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保證合同(精選3篇)
中國農業銀行保證合同 篇1
( )農銀保字( )第 號
債權人(全稱):中國XX銀行
保證人(全稱):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_____(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證人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條________________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_____等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1.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年。
2.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減免保證金開證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_____年。
3.商業匯票貼現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_____年。
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5.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被債權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條 保證人承諾
1.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
2.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愿履行保證責任。
3.保證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相關款項。
4.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于事項始發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2)保證人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
(3)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訴訟、_____事件。
(4)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5)保證人發生其他不利于債權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5.保證人實施以下行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債權人并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1)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了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
(2)保證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6.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_____。提交__________(_____機構全稱)按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
在訴訟或_____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保證人已收到并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債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保證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債權人(簽章):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簽章) 保證人:____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保證合同 篇2
保證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或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方式:
債權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或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方式:
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保證人愿意向債權人提供保證,債權人、保證人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屬性
(一)本合同為下述條款所稱的主合同的從合同,除非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債權債務關系自然終止之外,本合同具有其獨立性,因主合同借款人過錯導致主合同無效、或因保證人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的,均不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之主合同為債權人(主合同之貸款人,下稱債權人)與債務人________(主合同之借款人,下稱債務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幣借款合同》:
借款人:
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主債權范圍
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構成本合同之主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以及因債務人違約而給本合同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下列第(一)項:
(一)連帶責任保證。
(二)一般責任保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債權人向主債務人發放貸款之日,至債務人完全清償完畢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本息及其他應付款。
第五條 保證責任的發生
凡債務人出現以下情形,債權人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一)債務人未按照約定向債權人償本付息的。
(二)因債權人不同意債務人提前還款,或債務人擅自提前還款而根據主合同產生的利息追索權。
(三)主債務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保或其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債權人有任意選擇承擔擔保責任的對象,本合同保證人不得以先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為由進行抗辯。
(四)本合同不受保證人機構的變更、撤銷或財力變化的影響。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不因借款人宣告破產、無力清償貸款、喪失法人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包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不因借款人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或違約而有所改變。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除非主合同無效系債權人的過錯所致。
第六條 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一)連帶責任保證情形下,若主債權未受清償,債權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保證債務開始起算并適用訴訟時效。
(二)一般責任保證情形下,若主債權未受清償,債權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從該訴訟或仲裁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保證債務開始起算并適用訴訟時效。
第七條 保證責任的范圍限制及加重
(一)主合同雙方解除主合同或同意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證人對于主合同項下已發生的債權總額承擔保證責任。
(二)主合同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幣種、利率、金額、期限或其他變更導致增加主債權金額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之外,無需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應對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三)在前款需征得保證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或保證人拒絕的,保證人對增加部分的主債權不承擔保證責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則保證期間視為原定期間。
第八條 保證人聲明及承諾
(一)保證人依法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權利能力。
(二)保證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中:
①、如果保證人是公司或其他組織單位的,則保證人已經按照其章程或其他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②、如果保證人是公司法人的,則保證人已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規定征得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通過。
③、若簽署的章程或其他內部管理文件對其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總額并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④、代表保證簽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的簽字是經過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并不會違反對保證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義務。
(三)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及有效的。
(四)保證人接受債權人對保證人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五)保證人未向債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已經承擔的重大負債。
(六)若發生可能影響保證人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重組、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減少注冊資本、進行重大資產或股權轉讓、承擔重大負債,解散、撤銷、(被)申請破產等,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保證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正式生效后,雙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損失,并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鑒于主合同約定之交易標的額之10%的違約金。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二)盡管本協議將于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權利保留
(一)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二)保證人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一條 費用
除保證人對債務人根據主合同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執行費等)由保證人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第三人。
(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機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機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雙方確認,雙方之間任何書面通知或文件往來,或者有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向保證人或債權人送達法律文書時只需按本合同載明的保證人、債權人住所地寄送即視為有效送達。貸款人和保證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經保證人與債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保證人是自然人的,則合同經保證人本人簽字并捺指模,且債權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授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特別提示
(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債務人已經與債權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二)債權人已提請債務人、保證人、擔保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債權人已經應債務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三)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農業銀行保證合同 篇3
債權人:證件類型及編號:住所:聯系方式:
連帶保證人:證件類型及編號:住所:聯系方式:
債權人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于年月日所訂協議,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方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事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
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
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未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有管轄權的法院,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負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協議一式貳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連帶保證人(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