
在實行貸款證管理制度的城市內的法人企業,擬申請借款或已與金融機構有借款關系者,必須申領貸款證。法人企業只能向注冊地發證機關申領貸款證。一個法人企業只能申領一本貸款證。貸款證可在實行貸款證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貸款證》或《貸款卡》應當按時通過當地中國人民銀行的年審,沒有按時通過年審的企業法人不得申請借款。
5.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審查借款人的信用情況,作出客觀的客戶評價,統一評定信用等級,統一授信。
客戶評價是指運用規范的統一的評價方法,對需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信貸等融資業務的客戶在一定經營期間內的償債能力和意愿,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從而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作出真實、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判。
客戶信用等級是反映客戶償還債務能力和意愿的相對尺度,主要從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償債能力、管理水平和發展前景等方面評定。信用等級分為AAA級、AA級(AA+、 AA、 AA-)、A級(A+、 A、 A-)、BBB級、BB級、B級。在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會將A級及A級以上客戶作為基本客戶,其中AA級及AA級以上客戶是授信業務的主要營銷對象;A-級屬于控制對象,BBB級屬于調整對象,BB及以下級屬于應盡快采取措施清戶的對象。某一客戶的信用等級隨著對該客戶的監測、分析,根據其經營情況變化而不斷調整。
客戶授信額度,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對于各個客戶統一評級的基礎上,分別確定各客戶在本行系統內一定期限內、一定條件下各類融資金額的總的計劃額度。該額度對于該客戶是公開的。一個法人客戶在一個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金融業務的法人內,只能由其中一個分支機構按審批程序和授權權限對其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并把貸款、貼現等表內融資業務和銀行承兌匯票、保函、信用證等表外融資業務均統一納入授信管理范圍,在所授予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內進行這些業務。
所以,評定信用等級和取得授信額度,是企業借款人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的前提條件。律師均應了解。
6. 禁止貸款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一般不對其發放貸款:
(1) 不具備貸款主體資格和基本條件;
(2) 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
(3) 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
(4) 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而未取得批準文件;
(5) 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
(6) 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未落實原有貸款債務的承擔責任或提供相應擔保;
(7) 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
(二) 貸款人的資格要求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貸款人經營貸款業務必須經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批準,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商業銀行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的批準,不能從事委托貸款的業務。
作為貸款人律師還應當合理提示貸款人必須符合《商業銀行法》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管機關有關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各項監控性和監測性指標。
第三章 貸款合同的訂立程序
(一)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時,律師可以接受借款人委托提供以下服務:
(1) 對《借款申請書》進行法律審查;
(2) 協助借款人就貸款申請履行必要的公司授權程序;
(3) 協助借款人就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法律審查。
(二) 貸款調查和審批。
受理借款人申請后,貸款人律師應當配合銀行對借款人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這是貸款業務的一個重要環節,是銀行信貸資金安全的重要保證。借款人律師可以提示借款人為實現貸款而配合銀行的調查和評估工作。
1. 為確保銀行貸款的安全,律師應協助貸款人對申請貸款的客戶進行法律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借款申請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借款人是否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借款人是否具有法定的借款資質,借款人是否已經獲得了所有必需的政府批準,借款人對于借款事項的決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借款人的公司授權是否充分等。
應當強調的是,對于借款人申請借款的決策文件的審查十分重要。借款人申請借款的決策文件,是指借款人作為法人的內部組織性文件,以及內部決策機關依據內部組織性文件或者法律規定的程序作出的以借款人名義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的決策性文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3
一、借款時寫“借條”、不寫“欠條”。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具的借款局面憑證,表明雙方有借款關系;而欠條通常要基于雙方曾有經濟往來,是一種結算憑證。
二、借款可將雙方約定利息寫進借條。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凡雙方約定的利息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都受法律保護,口頭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一旦發生糾紛,除借款人承認的,一般都視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的利息訴請也往往不會被法院支持。
