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范文本)(通用3篇)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篇1
委托方(全稱):
受托方(全稱):
委托方通過____方式(委托/招標/競爭性談判),確定受托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并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開展此項目工作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項目概況
1.1.1項目名稱:
1.1.2項目編碼:
1.1.3項目所屬:
1.1.4立項批準文號:
1.1.5資金來源:
1.2項目目標、任務:
(項目目標、任務概述)
1.3標準和規范
項目的技術指標、質量要求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中國地質調查局規范,包括:
⑴
⑵
⑶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規范:
⑴
⑵
⑶
1.4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期限內,應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計算,按工作手段分列總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⑴
⑵
⑶
1.5預期成果
⑴
⑵
⑶
第二條 項目周期
2.1工作時間: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2.2各主要工作階段時間:
2.2.1受托方提交設計審查申請時間不遲于:
⑴總體設計____________ 年 月
⑵____年設計__________ 年 月
⑶____年設計____________年 月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設計后15天內完成設計審查。
2.2.2受托方提交野外驗收申請時間(如果有)不遲于 年 月。
2.2.3受托方提交成果報告評審申請時間不遲于:____年 月。
2.2.4受托方提交資料匯交地點______ 和時間不遲于:______年 月。
2.3有關工作期限可以順延情形
2.3.1合同簽訂后,委托方未及時支付第一筆項目經費,超過約定的工作起始月份3個月的,項目周期和各工作階段時間,按支付影響時間順延;如果經費支付延遲對項目進展造成重大影響的,可另行協商項目周期和各工作階段時間。
2.3.2委托方對受托方提出的項目重大變更書面提議,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未在15日內做出明確書面答復,且影響受托方按時履行本合同的,每超過30天按月計算順延時間
2.3.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臺風、水災、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且受托方能提供明確依據的,由委托方認可可以順延。
2.4.4.項目負責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職責的,造成項目工作中斷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請延期履行。
2.4.5合同當事人規定的其他情形。
⑴
⑵
⑶
第三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中國地質調查局關于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項目的論證評估、任務下達、設計編制與審查、項目實施與監督檢查、野外驗收、項目成果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評審與驗收、資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項工作的責任與義務。
3.1委托方責任和義務
3.1.1及時支付項目經費;
3.1.2負責監督檢查受托方項目管理工作;
3.1.3負責監督受托方工作質量和經費使用;
3.1.4根據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請,組織論證本項目是否續作或結束。
3.1.5根據受托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野外驗收;
3.1.6根據受托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成果驗收和績效評價報告的驗收;
3.1.7 自行選擇委托在行業排名全國前200位或在本省(區、市)綜合排名前10名的中介審計機構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3.1.8辦理項目資料接受;
3.1.9根據受托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審查與驗收;
3.1.10根據受托方申請,及時按程序答復有關合同履行變更事項;
3.1.11根據受托方申請,辦理項目終止結算手續
3.2受托方責任和義務
3.2.1按照合同標的約定,全面完成項目工作目標、足額各項工作手段的實物工作量;
3.2.2負責本項目組織實施和條件保障。其中受托方應具備的必要保障條件(如果需要):
⑴______________ 物探,使用________________ 設備
⑵______________ 測試,應達到______________ 條件
⑶
3.2.3負責本項目技術、質量及其經費管理;為履行本合同,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3.2.4及時向委托方報送項目實施進展工作報告、技術、經費、統計報告和專報,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承辦人在合同履行期間,項目有重大進展、重大變動,包括但不限于發現重要礦產地、重要異常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應及時向委托方報送專報;
3.2.5負責編報項目設計方案、最終成果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
3.2.6項目經費應保證用于本項目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委托方要求,嚴格執行項目預算,按照規定的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擠占;對項目單獨核算,編制項目經費年度決算;
3.2.7 項目完成時應及時編制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并配合中介審計機構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列入項目成本;
3.2.8按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 匯交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并保管好項目原始資料、實物資料;
3.2.9負責編報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
3.2.10接受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或委托的機構)的質量、經費檢查,并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2.11合同履行期間,應當遵守國家、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保證項目人員和設備安全,并為開展項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勞動防護設施和保護用品,為野外作業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價款撥付和結算
4.1項目總價款(如果能確定)為人民幣(大寫)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元)
(如果可以計算,按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費用分列):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萬元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萬元
4.2本項目資金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按照《財政部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管理辦法》,在項目工作周期內,根據項目實施和成果評估情況,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經費。
4.3______ 年項目經費____萬元,在收到財政撥款后將按下列時間和方式支付:
⑴______ 年______ 月前,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按本合同第九條之約定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的5日內,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為第一期項目經費;
⑵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撥付申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請后10日內進行確認并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為__________ ;
⑶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撥付申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請后10日內進行確認并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為__________ ;
⑷在經雙方確認最終結算后10日內,由委托方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 (¥________元)。
4.4項目經費一般不得變更。但出現本合同第五條變更條款,第六條終止和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以及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且變更價款的除外。
第五條 變更
5.1除另有約定,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以下情形,應按本條約定協商變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響,造成合同履行困難,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調整,需縮短項目周期;
