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用高額度借款合同(通用3篇)
個人信用高額度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萬 元(大寫: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 。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 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信用高額度借款合同 篇2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種類為 ,借款用途為 。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 ℅。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十、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 50 %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證人承擔。
三、本合同被擔保債務已經清償,但這種清償被有關法律文書確認為無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證人的要求對各條款予以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的各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執二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信用高額度借款合同 篇3
授信人(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理人】 聯系人【負責人】
電話:【公司電話】 地址:【公司地址】
被授信人(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人】 聯系人:【法人】
身份證號碼:【證件號碼】 居住地:【當前地址】
電話:【電話】
乙方因【貸款用途】的需要向甲方申請額度授信,在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當事雙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授信額度,并達成以下各項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信額度
一、甲方給予乙方的授信額度為人民幣(大寫)【貸款金額大寫】萬元,授信方式為短期貸款。在額度有效期內,乙方在完善擔保條件后 □可循環 /□不可循環使用該授信額度。
二、乙方不得利用該授信獲得的資金用于法律法規禁止的用途。
三、該授信額度是指在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內甲方給予乙方在同一時點貸款余額的最高限額,并非指期間內歷次使用金額的累計額。
四、甲方給予的上述授信額度并非構成甲方必須按上述授信額度足額發放的義務,乙方使用授信額度,需要逐筆申請,經過甲方逐筆審批和同意后發放。
第二條 授信的有效期限
授信額度的有效期為 月,即【貸款期限】,授信寬限期為2個月,即授信額度下的所有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 年 月 日。
該“有效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授信的實際發生期,即在該有效期內乙方均有權提出用款需求,貸款發放日和到期日以《用款協議》為準,《用款協議》和對應的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及費用
一、授信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在貸款有效期內保持不變,單筆貸款的利率和還款方式由《用款協議》確定,還本付息日為非工作日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二、額度承諾費。乙方按授信額的 %每年向甲方繳納額度承諾費,在簽署授信額度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甲方承諾在授信有效期內優先滿足乙方的用款需要,無論乙方使用或足額使用與否,額度承諾費一旦收取不予退還。
三、賬戶管理費。乙方在授信有效期內向甲方申請用款時,每月需按用款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賬戶管理費,在簽署《用款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還款
一、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的開戶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并應于每月還款付息日前在該賬戶內存入足額的資金以償還當期到期債務。
二、本授信項下的貸款償還方式由單筆《用款協議》確定。
第五條 提前還款
貸款發放后,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幣壹萬元的其整數倍。
第六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第七條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貸款方式】(保證/抵押/質押),擔保人需與甲方另外簽署《最高額【貸款方式】合同》。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系列用款協議中乙方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息及其他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授信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二、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授信額及乙方應付的利息,或者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乙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項下的貸款金額:
1、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
3、擔保人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擔保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的;
4、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或擠占挪用貸款的,對其擠占挪用部分,在按上述利率計息的基礎上加收 50%的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甲方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對其未償還部分,在按上述利率收息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罰息部分不重復收取。
上述“重大”是指每一項糾紛或投資或財產處分等行為涉及的金額達到或超過授信額。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乙方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50%計付罰息,直至本息還清為止;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超過30日的,除按上述約定支付罰息外,還應按貸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與資料有任何一項虛假的,均應按貸款總額的 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通知送達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師以非訴訟或者訴訟方式催收貸款所發生的調查費、財產保全費、財產保全擔保費、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及其他合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后,甲方對其任何違約行為予以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表明甲方對違約行為的默許或認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棄追究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為確保乙方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的所有貸款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債務,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變更事項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