三、借條一般最好約定借期和利息的起算點,欠條可以約定還款期和逾期未還的罰責,以避免欠款一方長久不還欠款而造成權利人再想主張權利時超過訴訟時效。比如甲乙是好朋友,甲借給乙5 萬元錢,乙打了張欠條給甲,但沒約定還款日期,兩年后,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甲向法院起訴要求乙還款,甲很有可能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無法勝訴。因為欠條從欠款人出具起就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甲兩年后才去主張權利,自然就喪失了訴訟時效。如果當初乙給甲打的'是借條,沒有約定借期,根據法律規定,甲可以隨時要求乙還款,也可以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內還款,如果乙在催告期沒有還款,此時才開始計算兩年訴訟時效期間,那么自此在兩年內起訴,法院都會支持甲的訴請。所以一字之差,意義不同。
四、借條上的出借人、借款人要寫準確姓名并避免同音不同字。即使是親戚、朋友之間的借款,也寫明與當事人身份證件上相同的姓名,避免寫成“王兄”、“李姐”、“阿梅”等等,最好在落款處加上借款人或欠款人的身份證號碼,以便發生糾紛起訴時,根據法律要求要有明確的當事人才可以被法院受理。如果是公司借款,還應當關注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門注銷、公司的準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稱。
五、借條內容要表述清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和誤解。如甲向乙借款6萬元,后甲還了乙2萬元,甲重新給乙寫了借條一份:“甲借乙6萬元,現還欠款2萬元”,這里的“還”字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也可以理解為“還(hai)差欠款”,如果產生歧義,對出借人不利。
六、借條或欠條最好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避免有一方在條據上做手腳。
借款合同范本參考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4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是諾成、雙務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發生的,對融通資金,互通有無,滿足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分銀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貸款合同、信用擔保合同和財產擔保合同、短期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和長期借款合同等。借款人的主要義務包括:依照約定提供擔保、如實申報、容忍、按照約定使用借款、近期歸還借款和利息等義務。貸款人的義務包括:近期足額提供貸款和保密義務。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196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對方借款的一方稱為借款人,出借錢款的一方稱為貸款人。
貸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合同的標的物的交付,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從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之時起,借款合同就正式成立、生效。
2、 貸款合同是雙務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方亨有使用借款的權利,同時又負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利率,及時償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的義務;出借方享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利率及時收回借款,并取得利息的權利,同時又負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義務。如果其中的一方不履行自己應承擔的義務,另一方就不能實現其應享有的權利。因此,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是一種相互聯系、相互依賴的關系。由此可見,借款合同屬于雙務合同。
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
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利息,公民之間的借款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但是,當事人約定的利率不得高于國家的規定,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當事人約定利息的,借用人不僅應于約定的期限內返還同等數量的貨幣,而且應當支付約定的利息。但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計算利息。
二、借款合同的種類
借款合同的種類很多,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進行不同的劃分。
(一)按借款對象劃分
按照貸款對象的不同,貸款合同可以劃分為銀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兩大類。
銀行貸款合同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又稱貸款合同,信貸合同,它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借用人之間關于銀行或金融機構將貨幣出借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規定期限內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外的人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機構之間關于一方貸與另一方金錢的協議,也包括公民之間的借款合同。
(二)按借款的貨幣種類劃分
借款合同按照借貸的貨幣種類不同,可以分為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人民幣借款合同,是指借貸的貨幣為人民幣的借款合同。外幣借款合同,是指借貸的貨幣種類為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借款合同。
(三)按擔保方式劃分
按照擔保方式的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為信用擔保借款合同和財產擔保借款合同兩類。
信用擔保借款合同,是指采用信用擔保的方式簽訂的借款合同。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由借、貸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保證借款人能夠近期,全面地履行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這種借款合同,也稱為保證借款合同。
財產擔保借款合同,是指采用財產擔保即抵押的方式而簽訂的借款合同。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由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保證合同約定的義務能夠按期得到履行,而向貸款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擔保,這種借款合同,也稱為抵押借款合同。
(四)按借款的期限劃分
