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范本個人(通用3篇)
借款合同范本個人 篇1
【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
出借人:身份證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保證人:法人代表: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一筆資金。二、借款金額: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元(大寫)。2、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開戶行:帳號: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雙方約定利率為月息%,綜合服務費%,借款人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五、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但是不足十五日的按十五日計算,超過十五日的按月計算。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六、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權收回全部借款。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七、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用由用,小車車牌號為、,作抵押擔保,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八、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十、借款人和保證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十一、若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甚至本合同項下的電話出現關、停、掛機等現象的,出借人將通過法律手段和社會輿論壓力等多種手段來追償。出借人有權在公共場合包括重復公布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廣播、網絡、張貼布告等,直至全部實現清償為止。
十二、特別規定:凡借款人應當償還的利息、違約罰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上。出借人賬戶:
戶名:開戶行:卡號:
凡由借款人匯入該賬號的款項一律視為償還本合同項下的欠款和利息。該帳號不作另外的用途。
凡以其他方式償還借款的,一律與本合同無關。任何一方不得據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年月日
【附】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1.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5.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6.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8.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還款期滿后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注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借款合同范本個人 篇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個人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借款人申請人民幣借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
1.1 “營業日”指借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借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
1.4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借款的,包括經辦借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
1.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
6.1條提取借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
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
6.7條歸還借款的期間,包括借款展期的期間。
1.
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
1.8 “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
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
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
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
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
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
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借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借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借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借款
3.1 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借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在借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
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借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借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
1.1 借款證交由借款人審核;
5.
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
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
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
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
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
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
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
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
2.6 按本合同規定向借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
2.7 已按第
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借款分次提取,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借款人的同意,并支付借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借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借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借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出申請,經借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借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借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借款。
6.7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的,可以在該筆借款到期日_________個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交展期申請,借款人同意后,由借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6.
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
9.2
6.
9.3……………………………
6.10 第
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借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借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交申請,經與借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
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借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若下一個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
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借款人根據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
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
2.1 監督借款人?顚S,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
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
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
3.1 開立于___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借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
3.2 開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
7.4條規定的支出: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
3.3 開立于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
4.1 項目建設期: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c.其他支出
7.
4.2 項目經營期: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借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e.其他支出。
7.5 在借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
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借款人的同意。
7.6 借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借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借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
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
一)。
8.
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
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借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借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
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借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日內,向借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借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借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借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日前向借款人提出報告,與借款人就借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借款人通報。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借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1
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1
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向借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借款還清為止。1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
7.
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1
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借款人支付未提取借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1
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1
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
7.4條規定的,應向借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1
3.7 發生第1
3.6條規定的情形的,借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1
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借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借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1
3.9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1
3.
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1
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1
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1
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1
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人:_________(公章)借款人: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附件附件一:_________承諾函中國工商_________分行:為了使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