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工勞動合同(通用3篇)
建筑用工勞動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戶籍_________省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4、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6、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 46-)。
7、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8、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9、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0、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6、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7、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8、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9、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用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太原市誠泰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通訊地址: 郵編: 相 乙方: 性別: 電話: 片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2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已詳細了解所擔任崗位的崗位職責內容及甲方公布的管理規章制度。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應認真履行,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相應的工作報酬。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三)種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不定時工時制度。
(三)綜合計算工時制度。選擇第(二)或第(三)種工時制度的,應當經勞動部門批準。
第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性質具體安排,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八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作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經乙方同意,甲方按公司薪酬制度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勞動報酬計算辦法為:點工月工資為 元。包工工資為 元/m2。
第十一條 試用期為 / 個月,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事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承擔的保險費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公司規章制度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將制定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第二職業或與甲方利益沖突的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八、職業培訓
第二十一條 甲方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
第二十二條 對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刻苦鉆研技術、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做到持證上崗。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在試用期認為不適合甲方工作,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時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轉入檔案所需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虛假或偽造,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工作經歷、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給甲方造成媒體曝光等負面影響的。
4、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責任發生行車傷亡事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5、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被批準的。
6、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辭職時,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培訓約定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條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
第三十一條 乙方工作性質涉及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內容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公示的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與競業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國家和地方的政策及法規。
第三十四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 (身份證號: ,電話: )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為終止本合同,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等。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用工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編號:
勞動合同書
(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________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京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農民工務工的工地備查。
二、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