按照借款的期限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為短期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和長期借款合同。
短期借款合同,一般是指貸款方為解決借款方生產、生活、經營中周轉資金的需要,向借方發放借款時簽訂的`借款合同。一般說來,短期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合同。
中期借款合同,是指貸款方為解決借款方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或流動資金不足等問題,向借款方發放借款時簽訂的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借款合同。
長期借款合同,是指貸款方為解決企業長期發展如基本建設投資,公民的重大生產、生活等問題發放借款時簽訂的借款合同。長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借款合同。
三、借款合同的內容
按照《合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應當具備的主要條款包括:借款種類、借款的貨幣種類、借款用途、借款數額、借款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擔保條款、違約責任等。
(一)借款種類
從不同的角度,借款有不同的種類。由于各種借款的利率、償還方式等有所有不同,因此在借款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借款的種類。
(二)借款的貨幣種類
由于借款的貨幣種類不同,借款的利率,償還方式以及國家相應的調整政策不同,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必須寫明是何種貨幣借貸,是人民幣借貸,還是外幣借貸,如果是外幣借貸,還要寫明具體的幣種。
(三)借款用途
為便利貸款人監督款的使用,維護貸款人的利益,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借款用途。
(四)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的數量多少,它是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限額。借款合同中如果沒有借款數額,就失去了提供借款、計算利息的主要依據。
借款合同中的具體借款數額,可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對于銀行借款合同,不得突破國家下達的信貸計劃。根據借款方的實際需要,可以由貸款方一次性將借款發放給借款人,也可以分次發放。借款人在必要時可以要求適當減少借款的數額,但一般不得增加。
(五)借款利率
利率是貸款在一定期限內利息的數額與本金的比率。利率一般分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一般說來,年利率以百分之幾表示,月利率以千分之幾表示,日利率以萬分之幾表示。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號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__(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種類: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后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研究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許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賬戶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
注:1.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其由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2.如本合同毋需擔保,劃去第七條。
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金融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在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對象發放委托貸款時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貸款人的開戶單位,簽訂合同時劃去第二條。
三、第三條中的提款計劃和第五條中的還款計劃,分別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一條中約定。
八、第十四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6
一、 主體
1、 合同的相對性:借款糾紛只是個合同糾紛,根據合同的相對性,應當以合同的向對方作為被告,如果代理被告,那么就要確認被告是不是合同的相對方;
2、 借款主體資格: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貸(除企業跟企業之間的外,有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皆為民間借貸,一般認定為有效,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有如下幾種情形:×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應認定為無效的)
3、 關于企業之間的借款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 27號《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4、 需要探討的是:如果存在實際借款的情況,是列為共同當事人參加訴訟呢,還是如何處理?
5、 增列當事人問題:根據省高院處理銀行借貸糾紛案件的實施意見,以下案件增列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債務人或保證人的上級主管單位,開辦單位或投資人作共同被告:×債務人或擔保人經營期滿,未進行清算×債務人或擔保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吊銷、解散后,未進行清算×債務人或擔保人雖經營期限未滿,但已停止經營活動達一年以上,未辦理注銷手續,也未進行財產清理(但對債務人,擔保人是否停止經營活動,銀行負有舉證責任。搬離原址或下落不明,不能作為認定停止經營的唯一依據),(當然,如果上級單位主體資格也滅失的話,就不必追加)可判令由其主管單位、開辦人或投資人負責清理該法人的財產,以該法人的財產清償債務,也就是說這部分案件應該單列一個訴訟請求,要求其清算。
6、 是否有其他問題需要探討?
二、 管轄:
1、 級別管轄(略)
2、 地域管轄:民訴法規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略),合同履行地:(2)《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以及合同法六十二條的規定,即"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該點有爭議,因為銀行有開設帳戶的問題,還款時銀行是接受給付的一方);(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合同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3、 選擇管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
4、 有否其他問題需要探討?
