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掛靠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程掛靠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造價師證書租賃使用期:甲方使用乙方的期限為一年。自成功注冊之日起滿一周年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造價師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張(或電子版照片),以及其它甲方注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復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甲方收到乙方證書時,應支付乙方證件押金叁千元整。如不能成功注冊,則乙方應及時退還甲方支付的證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還押金的2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所有證件退還給乙方。注冊成功后,證件押金自動轉為應給乙方的報酬一部分,執業印章由乙方保管,所有原件注冊完畢____日內歸還乙方保管。
三、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交的材料無誤后(以建設部門公示結果為準),甲方應即時支付給乙方報酬1.2萬元(此費用包含注冊前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證件押金款)個人所得稅由甲方繳納。
四、協議期間,如確屬必要,乙方應配合進行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注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注冊證書的正常使用及滿足乙方今后轉注冊的條件,如條件允許,甲方應單獨完成此項工作。乙方繼續教育等維持該注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協議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為造價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執業印章(均為原件)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冊、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信息變更,不得有掛失、注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3、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或其他業務需要時,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文件、學歷文憑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費由甲方支付,差旅費標準為硬臥或客車,食宿由甲方提供,
4、乙方對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
5、甲方對于涉及到乙方的個人信息等具有保密的義務
六、協議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資質證書及注冊證書完好無損;合同期滿后及時完整歸還資質證書原件及印章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
3、協議履行完畢后,完整歸還乙方注冊證書;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提前五天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后方能暫時領用。
八、協議期內,所有涉及到證書使用事件,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曉,因甲方不遵照相關法規、規范等要求造成證書使用過程中出現風險,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未同乙方協商,擅自做主使用證書,造成風險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九、解除協議、續簽: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經濟利益,甲方應予同意,并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按月折算)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協議的,則甲方應支付滿乙方當年度的證書使用費。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續簽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十、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簽第三人,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守約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租賃使用期滿結束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掛靠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員工(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工程地址: 。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 。 乙方自身的身體狀況: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請在“□”內打“√” ):□高血壓 □心臟病 □癲癇 □貧血病 □癡呆癥 □其他傳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 。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合同期從日至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年月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月日至(工作日)完成止。
三、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周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四、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2、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五、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小時。
2、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公司和乙方協商后,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不得超過 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 小時。如屬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六、工資待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為 元/月( 元/日)。
2、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3、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樂山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國家的勞動法進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手段強迫工作勞動。
2、甲方必須按時發放工資,按有關規定制作工資表,乙方簽字領取,并作為領取工資的憑據。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勞動條件,符合質量要求的勞動工具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4、甲方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等相關制度以指導乙方開展工作。
5、甲方負責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包括三級教育、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的教育。
6、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教育乙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
7、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相應證件(如“平安卡”、職業資格證、暫住證等)。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標準進行施工作業。
八、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以及各監管部門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質量、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環境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
2、服從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并達到相關質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3、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質量安全管理的要求進行工作,可拒絕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標準指揮的作業。
4、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物,合理使用作業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現場成品的保護。
5、自覺遵守有關的治安管理條例的要求,不與現場管理人員和其他作業人員發生爭執、打罵。
6、乙方按甲方要求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時,不得攜帶禁止進入施工現場的親屬和無關人員進入。
7、乙方應自覺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品,當發現安全防護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時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換申請。
8、乙方在自我感覺不適時(如身體患病等情況),應主動報知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 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2、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3、 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4、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掛靠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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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號│
工程關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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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和地址
│ 是否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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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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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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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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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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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承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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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關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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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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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名稱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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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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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被保險項目運至工地日期 │
年
月
日
├──────────────┼─────────────────
│
安裝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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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車、考核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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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計工程驗收交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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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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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保項目
│ 投保金額 │ 免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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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
│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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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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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安裝工程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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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
│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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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場地清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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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工地內現成的建筑物
│
│
│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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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列明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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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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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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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險種類
│ 賠償限額 │ 免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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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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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水、暴雨、風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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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詳細情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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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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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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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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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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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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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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