⑶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結果變更項目周期、調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據前期工作進展需變更設計。
⑹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5.2除5.1(2)規定的變更情形外合同當事人均可以提出變更,提出變更一方,應及時提出變更要求,收到變更要求一方,應在收到變更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在5.1(2)規定的變更情形發生后,委托方應及時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項提出明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包括但不限于變更的處理要求、處理費用,并按第七條補償受托方損失。
5.3因變更引起項目周期變化的,合同當事人均可要求調整主要工作階段時間。但因當事人未按5.2款的約定時間做出答復的除外。
5.4項目經費增加和減少:
5.4.1委托方提出變更,如增加受托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調減其他實質性工作的,應追加項目經費。
增加經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5.4.2受托方提出變更,如果減少了工作量及其經費,在征得委托方認可后,可按等額經費相應增加其他地質工作;如無必要增加其他地質工作,應減少項目經費。
減少經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第六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隨之終止,合同當事人不再追索對方違約責任,項目進入結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受托方書面提出申請,委托方認可;
⑵根據前期工作結果評估,合同已無履行必要,或繼續履行合同會給國家造成更大損失的,合同當事人均可提出終止;
⑶委托方因國家計劃或主管部門重大政策調整,縮短工作期限的;
⑷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委托方違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委托方違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發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15天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受托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違約責任。委托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受托方增加的費用和延誤工期帶來的損失。
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4.1款約定期限、或未足額支付合同價款;
⑵委托方違反第5.1款第(3)項約定,自行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托方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答復期限造成暫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關條款中已約定的違約責任;
⑸委托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⑹委托方因項目資金未落實,造成受托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因國家計劃或主管部門重大政策調整的除外;
⑺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7.2 受托方違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受托方違約。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單獨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違約責任。受托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委托方帶來的損失,如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的,受托方應以自有資金補償。
⑴受托方擠占、截留、挪用子項目經費的;
⑵受托方偽造資料,弄虛作假,造成實質性影響的;
⑶受托方無故未完成工作計劃(申請野外驗收時間、申請成果報告評審時間、提交成果報告時間、匯交資料時間)且超過6個月的;
⑷受托方不提交項目成果報告或不匯交項目資料的;
⑸受托方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⑹因受托方原因導致工作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受托方拒絕、或未能在約定期限對缺陷進行返工或補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經費、野外驗收、成果報告、匯交資料。
⑻本合同有關條款中已約定的應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約定。
⑼委托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⑽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繼續完成項目,委托方有權另行選擇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繼續使用的行為不免除或減輕受托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受托方違約,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將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負面名單,拒絕受托方在5年內承擔或受托參加委托方項目工作。
7.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結算
8.1 發生終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當事人雙方在30日內,就最終結算進行協商,協商成功后,簽訂書面結算書;如協商不成,按第18.2款處理。
8.2受托方的經費補償計算
因第六條免責、第7.1款委托方違約,應計算受托方的經費補償,受托方的經費補償為履行合同義務發生的支出,包括:組成撤銷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后續事項處理支出。
如經費補償有依據能明確計量的,按實際計算;如經費補償無法確認的,合同當事人約定按下列方式處理:
⑴組成撤銷支出: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⑵已完成工作量補償: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⑶后續事項處理補償: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⑷其他補償: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8.3委托方已付經費保全
一旦發生第7.1款,第7.2款情形,受托方應保全項目經費。在完成項目結算后,受托方應在30天內將項目結余經費按撥款原資金渠道返還給委托方。
第九條 知識產權、保密
9.1知識產權
9.1.1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9.1.2地質調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中國地質調查局所有。受托方及項目組成員享有署名權,獲得獎勵權利,成果和資料再利用權利。
9.1.3合同當事人的人員公開發表與本項目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論文、著作等,應注明受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資助,但受托方向委托方及其主管單位正常報送的有關報告除外。專著應提交中國地質圖書館,向社會提供利用。
9.1.4技術性應用類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地質調查科技支撐、數據與服務,其知識產權屬委托方,受托方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保密
9.2.1合同當事人都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的規定,對屬于國家秘密的事項、資料、文件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責任。
9.2.2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將受托方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9.2.3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項目成果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其他約定:
⑴
⑵
⑶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如果有)
10.1為保證受托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工作量、標準和規范、項目周期等條款履行合同,合同約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10.2履約保證金用于受托方違約時,賠償委托方的損失,且,并不以此為限。
10.3委托方不得以履約保證金作為提高質量標準、縮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進度、減免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的條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無爭議后,應及時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違約責任。
10.4履約保證金,將由受托方以非地質調查專項資金,按合同價款(5-10%)計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在接到委托方支付經費通知10日內,向委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
10.5如果受托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委托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視同放棄履行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