三、 時效
1、 普通時效
2、 特殊情況注意:
(1)借款期限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注意借條跟欠條的在起算時效上的區別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但應當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認定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后又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問題的批復》相區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依法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保證責任消滅。保證責任消滅后,債權人書面通知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清償債務,保證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認定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該催款通知書內容符合合同法和擔保法有關擔保合同成立的規定,并經保證人簽字認可,能夠認定成立新的保證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保證人按照新保證合同承擔責任。
(4)中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7
借款人(全稱):阿拉善盟新春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貸款人(全稱):阿拉善左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中長期其他貸款。
2、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4、借款與還款期限: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20xx年04月01日止。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作為本合
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7.3012‰,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期滿一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季(季/月)結息,結息同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一般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判。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財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間內,貸款人為他人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款人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的天數付給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逾期貸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以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人民銀行利率規定,在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70%計收罰息。
5、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執行利率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懂得任一擔保違反擔保合用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成當承擔貸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質押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臺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解釋,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聯社放貸大廳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 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 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 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說明。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稅后 %,即借款總額 %,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 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后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后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 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歸還期限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 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為,并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資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愿接受下列處治:乙方憑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戶;借款合同轉為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款項并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 1% 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19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經理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 銀行工作日指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辦事處或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____________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計貸借的、進位到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____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0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借款種類。主要是指金融機構為貸款人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實行不同的政策,根據借款人的具體情況、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等確定的借款種類,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劃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從用途上劃分為工業借款、農業借款等。
(2)幣種。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
(3)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據我國現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機構的借款應當專款專用,以保證借款在金融機構的監督下能夠及時收回。
(4)數額。是指借款數量的多少,應當包括借款的總金額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時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額。
(5)利率。是指貸款人在—定時期內應收利息的數額與所惜出資金的金額的比率。
(6) 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使用借款的時間。當事人一般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等,約定借款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 行《貸款通則》的規定,自營貸款的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10年,票據貼現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自然人之間的借款的期限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7)還款方式。是指貸款人和借款人約定以什么結算方式償還借款給貸款人。
(8)擔保條款。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當事人可依照《擔保法》的規定,設立借款擔保措施。
(9)違約責任。
(10)爭議解決方式。
(1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1
甲方(借款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合作協議,雙方合作的基本原則是:甲方出借資金,獲取固定15%年息(分12個月支付,每個月支付1.25%),不承擔投資虧損風險,不分享固定利息以外的盈利;乙方出資風險保證金,承擔證券投資交易責任及投資虧損風險,在保證甲方取得固定月息1.25%的前提下獲取投資的全部盈余。具體細則如下:
一、指定帳戶
在 證券公司營業部,甲方所開立資金賬號: 股東名稱: 上海證券股東代碼: 深圳證券股東代碼: .雙方將資金共同存入甲方帳戶,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整(甲方資金的15%)作為風險保證金,乙方承諾不用于除權證及莊股的交易,投資具有價值的'股票,雙方并保證各自資金來源的絕對合法性。甲乙雙方共同向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甲方壹年內正常交易下資產禁取手續。甲方在乙方操作期間不得掛失,不得撤消指定交易,不得轉托管,不得提前支取。除平倉需要,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密碼。如擅自更改密碼及上述違約行為,則支付對方5%違約金。
二、帳戶操作
協議期間,甲方將該帳戶交易密碼提供給乙方操作交易,甲方有權監控帳戶資產市值,甲方無交易操作權,如甲方違約則由此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并且支付乙方為本合同已經支付利息的3倍作為違約金;協議期間若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若帳戶盈利,則甲方支付乙方為本合同已經支付利息的3倍作為違約金。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并退還乙方為本合同已經支付利息的2倍作為違約金。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前終止協議,乙方支付甲方全年15%利息的剩余部分。
三、利息結算
簽署協議當日乙方即支付甲方下月固定利息人民幣 元(既甲方投入資產總額的1.25%),如乙方滿一個月未能按時支付甲方下月利息(既甲方投入資產總額的1.25%),則視為乙方終止協議,甲方即有權更改密碼并平倉,剩余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
四、風險控制
當該帳戶的資產總值下降至108%市值既 萬元時,乙方必須當即補足資金至 萬元,既115%市值。當資產總值下降至108%而乙方沒能及時存入資金,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修改密碼強行平倉,終止協議,平倉所得部分歸甲方所有。
