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精選3篇)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 篇1
貸款方:
注冊地址:
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
注冊地址:
法人代表人:
開戶行:
外幣結算帳號:
一丶借款用途:用于借款方需要。
二丶借款種類:個月非承諾借款。
三丶借款金額:幣種及匯率:
借款金額及幣種:
美元比人民幣匯率:按匯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對人民幣中間價折算。
四丶終止權:
貸款方享有絕對的酌定權并以個案處理的方式,按照貸款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決定提供貸款與否。貸款方保留在必要時候書面通知借款方在終止本授信的權利并要求借款方馬上清還所有未償還款項和應付利息。
五丶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首次提款日在年月日前。
六丶借款利率及計息: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按動用日之年利率加計點計息,即:(一年期年利率+),相關之稅捐、規費、扣繳均應由借款方承擔。計息:借款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于還款日時與本金一次支付予貸款方。
七丶還款:
借款人必須于本合同到期日一次性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借款人得視實際資金狀況于5天前通知貸款方后可提前還款,并支付銀行所產生之相關損失。本合同并無交叉違約條款及加速到期條款。
八丶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違反本貸款函約定,借款人應全額賠償貸款方因其違約而蒙受的所有損失。
九丶不可抗力條款:
因自然災害、政府外匯管制、暴動、恐怖主義或不可歸咎于合同雙方的第三方責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不受本合同第八條違約責任的約束。
十丶特別約定:
1.根據997年月4日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理》第二十五條規定,債務人應在債務合同簽定后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債登記手續,外匯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文件作為債務合同生效必備的法律文件之一。
2.債務人應根據996年公布的《結匯丶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本合同借款在還本付息前須到當地外匯局辦理核準手續。
十一丶其它約定:
1.雙方約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地方之法律規范。
2.本貸款函共一式三份,貸款方丶借款方丶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或蓋章)
借款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就乙方在_____縣產業集聚區興建“_____”相關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在縣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投資_____萬元興建“__________”,占地_____畝,位于__________,具體面積以實際征地面積為準。預計每年可實現產值_____萬元,實現利稅_____萬元。
2、乙方在簽訂協議后十個工作日內將該地出讓意向金_____萬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上,乙方取得土地和規劃許可、準建等手續后,_____內土建按圖紙完工,投產時間為_____。
3、乙方投資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且投資強度每畝萬元以上(即固定資產投資_____萬元),基建工程從奠基之日起內完成,建筑密度_____以上,容積率,綠化率15-20%。項目入駐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廠區規劃設計方案和投資計劃書,甲方幫助乙方辦理項目環評、立項、工商、稅務、機構代碼、安全生產、注冊登記、報建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負責為乙方投資興建的“_______________”所需的畝建設用地實行建設與配套同步的四通一清:即通電(高壓線路通到廠區門口)、通水(供水和排水管道到達廠區外接口)、通路(到廠大門口)、通訊網絡、地上附著物清除。
5、甲方負責為乙方投資項目所需建設用地做好規劃選址,乙方向甲方指定賬戶交納土地出讓意向金萬元/畝,甲方自收到乙方土地出讓意向金后進行掛牌程序,90個工作日內辦結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建筑許可證。在辦結土地證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征用土地面積計算土地出讓金,多退少補。
6、企業投產后,享受五年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縣本級地方所得部分前年由受益財政按月全額支持企業,后年支持50%。
7、為保證乙方工程順利實施,甲方成立由縣級領導干部為組長,各職能部門為成員的項目建設指揮部。公路、交通、公安、建設、環保等有關職能部門在_____縣境內給企業提供便利,搞好服務。未經縣政府批準,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檢查、扣押、罰款等。
8、如本協議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土建工程,土地出讓金按每畝萬元補足交納,如不能按時投產或不能完成投資額度,不享受第6條優惠政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9、此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叁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投資生產長期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共同出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訂立如下協議,以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的經營宗旨。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二章、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出資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
第三條、公司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其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出資方式有(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以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設備轉讓給公司。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其用以出資的人民幣 萬元足額存入公司的現有賬戶。
公司的現有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并加蓋公司公章。
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方的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和股權,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出資額或股權,必須取得另一方出資人書面同意(經股東會決議)。
違反此規定的,轉讓無效。
風險提示:
在盈余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于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
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
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于有過錯投資人。
第三章、股東的利潤分配方案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額比例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以每個自然年度為一個經營周期。
每一個經營周期屆滿后,公司財務人員應在個月內進行周期結算,結算完畢后將財務報表報公司股東會批準,根據批準的財務報表及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制定利潤分配方案,經股東會同意后實行分配。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一)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個月第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二)股東利潤分配:每年月份上年度稅后利潤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分配,預留%作為公司發展基金不予分配。
并按照公司利潤目標達成狀況對直接管理者實行獎勵。
(三)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執行董事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決策人,施行執行董事負責制。
第十一條、乙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三)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分之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按表決權計算多數,即按照出資比例或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定期會議于每年月召開。
分之以上的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公司的第一任監事為甲方兼公司總經理。
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一)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四)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的處理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一)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三)《公司法》第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出資比例多少來處理。
第六章、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一)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第七章、轉股、退股、禁止行為的約定
第十七條、轉股。
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
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八條、退股。
(一)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雙方不得在公司經營不利時退股,如出現此款事宜,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退出,扣除該退出股東在公司所占股份的%后在予以結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則扣除%的股東后按%的股份結算)。
繼續經營本公司的股東必須在個月內予以結清,負責按銀行利息計算滯納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特殊原因須退出時,如其他股東無異議的情況下,原股東優先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須從退出之日起個月內結清,否則按銀行利息計算),如原股東不愿接受退出股東的股份,則退出股東須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則不予退出。
(四)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五)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第十九條、禁止行為。
(一)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任何名義進行同類產品的商業活動。
(二)禁止股東私自開設和本公司同類產品的公司。
(三)如股東違反上述兩條,一經發現,則按本公司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條、協議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協議約定,如期足額繳納出資時,每逾期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作方也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補充相應條款。
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