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人員勞動聘用合同(精選3篇)
建筑管理人員勞動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管理人員勞動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市新 公司的質量管理負責人,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聘用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時間:乙方在公司每周工作天數6天(星期1至星期6)每天工作8小時(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乙方應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三、履行職責:乙方應負責本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和業務技術指導,解決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在藥品質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決權。具體應履行以下職責:
1. 對公司所經營的器械和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部領導責任。
2. 領導和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和貫徹《器械管理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負責企業的G實施,在質量第一的思想知道下進行質量管理文件。
3.負責建立和調整質量管理組織,審批企業指定的質量管理文件。
4.主持召開器械質量會議,布置、檢查、處理器械質量方面的問題。
5.負責公司的器械采購工作。
四、工作報酬:甲方應付給乙方工作報酬每月元,付款時間與付款方式為現金 。
五、違約責任:
六、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藥監部門存檔壹份。本協議一經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管理人員勞動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系,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甲方:
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