五、收益結算
帳戶資產市值高于人民幣 元(既甲方投入資產的125%)時,乙方有權隨時將高出125%市值部分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六、期滿結算
乙方應將甲方證券賬戶中的所有資產變現。雙方并辦理解禁手續。同時甲方將甲方存入資金以外屬于乙方的風險保證金及盈利全額劃到乙方指定帳戶,否則從次日起甲方按當日資產總額日千分之五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七、保密條款
雙方互相均賦有為對方保密的責任和義務。除國家有權機關的查詢、審計、稽核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項下的所有協議內容。乙方資產運作屬于高級商業機密,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操作狀況,如甲方向第三方透露資產操作情況導致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資產狀況,否則視為違約。
八、協議期限
壹年。既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如雙方同意續借則應于本協議屆滿前10個工作日內協商,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此協議為準簽署下年度借款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則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本協議簽定地為 市。自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2
律師如何審查合同
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托人的授權委托證明,并審查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于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后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五、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范。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復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六、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或登記,如需經批準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準或登記手續。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后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采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訂立合同審查
簽訂合同前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對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要求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等,杜絕憑關系或熟人的介紹草率簽訂合同的情況;二要通過各種方式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三要掌握與了解對方的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合同條款。應嚴格審查合同內容,使權利、義務對等、條款規范、約定明確,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產生歧義,以防止對方利用條款設臵騙局,留下隱患。這項工作,應由律師把關。
一、簽訂買賣合同前的反欺詐
這期間反欺詐的審查是對簽訂買賣合同的主體的審查。主要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審查:從公民和法人兩方面審查對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審查對方的信譽,審查對方的履約能力,以及對合同承辦人的資格審查。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的反欺詐
這一階段反欺詐的主要任務是對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簽字蓋章、合同的擔保及有關手續的審查。
三、履行買賣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詐
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供方能在交付貨物轉移貨物的所有權之后順利獲取需方支付的價款。一般情況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貨物,需方在驗收貨物之后才支付貨款。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應注意以下問題:
1.采取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輸。如果需方無理拒付貨款,供方可申請對方開戶銀行進行說服。經銀行說服無效,銀行強制扣款。
2.在交貨時,根據合同約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擔保。需方不提供擔保的,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因為供方一旦交付貨物,就失去了對貨物控制的權利。
3.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申請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必須先申請仲裁。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需方所在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之中選擇一個法院,提起訴訟。
四、履行買賣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詐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取得依照合同約定供方交付的貨物。其應注意的問題:
1.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貨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貨款。如果供方遲延交貨,需方可根據合同規定,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則根據不履行規則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
2.根據合同規定,在需方支付貨物價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貨義務的情況下,如果供方在簽訂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財產狀況惡化,有可能在將來需方支付貨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貨物,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先行交貨或提供擔保,否則,需方拒絕履行自己支付貨款的義務。如果供方提供擔保,則需方就須先行支付貨款。供方提供擔保后在貨物的交付期限屆滿仍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擔保執行,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需方還可以基于情勢變更規則要求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有缺陷,需方應視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貨物價格;交付替代貨物;拒收或退貨,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無履約能力或根本不準備履約,以欺詐手法誘引需方簽訂買賣合同,從而騙取定金或預付款的,需方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并適時申請財產保全。供方騙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收集提供供方進行欺詐的線索和證據。
5.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或拒絕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供方協商,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協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據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審查合同
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筆者以為:企業合同的審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就是審查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主體性質不同,審查的內容和方法也不同。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非法人單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資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條件取得營業執照,法律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對這類組織,應審查其是否按規定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可以在授權范圍內,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該法人單位承受,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
對方當事人如果是外國的企業、組織的,對其主體資格的審查更應該慎重,應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質。審查的內容主要有三項:(1)該企業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以及企業或組織注冊地;(3)企業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是否具備法人條件。
4、對自然人個人的資格審查。
對自然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對自然人的自然狀況的了解,確定其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該自然人所簽合同是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應及時取得該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認。
5、對保證人的資格審查。
合同的簽訂要求有保證人擔保時,還應審查保證人的主體資格的合法性。首先作為保證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次,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主債務的能力;最后,保證人還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一、國家機關不得作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除有書面授權)、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
6、對代訂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所謂代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所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其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范圍,最后審查其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權限。