11.1受托方指派并獲委托方認可的項目負責人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職稱資格證書__________________ ,
發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
11.1.3項目負責人經受托方授權后代表受托方負責履行合同。該授權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11.2受托方因______________ 原因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提出申請,與委托方協商,協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
第十二條 委托業務(如果有)
12.1受托方不得將本項目全部工作委托給第三人,或將本項目全部工作分解后委托給第三人。
12.2受托方可以將難以承擔的輔助性專業技術業務或研究內容委托給第三人,但受托方已有相應資質的業務除外。
12.3受托方不得將技術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探、物探、巖礦測試,以任何形式委托給自然人。
12.4確定委托業務承擔單位時,應按照國家、中國地質調查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12.5委托下列工作,受托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
⑴化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⑵物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⑶鉆探(如果有)______________;
⑷化驗(如果有)____________ ;
12.6委托業務出包不能減輕或免除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受托方就委托業務向委托方承擔連帶責任。
12.7受托方不得自行變更委托業務,但受托方因需要變更委托業務承擔單位、或增加(減少)委托業務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必須先向委托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變更。
12.8本條所稱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條 項目質量、經費檢查和野外驗收
13.1中期質量、經費檢查及其費用分擔
13.1.1委托方對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質量、經費檢查,一般1次,但不限于1次
13.1.2技術標準和規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13.1.3質量、經費檢查由委托方組織,應在檢查前7日書面通知受托方。
13.1.4質量、經費檢查中的組織人員、專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勞務費用等與檢查工作有關的費用,由委托方負責。
13.1.5對質量、經費檢查中發現需整改事項,由受托方進行整改,有關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13.2野外驗收及其費用(如果有)
13.3.1委托方按有關規定對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現場核實和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質量。
13.3.2技術標準和規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13.3.3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1條第9款規定的時間1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驗收書面申請
13.3.4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驗收書面申請15日內進行書面答復,確定驗收時間,組織驗收時間不得超過收到書面申請的30日。
13.3.5合同當事人可以就驗收地點、驗收時間進行協商;受托方可以對驗收組人員組成提出異議,委托方應給予明確答復。
13.3.6受托方應提供野外驗收所需的資料,為驗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擔與野外驗收有關的費用。
13.3.7驗收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委托方須向受托方發放驗收意見書,野外驗收未通過的除外。
13.3.8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單位)組織驗收,但不能解除或減少委托方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13.3.9野外驗收意見明確需要補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應在收到野外驗收意見后的2個月內完成野外補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補充工作總結;因補做工作,不影響且不順延本合同第2條有關工作期限和階段性時間規定。
13.3.10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關補充工作資料的15個工作日內,應明確答復是否可以并轉入最終成果報告編寫。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復,受托方可自行處理。
13.3.11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義務補充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第十四條 成果驗收
14.1委托方按有關規定對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終成果進行驗收,包括本項目的報告評審、報告審查,績效評價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驗收。
14.2受托方按照中國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制度要求編制本項目最終成果報告,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
14.3受托方在完成本條第14.2款規定工作,應在本合同第2.2款規定期限前7日,向委托方提交驗收申請。委托方應在收到成果驗收申請的15日內,給受托方書面答復是否進行驗收。
14.4委托方向承辦人答復可以進行驗收后的15日內,應組織驗收。
14.5技術標準和規范,按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14.6委托方認為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向受托方說明原因,受托方應在彌補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驗收申請。
14.7合同當事人可以就驗收地點、驗收時間進行協商,受托方可以對影響公正的驗收組組成人員提出異議。
14.8受托方應為成果驗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擔與成果驗收有關的費用。
14.9驗收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委托方必須向受托方發放驗收意見書,驗收未通過的除外。如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復,受托方可自行處理
14.10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單位組織本次驗收,但不能免除或減少委托方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14.11成果驗收意見明確需修改報告的,受托方應在收到成果驗收意見后的1個月內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報告,不影響且不順延本合同第2.2條資料匯交期限之規定。
14.12受托方按照評審意見,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后報委托方審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修改后的成果報告后,應在15日內向受托方發送審查意見書。
14.13按本合同第六條終止的,對已經完成部分工作任務可以形成成果報告的,可編寫報告或總結,執行本條之約定。
14.15本項目通過成果驗收后的30日內,應進行成果登記。
第十五條 資料匯交
15.1受托方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交資料。
15.2標準和規范按中國地質調查局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15.3匯交資料經________________審查不合格的,應在______ 規定的期限內補充和整理相關資料,重新匯交資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第十六條 其他
16.1合同附件
16.1.1除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⑴合同書;
⑵合同補充協議
⑶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⑷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⑸本合同規定引用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⑹項目總體設計、續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⑺質量、經費檢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6.1.2下列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以最新簽署的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⑴新開項目評審意見
⑵續作項目考核意見
⑶項目工作任務、預算調整申請及批復意見
⑷野外驗收意見書(如果有)
⑸報告評審意見書
⑹資料匯交證明
⑺其他變更及其應答材料.
16.2如本合同條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爭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達成一致,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如果合同當事人未就爭議達成協議,當事人一方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