7、對于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重要的生產資料或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
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法律顧問在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合法性的時候,還應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明。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應當符合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擔保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也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當事人未采取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同樣,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有些情況,同一個合同采用不同的形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樣的。如,對于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對于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贈與。
對于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復雜的,一般也不是即時清結的,所以應該盡量采用書面形式。
三、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企業簽訂合同,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依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違法,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不但不能達到簽訂合同的預期目的,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企業合同審查中最重要的內容。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查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是企業簽訂合同中經常會發生的情況。
四、審查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審查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或登記或備案,如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續的,應審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續;
2、如合同中約定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字或蓋章,采取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法律規定或合同要求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采取質押方式擔保的,應按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履行了質物交付的約定。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等等。
合同審查注意事項
應該說,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因為市場交易受諸多因素影響,即使一個優秀的律師也無法預測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審查好一份合同,也許并不
能把所有風險擋在公司門外,但至少會讓我們及時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該發生的失誤。
一、對簽約主體資質進行必要的考察
簽約過程中,大多數員工往往更重視合同內容,而忽視了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有時甚至為了促成合作或礙于情面將對主體的審查變成“走過場”,這樣的做法容易導致主體缺陷而使合同歸于無效或難于履行,達不到合同目的。因此,應重視合同主體資質的考察。
首先,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及年檢的情況,以了解其主體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冊、是否存在未年檢導致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和經營范圍;
其次,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合同項目,要根據合同內容審查對方的資質現狀,即有否獲得相關資質及目前效力情況(有的資質可能失效),如經營與電信相關的業務應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資格許可證,通信建設工程需要相應資質等級等;
第三,要對對方的履約能力進行必要評估,如根據其經營現狀、以往合作情況以及其他客戶評價等等因素對其履行能力及信用程度進行考量,以保證簽約后順利履行合同。
二、合同內容的審查是重點
首先,要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等。如果你對有關法律規定不是非常了解,可以向公司法律人員或法律顧問咨詢后確定。
其次,要審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完備、明確。一個合同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等等主要條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將對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風險隱患。在這些條款的確定過程中,經辦人員的作用非常重要,因為經辦人最了解合同目的和洽談細節,將公司意圖完整、準確地寫入合同條款,這是每個合同經辦人都應該認真做到的。
最后,最大限度地為公司爭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對我方權利和義務進行全面衡量,當然是爭取更多權利而盡可能地減少義務,并且,對我方可能出現的違約要規定相對較輕的違約責任;對對方條款的審查,則恰恰相反,不過,凡事都要有個限度,合同條款還是要建立在相對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的,否則,顯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導致被撤銷的。
三、審查簽約人有無簽約權限
很多情況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此時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和權限。對于初次合作的單位,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對對方代理人身份、有無代理權、代理權限范圍、期限等等進行必要審查,否則可能會發生沒有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而導致合同效力受到臵疑。實踐中,主要是看簽約代表是否為單位負責人或是否有委托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單位的部門或辦事處是沒有對外簽約權的,而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時也需由法人授權。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簽章。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公民個人,則要求其本人簽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簽字均應當清晰、完整。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3
合同履行地是確定合同糾紛案件管轄的依據之一,正確確定合同履行地是確定相關案件管轄的基礎。就借款合同案件而言,如何確定其履行地存在一些爭議。筆者認為,在雙方無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應是借款人所在地。
一、借、貸雙方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自然存在兩個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順序,先由貸方履行支付借款的義務。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㈢項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應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按照前面的規定,履行地應該在接受款項的一方所在地——即貸款方所在地。
二、應以貸款方履約地作為合同履行地
所有雙務合同都存在一個“以哪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有關合同案件管轄的規定,一般應以“非金錢給付義務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以交貨地、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這樣理解,因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價款”的義務,“支付價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間的區別點;而“非金錢給付義務”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區別。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貸雙方都在履行給付貨幣義務,其實,能反映合同本質特征的是貸款方的放款行為,而不是借款方的還本付息行為。因為借款方的還本行為類似于租賃合同中返還租賃物的行為,而付息行為是借款方使用資金的價款,這兩項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質;而貸款方的放款行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標志。
綜上,在當事人雙方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應當以貸方履約地——借款人所在地確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要是合同雙方約定不明的話,此時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以借款人所在地為準。如果你在履行借款合同的過程中遇到什么問題的話,可以來電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延伸閱讀
合同履行時間是多久
合同履行情況時所要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如何確定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辯權
(1)合同履行應遵循什么原則?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解除時生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具體請看下文:
①全面履行原則。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即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當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對合同約定義務的任何一個環節的違反,都是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
②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辯權是什么?
在全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置,使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①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部分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用;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如無確切證擾證明對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而拒不恢復履行的,不安抗辯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最重要的問題
訂立合同后,我們總是樸素的認為只要依據合同辦事就行了。原則上是這樣的。但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有更清晰的理解。
合同的履行的原則性要求是——全面、適當。
合同履行的具體要求——做好你應該做的。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并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這個問題至關重要)
合同就是用來約定你作什么(乙方義務),我作什么(甲方義務),你得什么(乙方權利),我得什么(甲方權利),以及雙方如何做,出現問題如何解決的。
關于作什么與如何作的問題,如何確定呢?你(或對方)要如何作才是完全的、適當的履行了合同呢?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有時還包括應該不作的),并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
還包括:
(1)法律規定的。(如:《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包裝,質量說明,產品標簽的要求)
(2)各方共同達成的以書面或非書面協議中約定的。(如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對合同履行的具體細節、方式的確定。)
(3)雙方為完全、適當履行合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依照合同有關條款、交易習慣應當履行的。
(5)合同中未約定,協商不能補充,依照合同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合同法中任意條款中規定應當履行的。
合同履行費用約定不明的怎么辦
合同簽訂后,在合同約定中,當事人就履行費用的負擔等未明確表明的,可對合同進行補充協議;若對補充協議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則按照合同其他有關條款或者一般交易習慣確定。如此仍不能確定的,履行費用由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承攬合同履行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與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承攬合同的糾紛也多發生在合同履行中。糾紛可能產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個方面,如承攬人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日期交貨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約付款;承攬人不能如約對定作人所定作產品的設計、技術指標、性能等保密等等。承攬合同的當事人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過多地糾纏于合同糾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信用守法,嚴格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義務
合同關系依其性質要求,雙方當事人應當講究誠實信用,不容許欺詐、蒙騙、任意毀約等行為。在我國的合同實踐中,素來有“重合同守信用”、“誠實不欺”等習慣存在,我國《民法通則》也明文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屬于強行法規范,訂立合同或合同約定的條款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為無效;當事人履行合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支付違約金,如果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的,還應賠償損失。
1.因承攬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擅自將承攬的任務轉讓第三人而引發糾紛。承攬合同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人身信任的性質。《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其接受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可將其接受的任務轉讓他人,但要注意兩個問題:①由于該第三人的行為原因而使承攬工作無法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完成時,承攬人仍需對定作人負責,因為定作人與第三人并無直接合同關系。②轉讓承攬工作時,不得從中漁利。
(2)承攬人用料不符合規定引發的糾紛。對于這種情況,應當根據合同規定加以處理,即合同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外,由承攬人負責。如果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未就質量保證期限作出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可根據定作物的性質,定作人已使用的期限等情況,加以權衡、裁量。
(3)因定作物不合乎合同規定的標準而引發的糾紛。定作物是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成的,其規格、包裝、技術標準等都要合乎規定。實踐中,雙方當事人應就定作物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等達成協議。原則上,包裝如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此標準執行,如無標準,應在運輸安全的原則下協商確定。對技術標準,當事人應在合同中訂明執行標準及代號、編號、名稱,不得簽訂無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合同。承攬人要依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完成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否則,要負違約責任。
(4)承攬人違反保密義務而引發的糾紛。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他人披露秘密,不得使用或擅自允許他人使用保密的技術、工藝,合同履行完畢后,應將有關的技術資料、圖紙、樣品一并交還,不得留存復制品,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5)承攬人不按期交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承攬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交付定作物。但在實踐中,要注意兩個問題:①承攬人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②注意交付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2.因定作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定作人不按期交付價款而引發的糾紛。實踐中,有些定作人不履行該義務,表現為遲延付款或拒絕付款,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即付款并償付違約金。
(2)定作人不按期受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有些定作人因客觀情況或主觀因素的變化而遲延受領甚至拒絕受領,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另外,要注意兩個問題:①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可留置定作物。②定作人除負損害賠償責任外,還應承受標的物的風險。
(3)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技術資料不合格而引發的糾紛。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提供原材料和技術資料,否則,對因原材料或技術原因造成的定作物的瑕疵,承攬人不負責任。實踐中,為避免該類糾紛的出現,當事人要注意這幾個問題:①定作人要嚴格履行合同,提供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和技術資料。②承攬人要注意嚴格檢查、檢驗,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讓其進行更換或修改,而不要以為這是定作人提供的而不加注意,以至發生糾紛,給雙方帶來損失。