⑴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 法院提起訴訟。
16.3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6.4本合同中所稱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確認”字樣材料,均以紙質并經合同當事人一方簽字(蓋章)確認的文件為準,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傳真。所稱“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達、傳真日期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的項目成果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按規定匯交完地質資料,辦理完項目結算手續,雙方責任與義務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委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篇2
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
地址: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公司名稱
第一條中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英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三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第三章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股權分配
第五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 %,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 合資經營合同
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
地址: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公司名稱
第一條中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英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三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第三章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股權分配
第五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第五章董事會
第六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兩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
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
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
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
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八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
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
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
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
(略)
第九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
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
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
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
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十一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
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
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章甲、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十三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
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
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章會計與審計
第十四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
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
會計采用借貸記賬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賬核算。
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賬單位。
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元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分按
第十四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
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
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六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
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十八條公司文件、會計賬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第八章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
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二十四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二十五條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第九章清算 第二十六條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二十七條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
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章籌建工作
第二十八條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賬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賬戶。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三十條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第十一章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_法律為準。
第三十二條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
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三十三條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三十四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1)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2)在第
(1)款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3)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第十三章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三十六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
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第十四章通知
第三十八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
地址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第十五章文本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處理項目的事項。
二、甲方應提供相關的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否則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
甲方承擔。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項如下:
1、
2、
3、
4、
四、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項目咨詢費為。
六、乙方先收取甲方的預約金。當合約到期后,若項目成功,則從咨詢費用中扣除;若項目不成功,則扣除相關開支后給予退還。
七、若甲方中途放棄委托事項,則預約金不還,若乙方中途無故不提供咨詢服務則預約金全額退還。
八、委托項目完成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咨詢費,否則延期 天,收取滯納金為應支付款項的 %。
九、協議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訴訟。
十、協議在乙方收到全部咨詢費后自動結束。
十一、本書一式四份,各持二份。
十二、協議經雙方簽定后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