(4)定作人中途變更合同內容或中途廢止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承攬合同一旦訂立,就應該嚴格履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由于社會情況的變化,定作人有時需要對合同內容如定作物的數量、規格等進行修改,但這必須取得承攬人的同意,否則,單方面解除合同、變更合同是違約行為,對承攬人因此而受的損失,定作人應負賠償責任。
(二)正確運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督促合同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設定一定比例的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此外,為保證承攬人的利益,還明文規定了承攬人的留置權,即定作人超過期限6個月不受領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在所得價款中扣除加工費和其他合理費用(據1984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發的《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對于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恰當履行合同的,法律規定,承攬人應承擔修理、調換、支付違約金、補償損失和實際履行的責任。定作人不按合同規定提供技術資料、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定作人中途廢止合同或延期付款的,應支付違約金;無故拒收定作物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承攬人的損失。
合同履行的原則包括哪些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
本文介紹了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為大家了解合同履行原則提供參考。
一、全面履行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一規定,確立了全面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原則,又稱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要求當事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間具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當事人受合同的約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是自明之理。法律諺語中有“契約必須遵守”的說法,而我國早先頒布的《民法通則》第88條第1款也規定,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盡管《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相對應的規定在用詞上有“全部”和“全面”的差別,但實際上表達了相同的意思。
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此規定可以理解為在合同履行問題上將誠實信用作為基本原則的確認。從字面上看,誠實信用原則就是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誠實商人”的形象參加經濟活動。從內容上看,誠實信用原則并沒有確定的內涵,因而有無限的適用范圍。即它實際上是一個抽象的法律概念,內容極富于彈性和不確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體化,并隨著社會的變遷而不斷修正自己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
三、協作履行原則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債務的履行原則。合同的履行,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的內容仍難實現。不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提供服務合同等場合,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也需要債權人的積極配合,否則,合同的內容也難以實現。因此,履行合同,不僅是債務人的事,也是債權人的事,協助履行往往是債權人的義
四、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礎發生變化,如繼續履行合同將會造成顯失公平的后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情勢變更的實質,乃是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運用。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4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 種: 項 目:
種 類:
金 額(大寫): (小寫):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 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 期 金 額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5
立合同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__萬元。
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關于違約金的數額,通常情況下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應當根據合同的標的適量而定,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附加條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6
外匯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外匯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外匯貸款____萬美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在___個月之內分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四條 借款利率:外匯貸款年利率為___%,按個月浮動。乙方每3個月計收一次利息,計息日為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計息日不足一浮動期限的也要浮動利率,此后利率浮動日即為某一計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利。
第五條 借款支用:甲方根據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第六條 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如下:
從____年__月__日開始還款,共分____次還清。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歸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___‰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須向甲方支付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第九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甲方在還清貸款前,經營中的資金往來,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須通過在乙方開立的帳戶辦理,不得擅自將資金轉移到其他銀行或者金融機構。
3.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借款協議書匯編 篇27
編號:___________
借款單位(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月息:_______%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情況登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還本金額:__________________還息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欠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員: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上列借款,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經貸款方批準,不挪作他用。如轉移貸款用途,貸款方有權給予加收_______%罰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在到期3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準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個月后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經辦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員:(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